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之间相处,无论是多好的关系,不管是多深的感情,最忌讳的就是越界。感情,有距离才能保持新鲜,相处,有分寸才能避免矛盾。和任何人走得太近,都是一场灾难。所以,朋友也好,亲人也罢,爱人亦如此,适当保持距离,才是最明智的相处方式。和朋友之间,留有一杯水的距离,朋友,是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却可以掏心相交的人。不要以为你们的关系亲密无间,就可以不分你我。有些朋友现在对你好,不代表会永远对你好。也许某一日因琐事就翻了脸,断了往来,成为仇人。朋友之间,靠得太近,了解透彻更容易滋生矛盾,离得太远,不常联系就会让感情淡漠,只有保持一杯水的距离,你对我不随意插手,我对你不过分关注,才能相处舒服,经常来往,让友情无期限的延长。和亲戚之间,留有一碗汤的距离,亲戚,是和我们沾亲带故有血缘关系的人。亲戚之间,往往比朋友更难相处,因为有亲情掺杂在里面,不能撕破脸,他有事,你得帮忙,他不对,你得原谅。小时候以为亲戚是最近的关系,长大了才懂有些亲戚关系是很庸俗的,你有钱有势,就围着你,你没钱没势,就冷落你。所以,和亲戚之间,必须要留有分寸,太近,亲密过度,麻烦不断,太远,亲情浅薄,感情淡漠。和他们保持一碗汤的距离,不会因为太烫伤到自己,不会因为太冷寒了人心。和爱人之间,留有一张纸的距离,婚姻中,夫妻二人虽是一体,但也是个体。不要以为结了婚,就可以互相干涉。我有权利查看你的手机,你有权利窥探我的隐私,时间长了,管制太多,就会把夫妻关系恶化。夫妻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互不打扰,自得其乐,既是亲密的爱人关系,也是自由的生活伙伴。留有独立空间,不会干涉太多,和对方保持一张纸的距离,亲密有间,才能恩爱有加,相知有度,才能相伴长久。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也都有私心,不管与谁相处,都要保持距离。和朋友太近,高估了自己的位置,就会毁掉这份友情;和亲人太近,不愿付出一味索取,就会引来不满情绪;和爱人太近,不留空间事事干涉,就会导致婚姻破裂。只有保持距离,把握好分寸和限度,才能亲而不远,密而不倦,才会和而不烦,惜而不厌! https://t.cn/8kdK5lK
诱人的“性光”,把许多修行人给迷的不行!#修行#
一、什么是性光?
性光是修炼到高级阶段的现象,是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也是人体修炼的阶段果位。
在静修入定时,修炼进入虚空状态,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但又似乎身体在气中包裹着,忽然,全身光明透亮,眼前现出光体,这,就是明心见性,也叫见到了本来面目,见到了真我,见到了本性。
宇宙中万事万物都可分为阴阳,人体亦分为显性系统和隐性系统,难道人体这部显隐双运的系统中除了我以外,体内还有一个比我能力大的,未显现的主人?那这个“我”是真的我,还是我看到的躯体是真的我?到底谁是我?我到底是谁?“真我”到底是可见状?还是不可见状?是身体形?还是气体形?是实态的,还是虚态的?人体内既然还有一个“真我”,那它为什么不出来主事?
修炼奥秘之一就是使人类能看到本来的我!
这个“我”,既不是可见状,又不是不可见状,既不是身体形,又不是气体形,它究竟什么样?
它,就是那一团灵光,在常态下看不见,在修炼到一定层次时,自然显现,它变幻无穷,既可以以生物体的形状出现,又可以以星光,雾状出现,但常态是一团灵光,它是由虚态的灵光构成,它既是宇宙的本质,也是人的本性,所谓的见性,就是见到这团灵光,所谓明心,就是在真我显现时,身心光明洞达的状态。
人类通过修炼达到生命自主,我命在我不在天,就非得请出这位“真我”不可,只有它才能驾驭人体的显隐双运系统,超越天年,合道永恒。
二、性光在上乘修炼中起什么作用?
性光是人体内光的一种,又称天光、本性灵光,先天灵光,亦称“法身”,他是人的真性,是人的本来面目,是元神示现的光像,简称神光。
性光不在阴阳的范畴,它是阴阳之祖,是阴阳的根源,常态下,它深藏在人体内,要靠修炼才能显现。只要把握了这点灵光,就能超越时空。
在古代仙术修炼中性光居首要地位。佛家和道家认为见到“本性灵光”就是得道。道家把见到内光(金丹)的行者称之为仙,佛家把见到内光(佛光)的行者称之为佛。性光是儒、释、道三家成圣、成仙、成佛的绝秘天机。三教都认为性光具有无上的功能。智商低下的愚人,得此秘诀也可以立跻圣位,超凡入圣。
从现代人体科学的实践看,特异功能显现的关键是性光的显现。性光显现后,便可具有内视、透视、遥视等超视觉功能,他心通、神境通等功能也随之而出,可以说性光是开启人体超能力的金钥匙。
性光在整个修炼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性光显发是迈向高级功夫、进入上乘修炼的入门证。是由无明到有明登达彼岸的船票。
再造乾坤,重立性命的生命工程就是从这儿开始。
见到性光是功夫,不见性光便会终生枯坐旁门。
三、性光到底什么样?它有什么特性?有层次之分吗?你如果问释、道两家性光什么样,他们会划给你一个圆圈,告诉你就是这个样,对不对呢?做为象形符号,我看是可以的。因为性光到一定层次,确实是个圆陀陀的光圈。但说它就是这么个圈,也未免过于抽象,过于含糊,历代丹经、道书、对性光的形象多说的隐隐约约,不肯明言,因为这是道家、佛家的奥秘。
额前(脑门)是人体隐性系统的内示脑屏,而性光则是修炼层次、修炼阶段、功能量级的光标和图解。根据光的圆明程度和颜色,可窥知练功的进度、层次,可知道修炼者精气神是否充足,还可据此判知修炼者金丹的完足与否,掌握这些奥秘,便知己知彼,进度在握了。
按修炼层次、进程中性光的不同显现,性光可大致分为慧光、蟾光、生物状性光三种,又可按阴阳属性分为阴神之光和阳神之光。
性光显现初期之光叫慧光,它是阴神之光的层次,属中、下乘功夫,在下乘阶段时,伴随的都是幻觉、幻视、幻听。
在中乘阶段,其功能主要表现为超视觉,如内视、透视、遥视等。
性光修炼至高级阶段所见的光叫蟾光,它是阳神之光的层次,属上乘功夫,其功能类型不仅有更稳定的超视觉,还有慧眼和法眼、神境通等。最高层次的性光为生物状性光。
因透视、遥视等特异功能大部分是通过慧光来进行和实现的,慧光的命名也与许此有关,蟾光则是借金蟾乃稀有的三足动物之意,比喻精气神三宝合一,炼成金丹。
精不足,不能生慧光;金丹不足,不能生蟾光,养足之慧光可以成为蟾光。
性光初现,也就是性光的初级层次时,闭目所见只是淡白的小点,恍惚游移不定,有点像电视机屏幕上的雪花点,一用意识,即散开,不知所踪,进一步,则出现银河般的光辉扩散感觉,忽明忽暗,朦朦胧胧,似是而非。有时出现白雾状的图像,似雾非雾,似烟非烟,这些都是修炼者精气不足的体现。
当修炼者精气较足之后,则会在内视中看到流星似的亮点,突然在脑屏中划过,有时还可见到银白色的网状图型,但均不稳定,它反映出修炼者定力还不够。
性光修炼进入中级层次时,性光开始呈现不规则形状,有方形、梯形、条形、屏幕形,并逐渐向圆型过渡,颜色也开始出现多色。最初:静极光现,性光状如弯月,由小渐大,又由大化小,或像空中的烟圈,不断地蠕动者,扩大着消失在远方天际,或光圈带虚,圈边亮,圈内黑,或光圈不明也不圆,或有银河的感觉,但没有扩散的散漫感,而是呈圆型,进而出现较充实、密度较大的近似圆的光团。
经过看太阳光或灯光而激发出的人体性光,可呈现艳丽无比的各色宝珠型性光,有红色、绿色、蓝色、紫色、以及像澳洲宝石切面状的套色性光,玲珑透明,令人见之心醉。
未经太阳光激发的性光,最常见的是鲜明的桔黄色光,所谓“大似弹丸,黄似橘”即指此而言,亦有鲜红色的光,叫“血玄关”,入静很深时则往往看到银白色的光,如露如电,叫“正玄关”,在寂静中则可看到蓝色光,练功有进展时,还会偶尔发生眉间掣电般一闪而过的紫金光,古人称之为“金机飞电”,而以光如月华,像个圆月般的明镜悬挂在眼前不动者,则是纯正的慧光,这是精气充足之验。
性光修炼进入高级层次,开始显现蟾光,蟾光是金黄之光,圆圆陀陀,辉煌闪烁。此间还会出现内日,有一半的,有完整的;有慢动者,有稳定的;有不闪耀的,有旭日型的。半日和慢动者以及不闪耀的,为功夫不够;旭日型的、完整的和稳定者为定力强,能量足。蟾光金光而圆明,是金丹练成之相。眉间日夜长明,由肚脐到眉心一路皆是电光,则达到蟾光变化的最高境界。
性光修炼进入最高层次,则会出现各种生物状的内视光,如白光树体,似台湾竹状,练功中途不消失,这就是吕洞宾讲的“无影树”,继而出现“公鸡叫”一样的白光体,吸气时,白光气流从臀部、颈至玉枕,呼气时,白光从鸡口额中出,一呼一吸似“公鸡叫”,此即吕洞宾《打坐歌》中讲的“无影树下金鸡叫”。进入高层次后,还的有的修炼者出现的是光明体、婴儿、自身像、父母影、玄师影等等;它反映出本性元神的修炼已近成熟,性之整体将现。并很快就要出现“出壳”现象,在临冲出自己躯体前,还会出现“雪花乱飞”,“天花乱坠”的光图。生物状性光出壳后,将直接在宇宙空间采撷能量,并反复出入人体,经过长时期的哺乳,最后达到性体老成,显隐自如。至此,才完成了生命的自主修炼全程。 https://t.cn/Rcdt451
一、什么是性光?
性光是修炼到高级阶段的现象,是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也是人体修炼的阶段果位。
在静修入定时,修炼进入虚空状态,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但又似乎身体在气中包裹着,忽然,全身光明透亮,眼前现出光体,这,就是明心见性,也叫见到了本来面目,见到了真我,见到了本性。
宇宙中万事万物都可分为阴阳,人体亦分为显性系统和隐性系统,难道人体这部显隐双运的系统中除了我以外,体内还有一个比我能力大的,未显现的主人?那这个“我”是真的我,还是我看到的躯体是真的我?到底谁是我?我到底是谁?“真我”到底是可见状?还是不可见状?是身体形?还是气体形?是实态的,还是虚态的?人体内既然还有一个“真我”,那它为什么不出来主事?
修炼奥秘之一就是使人类能看到本来的我!
这个“我”,既不是可见状,又不是不可见状,既不是身体形,又不是气体形,它究竟什么样?
它,就是那一团灵光,在常态下看不见,在修炼到一定层次时,自然显现,它变幻无穷,既可以以生物体的形状出现,又可以以星光,雾状出现,但常态是一团灵光,它是由虚态的灵光构成,它既是宇宙的本质,也是人的本性,所谓的见性,就是见到这团灵光,所谓明心,就是在真我显现时,身心光明洞达的状态。
人类通过修炼达到生命自主,我命在我不在天,就非得请出这位“真我”不可,只有它才能驾驭人体的显隐双运系统,超越天年,合道永恒。
二、性光在上乘修炼中起什么作用?
性光是人体内光的一种,又称天光、本性灵光,先天灵光,亦称“法身”,他是人的真性,是人的本来面目,是元神示现的光像,简称神光。
性光不在阴阳的范畴,它是阴阳之祖,是阴阳的根源,常态下,它深藏在人体内,要靠修炼才能显现。只要把握了这点灵光,就能超越时空。
在古代仙术修炼中性光居首要地位。佛家和道家认为见到“本性灵光”就是得道。道家把见到内光(金丹)的行者称之为仙,佛家把见到内光(佛光)的行者称之为佛。性光是儒、释、道三家成圣、成仙、成佛的绝秘天机。三教都认为性光具有无上的功能。智商低下的愚人,得此秘诀也可以立跻圣位,超凡入圣。
从现代人体科学的实践看,特异功能显现的关键是性光的显现。性光显现后,便可具有内视、透视、遥视等超视觉功能,他心通、神境通等功能也随之而出,可以说性光是开启人体超能力的金钥匙。
性光在整个修炼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性光显发是迈向高级功夫、进入上乘修炼的入门证。是由无明到有明登达彼岸的船票。
再造乾坤,重立性命的生命工程就是从这儿开始。
见到性光是功夫,不见性光便会终生枯坐旁门。
三、性光到底什么样?它有什么特性?有层次之分吗?你如果问释、道两家性光什么样,他们会划给你一个圆圈,告诉你就是这个样,对不对呢?做为象形符号,我看是可以的。因为性光到一定层次,确实是个圆陀陀的光圈。但说它就是这么个圈,也未免过于抽象,过于含糊,历代丹经、道书、对性光的形象多说的隐隐约约,不肯明言,因为这是道家、佛家的奥秘。
额前(脑门)是人体隐性系统的内示脑屏,而性光则是修炼层次、修炼阶段、功能量级的光标和图解。根据光的圆明程度和颜色,可窥知练功的进度、层次,可知道修炼者精气神是否充足,还可据此判知修炼者金丹的完足与否,掌握这些奥秘,便知己知彼,进度在握了。
按修炼层次、进程中性光的不同显现,性光可大致分为慧光、蟾光、生物状性光三种,又可按阴阳属性分为阴神之光和阳神之光。
性光显现初期之光叫慧光,它是阴神之光的层次,属中、下乘功夫,在下乘阶段时,伴随的都是幻觉、幻视、幻听。
在中乘阶段,其功能主要表现为超视觉,如内视、透视、遥视等。
性光修炼至高级阶段所见的光叫蟾光,它是阳神之光的层次,属上乘功夫,其功能类型不仅有更稳定的超视觉,还有慧眼和法眼、神境通等。最高层次的性光为生物状性光。
因透视、遥视等特异功能大部分是通过慧光来进行和实现的,慧光的命名也与许此有关,蟾光则是借金蟾乃稀有的三足动物之意,比喻精气神三宝合一,炼成金丹。
精不足,不能生慧光;金丹不足,不能生蟾光,养足之慧光可以成为蟾光。
性光初现,也就是性光的初级层次时,闭目所见只是淡白的小点,恍惚游移不定,有点像电视机屏幕上的雪花点,一用意识,即散开,不知所踪,进一步,则出现银河般的光辉扩散感觉,忽明忽暗,朦朦胧胧,似是而非。有时出现白雾状的图像,似雾非雾,似烟非烟,这些都是修炼者精气不足的体现。
当修炼者精气较足之后,则会在内视中看到流星似的亮点,突然在脑屏中划过,有时还可见到银白色的网状图型,但均不稳定,它反映出修炼者定力还不够。
性光修炼进入中级层次时,性光开始呈现不规则形状,有方形、梯形、条形、屏幕形,并逐渐向圆型过渡,颜色也开始出现多色。最初:静极光现,性光状如弯月,由小渐大,又由大化小,或像空中的烟圈,不断地蠕动者,扩大着消失在远方天际,或光圈带虚,圈边亮,圈内黑,或光圈不明也不圆,或有银河的感觉,但没有扩散的散漫感,而是呈圆型,进而出现较充实、密度较大的近似圆的光团。
经过看太阳光或灯光而激发出的人体性光,可呈现艳丽无比的各色宝珠型性光,有红色、绿色、蓝色、紫色、以及像澳洲宝石切面状的套色性光,玲珑透明,令人见之心醉。
未经太阳光激发的性光,最常见的是鲜明的桔黄色光,所谓“大似弹丸,黄似橘”即指此而言,亦有鲜红色的光,叫“血玄关”,入静很深时则往往看到银白色的光,如露如电,叫“正玄关”,在寂静中则可看到蓝色光,练功有进展时,还会偶尔发生眉间掣电般一闪而过的紫金光,古人称之为“金机飞电”,而以光如月华,像个圆月般的明镜悬挂在眼前不动者,则是纯正的慧光,这是精气充足之验。
性光修炼进入高级层次,开始显现蟾光,蟾光是金黄之光,圆圆陀陀,辉煌闪烁。此间还会出现内日,有一半的,有完整的;有慢动者,有稳定的;有不闪耀的,有旭日型的。半日和慢动者以及不闪耀的,为功夫不够;旭日型的、完整的和稳定者为定力强,能量足。蟾光金光而圆明,是金丹练成之相。眉间日夜长明,由肚脐到眉心一路皆是电光,则达到蟾光变化的最高境界。
性光修炼进入最高层次,则会出现各种生物状的内视光,如白光树体,似台湾竹状,练功中途不消失,这就是吕洞宾讲的“无影树”,继而出现“公鸡叫”一样的白光体,吸气时,白光气流从臀部、颈至玉枕,呼气时,白光从鸡口额中出,一呼一吸似“公鸡叫”,此即吕洞宾《打坐歌》中讲的“无影树下金鸡叫”。进入高层次后,还的有的修炼者出现的是光明体、婴儿、自身像、父母影、玄师影等等;它反映出本性元神的修炼已近成熟,性之整体将现。并很快就要出现“出壳”现象,在临冲出自己躯体前,还会出现“雪花乱飞”,“天花乱坠”的光图。生物状性光出壳后,将直接在宇宙空间采撷能量,并反复出入人体,经过长时期的哺乳,最后达到性体老成,显隐自如。至此,才完成了生命的自主修炼全程。 https://t.cn/Rcdt451
举报父亲被殴打致死的女子叶某婷,并未失联,而是被警方带走调查,理由是在案件正常办理进程中,叶某婷等人多次歪曲事实,发表不实言论,误导舆论,对案件正常办理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你支持本案反转吗?
近日,在河南开封,一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自己的父亲被邻村的两名男子殴打致死,而两名男子却一直逍遥法外,甚至该女子还表示,案发当时,村支书侯某纠集了十几人,也去了案发现场,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女子在发布举报视频后就突然失联,引发了网友无限的遐想。
2022年12月8日,当地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了详细通报。
1、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28日晚上19时许,6月29日2时36分,公安机关收到报警电话后,于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艺、刘某见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当地看守所。7月7日,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目前,此案已经由当地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也就是说,叶某婷反映的两名凶手目前仍逍遥法外的消息,属于不实信息。
2、关于村支书参与打斗的举报,经过调取沿途的监控,结合其它证据材料,为不实举报。
3、叶某婷并未失联,而是于2022年12月6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带走调查时,叶某婷的男友在案发现场。
叶某婷在网上实名举报后,笔者就考虑到举报的事实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所以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了几点看法,并呼吁网友不造谣、不传谣,果不其然,官方的通报让本案出现了反转,任何时候,都应当相信办案人员,给他们时间,他们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接下来,结合网友的疑问,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1、刑事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办案期限分别是多少?
其实在本案中,叶某婷和办案机关有分歧的原因在于,叶某婷认为办案机关的办案期限较长,这也是很多网友的疑问,但事实上,办案机关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涉及到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缺一不可,这既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也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首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这个阶段,公安机关需要将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十天,也就是公安机关最多能将嫌疑人拘留37天。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以本案为例,虽然官方通报中尚未写明检察机关的是否批准逮捕,但结合两名犯罪嫌疑人现依然在看守所的情况,可以侧面看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仍有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度进行延长,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此时案件就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案件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也就是说,在一个月的办案期限内,检察机关可以两退三延。
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案件就到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办案机关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谓是环环相扣。
就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到了审判阶段,相信人民法院马上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此期间,任何人都不能试图通过舆论干预司法。
2、叶某婷是否会受到处罚?
叶某婷发布的事实均为不实信息,就属于散布谣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叶某婷于2022年12月6日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讯问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叶某婷确实违法,则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行政拘留。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
近日,在河南开封,一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自己的父亲被邻村的两名男子殴打致死,而两名男子却一直逍遥法外,甚至该女子还表示,案发当时,村支书侯某纠集了十几人,也去了案发现场,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女子在发布举报视频后就突然失联,引发了网友无限的遐想。
2022年12月8日,当地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了详细通报。
1、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28日晚上19时许,6月29日2时36分,公安机关收到报警电话后,于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艺、刘某见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当地看守所。7月7日,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目前,此案已经由当地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也就是说,叶某婷反映的两名凶手目前仍逍遥法外的消息,属于不实信息。
2、关于村支书参与打斗的举报,经过调取沿途的监控,结合其它证据材料,为不实举报。
3、叶某婷并未失联,而是于2022年12月6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带走调查时,叶某婷的男友在案发现场。
叶某婷在网上实名举报后,笔者就考虑到举报的事实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所以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了几点看法,并呼吁网友不造谣、不传谣,果不其然,官方的通报让本案出现了反转,任何时候,都应当相信办案人员,给他们时间,他们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接下来,结合网友的疑问,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1、刑事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办案期限分别是多少?
其实在本案中,叶某婷和办案机关有分歧的原因在于,叶某婷认为办案机关的办案期限较长,这也是很多网友的疑问,但事实上,办案机关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涉及到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缺一不可,这既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也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首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这个阶段,公安机关需要将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十天,也就是公安机关最多能将嫌疑人拘留37天。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以本案为例,虽然官方通报中尚未写明检察机关的是否批准逮捕,但结合两名犯罪嫌疑人现依然在看守所的情况,可以侧面看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仍有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度进行延长,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此时案件就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案件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也就是说,在一个月的办案期限内,检察机关可以两退三延。
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案件就到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办案机关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谓是环环相扣。
就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到了审判阶段,相信人民法院马上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此期间,任何人都不能试图通过舆论干预司法。
2、叶某婷是否会受到处罚?
叶某婷发布的事实均为不实信息,就属于散布谣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叶某婷于2022年12月6日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讯问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叶某婷确实违法,则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行政拘留。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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