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人家带你出去玩了一天没让你花一分钱,到晚还把你安全的送到家?世上真有这种男人?”
“不然呢?”
“是我我肯定不会把她送回去啊,我花那么多钱我图啥,不就图晚上把她留下么”
呵呵,随身携带byt的渣男果然想法都是那么龌龊[挖鼻]
Ps:不得不说老妈朋友这次介绍的相亲对象还挺靠谱(这不得以身相许啊[允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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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契不偿?古代“老赖” 要判刑】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违契不偿”罪名。如何让老赖还钱,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难题,各朝代也都有一些如何处理债务违约行为的规定。#历史冷知识#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严苛的法律,特别是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唐代,欠债不还不但要被处以刑罚,比如打板子、坐牢,还要“役身折酬”,也就是要去干活抵债。此外,唐朝法律还规定了“保人”制度,如果债务人“逃跑”,让债权人和衙门找不到,保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不还行“笞刑”
唐朝杂律规定,欠债逾期不还的,官府不是勒令你立即还钱,而是拉到官府打板子,执行“笞刑”。唐律第26卷杂律中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立案也是有标准的,欠款金额至少达到1匹布的价值,即“一疋以上”。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
打完以后,官府才会问你:“心里有数吗?知道犯了什么事吗?”然后才勒令,发传票“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如初。”一百天内不还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宋刑统》对于债务人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为不理……家资尽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户内男口……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大明律》第九卷“户律钱债”也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贯以上违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并追本利给主。”清朝的刑律则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两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
明清时期的法律有“违禁取利”条,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债务数额在五贯以上的,债务过期三个月,判处杖打十下,最高杖打四十下;债务数额在五十贯以上的,债务过期三个月的,杖打二十下,欠债时间再长的话,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是杖打六十下。清朝的刑律还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两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
如果真的有困难,实在还不起钱,债权人也可以扣押欠债者的固定资产,扣押前必须得到官府允许,并且扣押财产不得超过所欠债务,否则即使你是受害者债权人,也会受到官府惩罚。
唐朝法律允许债权人到债务人家进行“牵掣”(牵走牲畜、拿走值钱的物件),但是禁止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不履行时强制牵夺债务人的财物超过本契的行为。也就是说,“牵掣”的财物超过债务,债权人就要受处罚。
以劳役抵债
那些既没有钱财也没有资产的欠债人,可以“役身折酬”,也就是以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劳役抵债,每日折算为绢三尺,这应该比市场价格高。
不过,以劳役充抵债务的做法须严格遵守官府的规定,即必须尽量以家资清偿债务,只有出现家资不足清偿时才能“役身折酬”。符合“役身”的条件,也须“役通取户内男口”,女性不得作为劳动力以“役身”来充抵债务之清偿。除了保护女性,唐代法规也注意到保护未成年人。如证实是未成年人未经过家中长辈同意,擅自和他人签署契约处置家中财产,契约应无效,保人也不能为这种契约作保。
借贷契约中几乎都有债务人表示“如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收后者偿”的惯语,默认将债务延续到债务人的下一代来偿还,通俗地说就是“父债子还”。
明代王守仁《乡约教谕》就“里老(耆老)听讼受案范围”有如下规定:在里老(耆老)听讼受案范围内的“钱债”项下,又有“大孙顶尾子”“嫡全庶半”“父债子还”“麻灯债”“新正不讨债”等民间俗例,乡民的做法合于民间俗例则视为合理,里老(耆老)做出的判决亦以合于民间俗例为合理。
有时,对付逃债的债务人,还需要依靠私人的自力救助,比如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侠客凤四老爹就为朋友陈正公追讨回了奸商毛二胡子骗借的一千两银子。
诉讼时效
在古代,无法录音,也无法用科技手段鉴定签名和按手印的真伪,如果出现债务人不认账的情况怎么办?还有人会担心,如果老赖跑了,衙门找不到怎么办?古代的律法自然也有考虑。为防止这种情况,契约中普遍有证人的存在。
汉代继承了秦制,设债务担保人,称为“任者”,还有见证人,称“旁人”,已出土的汉代契约中,不但注明证人为谁,而且还以“沽酒各半”“沽旁二斗”等词语,注明给证人的报酬。
唐朝更是要求契约必须有保人,契约中放弃了用酒食酬谢保人的内容,相应的改为人保条款。《唐令拾遗·杂令》“公私以财物出举”条中规定:“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唐显庆五年天山县张利富举钱契》记载:“若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及保人等代。”《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中共收录了78件不完整的借贷契约,其中59件均有人保条款。
“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一旦出现债务人逃脱的情况,保人就应该代替偿还债务。即保人的责任是保证债务人不逃跑,而并不保证债务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只要债务人在原地未逃跑躲债,保人就不负偿还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保人也逃跑了,那衙门就没办法了。而《宋刑统》在诉讼时效上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保人逃亡超过三十年,就不再受理。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严苛的法律,特别是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唐代,欠债不还不但要被处以刑罚,比如打板子、坐牢,还要“役身折酬”,也就是要去干活抵债。此外,唐朝法律还规定了“保人”制度,如果债务人“逃跑”,让债权人和衙门找不到,保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不还行“笞刑”
唐朝杂律规定,欠债逾期不还的,官府不是勒令你立即还钱,而是拉到官府打板子,执行“笞刑”。唐律第26卷杂律中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立案也是有标准的,欠款金额至少达到1匹布的价值,即“一疋以上”。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
打完以后,官府才会问你:“心里有数吗?知道犯了什么事吗?”然后才勒令,发传票“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如初。”一百天内不还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宋刑统》对于债务人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为不理……家资尽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户内男口……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大明律》第九卷“户律钱债”也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贯以上违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并追本利给主。”清朝的刑律则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两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
明清时期的法律有“违禁取利”条,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债务数额在五贯以上的,债务过期三个月,判处杖打十下,最高杖打四十下;债务数额在五十贯以上的,债务过期三个月的,杖打二十下,欠债时间再长的话,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是杖打六十下。清朝的刑律还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两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
如果真的有困难,实在还不起钱,债权人也可以扣押欠债者的固定资产,扣押前必须得到官府允许,并且扣押财产不得超过所欠债务,否则即使你是受害者债权人,也会受到官府惩罚。
唐朝法律允许债权人到债务人家进行“牵掣”(牵走牲畜、拿走值钱的物件),但是禁止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不履行时强制牵夺债务人的财物超过本契的行为。也就是说,“牵掣”的财物超过债务,债权人就要受处罚。
以劳役抵债
那些既没有钱财也没有资产的欠债人,可以“役身折酬”,也就是以债务人及其家属的劳役抵债,每日折算为绢三尺,这应该比市场价格高。
不过,以劳役充抵债务的做法须严格遵守官府的规定,即必须尽量以家资清偿债务,只有出现家资不足清偿时才能“役身折酬”。符合“役身”的条件,也须“役通取户内男口”,女性不得作为劳动力以“役身”来充抵债务之清偿。除了保护女性,唐代法规也注意到保护未成年人。如证实是未成年人未经过家中长辈同意,擅自和他人签署契约处置家中财产,契约应无效,保人也不能为这种契约作保。
借贷契约中几乎都有债务人表示“如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收后者偿”的惯语,默认将债务延续到债务人的下一代来偿还,通俗地说就是“父债子还”。
明代王守仁《乡约教谕》就“里老(耆老)听讼受案范围”有如下规定:在里老(耆老)听讼受案范围内的“钱债”项下,又有“大孙顶尾子”“嫡全庶半”“父债子还”“麻灯债”“新正不讨债”等民间俗例,乡民的做法合于民间俗例则视为合理,里老(耆老)做出的判决亦以合于民间俗例为合理。
有时,对付逃债的债务人,还需要依靠私人的自力救助,比如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侠客凤四老爹就为朋友陈正公追讨回了奸商毛二胡子骗借的一千两银子。
诉讼时效
在古代,无法录音,也无法用科技手段鉴定签名和按手印的真伪,如果出现债务人不认账的情况怎么办?还有人会担心,如果老赖跑了,衙门找不到怎么办?古代的律法自然也有考虑。为防止这种情况,契约中普遍有证人的存在。
汉代继承了秦制,设债务担保人,称为“任者”,还有见证人,称“旁人”,已出土的汉代契约中,不但注明证人为谁,而且还以“沽酒各半”“沽旁二斗”等词语,注明给证人的报酬。
唐朝更是要求契约必须有保人,契约中放弃了用酒食酬谢保人的内容,相应的改为人保条款。《唐令拾遗·杂令》“公私以财物出举”条中规定:“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唐显庆五年天山县张利富举钱契》记载:“若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及保人等代。”《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中共收录了78件不完整的借贷契约,其中59件均有人保条款。
“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一旦出现债务人逃脱的情况,保人就应该代替偿还债务。即保人的责任是保证债务人不逃跑,而并不保证债务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只要债务人在原地未逃跑躲债,保人就不负偿还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保人也逃跑了,那衙门就没办法了。而《宋刑统》在诉讼时效上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保人逃亡超过三十年,就不再受理。
婚姻任性感情难存,命带孤辰寡宿,为什么婚姻坎坷易孤枕独眠?
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选错行,每个女人都希望找到爱护自己,疼爱自己的男人,但往往事与愿违,有的男人结婚之后,身边还是桃花不断,一直沉迷于各种女人之间,对婚姻和家庭很不负责。
但有的女性就是典型的事业狂人,他们都希望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那么才是考虑婚姻的问题,那么女性创业选择什么行业才能成功呢,如何选择对象才能让自己的婚姻幸福?
老您好,我的八字是,女,乙丑,戊寅,甲戌,丁卯,现在处于离婚状态,我大学毕业之后开始上班,先后换了好几个工作最后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辞职了,后来通过朋友的介绍和前夫相识,后来我们结婚生女,本来以为接下来过好日子就行了,奈何祸不单行。
前夫因为喝酒除了车祸,伤了脑子更是做了开颅手术,我更是把家里的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在娘家拿了一些钱去治病,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家婆更是指责我没有照顾好丈夫,我很是委屈,更是在一怒之下起诉离婚。
虽然后来找其他的先生帮我看过,说我有克夫命,我很是害怕,与其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结婚,以免再去害人,在我郁闷的时候也是朋友介绍了您给我认识,所以请您帮我看下以后会不会再有婚姻呢?以后事业如何,能赚到钱吗?
从命局看日主甲木生于寅月得令,年干乙木透天帮身有利,时支卯木为羊刃也是帮身之力,综合分析日主身旺,取火土为喜用。年柱丑土为正财被年干乙木和月令寅木所夹攻,月干戌土财也是被乙木和寅木所夹攻,日支戌土也是被寅卯木争合,所以命局为比劫夺财的组合。
比劫夺财的性格缺乏温和之气,但比劫夺财为贪心,即便为了赚到钱也是容易走偏财,另外比劫夺财,也是说明钱财会被兄弟朋友们夺走,或因被骗而破财。
看婚姻看感情,日支戌土偏财为喜用神,但被寅卯木所克,用神被克反为忌,加上命局夫星不显,所以日支戌土为夫,但被寅卯木所克,对丈夫多有不利。
另外月令寅木为孤辰,日支为寡宿,命局组合孤辰寡宿都会有的,这是一种婚姻孤独之象,另外命局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都是暗示着孤独之象,也暗示未来婚姻稍有不慎的话,后半生多有孤独无靠之象。.
看事业看财运,日主甲木周边财星包围,说明自己比较看重物质,做事情有一定的底线,但是对于求财来说,不该是自己的财不要去追求,特别是偏财,不担得不到反而会破财。
或者有其他不好的事情发生,好在后面的运势不差,有食伤生财之势,所以财运相对还是不错的,所以在赚钱上不需要多的担心,钱财该来的时候定会来的。
20-30岁庚辰运中,庚金为七杀星,且辰土与命局戌土相冲,命局土更弱了,由于戌土为火库,辰戌冲意味着无法开火库,加上日主天克地冲,说明感情不稳婚姻多动荡,再加上现在为七杀大运,婚姻更是不好了。
30-40岁辛巳运中,辛金为正官星,但辛金坐巳火为虚透,意味着正官不旺,但巳火生旺丑戌土,财星较旺也起到了通关的作用。代表事业运势会慢慢好起来很多,财运会好很多。辛金正官被巳火所克,说明丈夫并不是很好,也代表所遇非人。
2021辛丑年,正官透出,命局卯戌相合,且逢丑戌三刑,对婚姻感情有利,说明这一年感情缘分还是不错的,能遇到合适的感情,还需要好好把握才是。2022壬寅年,2023癸卯年,甲辰年,这几年运势不是很好,代表事业不稳,对待感情婚姻要好好珍惜才是。
40-50岁壬午运中,壬水为偏印也为忌,午火也为丁火的根,且与命局寅戌三合旺火,且能生财,说明后面的财运还是可以的,加上处于伤官大运中,说明对丈夫多有不满,夫妻争吵矛盾多。
人生建议:综合来看,一生偏财运还是不错的,可以适当做些投资,但不能从事赌博,因为比劫夺财多因赌博而破财,也就说明合伙创业做生意也多破财之象。
另外命局夫星不显,感情缘浅薄,如果自己不懂得珍惜当下婚姻的话,那么余生多有孤独之象,那么结合大运来看,再婚情缘还是有的,如果依然不懂得珍惜,那么真的要孤独度过余生了。
莎士比亚说过,不如意的婚姻好比地狱,一生鸡争鹅斗,不得安生,相反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配偶,就能百年谐和,幸福无穷。世间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夫妻之间需要多多包容,并且都为对方改变和付出,这样才能幸福偕老。
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选错行,每个女人都希望找到爱护自己,疼爱自己的男人,但往往事与愿违,有的男人结婚之后,身边还是桃花不断,一直沉迷于各种女人之间,对婚姻和家庭很不负责。
但有的女性就是典型的事业狂人,他们都希望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那么才是考虑婚姻的问题,那么女性创业选择什么行业才能成功呢,如何选择对象才能让自己的婚姻幸福?
老您好,我的八字是,女,乙丑,戊寅,甲戌,丁卯,现在处于离婚状态,我大学毕业之后开始上班,先后换了好几个工作最后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辞职了,后来通过朋友的介绍和前夫相识,后来我们结婚生女,本来以为接下来过好日子就行了,奈何祸不单行。
前夫因为喝酒除了车祸,伤了脑子更是做了开颅手术,我更是把家里的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在娘家拿了一些钱去治病,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家婆更是指责我没有照顾好丈夫,我很是委屈,更是在一怒之下起诉离婚。
虽然后来找其他的先生帮我看过,说我有克夫命,我很是害怕,与其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结婚,以免再去害人,在我郁闷的时候也是朋友介绍了您给我认识,所以请您帮我看下以后会不会再有婚姻呢?以后事业如何,能赚到钱吗?
从命局看日主甲木生于寅月得令,年干乙木透天帮身有利,时支卯木为羊刃也是帮身之力,综合分析日主身旺,取火土为喜用。年柱丑土为正财被年干乙木和月令寅木所夹攻,月干戌土财也是被乙木和寅木所夹攻,日支戌土也是被寅卯木争合,所以命局为比劫夺财的组合。
比劫夺财的性格缺乏温和之气,但比劫夺财为贪心,即便为了赚到钱也是容易走偏财,另外比劫夺财,也是说明钱财会被兄弟朋友们夺走,或因被骗而破财。
看婚姻看感情,日支戌土偏财为喜用神,但被寅卯木所克,用神被克反为忌,加上命局夫星不显,所以日支戌土为夫,但被寅卯木所克,对丈夫多有不利。
另外月令寅木为孤辰,日支为寡宿,命局组合孤辰寡宿都会有的,这是一种婚姻孤独之象,另外命局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都是暗示着孤独之象,也暗示未来婚姻稍有不慎的话,后半生多有孤独无靠之象。.
看事业看财运,日主甲木周边财星包围,说明自己比较看重物质,做事情有一定的底线,但是对于求财来说,不该是自己的财不要去追求,特别是偏财,不担得不到反而会破财。
或者有其他不好的事情发生,好在后面的运势不差,有食伤生财之势,所以财运相对还是不错的,所以在赚钱上不需要多的担心,钱财该来的时候定会来的。
20-30岁庚辰运中,庚金为七杀星,且辰土与命局戌土相冲,命局土更弱了,由于戌土为火库,辰戌冲意味着无法开火库,加上日主天克地冲,说明感情不稳婚姻多动荡,再加上现在为七杀大运,婚姻更是不好了。
30-40岁辛巳运中,辛金为正官星,但辛金坐巳火为虚透,意味着正官不旺,但巳火生旺丑戌土,财星较旺也起到了通关的作用。代表事业运势会慢慢好起来很多,财运会好很多。辛金正官被巳火所克,说明丈夫并不是很好,也代表所遇非人。
2021辛丑年,正官透出,命局卯戌相合,且逢丑戌三刑,对婚姻感情有利,说明这一年感情缘分还是不错的,能遇到合适的感情,还需要好好把握才是。2022壬寅年,2023癸卯年,甲辰年,这几年运势不是很好,代表事业不稳,对待感情婚姻要好好珍惜才是。
40-50岁壬午运中,壬水为偏印也为忌,午火也为丁火的根,且与命局寅戌三合旺火,且能生财,说明后面的财运还是可以的,加上处于伤官大运中,说明对丈夫多有不满,夫妻争吵矛盾多。
人生建议:综合来看,一生偏财运还是不错的,可以适当做些投资,但不能从事赌博,因为比劫夺财多因赌博而破财,也就说明合伙创业做生意也多破财之象。
另外命局夫星不显,感情缘浅薄,如果自己不懂得珍惜当下婚姻的话,那么余生多有孤独之象,那么结合大运来看,再婚情缘还是有的,如果依然不懂得珍惜,那么真的要孤独度过余生了。
莎士比亚说过,不如意的婚姻好比地狱,一生鸡争鹅斗,不得安生,相反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配偶,就能百年谐和,幸福无穷。世间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夫妻之间需要多多包容,并且都为对方改变和付出,这样才能幸福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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