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罗述红:让每个孩子感受知识之美,尽享成长之乐!】#温江播报#“这次政府工作报告给我的感受就是,报告信息量非常大,内容详实客观,令人振奋,非常值得期待!” 区人大代表,嘉祥外国语学校校长罗述红表示,“特别赞同报告里一句话:‘让每个孩子感受知识之美,尽享成长之乐!’其实这就是优质教育、好教育,最直接的表达。”(温江融媒记者:简雪艳)#温江两会特别报道##温江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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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希望我的大尾巴鱼被这人世间温柔以待
[心]任嘉伦 直到遇见你,我开始留意橱窗里的白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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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任嘉伦Allen 精彩演绎鲛人王子「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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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资本市场的“王海”
11月22日,我在一个同行举办的关于康美药业事件的线上沙龙上应邀担任点评嘉宾。沙龙的主题是:如何能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下面,是我的点评内容:
谢谢主持人沈永锋军师对我的推荐!
我本人的确是移动的。这是一个移动的时代,广州、珠海、厦门,我主要在大湾区。包括我的律师团队也是三个地方都有。
这个就是我的模式,这个模式的特点叫做追求所在,不求所有,只求所在。
刚才主持人跟郑彬彬律师都介绍了律媒社区。我们之前叫律媒社,现在叫律媒社区。律媒社区我们是做公益的。是行业交流,我也乐意为行业服务,为大众服务。大家有任何好的话题,任何好的主题,都可以向我和郑彬彬律师提出来,我们竭诚协助大家。
今天的这个主题是如何能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我们不局限于上市公司,我们的话题涵盖所有的公司。公司大小可能都存在着的一个问题,造假的现象或者造假的程度,造假的恶劣性或者是造假的危害性。康美药业的造假和去年瑞幸咖啡的造假这两个事件在资本市场是非常非常恶劣的。有一句话叫做,上帝要让他死亡就让他先疯狂。因为不让他疯狂了,他就死不了。当然,康美药业也死不了,他可能未来是会一种重生,但是马兴田先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重生之后肯定不是他的世界了,他现在就是12年的牢狱之灾等着他。
对各界来讲,尤其对资本市场造假,大家都是深恶痛绝的。通过造假来吸引投资,来骗人的。造假的人实际上就是骗子!除了这个群体以外,其他从一般的投资人到老百姓,到专业人士专业机构包括各个独董,对造假肯定都是深恶痛绝的。虽然没有形成“过街老鼠”,甚至还有一些专业人士或者专业机构的也跟他们串通一气,共同造假,为虎作伥,但这些必定是少数的。
从政府的监管层面,康美药业这个案真正的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处罚,到民事赔偿,三管齐下,案件导向很多人都谈到了,包括我们第一位嘉宾马大律师谈到的。这个是有标杆性、标志性的一个事件,有行、民、刑三把刀共同的砍下去的举动,实际上跟共同富裕还有关系。造假的资本大鳄通过造假的方式积累了很多的财富,转移或者侵占了资金,挪用侵占了以后,损害的是5万多小股东的利益。哪怕这次他们打赢官司,那么也没办法弥补这些小股东的利益。那损害的小股东的利益等同于损害了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显然和我们党正在实施的共同富裕战略,实际上是相违背的。因为小股东投资者赚了点钱甚至是借的,或者是集中了一家人的钱,最后被这些造假的资本大鳄割了韭菜。那这个共同富裕从哪里来?所以我认为这个事件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今天的主题更重要,如何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今天康美药业被打击了,下来还会有别的公司。马克思讲过资本的贪婪性。资本的贪婪性决定了造假会层出不穷,不管我们监管的手段,惩罚的手段,处罚的手段多严厉,都不可能杜绝造假。
如何识破造假就尤为重要,告诉大家怎么去识破是假的。尤其是教育广大的投资者,甚至是培训我们的专业人士、专业机构来识破造假。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这今天这样一场活动,给大家提个醒。就像我们以前的打假英雄,打假人王海先生,因为有他的存在所以现在假货是越来越少。如果没有他,可能我们现在还是淹没在这个假货堆里。有王海的打假,我们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甚至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今天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康美药业这个案子,包括之前的瑞幸咖啡案件,通过我们专业人士并购军师沈永锋和我们在座的各位专业人士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干货,告诉大家怎样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财务造假,不正确披露,不按规定披露,甚至是挪用资金等等这些行为,未来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个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们小股东现在主张的一个赔偿,没有一个惩罚性赔偿。现在判决是赔24.59亿,5万多人平均每人就是5万块钱。如果是按照我们现在民法典叫做损失填补的原则,能不能填补到这个小股东的损失?在这个资本市场,包括上市公司或者公司法里面能不能导入了惩罚性赔偿?就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导入惩罚性赔偿。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想法,应该是有可能的。也是要靠我们去推动的,这个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是这样的,现在公司怎么去识破造假?
首先要有渠道,要有途径,要有第一手资料。现在披露的公开的报表是不是第一手资料?显然不是。第一手材料就是原始凭证、会计凭证、账册等等这些。不要说小股民,就是公司里边注册登记的小股东也拿不到第一手证据。因为现在股东行使知情权要涉及到商业秘密、公司秘密、有一个挡箭牌是“不正当目的”。要怎么证明你拿到这个是正当目的,不会滥用这些原始资料。更何况大家能看到的这些数据,可能是经过一些专业人士伪造编造的。一般的股民或者是一般的小股东怎么去识破?包括现在被处罚的会计事务所,包括被处罚的独董他们也不服,他说我怎么去识破?审查中勤勉尽职我都做到了,我现在能看到的就这么多东西,只能根据现有资料做的一个专业判断。但是这个问题是不是存在?
通过这个事件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对上市公司来讲,小股东尤其是大量的股民没有在股东名册上面股民,怎么行使这个股东权利?怎么行使这个股东知情权?可能未来在公司法,我们是不是要研究在未来公司法的修订中要有专门的一节或者专门的一章关于这项的内容。可能我研究的也不够深入,现在公司法里关于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是没有针对不同的公司形态的。没有专门对上市公司,股份公司规定出专门一章。
我认为应该对现有三个的证券交易所上海、北京、深圳所上市挂牌上市的公司,要有专门的规定,规定股东知情权怎么行使。这个也是需要靠各位专业人士去推动。
最后一个我的建议是,我们通过今天和上周的活动还有未来两期活动,期待今后我们可以形成一个比较紧密的联系。能够成为一些代表中小股东,一些投资人利益的专业团队,我们要形成资本市场的王海。我们一定要成为资本市场的王海!
11月22日,我在一个同行举办的关于康美药业事件的线上沙龙上应邀担任点评嘉宾。沙龙的主题是:如何能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下面,是我的点评内容:
谢谢主持人沈永锋军师对我的推荐!
我本人的确是移动的。这是一个移动的时代,广州、珠海、厦门,我主要在大湾区。包括我的律师团队也是三个地方都有。
这个就是我的模式,这个模式的特点叫做追求所在,不求所有,只求所在。
刚才主持人跟郑彬彬律师都介绍了律媒社区。我们之前叫律媒社,现在叫律媒社区。律媒社区我们是做公益的。是行业交流,我也乐意为行业服务,为大众服务。大家有任何好的话题,任何好的主题,都可以向我和郑彬彬律师提出来,我们竭诚协助大家。
今天的这个主题是如何能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我们不局限于上市公司,我们的话题涵盖所有的公司。公司大小可能都存在着的一个问题,造假的现象或者造假的程度,造假的恶劣性或者是造假的危害性。康美药业的造假和去年瑞幸咖啡的造假这两个事件在资本市场是非常非常恶劣的。有一句话叫做,上帝要让他死亡就让他先疯狂。因为不让他疯狂了,他就死不了。当然,康美药业也死不了,他可能未来是会一种重生,但是马兴田先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重生之后肯定不是他的世界了,他现在就是12年的牢狱之灾等着他。
对各界来讲,尤其对资本市场造假,大家都是深恶痛绝的。通过造假来吸引投资,来骗人的。造假的人实际上就是骗子!除了这个群体以外,其他从一般的投资人到老百姓,到专业人士专业机构包括各个独董,对造假肯定都是深恶痛绝的。虽然没有形成“过街老鼠”,甚至还有一些专业人士或者专业机构的也跟他们串通一气,共同造假,为虎作伥,但这些必定是少数的。
从政府的监管层面,康美药业这个案真正的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处罚,到民事赔偿,三管齐下,案件导向很多人都谈到了,包括我们第一位嘉宾马大律师谈到的。这个是有标杆性、标志性的一个事件,有行、民、刑三把刀共同的砍下去的举动,实际上跟共同富裕还有关系。造假的资本大鳄通过造假的方式积累了很多的财富,转移或者侵占了资金,挪用侵占了以后,损害的是5万多小股东的利益。哪怕这次他们打赢官司,那么也没办法弥补这些小股东的利益。那损害的小股东的利益等同于损害了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显然和我们党正在实施的共同富裕战略,实际上是相违背的。因为小股东投资者赚了点钱甚至是借的,或者是集中了一家人的钱,最后被这些造假的资本大鳄割了韭菜。那这个共同富裕从哪里来?所以我认为这个事件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今天的主题更重要,如何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今天康美药业被打击了,下来还会有别的公司。马克思讲过资本的贪婪性。资本的贪婪性决定了造假会层出不穷,不管我们监管的手段,惩罚的手段,处罚的手段多严厉,都不可能杜绝造假。
如何识破造假就尤为重要,告诉大家怎么去识破是假的。尤其是教育广大的投资者,甚至是培训我们的专业人士、专业机构来识破造假。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这今天这样一场活动,给大家提个醒。就像我们以前的打假英雄,打假人王海先生,因为有他的存在所以现在假货是越来越少。如果没有他,可能我们现在还是淹没在这个假货堆里。有王海的打假,我们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甚至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今天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康美药业这个案子,包括之前的瑞幸咖啡案件,通过我们专业人士并购军师沈永锋和我们在座的各位专业人士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干货,告诉大家怎样识破一家造假的公司。
财务造假,不正确披露,不按规定披露,甚至是挪用资金等等这些行为,未来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个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们小股东现在主张的一个赔偿,没有一个惩罚性赔偿。现在判决是赔24.59亿,5万多人平均每人就是5万块钱。如果是按照我们现在民法典叫做损失填补的原则,能不能填补到这个小股东的损失?在这个资本市场,包括上市公司或者公司法里面能不能导入了惩罚性赔偿?就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导入惩罚性赔偿。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想法,应该是有可能的。也是要靠我们去推动的,这个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是这样的,现在公司怎么去识破造假?
首先要有渠道,要有途径,要有第一手资料。现在披露的公开的报表是不是第一手资料?显然不是。第一手材料就是原始凭证、会计凭证、账册等等这些。不要说小股民,就是公司里边注册登记的小股东也拿不到第一手证据。因为现在股东行使知情权要涉及到商业秘密、公司秘密、有一个挡箭牌是“不正当目的”。要怎么证明你拿到这个是正当目的,不会滥用这些原始资料。更何况大家能看到的这些数据,可能是经过一些专业人士伪造编造的。一般的股民或者是一般的小股东怎么去识破?包括现在被处罚的会计事务所,包括被处罚的独董他们也不服,他说我怎么去识破?审查中勤勉尽职我都做到了,我现在能看到的就这么多东西,只能根据现有资料做的一个专业判断。但是这个问题是不是存在?
通过这个事件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对上市公司来讲,小股东尤其是大量的股民没有在股东名册上面股民,怎么行使这个股东权利?怎么行使这个股东知情权?可能未来在公司法,我们是不是要研究在未来公司法的修订中要有专门的一节或者专门的一章关于这项的内容。可能我研究的也不够深入,现在公司法里关于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是没有针对不同的公司形态的。没有专门对上市公司,股份公司规定出专门一章。
我认为应该对现有三个的证券交易所上海、北京、深圳所上市挂牌上市的公司,要有专门的规定,规定股东知情权怎么行使。这个也是需要靠各位专业人士去推动。
最后一个我的建议是,我们通过今天和上周的活动还有未来两期活动,期待今后我们可以形成一个比较紧密的联系。能够成为一些代表中小股东,一些投资人利益的专业团队,我们要形成资本市场的王海。我们一定要成为资本市场的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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