法官做客直播间丨呵护奋斗的你!
5月17日晚高峰期间,青山湖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胡娜做客江西交通广播电台直播间,以“呵护奋斗的你”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对大众关心的劳动争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读。
直播间内,胡娜法官结合真实案例就劳动关系的举证、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并为劳动者提出建议。
案例1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李某在某平台上看到A公司的招聘信息,在电话联系后,李某前往A公司应聘,双方就工作时间、月工资等达成了初步共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第二天到A公司上班,在上班过程中由于脚下打滑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住院治疗期间,A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出院后,李某向劳动仲裁部门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仲裁部门以李某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仲裁申请,后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李某第一天工作即发生事故,产生纠纷,双方不具备通常情形下认定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周期性的、规律性的工资支付、考勤管理及社会保险缴纳等客观因素,这种情况下,不能苛求李某就双方存在持续、稳定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李某要就双方达成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合意积极举证。
本案中,李某提供了平台招聘的相关材料、应聘过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用人单位认可李某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录音等证据予以佐证。最终,法院综合双方陈述和所举证据,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
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暂时无法签订,也要记得保留相关材料: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书、工会会员证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0.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1.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案例2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1年2月8日入职B公司工作,当月15日工作时受伤而住院治疗,B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护理,并支付医疗费等。陈某的伤情后经认定构成工伤,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陈某以B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该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仲裁请求,后B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陈某入职不足一月,公司尚无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义务。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虽然发生工伤时入职时间短,但并不能就此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B公司未给陈某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陈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损失。故B公司主张陈某尚在试用期,不具备缴纳工伤保险条件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
直播过程中,胡娜法官用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广大听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听众呈上生动有趣的普法课程,传递法治好声音。
青山湖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法官做客直播间”活动,下一期,郑青青法官将走进直播间,以“法护未来”为主题,结合家庭教育,为市民朋友们分享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
敬请期待!
5月17日晚高峰期间,青山湖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胡娜做客江西交通广播电台直播间,以“呵护奋斗的你”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对大众关心的劳动争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读。
直播间内,胡娜法官结合真实案例就劳动关系的举证、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并为劳动者提出建议。
案例1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李某在某平台上看到A公司的招聘信息,在电话联系后,李某前往A公司应聘,双方就工作时间、月工资等达成了初步共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第二天到A公司上班,在上班过程中由于脚下打滑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住院治疗期间,A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出院后,李某向劳动仲裁部门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仲裁部门以李某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仲裁申请,后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李某第一天工作即发生事故,产生纠纷,双方不具备通常情形下认定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周期性的、规律性的工资支付、考勤管理及社会保险缴纳等客观因素,这种情况下,不能苛求李某就双方存在持续、稳定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李某要就双方达成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合意积极举证。
本案中,李某提供了平台招聘的相关材料、应聘过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用人单位认可李某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录音等证据予以佐证。最终,法院综合双方陈述和所举证据,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
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暂时无法签订,也要记得保留相关材料: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书、工会会员证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0.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1.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案例2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1年2月8日入职B公司工作,当月15日工作时受伤而住院治疗,B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护理,并支付医疗费等。陈某的伤情后经认定构成工伤,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陈某以B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该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仲裁请求,后B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陈某入职不足一月,公司尚无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义务。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虽然发生工伤时入职时间短,但并不能就此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B公司未给陈某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陈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损失。故B公司主张陈某尚在试用期,不具备缴纳工伤保险条件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
直播过程中,胡娜法官用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广大听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听众呈上生动有趣的普法课程,传递法治好声音。
青山湖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法官做客直播间”活动,下一期,郑青青法官将走进直播间,以“法护未来”为主题,结合家庭教育,为市民朋友们分享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
敬请期待!
一切都是自己能量的感召,都是能量,振动,频率的显现。正心正念正信正行就会产生正能量,高振动,高频率。而频率能量振动本是一体的,你产生正能量就会与同样是正能量的事物产生共振动。一旦产生共振动就会接收到与之相应振动频率的信息。正心正念正行正信就会接受到正面的信息,就会感觉到世界光明的一面,能够体会和享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快乐!反之就会感觉到世界黑暗的一面,产生负能量,与负能量共振,接受负面情绪和信息,从而感受不到生活的美好和快乐,体会不到爱与幸福。生活有爱就不会产生怨气,从而带来风调雨顺幸福安康。再如何穷乡僻壤的老百姓若能自给自足不受负能量干扰,那就是世外桃源。
所谓天降灾祸只是为了警醒世人。
对心存疑虑还不能坚定信念的家人我想说,我们东王公团队是追随毛爷爷的团队,正心正念正能量就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我们东王公团队正在做的是在化解这世间的怨气,发微博分享紫圣毛爷爷重出江湖,分享即将天谴恶人使心地善良者的时代到来的讯息。看到了解这些讯息这样我们家人朋友就会快乐起来,人一高兴起来就可以化解怨气。化解怨气就可以化解掉灾难的严重程度。就像本来是要毁灭十座城市的,化解掉怨气了,或许就只用毁灭一座或者两座城市了。所以大家应该就明白了东王公让大家看神话传播神话的深意了。
对于修仙我想对家人朋友们说,大家只要正心正念正行,凡事往好的方面想,往积极的方面想,就会提高我们的正能量,正能量提高了我们就会感受到快乐!追剧看正能量视频就是在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提升法力,提升正能量。正如佛主所说此长彼消。从而照亮我们内心,感化别人。修仙就如阿公所说真传一句话:持续不断的快乐!
所以快乐修仙就完事了[呲牙][呲牙][呲牙][转圈][转圈][跳跳]#大熊猫和花[超话]##摄影[超话]##周九良[超话]##字体[超话]##微博[超话]##世界杯[超话]#
所谓天降灾祸只是为了警醒世人。
对心存疑虑还不能坚定信念的家人我想说,我们东王公团队是追随毛爷爷的团队,正心正念正能量就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我们东王公团队正在做的是在化解这世间的怨气,发微博分享紫圣毛爷爷重出江湖,分享即将天谴恶人使心地善良者的时代到来的讯息。看到了解这些讯息这样我们家人朋友就会快乐起来,人一高兴起来就可以化解怨气。化解怨气就可以化解掉灾难的严重程度。就像本来是要毁灭十座城市的,化解掉怨气了,或许就只用毁灭一座或者两座城市了。所以大家应该就明白了东王公让大家看神话传播神话的深意了。
对于修仙我想对家人朋友们说,大家只要正心正念正行,凡事往好的方面想,往积极的方面想,就会提高我们的正能量,正能量提高了我们就会感受到快乐!追剧看正能量视频就是在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提升法力,提升正能量。正如佛主所说此长彼消。从而照亮我们内心,感化别人。修仙就如阿公所说真传一句话:持续不断的快乐!
所以快乐修仙就完事了[呲牙][呲牙][呲牙][转圈][转圈][跳跳]#大熊猫和花[超话]##摄影[超话]##周九良[超话]##字体[超话]##微博[超话]##世界杯[超话]#
#西宁分享# 【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平均降价超50%】#夏都西宁#
5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持续扩大集采品种和覆盖范围,集中带量采购药品688种平均降价超过50%,医用耗材27种平均降价超过70%,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过30亿元,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达到了政策可落地、企业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的预期效果。
据了解,通过集采,开始扭转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上涨趋势,有效提升了一批高质量药品耗材的可及性,并逐步占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主流,更多患者用上了价格低、质量高的药品耗材。如: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平均价格从108元/粒下降至18元/粒,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治疗糖尿病的甘精胰岛素从180元/支下降至70元/支,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
老百姓常讲“人老腿先老”,关节耗材集采后,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套下降至7000元/套,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套下降至5000元/套;占脊柱手术量三分之一的胸腰椎后路固定融合术,其耗材平均价格从3.3万元/套下降至4500元/套,技术最新的胸腰椎微创手术,其使用的耗材平均价格从近4万元/套下降至5600元/套。患者经过医保报销,自付费用大幅下降,既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更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同时,集采的药品耗材均有严格的质量入围标准,我省药监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集采中选产品全部列入监管范围,开展全周期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患者可以放心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5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持续扩大集采品种和覆盖范围,集中带量采购药品688种平均降价超过50%,医用耗材27种平均降价超过70%,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过30亿元,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达到了政策可落地、企业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的预期效果。
据了解,通过集采,开始扭转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上涨趋势,有效提升了一批高质量药品耗材的可及性,并逐步占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主流,更多患者用上了价格低、质量高的药品耗材。如: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平均价格从108元/粒下降至18元/粒,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治疗糖尿病的甘精胰岛素从180元/支下降至70元/支,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
老百姓常讲“人老腿先老”,关节耗材集采后,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套下降至7000元/套,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套下降至5000元/套;占脊柱手术量三分之一的胸腰椎后路固定融合术,其耗材平均价格从3.3万元/套下降至4500元/套,技术最新的胸腰椎微创手术,其使用的耗材平均价格从近4万元/套下降至5600元/套。患者经过医保报销,自付费用大幅下降,既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更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同时,集采的药品耗材均有严格的质量入围标准,我省药监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集采中选产品全部列入监管范围,开展全周期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患者可以放心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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