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超话]##疫情防控# 【关于从严从快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商场、宾馆、酒店、饭店、药店等经营场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定期消毒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我省“总仓”管理制度,落实进口冷冻冷藏肉品“三专、三证、四不得”规定,严格采购加工使用未经我省总仓把关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
三、忻府区(含忻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
四、各类经营场所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
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并公开予以曝光。
忻府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2月26日#忻州身边事#
各商场、宾馆、酒店、饭店、药店等经营场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定期消毒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我省“总仓”管理制度,落实进口冷冻冷藏肉品“三专、三证、四不得”规定,严格采购加工使用未经我省总仓把关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
三、忻府区(含忻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
四、各类经营场所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
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并公开予以曝光。
忻府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2月26日#忻州身边事#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知】
全市各类药店:
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早日战胜疫情,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生命健康,在疫情期间,各类药店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8号)要求,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对于违反公告要求,擅自销售“四类”药物的药品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6日
(健康呼和浩特)#2022呼和浩特疫情防控实况##呼和浩特[超话]#
全市各类药店:
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早日战胜疫情,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生命健康,在疫情期间,各类药店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8号)要求,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对于违反公告要求,擅自销售“四类”药物的药品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6日
(健康呼和浩特)#2022呼和浩特疫情防控实况##呼和浩特[超话]#
【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专项执法检查预防“大头娃娃”类案发生】
为有效整治“消”字号抗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23日,针对部分地区“消”字号抗菌制剂存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到县城的十多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排查各大药房“消炎抗菌”产品专柜,查看店内的“消”字号抗菌制剂进出库台账和票据及其分区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并随机抽取了部分抗菌制剂对该药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方法、使用方法、主要成分及含量等内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清查了50余种“消”字号抗菌制剂,发现有两家药店的货架上有一种产品被列入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清单,在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药店负责人员将该产品立即下架停售。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药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药店严格核验进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以及规范各类药品的摆放,认真落实合规经营。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落实案件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https://t.cn/A667Dnn3
为有效整治“消”字号抗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23日,针对部分地区“消”字号抗菌制剂存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到县城的十多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排查各大药房“消炎抗菌”产品专柜,查看店内的“消”字号抗菌制剂进出库台账和票据及其分区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并随机抽取了部分抗菌制剂对该药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方法、使用方法、主要成分及含量等内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清查了50余种“消”字号抗菌制剂,发现有两家药店的货架上有一种产品被列入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清单,在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药店负责人员将该产品立即下架停售。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药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药店严格核验进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以及规范各类药品的摆放,认真落实合规经营。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落实案件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https://t.cn/A667Dn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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