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微信群中对骂被拘留# 据牡丹江市公安局消息,2022年4月1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接到警情信息,称有人在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时公然对骂,并涉嫌侮辱他人。东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via 牡丹江公安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via 牡丹江公安
【#两男子微信群中对骂被拘留#】据牡丹江市公安局消息,2022年4月1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接到警情信息,称有人在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时公然对骂,并涉嫌侮辱他人。东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以为友善以待他人,就能得到友善吗?天真了。以为避其锋芒就不会有人攻击吗?想简单了。
终日想着别人如何的恶意,你的内心还好吗?被恶意填满不好受吧?攻击所谓的敌方,那是和你见解不同的一大批人,你的言论不被听到,所以你扯紧了嗓门用不文明的言语来谩骂引起别人注意,你还好吗?我该报之以同情。
钉子敲击过的木材那个钉子眼会一直在,警醒自己,不要情绪趋势下失去你的素养,烙在别人身上的伤口也是你心上无法愈合的伤口。 https://t.cn/RVJk9aF
终日想着别人如何的恶意,你的内心还好吗?被恶意填满不好受吧?攻击所谓的敌方,那是和你见解不同的一大批人,你的言论不被听到,所以你扯紧了嗓门用不文明的言语来谩骂引起别人注意,你还好吗?我该报之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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