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与华书房#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亚里士多德认为纯粹哲学或形而上学——他称为“第一哲学”——是一种研究存在之为存在以及存在的自在自为的性质的科学。这个存在就是认识实体。在这个本体论或者逻辑学里面,区分了四个原则:(一)一物之为一物的特性或者质的本身;(二)质料;(三)运动的原则;(四)目的或善的原则。
“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将人的意识分为两种状态:自在和自为。人们对「自为的自我」的推崇表现在极力否定日常生活中「自在的自我」的庸常性,也要把处于停滞状态的「自在的自我」当做他者否定掉,实现「自为的自我」才意味着真正的自由,也意味着自己处于不断的自我实现中。”
这句话有点耳熟,有人曾经用非哲学语言表达过同样的意思。
这句话有点耳熟,有人曾经用非哲学语言表达过同样的意思。
#华与华书房#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柏拉图认为,哲学是人的本质,唯有哲学才是人应当寻求的东西。国家的统治者应该通晓哲学,所谓治理就是规范现实的国家,根据事实的性质来处理问题,这就需要对事情的概念有所认识,于是就应该使得概念与现实一致,也就是使理念成为存在。哲学是对自在自为的真理和正义的意识,是对国家的普遍目的的意识和对这种普遍的目的的有效性的意识。当柏拉图说哲学家应该管理国家时,他的意思是根据普遍原则来决定整个情况。我们叫做哲学的,乃是纯粹思想的运动,是涉及一种特别的形式。如果一个国家不以普遍性、自由、公正为原则,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建筑在这种形式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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