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工资七年不付还编瞎话 法官怒怼:再不支付请到看守所过年!】#包工头拖欠工资七年法官怒怼# “如果你继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支付工资,将请你到看守所里过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7年还东躲西藏的包工头,面对法官怒怼和将被拘留的后果,当场支付了工资。
2014年,包工头龚某承揽了一处工程,雇佣曹某在其工地上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龚某一共拖欠曹某劳务工资25634元,龚某当场给曹某出具了欠条一张,并向曹某许诺等过一段时间就给曹某支付工资。此后曹某多次催要,龚某总是借口推托。工资难要之苦,整整折磨了曹某七年。忍无可忍的曹某于2021年2月将龚某诉至陕西安康紫阳县人民法院。
该案在审理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龚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拖欠的25634元工资一次性向曹某付清。但是到期后,龚某依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曹某于2022年1月11日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紫阳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法官受理此案后,当即通知了龚某,但是龚某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还没回家,等过完年回家了我就给曹某工资。”
办案法官通过其他线索打听到龚某实际上早已回家,现在正在某家干洗店里帮忙,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法官立即带领干警一起赶到该干洗店里,当法官出现在龚某面前时,龚某立刻改口说自己刚刚到家,正在想办法给曹某凑钱。
好不容易见到东躲西藏的龚某,法官怒斥道“你明明就在紫阳,还骗人,这种行为是虚假陈述。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如果你继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支付工资,我们将依法拘留,“请”你到看守所里过年。”
看到法警随身携带的手铐,龚某意识到,再不支付,马上面临惩罚。赶忙找到妻子一起凑钱,当场将25634元劳务工资交到了办案法官手里。
本案从立案到案件顺利执结,仅用了半天时间。当申请执行人曹某从办案法官手里拿到被拖欠了七年之久的工资后,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连声感谢:“没想到我要了七年都没要到的血汗钱,你们法院仅用了半天时间就帮我全部追回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华商报记者 宁军)
2014年,包工头龚某承揽了一处工程,雇佣曹某在其工地上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龚某一共拖欠曹某劳务工资25634元,龚某当场给曹某出具了欠条一张,并向曹某许诺等过一段时间就给曹某支付工资。此后曹某多次催要,龚某总是借口推托。工资难要之苦,整整折磨了曹某七年。忍无可忍的曹某于2021年2月将龚某诉至陕西安康紫阳县人民法院。
该案在审理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龚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拖欠的25634元工资一次性向曹某付清。但是到期后,龚某依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曹某于2022年1月11日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紫阳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法官受理此案后,当即通知了龚某,但是龚某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还没回家,等过完年回家了我就给曹某工资。”
办案法官通过其他线索打听到龚某实际上早已回家,现在正在某家干洗店里帮忙,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法官立即带领干警一起赶到该干洗店里,当法官出现在龚某面前时,龚某立刻改口说自己刚刚到家,正在想办法给曹某凑钱。
好不容易见到东躲西藏的龚某,法官怒斥道“你明明就在紫阳,还骗人,这种行为是虚假陈述。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如果你继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支付工资,我们将依法拘留,“请”你到看守所里过年。”
看到法警随身携带的手铐,龚某意识到,再不支付,马上面临惩罚。赶忙找到妻子一起凑钱,当场将25634元劳务工资交到了办案法官手里。
本案从立案到案件顺利执结,仅用了半天时间。当申请执行人曹某从办案法官手里拿到被拖欠了七年之久的工资后,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连声感谢:“没想到我要了七年都没要到的血汗钱,你们法院仅用了半天时间就帮我全部追回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华商报记者 宁军)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一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紫阳县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喜获殊荣,成为全省首批60个达标法庭之一。这既是对高桥人民法庭提升硬件水平、创新便民机制、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紫阳县人民法院着力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打造司法便民“桥头堡”“生力军”具体成效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4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据统计,2021年,紫阳县人民法院对12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审查,对符合条件的11起案件准予救助 ,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6.25万元,减缓免诉讼费用10余万元,为侵权案件受害人、抚养费案件未成年人、困难户当事人送去司法关怀和温暖。
据统计,2021年,紫阳县人民法院对12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审查,对符合条件的11起案件准予救助 ,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6.25万元,减缓免诉讼费用10余万元,为侵权案件受害人、抚养费案件未成年人、困难户当事人送去司法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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