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第三批集采中选结果,5月30日起执行(附名单)
金华市第三轮集采31个品种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
5月12日,浙江医保局发文明确,省市级联合(金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为金华开展的第三轮集采,共涉及乌拉地尔、低分子量肝素、达肝素、奥扎格雷、阿加曲班等25个大品类的药品,包括13种注射剂型和12种口服剂型,均为临床用量较大、竞争较充分的常用药,采购周期为12个月。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中选结果,最终阿加曲班注射液、阿昔莫司胶囊、注射用奥扎格雷钠等31个药品中选,涉及湖南赛隆药业、四川豪运药业、哈药集团生物工程、第一三共制药(上海)、瑞阳制药、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河北常山生化药业等28家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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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回顾:
分组:申报品种分为A、B两组,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A、B组约定采购量另行公布。
约定采购量:每个品种按照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上报预计使用量的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10%)。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只获得50%的原约定采购量,则该组另50%原约定采购量的一半归并至另一组,剩余一半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采购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在我省的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拟中选药品确定: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审,评审分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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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申报企业 3 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价格评审;
4-5 个的,3 个进入价格评审;
6-7 个的,4 个进入价格评审;
8-9 个的,5 个进入价格评审;
10-11 个的,6 个进入价格评审;
12-13 个的,7 个进入价格评审;
超过 14 个(含)的,8 个进入价格评审。
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
2、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申报企业大于 2 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中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企业只有1个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 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 50%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降幅 50%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截止为2021年11月10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该价格信息由申报企业自主提供,若涉及同品规多个包装的,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取低值。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将进行公示。
降幅计算基准:浙江省已在线交易的产品,以现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下集中采购涉及多个规格在线交易的,以最低的价格作为计算基准);未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以本企业同品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如该产品无历史价,以浙江省同品种下现行在线交易价格的最高价为计算基准。
平均降幅:是指评审分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参加价格评审拟中选药品降幅的平均值。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金华市第三轮集采31个品种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
5月12日,浙江医保局发文明确,省市级联合(金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为金华开展的第三轮集采,共涉及乌拉地尔、低分子量肝素、达肝素、奥扎格雷、阿加曲班等25个大品类的药品,包括13种注射剂型和12种口服剂型,均为临床用量较大、竞争较充分的常用药,采购周期为12个月。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中选结果,最终阿加曲班注射液、阿昔莫司胶囊、注射用奥扎格雷钠等31个药品中选,涉及湖南赛隆药业、四川豪运药业、哈药集团生物工程、第一三共制药(上海)、瑞阳制药、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河北常山生化药业等28家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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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回顾:
分组:申报品种分为A、B两组,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A、B组约定采购量另行公布。
约定采购量:每个品种按照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上报预计使用量的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10%)。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只获得50%的原约定采购量,则该组另50%原约定采购量的一半归并至另一组,剩余一半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采购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在我省的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拟中选药品确定: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审,评审分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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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申报企业 3 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价格评审;
4-5 个的,3 个进入价格评审;
6-7 个的,4 个进入价格评审;
8-9 个的,5 个进入价格评审;
10-11 个的,6 个进入价格评审;
12-13 个的,7 个进入价格评审;
超过 14 个(含)的,8 个进入价格评审。
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
2、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申报企业大于 2 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中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企业只有1个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 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 50%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降幅 50%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截止为2021年11月10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该价格信息由申报企业自主提供,若涉及同品规多个包装的,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取低值。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将进行公示。
降幅计算基准:浙江省已在线交易的产品,以现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下集中采购涉及多个规格在线交易的,以最低的价格作为计算基准);未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以本企业同品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如该产品无历史价,以浙江省同品种下现行在线交易价格的最高价为计算基准。
平均降幅:是指评审分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参加价格评审拟中选药品降幅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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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25个品种集采开启,评审疗效、安全性和质量等因素,非诺贝特、普伐他汀、辅酶Q10......
金华市25个品种48品规纳入集采,比此前报量少了一个品种(环磷腺苷萄胺注射剂未纳入),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其中,评审疗效、安全性和质量等因素。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级最低交易价格。
11月10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浙江省市级联合(金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25个品种48个品规纳入。
此前(10月2日),金华市医保局就曾对26个品种进行报量,而此次发布的采购目录中,环磷腺苷萄胺注射剂未被纳入。
分组:申报品种分为A、B两组,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A、B组约定采购量另行公布。
约定采购量:每个品种按照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上报预计使用量的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10%)。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只获得50%的原约定采购量,则该组另50%原约定采购量的一半归并至另一组,剩余一半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采购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在我省的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拟中选药品确定: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审,评审分值表如下。
图片
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申报企业 3 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价格评审;
4-5 个的,3 个进入价格评审;
6-7 个的,4 个进入价格评审;
8-9 个的,5 个进入价格评审;
10-11 个的,6 个进入价格评审;
12-13 个的,7 个进入价格评审;
超过 14 个(含)的,8 个进入价格评审。
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
2、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申报企业大于 2 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中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企业只有1个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 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 50%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降幅 50%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截止为2021年11月10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该价格信息由申报企业自主提供,若涉及同品规多个包装的,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取低值。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将进行公示。
降幅计算基准:浙江省已在线交易的产品,以现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下集中采购涉及多个规格在线交易的,以最低的价格作为计算基准);未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以本企业同品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如该产品无历史价,以浙江省同品种下现行在线交易价格的最高价为计算基准。
平均降幅:是指评审分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参加价格评审拟中选药品降幅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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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5个品种48品规纳入集采,比此前报量少了一个品种(环磷腺苷萄胺注射剂未纳入),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其中,评审疗效、安全性和质量等因素。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级最低交易价格。
11月10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浙江省市级联合(金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25个品种48个品规纳入。
此前(10月2日),金华市医保局就曾对26个品种进行报量,而此次发布的采购目录中,环磷腺苷萄胺注射剂未被纳入。
分组:申报品种分为A、B两组,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A、B组约定采购量另行公布。
约定采购量:每个品种按照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上报预计使用量的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10%)。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只获得50%的原约定采购量,则该组另50%原约定采购量的一半归并至另一组,剩余一半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采购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在我省的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拟中选药品确定: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审,评审分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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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申报企业 3 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价格评审;
4-5 个的,3 个进入价格评审;
6-7 个的,4 个进入价格评审;
8-9 个的,5 个进入价格评审;
10-11 个的,6 个进入价格评审;
12-13 个的,7 个进入价格评审;
超过 14 个(含)的,8 个进入价格评审。
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
2、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申报企业大于 2 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中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企业只有1个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 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 50%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降幅 50%及以上的;
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0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是指截止为2021年11月10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该价格信息由申报企业自主提供,若涉及同品规多个包装的,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取低值。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将进行公示。
降幅计算基准:浙江省已在线交易的产品,以现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下集中采购涉及多个规格在线交易的,以最低的价格作为计算基准);未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以本企业同品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为计算基准,如该产品无历史价,以浙江省同品种下现行在线交易价格的最高价为计算基准。
平均降幅:是指评审分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参加价格评审拟中选药品降幅的平均值。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5个A类通用机场列入全省规划 2035年通用机场“县县通”】提升东阳横店机场为区域型通用机场,在金华中心城区、武义、永康、兰溪布局4个地方型通用机场,此外再规划若干A3级通用机场,到2035年通用航空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实现通用机场“县县通”。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3月6日发布《浙江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0—2035年)(修编),给我市描绘了“1+5+X”的通用机场新格局,即由义乌运输机场兼顾通用航空功能、5个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组成骨干网络,一批A3级通用机场为基础节点的通用机场网络体系。
进军通用航空 浙商群体发力
近年来,“通用航空+公务”“通用航空+旅游”“通用航空+体育”“通用航空+物流”等新消费业态和通航制造、维修、租赁、培训等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活跃的浙商群体加速在通用航空领域布局,万丰、西子、横店集团等民营龙头企业成为浙江乃至全国航空产业发展先行者。
不同于客货运输机场,作为通用航空事业的承载平台,通用机场主要服务于工农林渔和建筑业飞行作业,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飞行活动。A类代表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其中可供10座以上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1类机场,5~9座之间的为A2类机场,除此之外的为A3类机场。
当前,空域资源紧张、通用机场整体数量不足、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滞后、通用航空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仍困扰着我省通用航空发展。随着通用航空发展示范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航空特色小镇等建设深入推进,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亟需调整优化,与各地高质量发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相匹配。
提升通用航空 全省重新布局
在全省新一轮的通用机场布局体系中,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九大运输机场为第一层级,要求兼顾通用航空功能。其中,义乌机场通用功能主要定位为短途运输、公务飞行、应急救援、作业飞行等。尤其是公务机方面的服务,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服务保障功能区。
第二层级为11个区域型通用机场,作为通用机场体系的骨干,主要服务于都市圈内部直线距离100公里(1小时交通圈)范围,具备较为完善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能力,是通用航空运营、通航保障服务、通用航空制造等通用航空企业的重要基地。区域型通用机场原则上11个设区市每市配套1个,我市东阳横店机场列入布局,任务是承担短途运输、应急救援、公务和私人飞行、无人机起降等。
第三层级为49个地方型通用机场,具备基本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主要开展交通运输、低空旅游、工农林作业飞行等业务,可供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援等社会公共服务。我市有金华中心城区、武义、永康、兰溪等4个通用机场列入这一层级布局。
此外,各地再按需布局建设若干用于自然灾害救援、紧急事件处置、城市消防、警务飞行、低空旅游、工农林作业等用途的A3级通用机场(含直升机起降点),争取达到平均每千平方公里1个以上。按这一标准,我市可以布局10个以上A3级通用机场。
发展通用航空 我市力争示范
从全省来看,这幅前景动人的通用机场蓝图分三步实现。第一步,到2025年各设区市至少确保拥有1个A类通用机场,实现“市市通”;第二步,到2030年形成以运输机场(满足通航功能)和A1级通用机场为主体、A2级通用机场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清晰的通用机场体系,全省80%的县(市、区)拥有通用机场。第三步,到2035年实现通用机场“县县通”,航空应急救援30分钟响应时间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区域。
通用机场发展蓝图,我市如何来落地实施?今年初出台的《金华市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对此已作了精准谋划。未来三年,我市要改扩建横店通用机场,打造横店公务机特色机场,加快永康、武义等通用机场建设,谋划兰溪通用机场,积极拓展飞行培训、应急救援、低空观光等综合功能,大力发展通用航空运营和航空运动休闲产业,努力打造全省通用航空产业示范区。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3月6日发布《浙江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0—2035年)(修编),给我市描绘了“1+5+X”的通用机场新格局,即由义乌运输机场兼顾通用航空功能、5个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组成骨干网络,一批A3级通用机场为基础节点的通用机场网络体系。
进军通用航空 浙商群体发力
近年来,“通用航空+公务”“通用航空+旅游”“通用航空+体育”“通用航空+物流”等新消费业态和通航制造、维修、租赁、培训等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活跃的浙商群体加速在通用航空领域布局,万丰、西子、横店集团等民营龙头企业成为浙江乃至全国航空产业发展先行者。
不同于客货运输机场,作为通用航空事业的承载平台,通用机场主要服务于工农林渔和建筑业飞行作业,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飞行活动。A类代表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其中可供10座以上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1类机场,5~9座之间的为A2类机场,除此之外的为A3类机场。
当前,空域资源紧张、通用机场整体数量不足、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滞后、通用航空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仍困扰着我省通用航空发展。随着通用航空发展示范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航空特色小镇等建设深入推进,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亟需调整优化,与各地高质量发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相匹配。
提升通用航空 全省重新布局
在全省新一轮的通用机场布局体系中,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九大运输机场为第一层级,要求兼顾通用航空功能。其中,义乌机场通用功能主要定位为短途运输、公务飞行、应急救援、作业飞行等。尤其是公务机方面的服务,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服务保障功能区。
第二层级为11个区域型通用机场,作为通用机场体系的骨干,主要服务于都市圈内部直线距离100公里(1小时交通圈)范围,具备较为完善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能力,是通用航空运营、通航保障服务、通用航空制造等通用航空企业的重要基地。区域型通用机场原则上11个设区市每市配套1个,我市东阳横店机场列入布局,任务是承担短途运输、应急救援、公务和私人飞行、无人机起降等。
第三层级为49个地方型通用机场,具备基本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主要开展交通运输、低空旅游、工农林作业飞行等业务,可供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援等社会公共服务。我市有金华中心城区、武义、永康、兰溪等4个通用机场列入这一层级布局。
此外,各地再按需布局建设若干用于自然灾害救援、紧急事件处置、城市消防、警务飞行、低空旅游、工农林作业等用途的A3级通用机场(含直升机起降点),争取达到平均每千平方公里1个以上。按这一标准,我市可以布局10个以上A3级通用机场。
发展通用航空 我市力争示范
从全省来看,这幅前景动人的通用机场蓝图分三步实现。第一步,到2025年各设区市至少确保拥有1个A类通用机场,实现“市市通”;第二步,到2030年形成以运输机场(满足通航功能)和A1级通用机场为主体、A2级通用机场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清晰的通用机场体系,全省80%的县(市、区)拥有通用机场。第三步,到2035年实现通用机场“县县通”,航空应急救援30分钟响应时间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区域。
通用机场发展蓝图,我市如何来落地实施?今年初出台的《金华市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对此已作了精准谋划。未来三年,我市要改扩建横店通用机场,打造横店公务机特色机场,加快永康、武义等通用机场建设,谋划兰溪通用机场,积极拓展飞行培训、应急救援、低空观光等综合功能,大力发展通用航空运营和航空运动休闲产业,努力打造全省通用航空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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