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独白#
三明治在杭州天目里有一个装置展,叫《沉默的独白》,里面用了我写过的一篇关于秘密的文章。
编辑跟我说要发表,我虽然没有拒绝,但心里也一直犹豫,那就像是我的“恶之墙”,我在那一个月悄悄写下来自己许许多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后来文章在三明治发了,我没有像往常那样高高兴兴转到朋友圈,而是安静着。偶尔几个人共情的留言,让我得到些许的安慰。那些事情能够写出来,甚至能够发出来,也代表着我在面对自己时的勇敢,意味着我的世界又开阔了一些些。
伊蔓说,你的文章只有用紫外线手电照着才能看到,因为想要实现“秘密”的效果。
我喜欢展览的装置设计,惊讶于那些伙伴的智慧用心。忍不住想象在光线之下逐字逐句揭开秘密的快感,也好奇到底有几个人会看到我的秘密。
其实,我很想去现场看看。我知道是个很小的展,可我好奇的是,当以这样的方式打开我的记忆的时候,我会收获什么呢?
别人呢?(其实我在猜,可能更多的是无感罢了,那也没关系)
可惜展览的时间跟自己夏天的旅行完全重合。错过就错过吧。
有时候觉得很神奇,画画,写文字,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擅长这些东西,但我总会因为这些事情,再遇到一些人,再遇到一些事情……
忽然在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无边际的长卷,被温柔地一点点打开,我并不知道卷着的是什么,但每一帧,都充满着平凡的惊奇。
三明治在杭州天目里有一个装置展,叫《沉默的独白》,里面用了我写过的一篇关于秘密的文章。
编辑跟我说要发表,我虽然没有拒绝,但心里也一直犹豫,那就像是我的“恶之墙”,我在那一个月悄悄写下来自己许许多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后来文章在三明治发了,我没有像往常那样高高兴兴转到朋友圈,而是安静着。偶尔几个人共情的留言,让我得到些许的安慰。那些事情能够写出来,甚至能够发出来,也代表着我在面对自己时的勇敢,意味着我的世界又开阔了一些些。
伊蔓说,你的文章只有用紫外线手电照着才能看到,因为想要实现“秘密”的效果。
我喜欢展览的装置设计,惊讶于那些伙伴的智慧用心。忍不住想象在光线之下逐字逐句揭开秘密的快感,也好奇到底有几个人会看到我的秘密。
其实,我很想去现场看看。我知道是个很小的展,可我好奇的是,当以这样的方式打开我的记忆的时候,我会收获什么呢?
别人呢?(其实我在猜,可能更多的是无感罢了,那也没关系)
可惜展览的时间跟自己夏天的旅行完全重合。错过就错过吧。
有时候觉得很神奇,画画,写文字,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擅长这些东西,但我总会因为这些事情,再遇到一些人,再遇到一些事情……
忽然在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无边际的长卷,被温柔地一点点打开,我并不知道卷着的是什么,但每一帧,都充满着平凡的惊奇。
【走味】
那个人透过一个很远的朋友找到了我,在我们正式分开的一年之后。所谓的「正式分开」,是指那一天在我手机里,传来一段略带指责的留言短讯之后,那个人和我正式断了联络。而所谓的「找到了我」,是指透过这个朋友,传达了对我的思念之后,在隔了几天的下午,终于又传来了一通短讯,所以算是找到了我。
这一切其实是没有逻辑的。那个人和我分分和和了好些次,那两年,我们在一些莫名其妙的争执中渡过,我对那个人的爱超过我所能承担的,而那个人的任性也超出了我所能忍受的,于是在一些误会和冷战后,分开了彼此,也就当做陌生人了。
我以为过去了。后来的日子,我也就避开了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也避开了彼此工作的那一条街、也避开了彼此共同的朋友、甚至避开了手机里的那个名字。本来以为这一切就安全的很的,但后来还是没办法的,某些时候又总是想起了。
当然我可能还是记得相识的周年、也可能还是记得对方的生日、甚至电话号码也可以第一时间默念,但我以为一切已经结束了,看来是还没有。我还记得第一个相识的圣诞节,我在快要过了节日的晚上十点,竞速驱车前往那个人的住所,为了赶一场在午夜前的圣诞餐,我们在黑漆漆的夜色中,远赴一个山上的高级餐馆,在闪耀的盆地灯火中,渡过第一个相识的圣诞夜,花去了我那三周的伙食费。下山的时候,我用一只手在蜿蜒的山路中开着车,另一只手抓着那个人的手不肯放开,那一刻以为已经到了甜蜜的终点。
当然后来还是离散了,没有什么意外的。朋友以为我的恋爱周期只有两年,这一句话又惊醒了我,我和现在正在交往的这一位,眼看也是两年,那么也会再发作那个魔咒吗?我心里冒出来一堆有的没有的问号。
讲回那个人后来终于发了一通隔了好远的时光才来的短讯,在一个很热的正午。我赖在家里睡一个周日的长觉,想着等一下有一个下午的记者会,而我无端端的要去当致词人。致词的内容说些什么,其实想了想也没有那么重要,反正只是露个脸的场合,我去了或是换了别人去都是没有差别的,所以我放心的当一个脑子放空的人,在家里睡了一个满。
那个人的简讯来的很安静,我感觉手机动了一下,像是一封传到一半就停了的短讯,因为基地台讯号有问题,所以传了一半,没讲完似的。我爬起身来,正好要走进浴室的,坐在马桶上睡眼惺忪的打开了短讯,内容也很没头没脑的,说是去看了一部卖座超佳的感人电影,看到一半哭了,想起了我,好奇着这些分开的日子有没有心疼过?
所以看起来真像是一封传了一半的讯息,一句话也说了一小截,另一大段不知道是不是没说完还是没传完的,反正就是没了,连句尾的标点符号都没有。
我慢吞吞的盥洗了,一边看着手机的讯号,看会不会又第二封讯息,一边想着该穿什么衣服出门,还有,中餐该吃些什么好?
后来讯息没有进来,我随便乱穿了一件牛仔裤,搭了一件不衬场合的蓝衬衫,再加了一条画蛇添足的白领带,配了一双脏了的球鞋,去吃了一个很港味的午餐,然后,食不知味。
这个正午的时候因为秋末的关系,空气中闷热到一个极点,我在自己的小车子里也发着烫,旁边坐着是现在正在交往的这一位,这一位和那一位有很多不同;这一位安静不多话、有礼而善体人意、社会资历相当而丰富、见多识广而聪诘,所以是一个很不错的对象。
而那一位任性而蛮横、不讲理而娇纵、话多而没有内容、生活圈狭小而贫乏、交的朋友也都不是我辈之流,但是我却没有断过对那个人的想念。为什么?见鬼了?所以我也不知道,但那个人在我生命中留下来的,却是怎么也埋不起来、挥不走的。
身边所有的朋友都是不喜欢那一位的,所以在我当时宣布分手的时候,办公室的同事还一致站起来拍了拍手,算是对我的肯定,结果那一次拍手之后,我们还是拖了整整一年,直到那一封带着责骂的短讯之后,我们的纠扯才算告结。
我以为这一切应该都过去了,但最后,还是来了一通短讯,结束了所谓的分手宣言。
「所以要见面吗?」我和那个人在记者会的现场,传了几通没头没脑的短讯之后,绕到这个问题上来,所以,后来还是约了见,也没有约在哪里,就约在我自己家里,本来想坐上小车子出去兜兜的,但后来想想,还能兜去哪里呢?我们能走的,不都是那些,之前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吗?
反正那个人最后还是来了。先给了一大段尴尬的沉默,然后讲了一些没有边际的话,讲了一些没有意义的问候,然后空气停在一个熄烟的句尾点。我看着窗外的远方,说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的高速公路,站到楼顶还可以看到模糊不清的出海口,然后就又没话了。那个人趴在窗台上,看着深夜的街灯车流沉默,然后转身抱住了我,一股热冲上脑门,心想这的结果是不是我要的?拥抱的动作没有停止,但我的心里却闪过几百句话,但后来发现没有任何一句话是有意义的,所以沉默了。
那个人也是一句话都没有说的,只是紧紧的抱着,好像逝去的太久,怕一个闪神就又回到现实的,所以抱的我都发疼了。这一抱,到后来离开的时候都安静的出奇。我一直想说些什么来打破这些沉默的,但实在中文没有学好,所以在每一句要说出口的话前面,都打了一个咳,然后就又停住了,到最后,什么都没说。
我和那个人之间,经历太多共有的,所以后来很难忘掉,而后来的这些年,始终找不回当时的那些感觉,所以后来的恋爱也不尽美好。但我知道爱情实在不适合比较,所以有得的另一面一定是有失,对现在的这一位我没有什么可以埋怨,但对过去的那一位又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我这些年,便在这样复杂的情绪里辗转难眠。
我送那个人到了楼下,看着车尾灯慢慢的离去,我站在原地没有移动半步,像是被某种情绪凝结,那个人在上车的那一刻直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要说什么,可是没有,而我望着那个人的脸,也像是有话要说,但是沉默,于是在安静里,结束了一个分开多年后的一个重逢。我站在漆黑的小巷里,忽然觉得,在那一位和这一位中间,原来我是一个人,我原来很寂寞。
那个人透过一个很远的朋友找到了我,在我们正式分开的一年之后。所谓的「正式分开」,是指那一天在我手机里,传来一段略带指责的留言短讯之后,那个人和我正式断了联络。而所谓的「找到了我」,是指透过这个朋友,传达了对我的思念之后,在隔了几天的下午,终于又传来了一通短讯,所以算是找到了我。
这一切其实是没有逻辑的。那个人和我分分和和了好些次,那两年,我们在一些莫名其妙的争执中渡过,我对那个人的爱超过我所能承担的,而那个人的任性也超出了我所能忍受的,于是在一些误会和冷战后,分开了彼此,也就当做陌生人了。
我以为过去了。后来的日子,我也就避开了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也避开了彼此工作的那一条街、也避开了彼此共同的朋友、甚至避开了手机里的那个名字。本来以为这一切就安全的很的,但后来还是没办法的,某些时候又总是想起了。
当然我可能还是记得相识的周年、也可能还是记得对方的生日、甚至电话号码也可以第一时间默念,但我以为一切已经结束了,看来是还没有。我还记得第一个相识的圣诞节,我在快要过了节日的晚上十点,竞速驱车前往那个人的住所,为了赶一场在午夜前的圣诞餐,我们在黑漆漆的夜色中,远赴一个山上的高级餐馆,在闪耀的盆地灯火中,渡过第一个相识的圣诞夜,花去了我那三周的伙食费。下山的时候,我用一只手在蜿蜒的山路中开着车,另一只手抓着那个人的手不肯放开,那一刻以为已经到了甜蜜的终点。
当然后来还是离散了,没有什么意外的。朋友以为我的恋爱周期只有两年,这一句话又惊醒了我,我和现在正在交往的这一位,眼看也是两年,那么也会再发作那个魔咒吗?我心里冒出来一堆有的没有的问号。
讲回那个人后来终于发了一通隔了好远的时光才来的短讯,在一个很热的正午。我赖在家里睡一个周日的长觉,想着等一下有一个下午的记者会,而我无端端的要去当致词人。致词的内容说些什么,其实想了想也没有那么重要,反正只是露个脸的场合,我去了或是换了别人去都是没有差别的,所以我放心的当一个脑子放空的人,在家里睡了一个满。
那个人的简讯来的很安静,我感觉手机动了一下,像是一封传到一半就停了的短讯,因为基地台讯号有问题,所以传了一半,没讲完似的。我爬起身来,正好要走进浴室的,坐在马桶上睡眼惺忪的打开了短讯,内容也很没头没脑的,说是去看了一部卖座超佳的感人电影,看到一半哭了,想起了我,好奇着这些分开的日子有没有心疼过?
所以看起来真像是一封传了一半的讯息,一句话也说了一小截,另一大段不知道是不是没说完还是没传完的,反正就是没了,连句尾的标点符号都没有。
我慢吞吞的盥洗了,一边看着手机的讯号,看会不会又第二封讯息,一边想着该穿什么衣服出门,还有,中餐该吃些什么好?
后来讯息没有进来,我随便乱穿了一件牛仔裤,搭了一件不衬场合的蓝衬衫,再加了一条画蛇添足的白领带,配了一双脏了的球鞋,去吃了一个很港味的午餐,然后,食不知味。
这个正午的时候因为秋末的关系,空气中闷热到一个极点,我在自己的小车子里也发着烫,旁边坐着是现在正在交往的这一位,这一位和那一位有很多不同;这一位安静不多话、有礼而善体人意、社会资历相当而丰富、见多识广而聪诘,所以是一个很不错的对象。
而那一位任性而蛮横、不讲理而娇纵、话多而没有内容、生活圈狭小而贫乏、交的朋友也都不是我辈之流,但是我却没有断过对那个人的想念。为什么?见鬼了?所以我也不知道,但那个人在我生命中留下来的,却是怎么也埋不起来、挥不走的。
身边所有的朋友都是不喜欢那一位的,所以在我当时宣布分手的时候,办公室的同事还一致站起来拍了拍手,算是对我的肯定,结果那一次拍手之后,我们还是拖了整整一年,直到那一封带着责骂的短讯之后,我们的纠扯才算告结。
我以为这一切应该都过去了,但最后,还是来了一通短讯,结束了所谓的分手宣言。
「所以要见面吗?」我和那个人在记者会的现场,传了几通没头没脑的短讯之后,绕到这个问题上来,所以,后来还是约了见,也没有约在哪里,就约在我自己家里,本来想坐上小车子出去兜兜的,但后来想想,还能兜去哪里呢?我们能走的,不都是那些,之前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吗?
反正那个人最后还是来了。先给了一大段尴尬的沉默,然后讲了一些没有边际的话,讲了一些没有意义的问候,然后空气停在一个熄烟的句尾点。我看着窗外的远方,说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的高速公路,站到楼顶还可以看到模糊不清的出海口,然后就又没话了。那个人趴在窗台上,看着深夜的街灯车流沉默,然后转身抱住了我,一股热冲上脑门,心想这的结果是不是我要的?拥抱的动作没有停止,但我的心里却闪过几百句话,但后来发现没有任何一句话是有意义的,所以沉默了。
那个人也是一句话都没有说的,只是紧紧的抱着,好像逝去的太久,怕一个闪神就又回到现实的,所以抱的我都发疼了。这一抱,到后来离开的时候都安静的出奇。我一直想说些什么来打破这些沉默的,但实在中文没有学好,所以在每一句要说出口的话前面,都打了一个咳,然后就又停住了,到最后,什么都没说。
我和那个人之间,经历太多共有的,所以后来很难忘掉,而后来的这些年,始终找不回当时的那些感觉,所以后来的恋爱也不尽美好。但我知道爱情实在不适合比较,所以有得的另一面一定是有失,对现在的这一位我没有什么可以埋怨,但对过去的那一位又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我这些年,便在这样复杂的情绪里辗转难眠。
我送那个人到了楼下,看着车尾灯慢慢的离去,我站在原地没有移动半步,像是被某种情绪凝结,那个人在上车的那一刻直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要说什么,可是没有,而我望着那个人的脸,也像是有话要说,但是沉默,于是在安静里,结束了一个分开多年后的一个重逢。我站在漆黑的小巷里,忽然觉得,在那一位和这一位中间,原来我是一个人,我原来很寂寞。
给所有音乐创作人的一封信:“有人偷偷拿走了你一半的钱”。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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