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下午到晚上的事,可是有點跌宕得太意外。
我們一起做了採樣,往車站走。剛過馬路,兒子就看見路邊有部手機。雨很大,手機躺在水裏。兒子跟我說了一下,就拾起來。看手機居然還能顯示,我也是暗自佩服這手機的防水性能。
公交還沒來,我們還要等姐姐回家加衣服,於是兒子就在原地等了起來。我叫了幾次上馬路沿兒等都不願意:“我就得在這兒等……丟手機的人肯定著急啊……”哎,善良的孩子以為丟了手機的人會像丟了鑰匙一樣返回來找一遍呢。
公交要來了,我勸他先去牙科診所,一起等候失主的電話。一路上兒子把手機保護得很好,還一直惦記失主來電話。
過了很久,終於等到了失主打來的電話,對方是我們院子門口公交調度站的司機。失主當然開心,我們也很高興。
等我們返回,姐姐先回了家,我要陪兒子去調度站還手機,結果被兒子拒絕。我說,這是好事,拍個照片留個紀念吧。他不耐煩地堅持不讓我跟著。我有點詫異,冷靜想了想,不讓我去他是顧及什麼?我要跟去,是擔心什麼?
我還是緊隨兒子腳步,跟到了調度站門口。皮簾子一掀起來,一位胖胖的女士看了一下兒子,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接過手機邊笑邊回到座位上忙她的(還有別的司機回站),說是她同事借她電話打的。兒子很低調也很瀟灑地轉身離開了。
我上前一步撩起門簾,提醒她檢查一下看看,都好著的。對方說,嗯嗯,好著的。然後就樂呵呵地工作了。
我回家的路上,兒子早不見了蹤影。
等我到家,兒子氣呼呼地說,他撿到了手機還回去,我去就是想讓人家謝我,不會說是他做的好事。
這下輪到我非常詫異了:本來還想著跟兒子去是為了看看過程,也為了記錄一下;說實話也有點擔心他遇到其它誤會,讓他受委屈;還想著要不要讓對方寫封感謝信給兒子到學校,不過看雙方當時的態度好像這麽提太冒失了……路上我猶豫這些原因要不要跟天真的兒子講。
現在兒子這一番話可真是太小看我了吧?讓我emo一會兒……[委屈]
我們一起做了採樣,往車站走。剛過馬路,兒子就看見路邊有部手機。雨很大,手機躺在水裏。兒子跟我說了一下,就拾起來。看手機居然還能顯示,我也是暗自佩服這手機的防水性能。
公交還沒來,我們還要等姐姐回家加衣服,於是兒子就在原地等了起來。我叫了幾次上馬路沿兒等都不願意:“我就得在這兒等……丟手機的人肯定著急啊……”哎,善良的孩子以為丟了手機的人會像丟了鑰匙一樣返回來找一遍呢。
公交要來了,我勸他先去牙科診所,一起等候失主的電話。一路上兒子把手機保護得很好,還一直惦記失主來電話。
過了很久,終於等到了失主打來的電話,對方是我們院子門口公交調度站的司機。失主當然開心,我們也很高興。
等我們返回,姐姐先回了家,我要陪兒子去調度站還手機,結果被兒子拒絕。我說,這是好事,拍個照片留個紀念吧。他不耐煩地堅持不讓我跟著。我有點詫異,冷靜想了想,不讓我去他是顧及什麼?我要跟去,是擔心什麼?
我還是緊隨兒子腳步,跟到了調度站門口。皮簾子一掀起來,一位胖胖的女士看了一下兒子,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接過手機邊笑邊回到座位上忙她的(還有別的司機回站),說是她同事借她電話打的。兒子很低調也很瀟灑地轉身離開了。
我上前一步撩起門簾,提醒她檢查一下看看,都好著的。對方說,嗯嗯,好著的。然後就樂呵呵地工作了。
我回家的路上,兒子早不見了蹤影。
等我到家,兒子氣呼呼地說,他撿到了手機還回去,我去就是想讓人家謝我,不會說是他做的好事。
這下輪到我非常詫異了:本來還想著跟兒子去是為了看看過程,也為了記錄一下;說實話也有點擔心他遇到其它誤會,讓他受委屈;還想著要不要讓對方寫封感謝信給兒子到學校,不過看雙方當時的態度好像這麽提太冒失了……路上我猶豫這些原因要不要跟天真的兒子講。
現在兒子這一番話可真是太小看我了吧?讓我emo一會兒……[委屈]
开封市通许县:丽星高中一学生在校两个小时不幸离奇死亡!
据学生家长叙述:开封市通许县丽星高中于8月20日开学,该学生家长在早上八点十分左右把学生送到学校,教室也分好了(分到了高七班),宿舍也分好了,孩子进学校之前有说有笑的,包括搬东西抱被子行李都很正常,一切安排好后家长就直接回家了,回到家大概就是十一点多,在回家的时候中间给孩子买的蛋糕和一些吃的,因为当天是孩子的生日。
十一点多刚到家的时候接到了班主任的电话,该校班主任说你来一趟吧,你家的孩子晕倒了,抓紧时间到学校来一趟吧,当时该学生家里离学校大概也就开车需要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在去学校的路上班主任老师又打电话问我到快到学校不快,该学生家长说马上就到了,班主任说医院的已经到了正在对学生进行抢救,家长问班主任学生现在是在学校呢还是在医院呢?班主任说现在在寝室正在进行抢救,家长到学校后赶紧往宿舍跑,家长问班主任发生多长时间了,班主任说已经有二十多分钟了,在宿舍抢救大概有半个多小时,就赶紧转到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了。
当时他们医生和护士还不让我进去,我的孩子在里面我怎么会放心呢,我就硬进去重症监护室了,我进去后在我家孩子全身包括头上、耳朵眼里面挨着看了两三遍,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伤痕,最后在医院抢救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医生告诉家长说孩子已经不行了,抢救不过来了,医生让我签死亡通知书,但是我没有签。
你想想学生到校后身体一切正常,可在校两个小时后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就这样还在没有了,我家的孩子今年才16岁,今天又是孩子的生日,没有想到孩子的生日竟然变成了忌日,这人我们一家人怎么能够接受得了。
当时我也就报警了,派出所的到现场后详细的了解情况后就派了两三名民警到学校了解事发情况,包括孩子接触的同学,生活老师,学校医护室的医生等有关的人员挨着调查了一遍,还有监控也都调出来了。派出所的所长问我孩子早上都吃的什么?我说早上孩子在家里吃的有鸡腿,馒头,菜,喝的米汤,我们一家人都吃了也都没什么事,我问我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亡原因是啥,孩子身体都很正常就算死了也得有个病因啊?最后让法医鉴定,当时法医在孩子身上看看也没有什么事,鉴定结果法医也没有确定是什么病因,当时法医说他推测的死亡病因是肺肌炎引起的肺积水,当时我问法医能不能定是肺肌炎引起的肺积水,法医说他也不敢肯定,只是推测是这个病引起的。当时看病的医生也说是这个病引起的死亡原因。对于他们说的这个结果我无法接受。
孩子到底怎么死亡的真正病因竟然只是一个推测而已,学生送到学校两个小时没有了,死亡了,而且到底死亡原因是啥都不清楚。第二天到学校去协商事情,该校的校长和一个负责人跟我说,你要是以为你的孩子不是病死的或者有其他疑问,你可以去要求尸体检验,可以走法律程序,需要我们学校应该负的责任我们学校来负责,该是你们承担的你们承担。最后我们通过派出所达成了调解,我们老百姓也不懂什么程序法律什么的,最后调解结果是学校赔了我们不到四万六千三百块钱了结此事。
该家长说道:此事出来以后通许县教育局的领导也没有一个出来解决这个事情,难道学校不归教育局监管吗?就学校安全,学生发生死亡教育局的领导难道就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吗?学校出了人命案难道就没有往教育局报告吗?
据家长说,该学校,医院都是一个老板,学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不都是他们说的算,我们老百姓是弱势群体,一个16岁孩子生命就这样没了,就连真正的死亡原因都不清楚,他们医院和法医就是这样推测死亡原因的吗?
据该学生家长说:该学生平常在家身体没有什么病,就连平常的感冒发热都没有过,孩子的身体很棒,没有得过任何病,在孩子开学送到学校两个小时就这样离开人世了。这样结果谁都不想看到的,可是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就是这样处理的,孩子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很无奈!
学校安全固然重要,学生的生命更重要。
据学生家长叙述:开封市通许县丽星高中于8月20日开学,该学生家长在早上八点十分左右把学生送到学校,教室也分好了(分到了高七班),宿舍也分好了,孩子进学校之前有说有笑的,包括搬东西抱被子行李都很正常,一切安排好后家长就直接回家了,回到家大概就是十一点多,在回家的时候中间给孩子买的蛋糕和一些吃的,因为当天是孩子的生日。
十一点多刚到家的时候接到了班主任的电话,该校班主任说你来一趟吧,你家的孩子晕倒了,抓紧时间到学校来一趟吧,当时该学生家里离学校大概也就开车需要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在去学校的路上班主任老师又打电话问我到快到学校不快,该学生家长说马上就到了,班主任说医院的已经到了正在对学生进行抢救,家长问班主任学生现在是在学校呢还是在医院呢?班主任说现在在寝室正在进行抢救,家长到学校后赶紧往宿舍跑,家长问班主任发生多长时间了,班主任说已经有二十多分钟了,在宿舍抢救大概有半个多小时,就赶紧转到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了。
当时他们医生和护士还不让我进去,我的孩子在里面我怎么会放心呢,我就硬进去重症监护室了,我进去后在我家孩子全身包括头上、耳朵眼里面挨着看了两三遍,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伤痕,最后在医院抢救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医生告诉家长说孩子已经不行了,抢救不过来了,医生让我签死亡通知书,但是我没有签。
你想想学生到校后身体一切正常,可在校两个小时后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就这样还在没有了,我家的孩子今年才16岁,今天又是孩子的生日,没有想到孩子的生日竟然变成了忌日,这人我们一家人怎么能够接受得了。
当时我也就报警了,派出所的到现场后详细的了解情况后就派了两三名民警到学校了解事发情况,包括孩子接触的同学,生活老师,学校医护室的医生等有关的人员挨着调查了一遍,还有监控也都调出来了。派出所的所长问我孩子早上都吃的什么?我说早上孩子在家里吃的有鸡腿,馒头,菜,喝的米汤,我们一家人都吃了也都没什么事,我问我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亡原因是啥,孩子身体都很正常就算死了也得有个病因啊?最后让法医鉴定,当时法医在孩子身上看看也没有什么事,鉴定结果法医也没有确定是什么病因,当时法医说他推测的死亡病因是肺肌炎引起的肺积水,当时我问法医能不能定是肺肌炎引起的肺积水,法医说他也不敢肯定,只是推测是这个病引起的。当时看病的医生也说是这个病引起的死亡原因。对于他们说的这个结果我无法接受。
孩子到底怎么死亡的真正病因竟然只是一个推测而已,学生送到学校两个小时没有了,死亡了,而且到底死亡原因是啥都不清楚。第二天到学校去协商事情,该校的校长和一个负责人跟我说,你要是以为你的孩子不是病死的或者有其他疑问,你可以去要求尸体检验,可以走法律程序,需要我们学校应该负的责任我们学校来负责,该是你们承担的你们承担。最后我们通过派出所达成了调解,我们老百姓也不懂什么程序法律什么的,最后调解结果是学校赔了我们不到四万六千三百块钱了结此事。
该家长说道:此事出来以后通许县教育局的领导也没有一个出来解决这个事情,难道学校不归教育局监管吗?就学校安全,学生发生死亡教育局的领导难道就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吗?学校出了人命案难道就没有往教育局报告吗?
据家长说,该学校,医院都是一个老板,学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不都是他们说的算,我们老百姓是弱势群体,一个16岁孩子生命就这样没了,就连真正的死亡原因都不清楚,他们医院和法医就是这样推测死亡原因的吗?
据该学生家长说:该学生平常在家身体没有什么病,就连平常的感冒发热都没有过,孩子的身体很棒,没有得过任何病,在孩子开学送到学校两个小时就这样离开人世了。这样结果谁都不想看到的,可是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就是这样处理的,孩子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很无奈!
学校安全固然重要,学生的生命更重要。
真不要脸!河南郑州,七八个大老爷们为了逃单,居然把一个女服务员给撞伤了!这群人一共消费了600多元,人均100元都不到,可是买单的时候却一个个往不同方向跑了!女服务员见状,赶紧拉住一个人的车门,结果悲剧了!
事情发生5月19日,这群人一共喝了53瓶啤酒,从晚上7点多喝到11点多!后来,他们喊老板过去结账,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是个实在的小伙,主动给他们打折,报了一个688元的吉祥数字!
可让老板傻眼的是,其中一个顾客说太贵了,问老板400块钱行不行?
老板听后连连摇头,说:“400块钱我连本都不够!你们吃了一桌菜,喝了53瓶啤酒,我已经算得很优惠了。我们是小本生意,请别为难我们!”
说完,老板就站在一旁等他们付钱。而一说结账,这桌客人都吵着说:“我来买单,你们不要跟我抢!”
但是,这只是嘴上说的好听,他们抢来抢去,却没有一个人把钱掏出来。而这个时候,一个个客人都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然后让老板傻眼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这七八个人突然呈鸟散状,往不同的方向走,很快就只剩一个人站在那里了。这个人虽然反应慢一拍,但看到朋友都走了,他也不愿意买单,想开车就跑!
女店员看到这群人想吃霸 王餐,赶紧跑过去拉住车门的车把手,让对方买单才能走!
可这个客人居然丧心病狂,不顾女服务员拉着陈门,直接一脚油门就想跑!因为车子突然加速,女服务员直接被车拖出10几米远,然后客人看女服务员还不松手,就踩了一脚刹车, 结果女服务员就因为惯性,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老板见状马上报案,警方到场后,让这个客人把单买了。但现在的问题不是600多块钱的餐费,而是女服务员住院已经花去了好几万块,医生说女服务员的脑袋受损,后续还要不少钱!但是,这群逃单的人一直没出面赔偿医药费!
现在女服务员的老公一直在医院哭泣,他们生活困难才做服务员,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情,只希望这群客人把该赔的钱赔掉!
警方表示,如果车主不过来赔钱,会把他的车给锁定,具体的事情还在调查当中!
1、那么,吃饭不买单,属于什么性质呢?
吃饭逃单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有好几种看法,有的认为是盗窃,有的认为是强拿强要,当然,如果一个人长期吃饭不买单,那还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趁店员不注意,吃完就跑,那这种行为更符合盗窃,因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非法占有他们的财物,然后通过秘密的手段窃取!
如果吃饭直接说自己没钱买单,那就是强拿强要。这两种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以上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是多次吃饭不买单,那就构成寻衅滋事,这是刑事犯罪,是需要坐牢的!所以,这8个人为了688元逃单,让自己违法,真的是得不偿失!现在有监控,一下就能把你认出来,身边的朋友知道以后,你们又怎么好意思呢!只能说物以类聚!
2、那么,客人明知服务员拉着车门,还加速逃跑,涉嫌故意伤害罪吗?
如果店员的伤情构成2级轻伤以上,那司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明知店员拉着车门突然加速有危险,还明知而为,那就是故意伤害!
如果司机的行为被认定故意杀害罪的话,那也是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坐牢接受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那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服务员的伤情鉴定还没出来,但我觉得应该挺严重的!
3、有网友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保险公司只赔正常的交通事故,对人为制造的事故,不予赔偿的!所以,别想着自己有保险,就可以胡作非为!如果服务员的伤情构成轻伤2级以上,这个司机不仅要赔一大笔钱,还要有牢狱之灾!如果知道这个结果,他还会逃单吗?
8个大老爷们为了600多块钱逃单,要脸吗?开得起车,买不起单,这是咋想的?赶紧主动承担服务员的医药费,同时也祈祷她的伤情不要太严重,否则判你个故意伤害罪,让你吃不着兜着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事情发生5月19日,这群人一共喝了53瓶啤酒,从晚上7点多喝到11点多!后来,他们喊老板过去结账,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是个实在的小伙,主动给他们打折,报了一个688元的吉祥数字!
可让老板傻眼的是,其中一个顾客说太贵了,问老板400块钱行不行?
老板听后连连摇头,说:“400块钱我连本都不够!你们吃了一桌菜,喝了53瓶啤酒,我已经算得很优惠了。我们是小本生意,请别为难我们!”
说完,老板就站在一旁等他们付钱。而一说结账,这桌客人都吵着说:“我来买单,你们不要跟我抢!”
但是,这只是嘴上说的好听,他们抢来抢去,却没有一个人把钱掏出来。而这个时候,一个个客人都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然后让老板傻眼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这七八个人突然呈鸟散状,往不同的方向走,很快就只剩一个人站在那里了。这个人虽然反应慢一拍,但看到朋友都走了,他也不愿意买单,想开车就跑!
女店员看到这群人想吃霸 王餐,赶紧跑过去拉住车门的车把手,让对方买单才能走!
可这个客人居然丧心病狂,不顾女服务员拉着陈门,直接一脚油门就想跑!因为车子突然加速,女服务员直接被车拖出10几米远,然后客人看女服务员还不松手,就踩了一脚刹车, 结果女服务员就因为惯性,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老板见状马上报案,警方到场后,让这个客人把单买了。但现在的问题不是600多块钱的餐费,而是女服务员住院已经花去了好几万块,医生说女服务员的脑袋受损,后续还要不少钱!但是,这群逃单的人一直没出面赔偿医药费!
现在女服务员的老公一直在医院哭泣,他们生活困难才做服务员,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情,只希望这群客人把该赔的钱赔掉!
警方表示,如果车主不过来赔钱,会把他的车给锁定,具体的事情还在调查当中!
1、那么,吃饭不买单,属于什么性质呢?
吃饭逃单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有好几种看法,有的认为是盗窃,有的认为是强拿强要,当然,如果一个人长期吃饭不买单,那还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趁店员不注意,吃完就跑,那这种行为更符合盗窃,因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非法占有他们的财物,然后通过秘密的手段窃取!
如果吃饭直接说自己没钱买单,那就是强拿强要。这两种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以上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是多次吃饭不买单,那就构成寻衅滋事,这是刑事犯罪,是需要坐牢的!所以,这8个人为了688元逃单,让自己违法,真的是得不偿失!现在有监控,一下就能把你认出来,身边的朋友知道以后,你们又怎么好意思呢!只能说物以类聚!
2、那么,客人明知服务员拉着车门,还加速逃跑,涉嫌故意伤害罪吗?
如果店员的伤情构成2级轻伤以上,那司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明知店员拉着车门突然加速有危险,还明知而为,那就是故意伤害!
如果司机的行为被认定故意杀害罪的话,那也是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坐牢接受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那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服务员的伤情鉴定还没出来,但我觉得应该挺严重的!
3、有网友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保险公司只赔正常的交通事故,对人为制造的事故,不予赔偿的!所以,别想着自己有保险,就可以胡作非为!如果服务员的伤情构成轻伤2级以上,这个司机不仅要赔一大笔钱,还要有牢狱之灾!如果知道这个结果,他还会逃单吗?
8个大老爷们为了600多块钱逃单,要脸吗?开得起车,买不起单,这是咋想的?赶紧主动承担服务员的医药费,同时也祈祷她的伤情不要太严重,否则判你个故意伤害罪,让你吃不着兜着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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