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本书[超话]#1942年,62岁的弘一法师心知大限已到,他提前写好遗嘱,再三嘱咐他的遗体装龛时,在手脚下都要垫上一个碗,装上水。不久,他写下“悲欣交集”四个大字,安详去世。
对于弘一法师的绝笔大家都比较熟悉,就是著名的“悲欣交集”4个字。何为“悲”?为何“悲”?何为“欣”?为何“欣”?何为“悲欣交集”?为何“悲欣交集”?这些问题终成悬案。
在关于“悲欣交集”的所有解释中,上海音乐学院钱仁康教授的说法最令人信服:“‘悲’是悲悯众生的苦恼,‘欣’是欣幸自身得到解脱”。这确实很符合弘一法师的心境修为。
实际上,弘一法师的绝笔并非4个字,而是7个字,在“悲欣交集”之后,他还注有“见观经”三个字。而最令人动容的则是最后的那个句号,它象征着弘一法师生命的终结和圆满。
“悲欣交集”出自《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弘一法师为了指引人们理解“悲欣交集”的真正含义,于是注释了“见观经”三个字。也就是说,弘一法师临终时参悟了《观经》里所述的“见佛闻法,顿证无生”,达到了超脱生死的人生最高境界。
弘一法师临终前的“悲欣交集”,是我们凡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而《观经》中的“见佛闻法,顿证无生”,更是我们凡人无法参悟的人生境界。
李叔同的一生有悲有欣,悲的是他一生都在送别,告别初恋、至亲、挚友,这人生,就是失去所有人的过程;欣喜的是他遇到了一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子,并且这次他选择先离开。
弘一法师六十二岁时,与朋友在雁荡山会面,朋友问他有何思绪,弘一沉默一瞬,答:人间事,家中事。
即使是弘一,也未能放下红尘里的恩恩怨怨;即使是狠下心去抛弃她,留她一个人在清晨的浓雾中绝望痛哭,李叔同也没能忘记那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子。
弘一法师是晚清奇人李叔同,大家一定都听过他创作的歌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朴树有一次在演唱会上唱起这首歌,他流泪感慨,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歌曲,死在这里也值了。
光绪六年,李叔同出生在一个豪奢富贵之家,他父亲礼佛、乐善好施,小时候的李叔同就深受佛法熏陶。
他母亲只是三姨太,不是正室夫人。在父亲死后,长兄承家,一切事务由哥哥接管,他们母子二人在家中地位顿时尴尬。
自那以后,母亲终日低眉顺眼、谨小慎微,年纪小小的李叔同看在眼里,似乎也明白了什么。
兄长严厉,与宠爱自己的父亲不同,他对李叔同非打即骂,稍有错误,必加严惩。
他开始学会,如何去收敛自己孩童的天真,整日将自己沉浸在佛经里。
一卷卷诘屈聱牙的经文,让他找到了一种空灵的感觉。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底悄悄地生根、发芽。
他早慧,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四书五经,其他国学典籍也倒背如流。
十五岁时,吟出一句:人生犹如西山日,富贵终如草上霜。
有老学究赞叹,说:这孩子旧学功底这么好,他日可学八股文章,考他个状元回来。
又顿了顿,说:可这诗句虽好,就是暮气太重了些。
不论是母亲还是先生,都看不明白,这个声如蚊蝇、性格内向的少年,为何目光早已不再澄澈,只剩下参透世情的混浊。
由此可见,李叔同从小就是天才一枚,也许他的前世就是一名佛学大家。
了解了这些,你也许就会为这位文名与才气并重的大才子竟然在自己38岁那年选择出家,法号弘一,而不感到意外了。
这个消息当时引起轰动,在天津的妻子听闻后带着两个儿子找到寺里。他们在寺门外跪了三天三夜,弘一法师闭门不见。
名利双收的他为什么要抛弃妻子去出家?他为什么说“爱,就是慈悲”?还有,他的临终绝笔“悲欣交集“到底有何深意?
这些都是人们讨论至今,仍无定论的话题。他的神秘,他的高深,让他更加的令人难忘。
1942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四日)晚上8时,弘一法师安详圆寂于泉州不二祠温陵养老院晚晴室,没有挣扎,没有痛苦,他是真正西登极乐去了。
三天之前,也就是10月10日下午,弘一法师写下了临终绝笔,交给了妙莲法师。
众所众知,弘一法师是民国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但他写此绝笔时已经病入膏肓双手颤栗,所以字迹的力道和结构都有很大改变,但仍有很大的史学价值。
弘一法师的一生,像是一个传奇,据说在他圆寂火化时,最后留下1800多颗各种颜色的舍利。
弘一法师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言行论述却被记载保留了下来,现在看来,那些文字,就像山涧清泉,冬日暖阳,让人读后不仅会心一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以自然。
读大师经典,品味禅意人生,在仓促繁忙的生活之中,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那些让人心静,能够生出智慧的句子。
对于弘一法师的绝笔大家都比较熟悉,就是著名的“悲欣交集”4个字。何为“悲”?为何“悲”?何为“欣”?为何“欣”?何为“悲欣交集”?为何“悲欣交集”?这些问题终成悬案。
在关于“悲欣交集”的所有解释中,上海音乐学院钱仁康教授的说法最令人信服:“‘悲’是悲悯众生的苦恼,‘欣’是欣幸自身得到解脱”。这确实很符合弘一法师的心境修为。
实际上,弘一法师的绝笔并非4个字,而是7个字,在“悲欣交集”之后,他还注有“见观经”三个字。而最令人动容的则是最后的那个句号,它象征着弘一法师生命的终结和圆满。
“悲欣交集”出自《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弘一法师为了指引人们理解“悲欣交集”的真正含义,于是注释了“见观经”三个字。也就是说,弘一法师临终时参悟了《观经》里所述的“见佛闻法,顿证无生”,达到了超脱生死的人生最高境界。
弘一法师临终前的“悲欣交集”,是我们凡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而《观经》中的“见佛闻法,顿证无生”,更是我们凡人无法参悟的人生境界。
李叔同的一生有悲有欣,悲的是他一生都在送别,告别初恋、至亲、挚友,这人生,就是失去所有人的过程;欣喜的是他遇到了一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子,并且这次他选择先离开。
弘一法师六十二岁时,与朋友在雁荡山会面,朋友问他有何思绪,弘一沉默一瞬,答:人间事,家中事。
即使是弘一,也未能放下红尘里的恩恩怨怨;即使是狠下心去抛弃她,留她一个人在清晨的浓雾中绝望痛哭,李叔同也没能忘记那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子。
弘一法师是晚清奇人李叔同,大家一定都听过他创作的歌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朴树有一次在演唱会上唱起这首歌,他流泪感慨,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歌曲,死在这里也值了。
光绪六年,李叔同出生在一个豪奢富贵之家,他父亲礼佛、乐善好施,小时候的李叔同就深受佛法熏陶。
他母亲只是三姨太,不是正室夫人。在父亲死后,长兄承家,一切事务由哥哥接管,他们母子二人在家中地位顿时尴尬。
自那以后,母亲终日低眉顺眼、谨小慎微,年纪小小的李叔同看在眼里,似乎也明白了什么。
兄长严厉,与宠爱自己的父亲不同,他对李叔同非打即骂,稍有错误,必加严惩。
他开始学会,如何去收敛自己孩童的天真,整日将自己沉浸在佛经里。
一卷卷诘屈聱牙的经文,让他找到了一种空灵的感觉。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底悄悄地生根、发芽。
他早慧,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四书五经,其他国学典籍也倒背如流。
十五岁时,吟出一句:人生犹如西山日,富贵终如草上霜。
有老学究赞叹,说:这孩子旧学功底这么好,他日可学八股文章,考他个状元回来。
又顿了顿,说:可这诗句虽好,就是暮气太重了些。
不论是母亲还是先生,都看不明白,这个声如蚊蝇、性格内向的少年,为何目光早已不再澄澈,只剩下参透世情的混浊。
由此可见,李叔同从小就是天才一枚,也许他的前世就是一名佛学大家。
了解了这些,你也许就会为这位文名与才气并重的大才子竟然在自己38岁那年选择出家,法号弘一,而不感到意外了。
这个消息当时引起轰动,在天津的妻子听闻后带着两个儿子找到寺里。他们在寺门外跪了三天三夜,弘一法师闭门不见。
名利双收的他为什么要抛弃妻子去出家?他为什么说“爱,就是慈悲”?还有,他的临终绝笔“悲欣交集“到底有何深意?
这些都是人们讨论至今,仍无定论的话题。他的神秘,他的高深,让他更加的令人难忘。
1942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四日)晚上8时,弘一法师安详圆寂于泉州不二祠温陵养老院晚晴室,没有挣扎,没有痛苦,他是真正西登极乐去了。
三天之前,也就是10月10日下午,弘一法师写下了临终绝笔,交给了妙莲法师。
众所众知,弘一法师是民国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但他写此绝笔时已经病入膏肓双手颤栗,所以字迹的力道和结构都有很大改变,但仍有很大的史学价值。
弘一法师的一生,像是一个传奇,据说在他圆寂火化时,最后留下1800多颗各种颜色的舍利。
弘一法师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言行论述却被记载保留了下来,现在看来,那些文字,就像山涧清泉,冬日暖阳,让人读后不仅会心一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以自然。
读大师经典,品味禅意人生,在仓促繁忙的生活之中,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那些让人心静,能够生出智慧的句子。
喜欢这一张,让人遐想
阳光下,
有无忧无虑的的小朋友;有坐在草地上对什么事物都充满着期待的青少年;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
照片里仿佛看见自己的影子,是让人怀念的时光。曾经的少年已不再少年,现在已然是油腻大叔啦。
而当下,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韶华不负,未来可期!
为了心中那份热爱,得继续努力呀
阳光下,
有无忧无虑的的小朋友;有坐在草地上对什么事物都充满着期待的青少年;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
照片里仿佛看见自己的影子,是让人怀念的时光。曾经的少年已不再少年,现在已然是油腻大叔啦。
而当下,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韶华不负,未来可期!
为了心中那份热爱,得继续努力呀
奥林匹克圣火神圣传说
1980年美国冰球队点燃了2002年冬季奥运会的圣火
1980年美国冰球队点燃了2002年冬季奥运会的圣火
相传在远古洪荒时代,人类都居住在黑暗的洞穴里生活。人类的朋友普罗米休斯教人类建造了比洞穴舒适的简单房屋。虽然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当时人类还很虚弱,而森林的野兽和在岩石上筑巢的猛禽都很强壮。
狮子、老虎有利爪和坚牙、老鹰长着强健的翅膀,就连乌龟也有坚硬的外壳作保护。可人类却没有保护自己的有效武器。人类的这种处境,很让普罗米修斯心忧。于是他就恳求万神之王宙斯,希望他能赐给人类火种。可是,宙斯以为不能给人类太多的帮助,否则就无法统治人类,而且人类还会征服宇宙,直接威胁神的权威。
尽管普罗米修斯万般恳求,宙斯还是不答应赐火种给人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普罗米修斯只好带了一根空心的芦苇到奥林匹斯山去盗火种,引起了一场大火,终于把火种带给了人类。
有了火种以后,人们开始变得强壮起来,人类从地里挖出铁矿,用火炼成比狮子、老虎牙齿更坚韧的利器;借着动物怕火把野牛驯服,教他们犁田种地;人类用火还制造了许多东西。有了火,人类不再害怕寒冷和黑暗,也不再畏惧猛禽和凶兽;人类开始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日子,生活变得幸福和美好起来。
奥林匹克圣火
宙斯在天上看到人类一天天强壮起来,非常惊讶。当他发现人类已偷走了他用来照亮天空的火种后,便知道这是普罗米修斯的所为。他大发雷霆,命令力量和武力两个奴隶,把普罗米休斯牢牢地绑在荒凉的高加索的悬崖绝壁上。就这样,普罗米修斯被绑了好几百年。他天天被烈日暴晒,经受着寒夜的刺骨;还有一只非常凶残的老鹰用利爪尖嘴啄他。唯有海神有时会来安慰他。但是,后来宙斯的王位受到了很大威胁,而仁慈的普罗米休斯非常同情宙斯的处境。于是,他便告诉宙斯一个解除危险的秘诀。事情平息后,宙斯方派大力神海格力斯(也译赫刺克勒斯)把那只可恶的老鹰杀死,并打开普罗米休斯的铁链,使他重新得到自由。(但为使宙斯得到安慰,他身上还绑着高加索山的岩石碎片)
火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幸福,使人类得到了进步和发展,人们崇拜火,甚至把它视如神明,当做一种吉祥的象征。古希腊人就是这样,他们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不但为它编织了神话,感谢和赞美给人间带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且还对火赋予许多特殊的含意。他们用点燃火炬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胜利,于是当阿伽门依宣布占领了特洛伊时,希腊人的火炬队伍沿着海岸一直排到天际。他们还把火视为净化灵魂的圣物:妇女分娩后,火炬就会出现在新生儿的身旁;婚礼中新郎和新娘的母亲总是手持着火炬,以示训诫与祝福;
送葬的队伍中也会有火炬出现,于是,氛围被净化,葬礼更庄严、肃穆,最后,死者被火葬,亡灵被净化,神圣的火焰伴他飞升到新的境界。
除此之外,重大的宗教活动和庆典都离不开火的伴随。于是,火与体育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联系。在具有祭典性质的古代奥运会中,点燃火炬也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项庄严的活动。每当奥林匹克祭典运动会举行之前,伊利斯城邦便要选派经过严格挑选的三名纯希腊血统的运动员,在宙斯神殿的“圣火坛”前,接过希腊少女经过宗教仪式点燃的太阳火炬,并高擎火炬,跑遍希腊全境各个城邦,传渝“神圣休战”的告示。于是火炬便成了一道无声而不可抗拒的命令,以至高无上的权威令人们肃然起敬。所到之处,人们无不服从,即使剑拔弩张的地方,激烈交战的城邦也不得不罢戈息兵,听令火炬所带来的训示。当火炬回到奥林匹克时,古代奥运会便在“圣火”中宣布开幕。按照神示,这“圣火”一直要等到运动会结束时才能熄灭。这便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上点燃“圣火”仪式的渊源。后来,点燃奥林匹亚祭典运动会“圣火”的仪式还演变出了一项持火炬的接力赛跑。据说,持火炬接力跑最初是为了传送天神在奥林匹亚灵山的某个地点点燃的火种,后来演变为一项竞赛,把它作为祭把仪式中的一项内容。有时也作为奥运会上的一个竞技表演项目。
每逢这项比赛举行时,两名祭司手擎燃烧的火炬站立在祭坛前,当裁判员发令后,两名头戴王冠的竞技者便飞奔祭坛,从祭司手中接过火炬,然后穿过街道跑向另一个祭台,以接力跑的形式把火炬传递给队友,直至最后把火炬传递到作为终点的祭台上。其优胜者被授予最高的宗教荣誉,并能获得一大坛橄榄油的奖励。
据记载,这项运动在当时希腊许多城邦青少年中开展得比较普及。当时在希腊雅典梭伦执政时期,参加体育训练的雅典青少年不定期举行一种“海麦”的庆典活动。在这一活动中,要举行隆重的持火炬接力赛跑。届时,要求由男少年组成的各代表队以祭把竞赛的形式,最终将“圣火”传送到海密斯神坛上,以向神灵表达其虔诚之心,而最先到达神坛的队即为优胜。
1980年美国冰球队点燃了2002年冬季奥运会的圣火
1980年美国冰球队点燃了2002年冬季奥运会的圣火
相传在远古洪荒时代,人类都居住在黑暗的洞穴里生活。人类的朋友普罗米休斯教人类建造了比洞穴舒适的简单房屋。虽然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当时人类还很虚弱,而森林的野兽和在岩石上筑巢的猛禽都很强壮。
狮子、老虎有利爪和坚牙、老鹰长着强健的翅膀,就连乌龟也有坚硬的外壳作保护。可人类却没有保护自己的有效武器。人类的这种处境,很让普罗米修斯心忧。于是他就恳求万神之王宙斯,希望他能赐给人类火种。可是,宙斯以为不能给人类太多的帮助,否则就无法统治人类,而且人类还会征服宇宙,直接威胁神的权威。
尽管普罗米修斯万般恳求,宙斯还是不答应赐火种给人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普罗米修斯只好带了一根空心的芦苇到奥林匹斯山去盗火种,引起了一场大火,终于把火种带给了人类。
有了火种以后,人们开始变得强壮起来,人类从地里挖出铁矿,用火炼成比狮子、老虎牙齿更坚韧的利器;借着动物怕火把野牛驯服,教他们犁田种地;人类用火还制造了许多东西。有了火,人类不再害怕寒冷和黑暗,也不再畏惧猛禽和凶兽;人类开始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日子,生活变得幸福和美好起来。
奥林匹克圣火
宙斯在天上看到人类一天天强壮起来,非常惊讶。当他发现人类已偷走了他用来照亮天空的火种后,便知道这是普罗米修斯的所为。他大发雷霆,命令力量和武力两个奴隶,把普罗米休斯牢牢地绑在荒凉的高加索的悬崖绝壁上。就这样,普罗米修斯被绑了好几百年。他天天被烈日暴晒,经受着寒夜的刺骨;还有一只非常凶残的老鹰用利爪尖嘴啄他。唯有海神有时会来安慰他。但是,后来宙斯的王位受到了很大威胁,而仁慈的普罗米休斯非常同情宙斯的处境。于是,他便告诉宙斯一个解除危险的秘诀。事情平息后,宙斯方派大力神海格力斯(也译赫刺克勒斯)把那只可恶的老鹰杀死,并打开普罗米休斯的铁链,使他重新得到自由。(但为使宙斯得到安慰,他身上还绑着高加索山的岩石碎片)
火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幸福,使人类得到了进步和发展,人们崇拜火,甚至把它视如神明,当做一种吉祥的象征。古希腊人就是这样,他们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不但为它编织了神话,感谢和赞美给人间带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且还对火赋予许多特殊的含意。他们用点燃火炬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胜利,于是当阿伽门依宣布占领了特洛伊时,希腊人的火炬队伍沿着海岸一直排到天际。他们还把火视为净化灵魂的圣物:妇女分娩后,火炬就会出现在新生儿的身旁;婚礼中新郎和新娘的母亲总是手持着火炬,以示训诫与祝福;
送葬的队伍中也会有火炬出现,于是,氛围被净化,葬礼更庄严、肃穆,最后,死者被火葬,亡灵被净化,神圣的火焰伴他飞升到新的境界。
除此之外,重大的宗教活动和庆典都离不开火的伴随。于是,火与体育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联系。在具有祭典性质的古代奥运会中,点燃火炬也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项庄严的活动。每当奥林匹克祭典运动会举行之前,伊利斯城邦便要选派经过严格挑选的三名纯希腊血统的运动员,在宙斯神殿的“圣火坛”前,接过希腊少女经过宗教仪式点燃的太阳火炬,并高擎火炬,跑遍希腊全境各个城邦,传渝“神圣休战”的告示。于是火炬便成了一道无声而不可抗拒的命令,以至高无上的权威令人们肃然起敬。所到之处,人们无不服从,即使剑拔弩张的地方,激烈交战的城邦也不得不罢戈息兵,听令火炬所带来的训示。当火炬回到奥林匹克时,古代奥运会便在“圣火”中宣布开幕。按照神示,这“圣火”一直要等到运动会结束时才能熄灭。这便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上点燃“圣火”仪式的渊源。后来,点燃奥林匹亚祭典运动会“圣火”的仪式还演变出了一项持火炬的接力赛跑。据说,持火炬接力跑最初是为了传送天神在奥林匹亚灵山的某个地点点燃的火种,后来演变为一项竞赛,把它作为祭把仪式中的一项内容。有时也作为奥运会上的一个竞技表演项目。
每逢这项比赛举行时,两名祭司手擎燃烧的火炬站立在祭坛前,当裁判员发令后,两名头戴王冠的竞技者便飞奔祭坛,从祭司手中接过火炬,然后穿过街道跑向另一个祭台,以接力跑的形式把火炬传递给队友,直至最后把火炬传递到作为终点的祭台上。其优胜者被授予最高的宗教荣誉,并能获得一大坛橄榄油的奖励。
据记载,这项运动在当时希腊许多城邦青少年中开展得比较普及。当时在希腊雅典梭伦执政时期,参加体育训练的雅典青少年不定期举行一种“海麦”的庆典活动。在这一活动中,要举行隆重的持火炬接力赛跑。届时,要求由男少年组成的各代表队以祭把竞赛的形式,最终将“圣火”传送到海密斯神坛上,以向神灵表达其虔诚之心,而最先到达神坛的队即为优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