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跑路”的法律提示
近年来,因房屋托管公司节约时间、成本的特点,全国各地房屋托管租赁行业悄然兴起,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现象频繁发生。
此类现象的层出不穷,除对房屋出租人以及实际租赁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外,大量个案的出现还对地区稳定和发展大局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现象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涉嫌刑事犯罪,房东和租客又该如何规避这一风险呢?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案件频发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房屋托管公司“跑路”事件:河北廊坊多个房屋托管公司收租后“失联”,涉及至少几百名房东和租客;福州某房屋托管公司收取装修费后并拖欠几个月租金,称资金链断裂……
典型的如某托管公司,成立8个月便“跑路”。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吸引房东和租客,即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以年租金形式长收租客房租、月租金或季租金短付房东租金。
据房东刘某某介绍,该托管公司每月支付给刘某某3780元租金,但每月仅收取租客2350元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租客需提前按年支付。以此种方式收取大量租金之后,托管公司卷款“跑路”。
“这种房屋托管公司成立时间极短,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模式经营,明显不可能盈利,亏损是必然结果。”南岸区法院法官陈强华说。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存在争议
在南岸区法院法官鞠劼看来,房屋托管行业经营模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模式为转租赁模式,即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构成普通的房屋租赁关系,后托管公司将房屋转租给租客,此种模式下房东系出租人,托管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租客系次承租人。
第二种模式为委托代理模式,房东与房屋托管公司之间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给托管公司代为出租、打理、代管房屋。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房东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东与租客形成直接的租赁关系。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间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受房东支配,如选择租客、决定租金、租赁期限。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托管公司代理房东与租客签订协议,真正发生租赁关系的是房东与租客之间,房东有权决定上述内容,但在转租赁模式下,房东与租客没有形成直接的法律关系,无权决定上述内容。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博士唐旭认为,在转租赁模式下,托管公司的收益应当是收取租客租金与支付给房东租金的差价;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托管公司的收益应当是收取的托管服务费,或称之为代理费。如果房屋托管公司正常经营,基于租赁市场商业风险或因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难以继续运营,而发生“跑路”事件,应定性为民事案件。
司法实践中,法院发现部分房屋托管公司成立时间极短。陈强华认为,该类托管公司在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模式经营时,其主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存在非法占有租客租金的故意,部分托管公司在其成立之时就已经具有诈骗的故意。
唐旭也认为,因房屋托管公司利用租赁合同,隐瞒其实际并不具有履行能力的事实,“高进低出”的模式根本无法具有支付房东租金的能力,骗取租客租金,不仅仅侵害公私财产,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涉嫌诈骗。
加强行业监管及时介入止损
房屋托管租赁作为新兴的房屋租赁业务,其本身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房屋托管公司频繁“跑路”,让房东和租客都对房屋托管公司敬而远之。“房屋托管公司的诚信危机势必给整个房屋托管租赁市场带来诚信危机,影响整个房屋托管市场的经济秩序,阻碍房屋托管租赁行业的发展。规范房屋托管公司的行为、加强对房屋托管公司的市场监督管理,迫在眉睫。”唐旭表示。
对此,法官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租赁行业的预收租金、押金等资金,用以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资金安全。其实,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以加强对房屋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如2019年11月出台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在杭州市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杭州市范围的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与银行签订专户托管协议,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该监管办法还特别要求“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以此保障房源委托人和承租人的资金安全。
同时,法官建议相关职责部门会同行业组织,加大对房屋托管公司的监管,加强对房屋托管公司资质、业务执行等方面能力的审核与监督,引导房屋托管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出风险提示,引导社会群体合理避险,积极维护良好的房屋租赁环境,为房屋托管市场有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针对在此类事件中遭受损失的房屋出租人和实际租赁人,法官建议在事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并收集好相关证据,若非涉嫌诈骗,可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最大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正在正常履约中的房屋托管,法官建议各方与托管公司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动向信息,若有房租拖欠或者水、电、气供应方以及物业方通知欠费时,应及时查明实情,介入止损。
此外,法官也提醒房屋出租人和租赁人,尽可能通过合法中介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而对于有托管意向的房屋持有人和租赁人,也应尽可能与成立时间较长,资质、信誉良好的公司合作,最大程度降低托管公司“跑路”造成的风险。
近年来,因房屋托管公司节约时间、成本的特点,全国各地房屋托管租赁行业悄然兴起,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现象频繁发生。
此类现象的层出不穷,除对房屋出租人以及实际租赁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外,大量个案的出现还对地区稳定和发展大局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现象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涉嫌刑事犯罪,房东和租客又该如何规避这一风险呢?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案件频发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房屋托管公司“跑路”事件:河北廊坊多个房屋托管公司收租后“失联”,涉及至少几百名房东和租客;福州某房屋托管公司收取装修费后并拖欠几个月租金,称资金链断裂……
典型的如某托管公司,成立8个月便“跑路”。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吸引房东和租客,即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以年租金形式长收租客房租、月租金或季租金短付房东租金。
据房东刘某某介绍,该托管公司每月支付给刘某某3780元租金,但每月仅收取租客2350元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租客需提前按年支付。以此种方式收取大量租金之后,托管公司卷款“跑路”。
“这种房屋托管公司成立时间极短,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模式经营,明显不可能盈利,亏损是必然结果。”南岸区法院法官陈强华说。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存在争议
在南岸区法院法官鞠劼看来,房屋托管行业经营模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模式为转租赁模式,即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构成普通的房屋租赁关系,后托管公司将房屋转租给租客,此种模式下房东系出租人,托管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租客系次承租人。
第二种模式为委托代理模式,房东与房屋托管公司之间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给托管公司代为出租、打理、代管房屋。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房东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东与租客形成直接的租赁关系。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间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受房东支配,如选择租客、决定租金、租赁期限。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托管公司代理房东与租客签订协议,真正发生租赁关系的是房东与租客之间,房东有权决定上述内容,但在转租赁模式下,房东与租客没有形成直接的法律关系,无权决定上述内容。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博士唐旭认为,在转租赁模式下,托管公司的收益应当是收取租客租金与支付给房东租金的差价;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托管公司的收益应当是收取的托管服务费,或称之为代理费。如果房屋托管公司正常经营,基于租赁市场商业风险或因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难以继续运营,而发生“跑路”事件,应定性为民事案件。
司法实践中,法院发现部分房屋托管公司成立时间极短。陈强华认为,该类托管公司在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模式经营时,其主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存在非法占有租客租金的故意,部分托管公司在其成立之时就已经具有诈骗的故意。
唐旭也认为,因房屋托管公司利用租赁合同,隐瞒其实际并不具有履行能力的事实,“高进低出”的模式根本无法具有支付房东租金的能力,骗取租客租金,不仅仅侵害公私财产,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涉嫌诈骗。
加强行业监管及时介入止损
房屋托管租赁作为新兴的房屋租赁业务,其本身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房屋托管公司频繁“跑路”,让房东和租客都对房屋托管公司敬而远之。“房屋托管公司的诚信危机势必给整个房屋托管租赁市场带来诚信危机,影响整个房屋托管市场的经济秩序,阻碍房屋托管租赁行业的发展。规范房屋托管公司的行为、加强对房屋托管公司的市场监督管理,迫在眉睫。”唐旭表示。
对此,法官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租赁行业的预收租金、押金等资金,用以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资金安全。其实,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以加强对房屋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如2019年11月出台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在杭州市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杭州市范围的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与银行签订专户托管协议,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该监管办法还特别要求“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以此保障房源委托人和承租人的资金安全。
同时,法官建议相关职责部门会同行业组织,加大对房屋托管公司的监管,加强对房屋托管公司资质、业务执行等方面能力的审核与监督,引导房屋托管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出风险提示,引导社会群体合理避险,积极维护良好的房屋租赁环境,为房屋托管市场有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针对在此类事件中遭受损失的房屋出租人和实际租赁人,法官建议在事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并收集好相关证据,若非涉嫌诈骗,可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最大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正在正常履约中的房屋托管,法官建议各方与托管公司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动向信息,若有房租拖欠或者水、电、气供应方以及物业方通知欠费时,应及时查明实情,介入止损。
此外,法官也提醒房屋出租人和租赁人,尽可能通过合法中介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而对于有托管意向的房屋持有人和租赁人,也应尽可能与成立时间较长,资质、信誉良好的公司合作,最大程度降低托管公司“跑路”造成的风险。
【#济南# 等了3年房未建完,众美开发商疑失联!购房者:我们讨要个说法】
“千亿配套”、“超低总价”这是众美观山壹号院在买房时所打出的标语。然而,4年的时间过去了,济南众美观山壹号院项目停工,售楼处关了门,连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一时间让不少购房者心惊肉跳。现如今,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花了半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子到底何时交房的同时,希望开发商等能够站出来给予说法。
等了3年房子未建完,开发商竟失联
说起观山壹号院这个项目,许多人并不陌生,因为它位于济南经十东路沿线,楼房依山而建,交通便利,如此优越的地理位置立即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这其中就包括市民赵丽(化名)。可以说,当时赵丽决定在此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就相中了观山壹号院的环境和位置,但她无论如何都未想到,如今观山壹号院会变成这样。
赵丽告诉记者,2018年,她以全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140余平的商品房,按照团购单价1万余元计算,这套房子共花费了150余万元。“当时觉得观山壹号院居住密度挺低的,就想着退休后过去养老。”赵丽说,购房前,她曾多次到达观山壹号院实地查看,在看到楼房已经建造起两三层楼等后,经过几番考虑,她才决定购买。
在购买期间,赵丽未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签的购房协议类似一个投资协议,事后我也要过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说房子还未正式预售,让我耐心等待。”赵丽表示,根据双方约定,房子在2020年9月左右进行交房,本以为楼房建造会顺利进行,但2020年观山壹号院项目突然停止了施工,“当时问过开发商,他们说是疫情的缘故,这样一来交房肯定会延期,要等到2021年4月左右再开工,所以去年开放商联系我,让我去补签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双方约定如何支付违约金等”。
在补签完协议后,赵丽并未很在意房子的进展,直到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机会,她才发现,观山壹号院疑似出现了问题。赵丽介绍,3月份的时候,她跟随朋友去了一趟济南东部,在顺利办理完事情后,她突然间提起要到观山壹号院查看一下工程进度,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到达观山壹号院后,眼前的景象令她十分惊讶。
“售楼处关着门,院子里也没有人打扫,最关键的是,楼房依然还是两三层楼高,相比3年前几乎可以说一点没动。”赵丽告诉记者,觉察出不对劲后,她立即联系了开发商,不过开发商和售楼处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有的甚至是处于关机状态,之后她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相关答复。
房款不是风刮来的,购房者要说法
与赵丽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张强(化名),他于2019年以贷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房屋,与赵丽如出一辙,在办理完贷款及缴纳100多万的首付款后,只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期间,他也曾多次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均以合同在领导手中、还未拿到预售证等理由迟迟未给予。
“今年3月份,我发现观山壹号院未营业后,也试图联系过开发商等,但始终联系不上,听说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张强说,出现问题的并不只有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还有位于章丘区的书香华府,两个项目的开发商均为众美,不过,书香华府大部分楼体基本完工,而观山壹号院疑只建造起两处楼体,并且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
针对张强的说法,7日记者也联系到一位书香华府的购房者,该购房者表示,2018年购房后,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7月份交房,但受疫情影响,交房延期至2020年9月底,但2个月后,开发商又表示,交房又延期至2020年年底,结果进入2021年后,开发商第三次告知,交房要延期至2021年中旬。“现在书香华府只有零零散散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楼体的外墙保温等未完成,售楼处时而关门时而开门,联系售楼处和开发商电话也不接。”购房者说。
现如今,无论是观山壹号院的购房者还是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针对交房和建造房屋等方面给予说法,毕竟动辄百万的房款不是大风刮来的。
记者探访:有的楼房只建了两三层
观山壹号院院曾被曝出与购房者签订“投资”协议
对于几位购房者反映的问题,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刚进入观山壹号院院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沾满灰尘的宣传标语,以及布满枯叶的路面,售楼处的大门已经紧闭,室内摆放的花草有的也已经变得干枯。记者还发现,施工区域内的楼房的确未建造完毕,有的只有两三层楼高,施工使用的钢管等横七竖八的摆放着。
随后,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早在2019年观山壹号院就曾曝出购房者买房遭遇新手段。所谓的新手段是指,购房者在缴纳部分房款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和金融资产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开发商表示支付的金额到时可用作房款,若不想要房子,半年后可选择按年化收益率10%选择退款。然而由于难以按照开发商规定的时间缴纳尾款,购房者提出退房款时,在退款事宜上却陷入僵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观山壹号院的开发商是一家名为山东众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
电话无人接听,公司被列入失信和限制消费名单
对此,7日记者拨打了观山壹号院院内张贴出的热线,以及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然而,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甚至有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之后,记者又拨打了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但电话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他们也欠我们工程款,后来我们也垫付不起了。”作为观山壹号院的施工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观山壹号院在建造期间,开发商曾支付过小部分工程款,但之后他们多次进行了垫资施工,现在开发商也欠他们不少数额的工程款,而且他们也联系不上开发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同样该公司又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此外该公司还涉及数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官司。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和限制高消费企业,并且涉及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债权转让合同等纠纷官司众多。
购房者花费上百万购买了房屋,结果房子未建完,开发商却联系不上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一个解决方案,然而开发商迟迟不露面。就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
“千亿配套”、“超低总价”这是众美观山壹号院在买房时所打出的标语。然而,4年的时间过去了,济南众美观山壹号院项目停工,售楼处关了门,连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一时间让不少购房者心惊肉跳。现如今,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花了半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子到底何时交房的同时,希望开发商等能够站出来给予说法。
等了3年房子未建完,开发商竟失联
说起观山壹号院这个项目,许多人并不陌生,因为它位于济南经十东路沿线,楼房依山而建,交通便利,如此优越的地理位置立即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这其中就包括市民赵丽(化名)。可以说,当时赵丽决定在此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就相中了观山壹号院的环境和位置,但她无论如何都未想到,如今观山壹号院会变成这样。
赵丽告诉记者,2018年,她以全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140余平的商品房,按照团购单价1万余元计算,这套房子共花费了150余万元。“当时觉得观山壹号院居住密度挺低的,就想着退休后过去养老。”赵丽说,购房前,她曾多次到达观山壹号院实地查看,在看到楼房已经建造起两三层楼等后,经过几番考虑,她才决定购买。
在购买期间,赵丽未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签的购房协议类似一个投资协议,事后我也要过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说房子还未正式预售,让我耐心等待。”赵丽表示,根据双方约定,房子在2020年9月左右进行交房,本以为楼房建造会顺利进行,但2020年观山壹号院项目突然停止了施工,“当时问过开发商,他们说是疫情的缘故,这样一来交房肯定会延期,要等到2021年4月左右再开工,所以去年开放商联系我,让我去补签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双方约定如何支付违约金等”。
在补签完协议后,赵丽并未很在意房子的进展,直到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机会,她才发现,观山壹号院疑似出现了问题。赵丽介绍,3月份的时候,她跟随朋友去了一趟济南东部,在顺利办理完事情后,她突然间提起要到观山壹号院查看一下工程进度,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到达观山壹号院后,眼前的景象令她十分惊讶。
“售楼处关着门,院子里也没有人打扫,最关键的是,楼房依然还是两三层楼高,相比3年前几乎可以说一点没动。”赵丽告诉记者,觉察出不对劲后,她立即联系了开发商,不过开发商和售楼处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有的甚至是处于关机状态,之后她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相关答复。
房款不是风刮来的,购房者要说法
与赵丽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张强(化名),他于2019年以贷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房屋,与赵丽如出一辙,在办理完贷款及缴纳100多万的首付款后,只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期间,他也曾多次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均以合同在领导手中、还未拿到预售证等理由迟迟未给予。
“今年3月份,我发现观山壹号院未营业后,也试图联系过开发商等,但始终联系不上,听说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张强说,出现问题的并不只有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还有位于章丘区的书香华府,两个项目的开发商均为众美,不过,书香华府大部分楼体基本完工,而观山壹号院疑只建造起两处楼体,并且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
针对张强的说法,7日记者也联系到一位书香华府的购房者,该购房者表示,2018年购房后,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7月份交房,但受疫情影响,交房延期至2020年9月底,但2个月后,开发商又表示,交房又延期至2020年年底,结果进入2021年后,开发商第三次告知,交房要延期至2021年中旬。“现在书香华府只有零零散散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楼体的外墙保温等未完成,售楼处时而关门时而开门,联系售楼处和开发商电话也不接。”购房者说。
现如今,无论是观山壹号院的购房者还是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针对交房和建造房屋等方面给予说法,毕竟动辄百万的房款不是大风刮来的。
记者探访:有的楼房只建了两三层
观山壹号院院曾被曝出与购房者签订“投资”协议
对于几位购房者反映的问题,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刚进入观山壹号院院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沾满灰尘的宣传标语,以及布满枯叶的路面,售楼处的大门已经紧闭,室内摆放的花草有的也已经变得干枯。记者还发现,施工区域内的楼房的确未建造完毕,有的只有两三层楼高,施工使用的钢管等横七竖八的摆放着。
随后,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早在2019年观山壹号院就曾曝出购房者买房遭遇新手段。所谓的新手段是指,购房者在缴纳部分房款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和金融资产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开发商表示支付的金额到时可用作房款,若不想要房子,半年后可选择按年化收益率10%选择退款。然而由于难以按照开发商规定的时间缴纳尾款,购房者提出退房款时,在退款事宜上却陷入僵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观山壹号院的开发商是一家名为山东众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
电话无人接听,公司被列入失信和限制消费名单
对此,7日记者拨打了观山壹号院院内张贴出的热线,以及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然而,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甚至有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之后,记者又拨打了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但电话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他们也欠我们工程款,后来我们也垫付不起了。”作为观山壹号院的施工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观山壹号院在建造期间,开发商曾支付过小部分工程款,但之后他们多次进行了垫资施工,现在开发商也欠他们不少数额的工程款,而且他们也联系不上开发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同样该公司又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此外该公司还涉及数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官司。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和限制高消费企业,并且涉及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债权转让合同等纠纷官司众多。
购房者花费上百万购买了房屋,结果房子未建完,开发商却联系不上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一个解决方案,然而开发商迟迟不露面。就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
【#济南# 等了3年房未建完,众美开发商疑失联!购房者:我们讨要个说法】
“千亿配套”、“超低总价”这是众美观山壹号院在买房时所打出的标语。然而,4年的时间过去了,济南众美观山壹号院项目停工,售楼处关了门,连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一时间让不少购房者心惊肉跳。现如今,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花了半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子到底何时交房的同时,希望开发商等能够站出来给予说法。
等了3年房子未建完,开发商竟失联
说起观山壹号院这个项目,许多人并不陌生,因为它位于济南经十东路沿线,楼房依山而建,交通便利,如此优越的地理位置立即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这其中就包括市民赵丽(化名)。可以说,当时赵丽决定在此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就相中了观山壹号院的环境和位置,但她无论如何都未想到,如今观山壹号院会变成这样。
赵丽告诉记者,2018年,她以全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140余平的商品房,按照团购单价1万余元计算,这套房子共花费了150余万元。“当时觉得观山壹号院居住密度挺低的,就想着退休后过去养老。”赵丽说,购房前,她曾多次到达观山壹号院实地查看,在看到楼房已经建造起两三层楼等后,经过几番考虑,她才决定购买。
在购买期间,赵丽未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签的购房协议类似一个投资协议,事后我也要过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说房子还未正式预售,让我耐心等待。”赵丽表示,根据双方约定,房子在2020年9月左右进行交房,本以为楼房建造会顺利进行,但2020年观山壹号院项目突然停止了施工,“当时问过开发商,他们说是疫情的缘故,这样一来交房肯定会延期,要等到2021年4月左右再开工,所以去年开放商联系我,让我去补签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双方约定如何支付违约金等”。
在补签完协议后,赵丽并未很在意房子的进展,直到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机会,她才发现,观山壹号院疑似出现了问题。赵丽介绍,3月份的时候,她跟随朋友去了一趟济南东部,在顺利办理完事情后,她突然间提起要到观山壹号院查看一下工程进度,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到达观山壹号院后,眼前的景象令她十分惊讶。
“售楼处关着门,院子里也没有人打扫,最关键的是,楼房依然还是两三层楼高,相比3年前几乎可以说一点没动。”赵丽告诉记者,觉察出不对劲后,她立即联系了开发商,不过开发商和售楼处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有的甚至是处于关机状态,之后她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相关答复。
房款不是风刮来的,购房者要说法
与赵丽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张强(化名),他于2019年以贷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房屋,与赵丽如出一辙,在办理完贷款及缴纳100多万的首付款后,只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期间,他也曾多次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均以合同在领导手中、还未拿到预售证等理由迟迟未给予。
“今年3月份,我发现观山壹号院未营业后,也试图联系过开发商等,但始终联系不上,听说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张强说,出现问题的并不只有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还有位于章丘区的书香华府,两个项目的开发商均为众美,不过,书香华府大部分楼体基本完工,而观山壹号院疑只建造起两处楼体,并且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
针对张强的说法,7日记者也联系到一位书香华府的购房者,该购房者表示,2018年购房后,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7月份交房,但受疫情影响,交房延期至2020年9月底,但2个月后,开发商又表示,交房又延期至2020年年底,结果进入2021年后,开发商第三次告知,交房要延期至2021年中旬。“现在书香华府只有零零散散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楼体的外墙保温等未完成,售楼处时而关门时而开门,联系售楼处和开发商电话也不接。”购房者说。
现如今,无论是观山壹号院的购房者还是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针对交房和建造房屋等方面给予说法,毕竟动辄百万的房款不是大风刮来的。
记者探访:有的楼房只建了两三层
观山壹号院院曾被曝出与购房者签订“投资”协议
对于几位购房者反映的问题,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刚进入观山壹号院院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沾满灰尘的宣传标语,以及布满枯叶的路面,售楼处的大门已经紧闭,室内摆放的花草有的也已经变得干枯。记者还发现,施工区域内的楼房的确未建造完毕,有的只有两三层楼高,施工使用的钢管等横七竖八的摆放着。
随后,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早在2019年观山壹号院就曾曝出购房者买房遭遇新手段。所谓的新手段是指,购房者在缴纳部分房款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和金融资产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开发商表示支付的金额到时可用作房款,若不想要房子,半年后可选择按年化收益率10%选择退款。然而由于难以按照开发商规定的时间缴纳尾款,购房者提出退房款时,在退款事宜上却陷入僵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观山壹号院的开发商是一家名为山东众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
电话无人接听,公司被列入失信和限制消费名单
对此,7日记者拨打了观山壹号院院内张贴出的热线,以及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然而,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甚至有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之后,记者又拨打了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但电话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他们也欠我们工程款,后来我们也垫付不起了。”作为观山壹号院的施工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观山壹号院在建造期间,开发商曾支付过小部分工程款,但之后他们多次进行了垫资施工,现在开发商也欠他们不少数额的工程款,而且他们也联系不上开发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同样该公司又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此外该公司还涉及数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官司。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和限制高消费企业,并且涉及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债权转让合同等纠纷官司众多。
购房者花费上百万购买了房屋,结果房子未建完,开发商却联系不上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一个解决方案,然而开发商迟迟不露面。就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
“千亿配套”、“超低总价”这是众美观山壹号院在买房时所打出的标语。然而,4年的时间过去了,济南众美观山壹号院项目停工,售楼处关了门,连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一时间让不少购房者心惊肉跳。现如今,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花了半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子到底何时交房的同时,希望开发商等能够站出来给予说法。
等了3年房子未建完,开发商竟失联
说起观山壹号院这个项目,许多人并不陌生,因为它位于济南经十东路沿线,楼房依山而建,交通便利,如此优越的地理位置立即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这其中就包括市民赵丽(化名)。可以说,当时赵丽决定在此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就相中了观山壹号院的环境和位置,但她无论如何都未想到,如今观山壹号院会变成这样。
赵丽告诉记者,2018年,她以全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140余平的商品房,按照团购单价1万余元计算,这套房子共花费了150余万元。“当时觉得观山壹号院居住密度挺低的,就想着退休后过去养老。”赵丽说,购房前,她曾多次到达观山壹号院实地查看,在看到楼房已经建造起两三层楼等后,经过几番考虑,她才决定购买。
在购买期间,赵丽未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签的购房协议类似一个投资协议,事后我也要过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说房子还未正式预售,让我耐心等待。”赵丽表示,根据双方约定,房子在2020年9月左右进行交房,本以为楼房建造会顺利进行,但2020年观山壹号院项目突然停止了施工,“当时问过开发商,他们说是疫情的缘故,这样一来交房肯定会延期,要等到2021年4月左右再开工,所以去年开放商联系我,让我去补签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双方约定如何支付违约金等”。
在补签完协议后,赵丽并未很在意房子的进展,直到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机会,她才发现,观山壹号院疑似出现了问题。赵丽介绍,3月份的时候,她跟随朋友去了一趟济南东部,在顺利办理完事情后,她突然间提起要到观山壹号院查看一下工程进度,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到达观山壹号院后,眼前的景象令她十分惊讶。
“售楼处关着门,院子里也没有人打扫,最关键的是,楼房依然还是两三层楼高,相比3年前几乎可以说一点没动。”赵丽告诉记者,觉察出不对劲后,她立即联系了开发商,不过开发商和售楼处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有的甚至是处于关机状态,之后她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得到相关答复。
房款不是风刮来的,购房者要说法
与赵丽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张强(化名),他于2019年以贷款的形式在观山壹号院购买了一套房屋,与赵丽如出一辙,在办理完贷款及缴纳100多万的首付款后,只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期间,他也曾多次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但工作人员均以合同在领导手中、还未拿到预售证等理由迟迟未给予。
“今年3月份,我发现观山壹号院未营业后,也试图联系过开发商等,但始终联系不上,听说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张强说,出现问题的并不只有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还有位于章丘区的书香华府,两个项目的开发商均为众美,不过,书香华府大部分楼体基本完工,而观山壹号院疑只建造起两处楼体,并且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
针对张强的说法,7日记者也联系到一位书香华府的购房者,该购房者表示,2018年购房后,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7月份交房,但受疫情影响,交房延期至2020年9月底,但2个月后,开发商又表示,交房又延期至2020年年底,结果进入2021年后,开发商第三次告知,交房要延期至2021年中旬。“现在书香华府只有零零散散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楼体的外墙保温等未完成,售楼处时而关门时而开门,联系售楼处和开发商电话也不接。”购房者说。
现如今,无论是观山壹号院的购房者还是书香华府的购房者,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针对交房和建造房屋等方面给予说法,毕竟动辄百万的房款不是大风刮来的。
记者探访:有的楼房只建了两三层
观山壹号院院曾被曝出与购房者签订“投资”协议
对于几位购房者反映的问题,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经十东路的观山壹号院,刚进入观山壹号院院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沾满灰尘的宣传标语,以及布满枯叶的路面,售楼处的大门已经紧闭,室内摆放的花草有的也已经变得干枯。记者还发现,施工区域内的楼房的确未建造完毕,有的只有两三层楼高,施工使用的钢管等横七竖八的摆放着。
随后,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早在2019年观山壹号院就曾曝出购房者买房遭遇新手段。所谓的新手段是指,购房者在缴纳部分房款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和金融资产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开发商表示支付的金额到时可用作房款,若不想要房子,半年后可选择按年化收益率10%选择退款。然而由于难以按照开发商规定的时间缴纳尾款,购房者提出退房款时,在退款事宜上却陷入僵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观山壹号院的开发商是一家名为山东众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
电话无人接听,公司被列入失信和限制消费名单
对此,7日记者拨打了观山壹号院院内张贴出的热线,以及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电话,然而,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甚至有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之后,记者又拨打了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但电话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他们也欠我们工程款,后来我们也垫付不起了。”作为观山壹号院的施工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观山壹号院在建造期间,开发商曾支付过小部分工程款,但之后他们多次进行了垫资施工,现在开发商也欠他们不少数额的工程款,而且他们也联系不上开发商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同样该公司又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此外该公司还涉及数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官司。作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被法院列入失信公司和限制高消费企业,并且涉及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债权转让合同等纠纷官司众多。
购房者花费上百万购买了房屋,结果房子未建完,开发商却联系不上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一个解决方案,然而开发商迟迟不露面。就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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