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该找个人聊聊》
我们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不断成长的。
有的人在经历巨大悲痛之后包装自己,以免再次受到伤害,因为他背负着不仅一个人的希望。有的人在年迈时明白爱情的真谛,年轻时犯下的错令她痛不欲生。有的人年轻时得了癌症,不久即将离开人世,但她有充足的人生意义。有的人自己是治疗师,却也在依靠别人的治疗。那些人生中的悲伤会转变为情绪,可能会占据你一天中的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那也是你人生的一部分。
他们都在人生中经历了悲伤,或大或小,但都刻骨铭心。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最后都找到了悲伤的根源,勇敢的面对了最深处的自己,认识了最深处的自我意识。悲伤不会淹没我们,而是会送我们上岸。自由不在前方,而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没到最后都不算结束。
前方的不确定性会让人不安又兴奋,而我能做的,也只有充满热情和平静。
我们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不断成长的。
有的人在经历巨大悲痛之后包装自己,以免再次受到伤害,因为他背负着不仅一个人的希望。有的人在年迈时明白爱情的真谛,年轻时犯下的错令她痛不欲生。有的人年轻时得了癌症,不久即将离开人世,但她有充足的人生意义。有的人自己是治疗师,却也在依靠别人的治疗。那些人生中的悲伤会转变为情绪,可能会占据你一天中的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那也是你人生的一部分。
他们都在人生中经历了悲伤,或大或小,但都刻骨铭心。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最后都找到了悲伤的根源,勇敢的面对了最深处的自己,认识了最深处的自我意识。悲伤不会淹没我们,而是会送我们上岸。自由不在前方,而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没到最后都不算结束。
前方的不确定性会让人不安又兴奋,而我能做的,也只有充满热情和平静。
偏瘫老人竟能打人?公道何在?!
派出所认定的嫌疑人朱mu水在案发时无法独立行走,如何拿起锄头致人轻伤二级?是派出所不懂常识还是法律仅仅是部分人的法律?亦或是中间有某种利益关系?为何派出所要如此维护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江西省玉山县南山乡港口村77岁的熊玉英家,40多年前从同村一位高龄五保户手里买了一块地的使用权,用来种植桑叶,停止养蚕后又改种其他农作物。大约十年前,同村村民朱he军将自己的新房子修在了这块菜地附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逻辑,2014年年底的一天,朱he军突然跳出来说这块地是他的。2015年初,当时的村委班子以及乡司法所同志通过走访取证,最后判定这块地属于熊玉英家所有,并写了相关证明材料。而后一直到2021年12月,朱he军又跳出来声称这块地是他的,并勾结现在的村委干部出面做说客,让熊玉英将这块地让出来。可这块地里毕竟流淌了77岁熊玉英太多的心血和汗水,尽管朱he军以村霸闻名(朱后面甚至收买了乡派出所人员来威胁她,再不让出来就把她抓去关押),但她始终没松口。最后,朱he军则指使自己的老婆和母亲直接将熊玉英种在菜地里的白菜拔掉,种上他们的油菜。熊玉英先后找了村委,乡政府得到的回复都是劝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后77岁的老妇气不过,独自一人到地里将朱家种下的油菜拔掉。
直至2021年12月14日10时许,熊玉英在上述菜地劳作,此时朱he军一手搀扶着偏瘫的朱mu水(系朱he军父亲,案发前一个月刚因脑溢血出院,案发时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一手拿着一把锄头来到菜地。到达后,朱he军将朱mu水的手放在锄头柄的中间,自己的手则放在朱mu水的手的后方,推动朱mu水直接上前铲除熊玉英所种青菜。熊玉英上前理论,朱mu水指责熊玉英之前拔除了他的油菜,并伸手打熊玉英,熊玉英往边上躲开,朱mu水直接向一旁倒去(偏瘫站不稳),朱he军利用自己的身体和一只手扶住朱mu水,另一只手直接挥起锄头朝向熊玉英(后鉴定为颧骨等多处粉碎性骨折)。而后,朱he军再次将锄头放到朱mu水手中,自己则走到不远处开始拍照,此时的熊玉英从疼痛中稍微缓过一点气息,她拉过朱mu水手中的锄头准备反击,朱某水被抢锄头后站立不稳,倒向一侧,但拿起锄头的熊玉英终因疼痛难忍晕倒。而后,朱he军向派出所报警,南山派出所未出警,附近看到的村民给刘财群(熊玉英儿子)打电话,待刘财群赶到时已十一点过,刘财群马上联系车辆送医院,并给南山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警方一直未到现场。
此后熊玉英家属多次联系南山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前去做案件笔录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但派出所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派出所同志在所里公然辱骂熊玉英前去询问案情进展的小女儿。2021年12月16日,派出所的1名民警到医院做笔录,又因他认为熊玉英的叙述不够详细,多次反复盘问无关细节,家属见老人实在太过虚弱就提议让老人稍作休息,后来这位民警称下次再来,那一次的笔录未成;直到20日,因熊玉英外甥所在部队保卫科介入,派出所民警第二次到医院做笔录。期间,熊玉英家属再次要求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次日熊玉英家属终于拿到了委托书。 2022年1月5日,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为轻伤二级。1月6日,派出所收到法医通知去取伤情鉴定结果;其后在多方催促下,1月9日,派出所黄兵所长取回伤情鉴定结果,但直到1月13日熊玉英家属才终于拿到缺页的伤情鉴定文书复印件。此后,熊玉英亲属多次向南山派出所申请要求立案,直到2022年3月15日,熊玉英儿子刘财群才讨到一张《立案告知书》(领取告知书时黄兵所长告知刘才群领取时间填1月14日,后刘才群看了下日期将时间改正到3月15日)。该《立案告知书》,已明显超出了《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报案人报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月22日,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朱he军说自己没打人,朱mu水则多次强调自己生病没有能力打人。而后黄所长简单粗暴的以命令的语气,强硬的态度和措辞勒令朱mu水必须更改自己的笔录,做熊玉英是其用锄头所伤的供述,朱he军则坐在旁边充当“监工”。在谈及赔偿时,派出所黄所长声称朱方拿出3万元解决此事,并让受害方出具谅解协议书,解决所谓的民事部分,受害方未同意。而后几天,派出所所长联合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及乡领导多次找受害人亲属谈话,让受害方接受赔偿以解决此事,并将赔偿金额压缩至1.5万元,受害人亲属拒绝后,几名政府工作者表示很不高兴。
南山派出所甚至迫于压力不惜做出演戏行为,于某一天深夜将八十岁偏瘫的朱某水拉到玉山县看守所送去关押,玉山县看守所当然以老人年迈偏瘫且患多种心脑血管疾病为由拒绝收押。
因南山派出所告知乡/县武装部,县信访局,县打黑办,江西问政网等部门时都说此案已定,嫌疑人是朱某水。熊玉英家属提出要领取立案结论文书,但南山派出所一直不予理会。
实际上对于整个案件,南山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只是口头告知已立案,但在受害方询问中间细节时却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
派出所认定的嫌疑人朱某水在案发时无法独立行走,如何拿起锄头致人轻伤二级?是派出所不懂常识还是法律仅仅是部分人的法律?亦或是中间有某种利益关系?为何派出所要如此维护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派出所认定的嫌疑人朱mu水在案发时无法独立行走,如何拿起锄头致人轻伤二级?是派出所不懂常识还是法律仅仅是部分人的法律?亦或是中间有某种利益关系?为何派出所要如此维护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江西省玉山县南山乡港口村77岁的熊玉英家,40多年前从同村一位高龄五保户手里买了一块地的使用权,用来种植桑叶,停止养蚕后又改种其他农作物。大约十年前,同村村民朱he军将自己的新房子修在了这块菜地附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逻辑,2014年年底的一天,朱he军突然跳出来说这块地是他的。2015年初,当时的村委班子以及乡司法所同志通过走访取证,最后判定这块地属于熊玉英家所有,并写了相关证明材料。而后一直到2021年12月,朱he军又跳出来声称这块地是他的,并勾结现在的村委干部出面做说客,让熊玉英将这块地让出来。可这块地里毕竟流淌了77岁熊玉英太多的心血和汗水,尽管朱he军以村霸闻名(朱后面甚至收买了乡派出所人员来威胁她,再不让出来就把她抓去关押),但她始终没松口。最后,朱he军则指使自己的老婆和母亲直接将熊玉英种在菜地里的白菜拔掉,种上他们的油菜。熊玉英先后找了村委,乡政府得到的回复都是劝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后77岁的老妇气不过,独自一人到地里将朱家种下的油菜拔掉。
直至2021年12月14日10时许,熊玉英在上述菜地劳作,此时朱he军一手搀扶着偏瘫的朱mu水(系朱he军父亲,案发前一个月刚因脑溢血出院,案发时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一手拿着一把锄头来到菜地。到达后,朱he军将朱mu水的手放在锄头柄的中间,自己的手则放在朱mu水的手的后方,推动朱mu水直接上前铲除熊玉英所种青菜。熊玉英上前理论,朱mu水指责熊玉英之前拔除了他的油菜,并伸手打熊玉英,熊玉英往边上躲开,朱mu水直接向一旁倒去(偏瘫站不稳),朱he军利用自己的身体和一只手扶住朱mu水,另一只手直接挥起锄头朝向熊玉英(后鉴定为颧骨等多处粉碎性骨折)。而后,朱he军再次将锄头放到朱mu水手中,自己则走到不远处开始拍照,此时的熊玉英从疼痛中稍微缓过一点气息,她拉过朱mu水手中的锄头准备反击,朱某水被抢锄头后站立不稳,倒向一侧,但拿起锄头的熊玉英终因疼痛难忍晕倒。而后,朱he军向派出所报警,南山派出所未出警,附近看到的村民给刘财群(熊玉英儿子)打电话,待刘财群赶到时已十一点过,刘财群马上联系车辆送医院,并给南山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警方一直未到现场。
此后熊玉英家属多次联系南山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前去做案件笔录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但派出所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派出所同志在所里公然辱骂熊玉英前去询问案情进展的小女儿。2021年12月16日,派出所的1名民警到医院做笔录,又因他认为熊玉英的叙述不够详细,多次反复盘问无关细节,家属见老人实在太过虚弱就提议让老人稍作休息,后来这位民警称下次再来,那一次的笔录未成;直到20日,因熊玉英外甥所在部队保卫科介入,派出所民警第二次到医院做笔录。期间,熊玉英家属再次要求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次日熊玉英家属终于拿到了委托书。 2022年1月5日,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为轻伤二级。1月6日,派出所收到法医通知去取伤情鉴定结果;其后在多方催促下,1月9日,派出所黄兵所长取回伤情鉴定结果,但直到1月13日熊玉英家属才终于拿到缺页的伤情鉴定文书复印件。此后,熊玉英亲属多次向南山派出所申请要求立案,直到2022年3月15日,熊玉英儿子刘财群才讨到一张《立案告知书》(领取告知书时黄兵所长告知刘才群领取时间填1月14日,后刘才群看了下日期将时间改正到3月15日)。该《立案告知书》,已明显超出了《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报案人报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月22日,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朱he军说自己没打人,朱mu水则多次强调自己生病没有能力打人。而后黄所长简单粗暴的以命令的语气,强硬的态度和措辞勒令朱mu水必须更改自己的笔录,做熊玉英是其用锄头所伤的供述,朱he军则坐在旁边充当“监工”。在谈及赔偿时,派出所黄所长声称朱方拿出3万元解决此事,并让受害方出具谅解协议书,解决所谓的民事部分,受害方未同意。而后几天,派出所所长联合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及乡领导多次找受害人亲属谈话,让受害方接受赔偿以解决此事,并将赔偿金额压缩至1.5万元,受害人亲属拒绝后,几名政府工作者表示很不高兴。
南山派出所甚至迫于压力不惜做出演戏行为,于某一天深夜将八十岁偏瘫的朱某水拉到玉山县看守所送去关押,玉山县看守所当然以老人年迈偏瘫且患多种心脑血管疾病为由拒绝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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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于整个案件,南山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只是口头告知已立案,但在受害方询问中间细节时却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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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昆山拿标书那天,凌晨从金华换乘
遇到了一对中年夫妻 从在打工退休回家
阿姨快五十岁了 大叔 快七十了 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儿子
他们东西特别特别多 衣服 坛坛罐罐全部带上了 不会看火车票上的车次
阿姨说 她坐扶梯的时候 不小心摔跤了 还撩起裤脚给我看伤口
一直在念叨 以后再也不出来了 说火车票两个人要四百块太贵了
我告诉她怎么换乘 我在九号车厢 他们在十一号 我让他们跟着我后面走 帮她拿行李 周围还有两个大哥也特别热情的帮他们
希望我以后能够做一个时尚的老太太
希望我父母年迈之时 我可以陪在他们身边
希望我永远善良 永远心软 [心] https://t.cn/RODPT2a
遇到了一对中年夫妻 从在打工退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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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念叨 以后再也不出来了 说火车票两个人要四百块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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