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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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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开始!各项补偿政策发布!#灾后重建# 8月3日,鹤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前灾后恢复重建整体情况。
鹤壁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开始
鹤壁受灾情况通报
暴雨带来的河流水库迅速暴涨,村庄被淹、良田被毁、房屋倒塌,6个蓄滞洪区被迫全部启用,数十万群众紧急转移、生活遇困、财产受损。
灾后重建工作安排部署
市防办申报了《关于解决我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请示》,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灾后农作物补种改种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期间重点场所防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防汛减灾、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灾后重建全面开始
目前我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道路交通已恢复正常,灾后重建工作已全面开始。
市级累计接受社会捐赠各类物资
共计1271291件,资金57058万元
社会捐赠接收情况
截止8月2日晚18时,市级累计接受社会捐赠各类物资共计1271291件,资金57058万元。
社会捐赠分配情况
累计分配物资1211262件,拨付资金52901万元。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县区受灾情况,严格按照物资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有序进行调拨,有效助力助推抢险救灾工作。
下一步社会捐赠工作如何开展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流动。从今日起社会各位爱心人士如捐赠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可通过京东物流免费承运,也可通过其他物流邮寄到鹤壁市慈善总会,还可以通过资金账户将资金捐赠到鹤壁市慈善总会或鹤壁市红十字会。
鹤壁市已下拨各县区受灾群众
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
7月20日以来,鹤壁市已下拨各县区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浚县、鹤山区、山城区、淇县等县区已开始对县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补助近600万元。目前在积极筹措对投亲靠友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资金1.9亿元,将尽快拨付各县区。
7月17日以来,对各县区因暴雨洪涝灾害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转移居住地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核,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通过明确发放对象、明确补助期限、明确发放程序、明确资金来源、强化资金管理等措施指导、检查各类救灾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到位。
鹤壁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力度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围绕困难群众救助,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洪涝灾害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简化救助程序,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况,不再进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解决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力度。将因灾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孤儿保障、高龄津贴、残疾人补贴等福利制度,对特殊贫困群体予以重点保障。市民政局向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动员社工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做好资源链接、应急救援、心理疏导等工作,捐款捐物支援救灾。
截至8月2日,全市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625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8.47万元,购置了1.5万套衣服发放给受灾群众。
7名因交通封停滞留我市无法回家的求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7月份,我市共为40204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98万元。
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赠防汛抗洪资金8988.8万元,已拨付受灾地区4001万元;接收捐赠物资209万件,全部拨付受灾地区。
全市约100家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救灾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捐赠物资44294件,价值1300多万元,组织志愿者参与一线应急转移,物资运转、装卸,累计投入1200余人次。
7130万元住房补助
已下拨鹤壁各县区
农村房屋排查和安全鉴定
截至目前,已完成除浚县外的34个水淹村共计10844户、采煤沉陷村38个5312户的鉴定工作,正在对其它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计划一周内完成全部房屋的鉴定工作。
浚县约176个水淹村,将待村庄退水、消杀后开展全面的房屋鉴定工作,尽早让群众返回家园。
鹤壁受灾后,市住建部门向省住建厅申请住房补助7130万元。该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县区财政部门,下步将根据农户房屋的受损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受灾房屋补助的申报程序为:
一、受灾群众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
二、经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汇总向县区住建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三、由县区住建部门组织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确损,出具房屋修复方案并公示;
四、受灾群众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修复方案进行房屋重建或加固维修,县区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由县区财政部门结合住建部门意见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群众家庭。
鹤壁蓄滞洪区补偿政策
自7月22日以来,鹤壁良相坡、共渠西、长虹渠、柳围坡、白寺坡、小滩坡6个蓄滞洪区相继启用,滞洪区内241个行政村以及浚县农场、军农场被淹,受灾群众30多万,损失惨重。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蓄滞洪区运用后的补偿政策
补偿对象为蓄滞洪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依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获得补偿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其他洪水灾区灾民同样的政府救助和社会捐助。
蓄滞洪区启用后损失补偿范围:
(一)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
(二)住房水毁损失,居民住房只补偿主体部分的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属于补偿范围;
(三)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因受转移时间等限制没有转移到安全区域而造成的水毁损失,主要包括电(动)机、柴油机等农用生产机械;牛、马、骡、驴等从事农役的牲畜(不含幼畜);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主要家用电器。
已下达蓄滞洪转移命令,因情况变化未实施蓄滞洪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省级人民政府依据损失的具体情况,拟定人均补偿标准,报财政部、水利部审定。
蓄滞洪区运用后造成的下列损失,不予补偿:(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退田而拒不退田,应当迁出而拒不迁出,或者退田、迁出后擅自返耕、返迁造成的水毁损失;(二)违反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或者方案建造的住房水毁损失;(三)按照转移命令能转移而未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水毁损失。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后,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的公共财产和设备的水毁损失,以及区内各类企业和公共设施的水毁损失不给予补偿。
蓄滞洪区运用后,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分别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70%、40—50%、40—50%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蓄滞洪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蓄滞洪后的实际水毁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二)住房,按照水毁损失的70%补偿。
(三)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照水毁损失的50%补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毁损失的100%补偿;水毁损失超过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补偿。
蓄滞洪区运用后,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区内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以村或者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核查损失时,应当有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村(居)民代表参加,并对损失情况张榜公布。(来源:鹤壁融媒)
鹤壁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开始
鹤壁受灾情况通报
暴雨带来的河流水库迅速暴涨,村庄被淹、良田被毁、房屋倒塌,6个蓄滞洪区被迫全部启用,数十万群众紧急转移、生活遇困、财产受损。
灾后重建工作安排部署
市防办申报了《关于解决我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请示》,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灾后农作物补种改种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期间重点场所防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防汛减灾、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灾后重建全面开始
目前我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道路交通已恢复正常,灾后重建工作已全面开始。
市级累计接受社会捐赠各类物资
共计1271291件,资金57058万元
社会捐赠接收情况
截止8月2日晚18时,市级累计接受社会捐赠各类物资共计1271291件,资金57058万元。
社会捐赠分配情况
累计分配物资1211262件,拨付资金52901万元。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县区受灾情况,严格按照物资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有序进行调拨,有效助力助推抢险救灾工作。
下一步社会捐赠工作如何开展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流动。从今日起社会各位爱心人士如捐赠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可通过京东物流免费承运,也可通过其他物流邮寄到鹤壁市慈善总会,还可以通过资金账户将资金捐赠到鹤壁市慈善总会或鹤壁市红十字会。
鹤壁市已下拨各县区受灾群众
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
7月20日以来,鹤壁市已下拨各县区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浚县、鹤山区、山城区、淇县等县区已开始对县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补助近600万元。目前在积极筹措对投亲靠友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资金1.9亿元,将尽快拨付各县区。
7月17日以来,对各县区因暴雨洪涝灾害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转移居住地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核,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通过明确发放对象、明确补助期限、明确发放程序、明确资金来源、强化资金管理等措施指导、检查各类救灾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到位。
鹤壁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力度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围绕困难群众救助,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洪涝灾害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简化救助程序,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况,不再进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解决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力度。将因灾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孤儿保障、高龄津贴、残疾人补贴等福利制度,对特殊贫困群体予以重点保障。市民政局向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动员社工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做好资源链接、应急救援、心理疏导等工作,捐款捐物支援救灾。
截至8月2日,全市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625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8.47万元,购置了1.5万套衣服发放给受灾群众。
7名因交通封停滞留我市无法回家的求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7月份,我市共为40204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98万元。
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赠防汛抗洪资金8988.8万元,已拨付受灾地区4001万元;接收捐赠物资209万件,全部拨付受灾地区。
全市约100家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救灾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捐赠物资44294件,价值1300多万元,组织志愿者参与一线应急转移,物资运转、装卸,累计投入1200余人次。
7130万元住房补助
已下拨鹤壁各县区
农村房屋排查和安全鉴定
截至目前,已完成除浚县外的34个水淹村共计10844户、采煤沉陷村38个5312户的鉴定工作,正在对其它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计划一周内完成全部房屋的鉴定工作。
浚县约176个水淹村,将待村庄退水、消杀后开展全面的房屋鉴定工作,尽早让群众返回家园。
鹤壁受灾后,市住建部门向省住建厅申请住房补助7130万元。该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县区财政部门,下步将根据农户房屋的受损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受灾房屋补助的申报程序为:
一、受灾群众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
二、经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汇总向县区住建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三、由县区住建部门组织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确损,出具房屋修复方案并公示;
四、受灾群众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修复方案进行房屋重建或加固维修,县区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由县区财政部门结合住建部门意见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群众家庭。
鹤壁蓄滞洪区补偿政策
自7月22日以来,鹤壁良相坡、共渠西、长虹渠、柳围坡、白寺坡、小滩坡6个蓄滞洪区相继启用,滞洪区内241个行政村以及浚县农场、军农场被淹,受灾群众30多万,损失惨重。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蓄滞洪区运用后的补偿政策
补偿对象为蓄滞洪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依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获得补偿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其他洪水灾区灾民同样的政府救助和社会捐助。
蓄滞洪区启用后损失补偿范围:
(一)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
(二)住房水毁损失,居民住房只补偿主体部分的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属于补偿范围;
(三)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因受转移时间等限制没有转移到安全区域而造成的水毁损失,主要包括电(动)机、柴油机等农用生产机械;牛、马、骡、驴等从事农役的牲畜(不含幼畜);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主要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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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滞洪区运用后,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区内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以村或者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核查损失时,应当有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村(居)民代表参加,并对损失情况张榜公布。(来源:鹤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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