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心]#阳光信用# [心]#每日一善#
很喜欢的一段话:生活各自不易,各人所求不同
各自立场不一。庄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当你经历了太多糟糕的事,突然发现,好像什么
都不期待的时候,反而一切都变得顺利了。心情不好
就听歌,饿了就找吃的,怕黑就开灯,有喜欢的东西
就努力赚钱买。
勿在别人心中修行自己,
勿在自己心中强求别人。
很喜欢的一段话:生活各自不易,各人所求不同
各自立场不一。庄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当你经历了太多糟糕的事,突然发现,好像什么
都不期待的时候,反而一切都变得顺利了。心情不好
就听歌,饿了就找吃的,怕黑就开灯,有喜欢的东西
就努力赚钱买。
勿在别人心中修行自己,
勿在自己心中强求别人。
#风景独好[超话]#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你的气质里藏着你经历过的事,遇见过的人,气质需要你用时间去沉淀,人生的每一步都有意义,历经沧桑,才能波澜不惊,真正的成熟,不是你看清了多少事,而是你看轻了多少事,人的成熟从来不是年龄,而是心态,不为昨天的烦恼而心累,活在当下,认真生活才是最好的状态!
近日,江苏如皋,一名8岁女孩在校内被校车撞倒身亡,学校在没通知家长的情况下,直接把孩子的尸体拉到殡仪馆去了!家长直到现在都还没看到孩子的尸体,于是要求学校给个交代,但校方直接把大门紧闭,不出面作任何解释,还安排人阻拦家长进学校!
孩子去上学,却再也回不来了,可想而知家长的心有多痛!8岁的小女孩才刚上一年级,可是就这样遗憾地离开了世界。悲剧发生后,学校冷漠地令人可怕,不通知家长,不让家长见孩子一面,直接把孩子拉到了殡仪馆去处理,是想来个毁尸灭迹吗?
校方有什么权利不让家属见孩子的尸体呢?母亲哭着要求见孩子的尸体,可校方就是不同意,为什么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校方总是想要把事情压下来呢?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不能正面面对自己的责任呢?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可这个学校却“以身作则”,告诉孩子错了要勇于逃避责任,实在可笑!
现在肇事的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而涉事学校的校长,也被停职接受调查!(来源:现代快报)
孩子被校车撞到,我们愿意去相信这是一个意外,可是学校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是他们自己让事情变得复杂化了。那么,孩子被校车司机撞到,这属于交通事故吗?
按照正常来说,一辆车把行人撞到了,这就是交通事故,只要司机不是恶意(主动或者故意撞人),那司机只是交通肇事罪,而且保险公司也可以赔偿部分钱。(司机没有违规驾驶的情况下)
但是,这个案件跟普通的交通事故的性质,又有一点区别。因为事情发生在校园内,我们把校园、小区里面的道路,都称呼为内部道路,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什么是内部道路呢?
内部道路就是指厂区或者小区医院等非公共行驶的道路,只允许内部车辆进入,不让社会车辆进入。也就是说,如果校园里面的路被认定为内部道路,那司机个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且他的行为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相关《刑法》规定,行为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刑期;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
司机显然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学校的领导有责任吗?学校需要赔偿吗?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来读书,作为一个8岁的孩子,她还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显然有义务管理好孩子,并且要保障孩子的安全。目前现场监控画面未公开,不知道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但是孩子被校车撞倒,显然学校的管理有失误!孩子是下车被撞倒,还是跑去校车后面玩被撞倒呢?老师为什么没在旁边引导呢?
希望校方能尽快给出一个交代,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出了就要敢承担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往上报的绝不隐藏!以往的经历告诉我们,想要通过冷处理的方式去保住工作,那是不现实的,只会让人更愤怒,让事情更难和解!
谁也不希望发生这种意外,但是事情发生了,只有把赔偿赔到位,做好善后工作,不要搞那些虚头巴脑推卸责任的事才是正道。同时也要反思学校的管理,为什么会让孩子被校车撞到。避免以后再次发生这种悲剧!
同时也提醒家长要理性,事情已经发生,该接受处罚的一个也不会漏掉!不用在学校门口闹,扩大事态,反而不利于解决事情,毕竟还有那么多孩子每天要上学!要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媒体人张晓磊
孩子去上学,却再也回不来了,可想而知家长的心有多痛!8岁的小女孩才刚上一年级,可是就这样遗憾地离开了世界。悲剧发生后,学校冷漠地令人可怕,不通知家长,不让家长见孩子一面,直接把孩子拉到了殡仪馆去处理,是想来个毁尸灭迹吗?
校方有什么权利不让家属见孩子的尸体呢?母亲哭着要求见孩子的尸体,可校方就是不同意,为什么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校方总是想要把事情压下来呢?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不能正面面对自己的责任呢?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可这个学校却“以身作则”,告诉孩子错了要勇于逃避责任,实在可笑!
现在肇事的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而涉事学校的校长,也被停职接受调查!(来源:现代快报)
孩子被校车撞到,我们愿意去相信这是一个意外,可是学校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是他们自己让事情变得复杂化了。那么,孩子被校车司机撞到,这属于交通事故吗?
按照正常来说,一辆车把行人撞到了,这就是交通事故,只要司机不是恶意(主动或者故意撞人),那司机只是交通肇事罪,而且保险公司也可以赔偿部分钱。(司机没有违规驾驶的情况下)
但是,这个案件跟普通的交通事故的性质,又有一点区别。因为事情发生在校园内,我们把校园、小区里面的道路,都称呼为内部道路,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什么是内部道路呢?
内部道路就是指厂区或者小区医院等非公共行驶的道路,只允许内部车辆进入,不让社会车辆进入。也就是说,如果校园里面的路被认定为内部道路,那司机个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且他的行为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相关《刑法》规定,行为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刑期;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
司机显然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学校的领导有责任吗?学校需要赔偿吗?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来读书,作为一个8岁的孩子,她还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显然有义务管理好孩子,并且要保障孩子的安全。目前现场监控画面未公开,不知道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但是孩子被校车撞倒,显然学校的管理有失误!孩子是下车被撞倒,还是跑去校车后面玩被撞倒呢?老师为什么没在旁边引导呢?
希望校方能尽快给出一个交代,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出了就要敢承担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往上报的绝不隐藏!以往的经历告诉我们,想要通过冷处理的方式去保住工作,那是不现实的,只会让人更愤怒,让事情更难和解!
谁也不希望发生这种意外,但是事情发生了,只有把赔偿赔到位,做好善后工作,不要搞那些虚头巴脑推卸责任的事才是正道。同时也要反思学校的管理,为什么会让孩子被校车撞到。避免以后再次发生这种悲剧!
同时也提醒家长要理性,事情已经发生,该接受处罚的一个也不会漏掉!不用在学校门口闹,扩大事态,反而不利于解决事情,毕竟还有那么多孩子每天要上学!要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媒体人张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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