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Le Naturalisme)是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倾向。作为创作方法,自然主义一方面排斥浪漫主义的想象、夸张、抒情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轻视现实主义对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而追求绝对的客观性,崇尚单纯地描摹自然,着重对现实生活的表面现象作记录式的写照,并企图以自然规律特别是生物学规律解释人和人类社会。
推荐:交易中是否存在“一招鲜”(一)?绝大部分人刚进入交易世界,就抱着寻找“一招鲜”的心态,如果能找到,则一辈子吃香喝辣,钱滚滚而来。所以百年来无数人前仆后继,去寻找传说中的“屠龙刀”,包括十几年前的我。那么有无一招鲜呢?一招鲜”要满足条件:规则简单、能够不断重复、适用性强。
全文:
作者----新微博:期货_操作手(原微博'期货操作手'已被封杀)
微信公众平台: 京城操盘手;ID:jingchengcaopans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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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人刚进入交易世界,就容易认为这里有圣杯、摇钱树、屠龙刀,有“一招鲜”,如果能找到这个一招鲜”,则一辈子吃香喝辣的,钱滚滚而来。所以无数人前仆后继,去寻找传说中的“屠龙刀”,包括十几前的我,也是这样的。也是因为所有人都有这个心里,于是市场上有好多煽动性让人热血沸腾的骗句,像什么“胜率高达100%", "稳赚不赔的绝招啦“,”必胜基本功”,“抄大底逃大顶”,“看透庄家”,“擒牛”,等等,让无数人受骗。
那交易世界到底有无“一招鲜”呢?正好近日蛋黄派操盘手第16期中有学员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就结合自己的经验和认识,给他们做了解答。感觉能解很多人的困惑,就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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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是否存在“一招鲜”(一)?
什么是“一招鲜”呢?中国文学中的“一招鲜吃遍天”,是指拥有某一特长,即可到处谋生。但是仍然没有对“一招鲜”的内涵做一个清晰的解释。
一、一招鲜”肯定要满足两个基本的条件:简单、可重复
具体来阐述“一招鲜”的条件:
(1)简单、清晰、明确,随便一个人都容易学会
“一招鲜”突出中间的“一招”,既然是“一招”,则就是简单、清晰、明确,是有形、有明确规则的,没有含糊、模糊、复杂,不是方法论、方法体系、指导思想,而是一个技能,随便教给一个人,则一个人来学,都容易学会,才能体现出简单。
“清晰、明确”,就是指不同的人来用这个交易规则,得出的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同样一个信号,一部分人得出了这个结论,另一部分得出了另外的一个结论,这样理解也行,那样理解也行,那么这个规则一定不是“清晰、明确”的,是无法证伪的。
为此要纠正对于“一招鲜”的理解错误:
1、低买高卖,不是“一招鲜”
“低买高卖”是交易中永恒的法则,是正确的,但不是一个技能,是一个指导思想,因为何时价格才是低?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低买”之后,价格继续下跌,结果是“低买之后以更低的价格卖出”。要想实现“低买高卖”,绝对不是简单的,而是很复杂的,一个人是很难随便就学会的。
2、价值投资,不是“一招鲜”
“价值投资”是做股票的一个法则,但是一个方法体系,牵涉到如何判断哪个上市公司有持续性的增长潜力、该公司的合理价值是多少、是否有安全边际等等,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而且这种方法体系对人的综合要求很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技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学会的,甚至想学会是很困难的。
3、商品供需分析,不是“一招鲜”
供需是分析大宗商品的核心,但是一个方法体系,具体到供给多于需求,还是供给少于需求,以及缺口多大,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并非“清晰、明确”,不是一招鲜。而且这种方法体系对人的综合要求很高,对于数据的搜集能力、真实辨别和经验积累,要求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技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学会的,甚至想学会是很困难的。
4、顺势交易,不是“一招鲜”
顺势交易是做交易的核心思想,但是如何判断行情现在处于什么趋势?何时入仓?哪个点位止损?什么点位止盈、、、、单独判断行情处于什么趋势,这个本身就是困难的,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所以顺势交易不是容易的,不是一个技能,而是一个方法体系,不属于“一招鲜”,一个人是不容易就能学会并且掌握的。
(2)可重复,能适用于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市场
既然是“一招鲜吃遍天”,意味着该技能具有很强大的适应性,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营生。
在交易中,“一招鲜吃遍天”,意味着该交易方法具有很强大的普适性,如果适合这个品种,不适合那个品种,不能叫“一招鲜”,适合于趋势、不适合于震荡,也不能叫“一招鲜”。意味着该交易方法,不仅适合于股票,也适合于外汇、期货,同一市场中会适应于不同的股票、不同的商品期货;而且对于不同的行情特征,例如趋势、震荡行情,也适用,不同的趋势中,对于小趋势、大趋势、震荡趋势、流畅趋势都适用,有序的震荡、无序的震荡、毛刺震荡也都适用。
综上来讲,交易中“一招鲜”,就是指简单、固化的交易规则,包括清晰明确的入仓点、止损点和止盈点,类似于傻瓜式的操作,随便一个人就能容易学会并且掌握,然后可以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品种上获得稳定的盈利。
举个简单的例子,例如建立了一个程序化系统或一个量化系统,有着明确的入仓点、离场点,交易法则首先是明确、清晰的,然后他可以在不同的品种、不同的行情特征上获得盈利,则该程序化系统或量化系统就是我们所谓的摇钱树、圣杯,靠着他可以轻松地获得财富,则他就可以叫“一招鲜”。所以“一招鲜”又可以叫摇钱树、圣杯。
二、交易中有无可能存在“一招鲜”?
(1)既然是简单的交易规则,谁都不傻,必然容易被众人发现,市场就会失灵
二级市场已经有一百年了,一百年来,玩交易的人没有几十亿,也得有几亿人了,每个人都开通大脑,不断去寻找这个“一招鲜”,特别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计算机诞生,计算机不停地自动扫描、去抓各种可能的“一招鲜”,“一招鲜”既然是简单、清晰、明确的,则必然能被编写入电脑,即被电脑扫描到,则至少半个世纪以来,一招鲜”肯定能被无数人、无数电脑知晓,则他们就可以用“一招鲜”为自己赚钱。
由于存在交易所的手续费,期货市场、外汇市场是负和游戏,股票在短期内接近零和游戏,“一招鲜”被庞大的群体使用,大家都赚钱了,则谁还亏钱?这是悖论,市场必然会失效。
另外,假设交易中存在“一招鲜”,众人使用“一招鲜”赚钱,“一招鲜”被众人识别,则主力也肯定会知道“一招鲜”的交易规则,会逆着“一招鲜”吃掉庞大的资金,例如故意打“一招鲜”的点位止损,故意打出“一招鲜”的入仓信号、诱多,然后行情结束,连续如此,吃该“一招鲜”方法的单子,这样“一招鲜”也就赚不到钱了,自然也失效了。
(2)不可能有简单的交易规则“一招鲜”,适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行情特征、不同的品种
如何定义“适用”呢?我们都知道,交易的核心是概率和盈亏比,不可能每笔都赚钱,所以如果对交易规则渴求每笔都赚,那对这种交易规则的要求太高了,也不现实,所以我们需要对“适用”做一个定义,既然是“一招鲜”,具有普适性,意味着“大部分时间都亏钱、少部分时间才赚钱”不能叫适用,适用的定义应该是“大部分时间都赚钱、少部分时间亏钱、同时长期内都赚钱”,才能符合交易中“一招鲜”的词义。
根据这个适用的定义,趋势系统肯定不行,因为震荡行情占三分之二,大部分时间都是亏钱的,无论什么趋势交易系统都一样的结果,而且会我们会经常遇到半年-1年的时间内都是震荡,异常艰难,账户回撤较大,这是家常便饭,很难操作,实际中行情顺畅一小段时间、好做一段,接下来要遇到长时间内内震荡、艰难操作,显然不符合“一招鲜”的本来面目;至于震荡系统,简单的做震荡行情,因为震荡行情中走势随机、上下随意,既然你有点位止损的设置,很容易打掉你的止损,即使判断对,也难以赚到钱,同样艰难,而且没有见到有交易做的好的人选择震荡系统、推荐做震荡行情,本身长期不容易盈利,因此震荡系统不是“一招鲜”。
至于对于不同的品种,走势秉性差异较大,有的品种控盘严重、操纵性强,假信号多,盘中上下毛刺、影线长,即使只做有效性高的信号,也是成功率低,很难盈利,而且当出现行情,一步到位,不容易给你上车的机会,让你错过本可以扳回的行情,符合"妖性",很难赚到钱,除此之外,期货中还有一半的品种不活跃、持仓量少,技术分析的有效性低,也是很难盈利,由此来看,期货中大部分品种并不适合同一个趋势系统,盈利是比较难的,显然不符合“一招鲜”的普适性。
对于不同的市场,走势差别也大,例如外汇市场,外汇的走势总是以震荡或震荡式涨跌的行情出现,反抽较大,如果你还是按照期货中的点位止损方法,则外汇很容易打你的止损,然后前行,外汇的流畅行情很少,所以你很难盈利,没有“一招鲜”。再例如,股市处于牛市和熊市,如果熊市中你还以追涨、被动止盈的方法,则熊市中你很容易亏钱、频繁止损;不同的股票,有的上涨慢震荡式上涨,反抽很大,而有的股票涨势凶猛,流畅上涨,同样的方法是不适用的,没有“一招鲜”。
现实中机构建立的量化交易系统,或程序化交易系统,是量化、固化、自动化的,相当于交易规则是清晰明确的,看似“一招鲜”,但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根据波动率或主观经验等,不断调整其中的参数,否则就会上半年赚钱,下半年亏钱,刚赚了一点钱,后面亏大钱,所以是基于电脑的自动交易中也没有“一招鲜”。
综上:
世界上没有所谓的“一招鲜、吃遍天下”的万能交易系统,抱有这种不切实际幻想的人,不是被市场消灭,就是被人骗灭,就是总想偷懒、走捷径。这是毒鸡汤,交易如果是这么简单的话,百年来就不会有无数人去钻研它了。
交易是一个马拉松的长跑游戏,如果动了“贪嗔痴”的妄念集谛,本心就被“无明”所遮盖。
三、如果有一招鲜,那也是拳打千遍后升华的结果,是一个人的“一招鲜”,不是他人的“一招鲜”,别人不易学会
、、、、、、、、、
全文,请点击:https://t.cn/E2h43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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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人刚进入交易世界,就容易认为这里有圣杯、摇钱树、屠龙刀,有“一招鲜”,如果能找到这个一招鲜”,则一辈子吃香喝辣的,钱滚滚而来。所以无数人前仆后继,去寻找传说中的“屠龙刀”,包括十几前的我,也是这样的。也是因为所有人都有这个心里,于是市场上有好多煽动性让人热血沸腾的骗句,像什么“胜率高达100%", "稳赚不赔的绝招啦“,”必胜基本功”,“抄大底逃大顶”,“看透庄家”,“擒牛”,等等,让无数人受骗。
那交易世界到底有无“一招鲜”呢?正好近日蛋黄派操盘手第16期中有学员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就结合自己的经验和认识,给他们做了解答。感觉能解很多人的困惑,就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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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是否存在“一招鲜”(一)?
什么是“一招鲜”呢?中国文学中的“一招鲜吃遍天”,是指拥有某一特长,即可到处谋生。但是仍然没有对“一招鲜”的内涵做一个清晰的解释。
一、一招鲜”肯定要满足两个基本的条件:简单、可重复
具体来阐述“一招鲜”的条件:
(1)简单、清晰、明确,随便一个人都容易学会
“一招鲜”突出中间的“一招”,既然是“一招”,则就是简单、清晰、明确,是有形、有明确规则的,没有含糊、模糊、复杂,不是方法论、方法体系、指导思想,而是一个技能,随便教给一个人,则一个人来学,都容易学会,才能体现出简单。
“清晰、明确”,就是指不同的人来用这个交易规则,得出的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同样一个信号,一部分人得出了这个结论,另一部分得出了另外的一个结论,这样理解也行,那样理解也行,那么这个规则一定不是“清晰、明确”的,是无法证伪的。
为此要纠正对于“一招鲜”的理解错误:
1、低买高卖,不是“一招鲜”
“低买高卖”是交易中永恒的法则,是正确的,但不是一个技能,是一个指导思想,因为何时价格才是低?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低买”之后,价格继续下跌,结果是“低买之后以更低的价格卖出”。要想实现“低买高卖”,绝对不是简单的,而是很复杂的,一个人是很难随便就学会的。
2、价值投资,不是“一招鲜”
“价值投资”是做股票的一个法则,但是一个方法体系,牵涉到如何判断哪个上市公司有持续性的增长潜力、该公司的合理价值是多少、是否有安全边际等等,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而且这种方法体系对人的综合要求很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技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学会的,甚至想学会是很困难的。
3、商品供需分析,不是“一招鲜”
供需是分析大宗商品的核心,但是一个方法体系,具体到供给多于需求,还是供给少于需求,以及缺口多大,不同的人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并非“清晰、明确”,不是一招鲜。而且这种方法体系对人的综合要求很高,对于数据的搜集能力、真实辨别和经验积累,要求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技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学会的,甚至想学会是很困难的。
4、顺势交易,不是“一招鲜”
顺势交易是做交易的核心思想,但是如何判断行情现在处于什么趋势?何时入仓?哪个点位止损?什么点位止盈、、、、单独判断行情处于什么趋势,这个本身就是困难的,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非“清晰、明确”,所以顺势交易不是容易的,不是一个技能,而是一个方法体系,不属于“一招鲜”,一个人是不容易就能学会并且掌握的。
(2)可重复,能适用于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市场
既然是“一招鲜吃遍天”,意味着该技能具有很强大的适应性,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营生。
在交易中,“一招鲜吃遍天”,意味着该交易方法具有很强大的普适性,如果适合这个品种,不适合那个品种,不能叫“一招鲜”,适合于趋势、不适合于震荡,也不能叫“一招鲜”。意味着该交易方法,不仅适合于股票,也适合于外汇、期货,同一市场中会适应于不同的股票、不同的商品期货;而且对于不同的行情特征,例如趋势、震荡行情,也适用,不同的趋势中,对于小趋势、大趋势、震荡趋势、流畅趋势都适用,有序的震荡、无序的震荡、毛刺震荡也都适用。
综上来讲,交易中“一招鲜”,就是指简单、固化的交易规则,包括清晰明确的入仓点、止损点和止盈点,类似于傻瓜式的操作,随便一个人就能容易学会并且掌握,然后可以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品种上获得稳定的盈利。
举个简单的例子,例如建立了一个程序化系统或一个量化系统,有着明确的入仓点、离场点,交易法则首先是明确、清晰的,然后他可以在不同的品种、不同的行情特征上获得盈利,则该程序化系统或量化系统就是我们所谓的摇钱树、圣杯,靠着他可以轻松地获得财富,则他就可以叫“一招鲜”。所以“一招鲜”又可以叫摇钱树、圣杯。
二、交易中有无可能存在“一招鲜”?
(1)既然是简单的交易规则,谁都不傻,必然容易被众人发现,市场就会失灵
二级市场已经有一百年了,一百年来,玩交易的人没有几十亿,也得有几亿人了,每个人都开通大脑,不断去寻找这个“一招鲜”,特别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计算机诞生,计算机不停地自动扫描、去抓各种可能的“一招鲜”,“一招鲜”既然是简单、清晰、明确的,则必然能被编写入电脑,即被电脑扫描到,则至少半个世纪以来,一招鲜”肯定能被无数人、无数电脑知晓,则他们就可以用“一招鲜”为自己赚钱。
由于存在交易所的手续费,期货市场、外汇市场是负和游戏,股票在短期内接近零和游戏,“一招鲜”被庞大的群体使用,大家都赚钱了,则谁还亏钱?这是悖论,市场必然会失效。
另外,假设交易中存在“一招鲜”,众人使用“一招鲜”赚钱,“一招鲜”被众人识别,则主力也肯定会知道“一招鲜”的交易规则,会逆着“一招鲜”吃掉庞大的资金,例如故意打“一招鲜”的点位止损,故意打出“一招鲜”的入仓信号、诱多,然后行情结束,连续如此,吃该“一招鲜”方法的单子,这样“一招鲜”也就赚不到钱了,自然也失效了。
(2)不可能有简单的交易规则“一招鲜”,适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行情特征、不同的品种
如何定义“适用”呢?我们都知道,交易的核心是概率和盈亏比,不可能每笔都赚钱,所以如果对交易规则渴求每笔都赚,那对这种交易规则的要求太高了,也不现实,所以我们需要对“适用”做一个定义,既然是“一招鲜”,具有普适性,意味着“大部分时间都亏钱、少部分时间才赚钱”不能叫适用,适用的定义应该是“大部分时间都赚钱、少部分时间亏钱、同时长期内都赚钱”,才能符合交易中“一招鲜”的词义。
根据这个适用的定义,趋势系统肯定不行,因为震荡行情占三分之二,大部分时间都是亏钱的,无论什么趋势交易系统都一样的结果,而且会我们会经常遇到半年-1年的时间内都是震荡,异常艰难,账户回撤较大,这是家常便饭,很难操作,实际中行情顺畅一小段时间、好做一段,接下来要遇到长时间内内震荡、艰难操作,显然不符合“一招鲜”的本来面目;至于震荡系统,简单的做震荡行情,因为震荡行情中走势随机、上下随意,既然你有点位止损的设置,很容易打掉你的止损,即使判断对,也难以赚到钱,同样艰难,而且没有见到有交易做的好的人选择震荡系统、推荐做震荡行情,本身长期不容易盈利,因此震荡系统不是“一招鲜”。
至于对于不同的品种,走势秉性差异较大,有的品种控盘严重、操纵性强,假信号多,盘中上下毛刺、影线长,即使只做有效性高的信号,也是成功率低,很难盈利,而且当出现行情,一步到位,不容易给你上车的机会,让你错过本可以扳回的行情,符合"妖性",很难赚到钱,除此之外,期货中还有一半的品种不活跃、持仓量少,技术分析的有效性低,也是很难盈利,由此来看,期货中大部分品种并不适合同一个趋势系统,盈利是比较难的,显然不符合“一招鲜”的普适性。
对于不同的市场,走势差别也大,例如外汇市场,外汇的走势总是以震荡或震荡式涨跌的行情出现,反抽较大,如果你还是按照期货中的点位止损方法,则外汇很容易打你的止损,然后前行,外汇的流畅行情很少,所以你很难盈利,没有“一招鲜”。再例如,股市处于牛市和熊市,如果熊市中你还以追涨、被动止盈的方法,则熊市中你很容易亏钱、频繁止损;不同的股票,有的上涨慢震荡式上涨,反抽很大,而有的股票涨势凶猛,流畅上涨,同样的方法是不适用的,没有“一招鲜”。
现实中机构建立的量化交易系统,或程序化交易系统,是量化、固化、自动化的,相当于交易规则是清晰明确的,看似“一招鲜”,但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根据波动率或主观经验等,不断调整其中的参数,否则就会上半年赚钱,下半年亏钱,刚赚了一点钱,后面亏大钱,所以是基于电脑的自动交易中也没有“一招鲜”。
综上:
世界上没有所谓的“一招鲜、吃遍天下”的万能交易系统,抱有这种不切实际幻想的人,不是被市场消灭,就是被人骗灭,就是总想偷懒、走捷径。这是毒鸡汤,交易如果是这么简单的话,百年来就不会有无数人去钻研它了。
交易是一个马拉松的长跑游戏,如果动了“贪嗔痴”的妄念集谛,本心就被“无明”所遮盖。
三、如果有一招鲜,那也是拳打千遍后升华的结果,是一个人的“一招鲜”,不是他人的“一招鲜”,别人不易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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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同里隐藏不少税收信息,专家提醒要细抠涉税条款
最近一段时间,增值税税率降低引起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梳理合同、加强合同管控成为近期各家企业财税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有关专家分析,合同里隐藏着不少税收信息,公司管理层和各相关部门应该共同重视,认真对待,绝对不能一签了之。否则,很可能会潜藏不少税务风险。
制图:李一园
现象:面对税率调整,不少企业适应起来很从容
记者在采访中明显地感受到,面对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一些企业财务人员显得十分从容,相关工作推进得有条不紊。深入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些企业签署的交易合同里都有“秘密”。
4月1日前后,与有些企业财务团队忙得焦头烂额不同,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税务部经理李晓丽与她带领的团队,按部就班地进行了相关调整,为迎接增值税改革做好了准备。原来,在德力西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李晓丽及其团队就一直参与其中,并高度关注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由于对企业经销合同中的涉税问题约定得比较明确,她只需按部就班地合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就能轻松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用花费精力“事后灭火”。说到这里,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在这方面,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流体)财务经理徐冰慈很有体会。她的经验是:加强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管控,能帮助企业有效享受减税降费红利,避免合同纠纷。据她介绍,力诺流体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均明确了增值税税率,并明确约定:在税率调整政策发布前已经签订了采购合同,但4月1日后交付并开具发票的,按原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徐冰慈说,由于加强了采购合同中涉税条款的整体把控,力诺流体与供应商顺利地进行了结算,减少了沟通成本,有效避免了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控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也十分重视。该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总经理潘建秀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大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者,近年来,她和她的团队十分关注政策的最新变化。鉴于税收政策调整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重要影响,正泰从年初起就在合同中写明保障性条款:“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对此,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总监仉喜林分析,实务中,合同具体怎么签,涉税条款如何约定,将对企业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举例来说,合同总价款在经济合同中的体现往往有两种方法——“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前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是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总价格,即增值税金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后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则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因此,利用合同的具体涉税条款,能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重视合同控税的企业,在任何税种的改革中,都相对更从容一些。”仉喜林说。
分析:重视合同管税,有利于合规控制税收成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对企业的税收将产生重要影响。在这方面,税收筹划专家肖太寿有着深入研究,近年出版了多部有关合同控税的专著。
肖太寿说,经济合同决定了企业的业务流程,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以及发票开具等各个细节,将影响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而决定企业的账务处理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所以,对企业来说,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做账做出来的,而是做业务做出来的。合同签对了,不仅能实现节税的目的,而且能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肖太寿举例说,比如房地产企业常会发生的从电梯生产企业购买电梯和安装服务。对这些企业来说,签订合同的方法不同,税负可能会存在差异。常见的方法是,电梯生产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并在合同中分别注明电梯设备价、电梯安装服务价。在这种情况下,电梯生产企业可分别核算电梯设备价款和设备安装价款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和3%的征收率。
实践中,企业还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双方签订两份合同,即一份电梯销售合同和一份电梯安装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设备价款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安装服务价款适用3%征收率。另一种方法是:双方仅签订一份合同,且合同价款中包含了安装费用,并未分别明确电梯价和安装价。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可获得电梯生产企业依照合同总价款,按1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几种方法一对比就知道,在合规的前提下,哪种方法更节税。”肖太寿说。
对此,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高级总监汪道平也深有感触。他说,合同中的各个细节,都可能对企业的税收产生重要影响。以股权收购为例,企业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等条件。实操中,有的企业在交易过程设计中,征求了税务部门的意见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在合约拟定中却忽视了税务审核,对支付对价比例和方式作了修改,最后,因为体现在交易合约中的现金支付等非股权支付对价超过了15%,不能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硬性条件,股权收购的税收成本因此大幅增加。
“收购和并购合约中的税费承担条款尤其要高度重视。”汪道平说,在交易进行之前,如企业对交易数据测算有误或未考虑到某些重要因素,很有可能导致税收成本偏离预期,进而导致交易无法顺利推进甚至面临诉讼,功亏一篑。因此,企业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涉税条款进行详尽而严密的梳理和审核,作出尽可能最优的安排
提示: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真正“落地
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签署完合同之后便将其束之高阁,缺少必要的后续管理。对此,肖太寿直呼“不可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销售建材,甲公司购买了一间临街商铺,价值150万元。开发商承诺,只要客户买商铺,就可以承担其契税和手续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甲公司按合同约定付清了所有房款,但开发商并没有履行承诺,及时代替甲公司缴纳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不久后,甲公司办理房产证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契税6万元、印花税0.45万元和滞纳金5000多元。甲公司以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包税为由,拒绝缴纳税款。最后,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从甲公司银行账户划转了相关的税款和滞纳金,还对其处以罚款。
“实务中,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汪道平介绍,不少纳税人错误地认为,只要签订了包税合同便万事大吉,事实并非如此。汪道平认为,甲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税费承担协议,在合同法层面是有效的,但甲企业不能以此规避自身的纳税义务。甲公司作为购房者,是法定的契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不因合同约定而免除相应的纳税义务。当开发商没有帮甲公司缴纳税款时,责任人是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即甲公司),而不是开发商。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规避合同签署后的税务风险呢?肖太寿结合上述案例分析,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如果能够及时进行后续管理,完全可以规避税务风险。他说,甲公司在签订经济合同后,一方面,应及时督促开发商缴纳其在合同中承诺的铺面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缴纳完毕后,再付清铺面的购买价款;另一方面,应该凭经济买卖合同到铺面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让税务机关了解,没有及时缴纳税款并非主观故意。
“如果甲公司有合同控税的意识,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肖太寿告诉记者,甲公司可以在经济合同中明确约定: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由甲公司支付价款时代收代缴。这样,甲企业在支付开发商价款时,就可以先扣除掉相应税款,再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凭有关完税凭证到当地房管部门去办理过户产权登记手续。
汪道平表示,合同签订后,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各种情况会发生变更,会对事前设计的税务安排方案造成一定影响,这就需要税务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分析利弊,及时作出调整,不要等税务风险已经形成再去补救。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最近一段时间,增值税税率降低引起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梳理合同、加强合同管控成为近期各家企业财税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有关专家分析,合同里隐藏着不少税收信息,公司管理层和各相关部门应该共同重视,认真对待,绝对不能一签了之。否则,很可能会潜藏不少税务风险。
制图:李一园
现象:面对税率调整,不少企业适应起来很从容
记者在采访中明显地感受到,面对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一些企业财务人员显得十分从容,相关工作推进得有条不紊。深入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些企业签署的交易合同里都有“秘密”。
4月1日前后,与有些企业财务团队忙得焦头烂额不同,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税务部经理李晓丽与她带领的团队,按部就班地进行了相关调整,为迎接增值税改革做好了准备。原来,在德力西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李晓丽及其团队就一直参与其中,并高度关注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由于对企业经销合同中的涉税问题约定得比较明确,她只需按部就班地合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就能轻松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用花费精力“事后灭火”。说到这里,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在这方面,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流体)财务经理徐冰慈很有体会。她的经验是:加强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管控,能帮助企业有效享受减税降费红利,避免合同纠纷。据她介绍,力诺流体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均明确了增值税税率,并明确约定:在税率调整政策发布前已经签订了采购合同,但4月1日后交付并开具发票的,按原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徐冰慈说,由于加强了采购合同中涉税条款的整体把控,力诺流体与供应商顺利地进行了结算,减少了沟通成本,有效避免了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控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也十分重视。该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总经理潘建秀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大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者,近年来,她和她的团队十分关注政策的最新变化。鉴于税收政策调整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重要影响,正泰从年初起就在合同中写明保障性条款:“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对此,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总监仉喜林分析,实务中,合同具体怎么签,涉税条款如何约定,将对企业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举例来说,合同总价款在经济合同中的体现往往有两种方法——“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前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是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总价格,即增值税金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后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则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因此,利用合同的具体涉税条款,能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重视合同控税的企业,在任何税种的改革中,都相对更从容一些。”仉喜林说。
分析:重视合同管税,有利于合规控制税收成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对企业的税收将产生重要影响。在这方面,税收筹划专家肖太寿有着深入研究,近年出版了多部有关合同控税的专著。
肖太寿说,经济合同决定了企业的业务流程,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以及发票开具等各个细节,将影响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而决定企业的账务处理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所以,对企业来说,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做账做出来的,而是做业务做出来的。合同签对了,不仅能实现节税的目的,而且能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肖太寿举例说,比如房地产企业常会发生的从电梯生产企业购买电梯和安装服务。对这些企业来说,签订合同的方法不同,税负可能会存在差异。常见的方法是,电梯生产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并在合同中分别注明电梯设备价、电梯安装服务价。在这种情况下,电梯生产企业可分别核算电梯设备价款和设备安装价款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和3%的征收率。
实践中,企业还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双方签订两份合同,即一份电梯销售合同和一份电梯安装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设备价款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安装服务价款适用3%征收率。另一种方法是:双方仅签订一份合同,且合同价款中包含了安装费用,并未分别明确电梯价和安装价。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可获得电梯生产企业依照合同总价款,按1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几种方法一对比就知道,在合规的前提下,哪种方法更节税。”肖太寿说。
对此,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高级总监汪道平也深有感触。他说,合同中的各个细节,都可能对企业的税收产生重要影响。以股权收购为例,企业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等条件。实操中,有的企业在交易过程设计中,征求了税务部门的意见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在合约拟定中却忽视了税务审核,对支付对价比例和方式作了修改,最后,因为体现在交易合约中的现金支付等非股权支付对价超过了15%,不能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硬性条件,股权收购的税收成本因此大幅增加。
“收购和并购合约中的税费承担条款尤其要高度重视。”汪道平说,在交易进行之前,如企业对交易数据测算有误或未考虑到某些重要因素,很有可能导致税收成本偏离预期,进而导致交易无法顺利推进甚至面临诉讼,功亏一篑。因此,企业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涉税条款进行详尽而严密的梳理和审核,作出尽可能最优的安排
提示: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真正“落地
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签署完合同之后便将其束之高阁,缺少必要的后续管理。对此,肖太寿直呼“不可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销售建材,甲公司购买了一间临街商铺,价值150万元。开发商承诺,只要客户买商铺,就可以承担其契税和手续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甲公司按合同约定付清了所有房款,但开发商并没有履行承诺,及时代替甲公司缴纳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不久后,甲公司办理房产证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契税6万元、印花税0.45万元和滞纳金5000多元。甲公司以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包税为由,拒绝缴纳税款。最后,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从甲公司银行账户划转了相关的税款和滞纳金,还对其处以罚款。
“实务中,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汪道平介绍,不少纳税人错误地认为,只要签订了包税合同便万事大吉,事实并非如此。汪道平认为,甲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税费承担协议,在合同法层面是有效的,但甲企业不能以此规避自身的纳税义务。甲公司作为购房者,是法定的契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不因合同约定而免除相应的纳税义务。当开发商没有帮甲公司缴纳税款时,责任人是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即甲公司),而不是开发商。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规避合同签署后的税务风险呢?肖太寿结合上述案例分析,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如果能够及时进行后续管理,完全可以规避税务风险。他说,甲公司在签订经济合同后,一方面,应及时督促开发商缴纳其在合同中承诺的铺面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缴纳完毕后,再付清铺面的购买价款;另一方面,应该凭经济买卖合同到铺面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让税务机关了解,没有及时缴纳税款并非主观故意。
“如果甲公司有合同控税的意识,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肖太寿告诉记者,甲公司可以在经济合同中明确约定: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由甲公司支付价款时代收代缴。这样,甲企业在支付开发商价款时,就可以先扣除掉相应税款,再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凭有关完税凭证到当地房管部门去办理过户产权登记手续。
汪道平表示,合同签订后,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各种情况会发生变更,会对事前设计的税务安排方案造成一定影响,这就需要税务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分析利弊,及时作出调整,不要等税务风险已经形成再去补救。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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