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密集出台,垃圾分类再度爆发#粤能环保#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初,发改委及住建部联合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4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自11月起各地开始纷纷出台垃圾分类政策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过程制定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到2022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二是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
到2022年,重庆将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万个。
到2025年,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4、《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1月8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分7章35条,涉及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等环节。
5、《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记录、宣传、制定标准、监督及交接的责任,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按照时间、地点、方式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6、《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开展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森林、湿地、河湖、海洋等保护修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
7、《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条例,管理甘肃省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选址,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8、《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
由洛阳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用于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各城市区政府应在本辖区予以支持,制定政策、宣传推广、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共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再生产品行业健康发展。在开展绿色建筑设计评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作为评选和评价的重要因素。
9、江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等12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江苏设区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10、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总投资约237.00亿元。其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50.61亿元,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9.60亿元,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17.10亿元,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20.61亿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29.08亿元。
11、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意见提到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12、福建《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发 12月1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生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供了法制保障。
13、《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公示
珠海市商务局发布《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远期均为10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近期、远期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填埋率近期、远期均为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近期为50%,远期为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近期为35%,远期为50%。
14、《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9日上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由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七章四十条,主要对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需求大,供应不足
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而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环节,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分类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而各地纷纷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分类收集环节催生社会对垃圾智能分类设备、垃圾分类点集中设置、分类垃圾桶、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而这些环节也会将带动不同品类垃圾的配套收集与转运设备投资,给垃圾分类创造更多机会。
政策不断地催生,例如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就会带来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市场机遇。国内垃圾处理市场十分庞大,当垃圾分类企业能够掌握主动权的时候,很有可能将诞生下一家世界500强企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跟传统分类垃圾桶相比较都有哪些变化?
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主要分类别收集纸类、玻璃、金属、塑料、塑料瓶等常见的可回收资源。通过在基础上的应用升级,利用AI、物联网、人脸识别、人机触摸等技术形成的“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终端,可实现居民分类垃圾的投放、储存和运输等功能。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拥有人脸识别,内置承重系统,后台实时监测桶内垃圾重量,满载自动停用设备并自动发送清运信息给收运单位及时清运。用户识别系统可以追溯到用户的投放数据,方便数据分析。
粤能环保给用户提供垃圾分类运营解决方案的同时,还利用SaaS系统平台优势打造社区生态,创建更多的产业服务,为垃圾分类运营企业提供更多的盈利模式,让客户财源不断。粤能五新智慧平台的“五新”理念打造了“物联网+智慧分类平台”运用于垃圾分类,形成了集垃圾分类宣传、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全智能化的完整闭环,既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又节省了政府在垃圾分类宣传、监管等方面的投入成本。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初,发改委及住建部联合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4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自11月起各地开始纷纷出台垃圾分类政策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过程制定了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到2022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二是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
到2022年,重庆将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万个。
到2025年,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4、《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1月8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分7章35条,涉及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等环节。
5、《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记录、宣传、制定标准、监督及交接的责任,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按照时间、地点、方式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6、《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开展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森林、湿地、河湖、海洋等保护修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
7、《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条例,管理甘肃省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选址,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8、《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
由洛阳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用于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各城市区政府应在本辖区予以支持,制定政策、宣传推广、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共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再生产品行业健康发展。在开展绿色建筑设计评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作为评选和评价的重要因素。
9、江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等12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江苏设区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10、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总投资约237.00亿元。其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50.61亿元,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9.60亿元,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17.10亿元,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20.61亿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29.08亿元。
11、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意见提到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12、福建《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发 12月1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全市推行生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供了法制保障。
13、《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公示
珠海市商务局发布《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远期均为10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近期、远期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填埋率近期、远期均为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近期为50%,远期为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近期为35%,远期为50%。
14、《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9日上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由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七章四十条,主要对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需求大,供应不足
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而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环节,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分类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而各地纷纷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分类收集环节催生社会对垃圾智能分类设备、垃圾分类点集中设置、分类垃圾桶、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而这些环节也会将带动不同品类垃圾的配套收集与转运设备投资,给垃圾分类创造更多机会。
政策不断地催生,例如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就会带来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市场机遇。国内垃圾处理市场十分庞大,当垃圾分类企业能够掌握主动权的时候,很有可能将诞生下一家世界500强企业。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跟传统分类垃圾桶相比较都有哪些变化?
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主要分类别收集纸类、玻璃、金属、塑料、塑料瓶等常见的可回收资源。通过在基础上的应用升级,利用AI、物联网、人脸识别、人机触摸等技术形成的“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终端,可实现居民分类垃圾的投放、储存和运输等功能。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拥有人脸识别,内置承重系统,后台实时监测桶内垃圾重量,满载自动停用设备并自动发送清运信息给收运单位及时清运。用户识别系统可以追溯到用户的投放数据,方便数据分析。
粤能环保给用户提供垃圾分类运营解决方案的同时,还利用SaaS系统平台优势打造社区生态,创建更多的产业服务,为垃圾分类运营企业提供更多的盈利模式,让客户财源不断。粤能五新智慧平台的“五新”理念打造了“物联网+智慧分类平台”运用于垃圾分类,形成了集垃圾分类宣传、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全智能化的完整闭环,既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又节省了政府在垃圾分类宣传、监管等方面的投入成本。
#无锡身边事# 【速看,无锡医保业务办理有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我市将统一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1.自https://t.cn/A6MWjPLf ,停止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窗口业务办理。
2.自https://t.cn/A6MWjPL0 ,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自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8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医保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在新平台启用后,参保群众和企业可在工作日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各办事网点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在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医保部门原有的线上和自助办理渠道也将同步恢复服务(含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参保人员和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渠道办理医保业务。
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也将在新平台上线的同时同步恢复医保刷卡等相关服务。
三、停机切换期间暂停业务范围
1.暂停全市所有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异地审批、转诊审批、门特门慢审批、居民两病审批、生育备案审批、特药审批、中心零星报销、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拨付、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险经办等业务。
2.暂停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儿童统筹参保登记业务。
3.暂停全市所有通过线上及自助渠道办理的医保业务,具体包括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平台办理的医保业务;包括暂停使用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
4.暂停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药店购药、门诊划卡、住院刷卡),包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5.社会保障卡原用于医保刷卡设置的密码将全部取消。
四、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处理。医保部门、两定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无锡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https://t.cn/A6MWjPy7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需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由住院病人所在医疗机构重新为病人办理医保登记及医保结算等业务。对于医疗机构认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由医疗机构引导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对于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等到新平台正式启动后,参保人员再回到原来住院看病的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登记,并办理医保结算,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3.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以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医疗机构再引导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二)关于门诊就诊、药店购药业务
在暂停划卡期间 (https://t.cn/A6MWjPyo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需要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12月31号前,参保人员可以带着医疗机构或药店提供的原始票据,回到之前就诊或购药的相关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通过新平台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考虑到病情治疗的需要,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https://t.cn/A6MWjPy7 ,到相关的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开具足够的慢特病药品,尽可能避免因停机而产生的现金垫付情景。
在暂停划卡期间 (https://t.cn/A6MWjPyo ,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等到新平台上线以后再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三)关于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https://t.cn/A6MWjPy7 ,在无锡参保的群众,如果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而且符合出院标准的、可以出院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直接联网结算;如果参保人员暂时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等到新平台启用后,由医疗机构重新为患者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在患者出院的时候直接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患者在出院的时候没有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先以自费的形式垫付现金。在新平台启用以后,带着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因为平台停机切换,导致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无法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办理医保入院手续的,可以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再在异地医院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先垫付相关治疗费用,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3.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诊的,需要先全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等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可带着原始票据等相关门诊就诊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用期间(https://t.cn/A6MWjPLf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或转外登记备案业务的,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电子邮箱(3349794271@qq.com)进行备案,其中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就诊城市名称;办理医院转外备案需提供医院转外申请表;办理自主转外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疾病名称、就诊医院名称。
(四)关于医保缴费业务
1.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暂停所有征缴经办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儿童统筹参保登记缴费及人员变更、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2.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对于已经进行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但是并没有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群众,可以在新平台启动以后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3.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税务部门会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已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对于当月还没有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办理,需要等到新平台启用以后才能进行办理。
切换上线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0-12345。
江阴市、宜兴市参保人请关注所在地相关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我市将统一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1.自https://t.cn/A6MWjPLf ,停止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窗口业务办理。
2.自https://t.cn/A6MWjPL0 ,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自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8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医保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在新平台启用后,参保群众和企业可在工作日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各办事网点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在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医保部门原有的线上和自助办理渠道也将同步恢复服务(含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参保人员和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渠道办理医保业务。
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也将在新平台上线的同时同步恢复医保刷卡等相关服务。
三、停机切换期间暂停业务范围
1.暂停全市所有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异地审批、转诊审批、门特门慢审批、居民两病审批、生育备案审批、特药审批、中心零星报销、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拨付、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险经办等业务。
2.暂停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儿童统筹参保登记业务。
3.暂停全市所有通过线上及自助渠道办理的医保业务,具体包括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平台办理的医保业务;包括暂停使用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
4.暂停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药店购药、门诊划卡、住院刷卡),包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5.社会保障卡原用于医保刷卡设置的密码将全部取消。
四、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处理。医保部门、两定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无锡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https://t.cn/A6MWjPy7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需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由住院病人所在医疗机构重新为病人办理医保登记及医保结算等业务。对于医疗机构认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由医疗机构引导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对于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等到新平台正式启动后,参保人员再回到原来住院看病的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登记,并办理医保结算,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3.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以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医疗机构再引导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二)关于门诊就诊、药店购药业务
在暂停划卡期间 (https://t.cn/A6MWjPyo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需要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12月31号前,参保人员可以带着医疗机构或药店提供的原始票据,回到之前就诊或购药的相关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通过新平台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考虑到病情治疗的需要,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https://t.cn/A6MWjPy7 ,到相关的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开具足够的慢特病药品,尽可能避免因停机而产生的现金垫付情景。
在暂停划卡期间 (https://t.cn/A6MWjPyo ,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等到新平台上线以后再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三)关于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https://t.cn/A6MWjPy7 ,在无锡参保的群众,如果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而且符合出院标准的、可以出院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直接联网结算;如果参保人员暂时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等到新平台启用后,由医疗机构重新为患者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在患者出院的时候直接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患者在出院的时候没有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先以自费的形式垫付现金。在新平台启用以后,带着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因为平台停机切换,导致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无法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办理医保入院手续的,可以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再在异地医院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先垫付相关治疗费用,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3.在暂停划卡期间(https://t.cn/A6MWjPyo ,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诊的,需要先全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等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可带着原始票据等相关门诊就诊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用期间(https://t.cn/A6MWjPLf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或转外登记备案业务的,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电子邮箱(3349794271@qq.com)进行备案,其中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就诊城市名称;办理医院转外备案需提供医院转外申请表;办理自主转外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疾病名称、就诊医院名称。
(四)关于医保缴费业务
1.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暂停所有征缴经办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儿童统筹参保登记缴费及人员变更、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2.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对于已经进行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但是并没有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群众,可以在新平台启动以后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3.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https://t.cn/A6MWjP4q ,税务部门会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已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对于当月还没有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办理,需要等到新平台启用以后才能进行办理。
切换上线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0-12345。
江阴市、宜兴市参保人请关注所在地相关公告。
村霸嚣张,堵路收费,朗朗乾坤,谁为村民伸张正义
看看那根铁杆,是横在人心中的刺,扎眼,扎心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镇郭坟村十三街道刘北辰等人,以街道为自己出资修建为由,自2013年以来,不停用沙土等物堵塞街道,强行给靠里面村民收过路费,最近更是变本加厉,用铁杆直接焊在街道口上,禁止人们通行。
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出行自由,破坏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属于典型的涉黑行为,在国家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的大形势下,还敢如此嚣张,希望上级部门出手,还广大村民一个朗朗乾坤。
看看那根铁杆,是横在人心中的刺,扎眼,扎心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镇郭坟村十三街道刘北辰等人,以街道为自己出资修建为由,自2013年以来,不停用沙土等物堵塞街道,强行给靠里面村民收过路费,最近更是变本加厉,用铁杆直接焊在街道口上,禁止人们通行。
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出行自由,破坏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属于典型的涉黑行为,在国家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的大形势下,还敢如此嚣张,希望上级部门出手,还广大村民一个朗朗乾坤。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