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寄语[太阳](2021年9月7日白露节气)
因果定律体现的是大道运行法则,是科学定律,我们不能把它狭隘地理解为佛法思想。因果定律不需要怀疑,要怀疑的是你自己的执见或认识。任何人、任何事都在因果规律之中,敬畏因果才能断恶从善,改变命运。
你做一件善事得一份功德,这是铁律。如果你想要实现的一件事情需要十分功德,你做了九分,仍然不能出现你想要的结果,但你那九分功德还在。在因与果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你要等得起,不要怀疑未来的果报。
在因果之间还有一个缘,缘不具足,果也不会出现。所有怀疑因果定律的人都是因为对因果之间应该具备的条件不清晰。请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只管做好事,所有的功德都会自动存贮。因缘具足之时,必能心想事成。
晚安胜意[赢牛奶][赢牛奶][赢牛奶]
因果定律体现的是大道运行法则,是科学定律,我们不能把它狭隘地理解为佛法思想。因果定律不需要怀疑,要怀疑的是你自己的执见或认识。任何人、任何事都在因果规律之中,敬畏因果才能断恶从善,改变命运。
你做一件善事得一份功德,这是铁律。如果你想要实现的一件事情需要十分功德,你做了九分,仍然不能出现你想要的结果,但你那九分功德还在。在因与果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你要等得起,不要怀疑未来的果报。
在因果之间还有一个缘,缘不具足,果也不会出现。所有怀疑因果定律的人都是因为对因果之间应该具备的条件不清晰。请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只管做好事,所有的功德都会自动存贮。因缘具足之时,必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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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珍酒 | 9000年前中国就有人喝酒?】
从古代社会开始,酒一直被赋予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
近期权威学术期刊《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上,中国考古团队发表的研究结果显示,酒早在9000年前便已在中国出现,并可能有着极为重要的功能和价值。它是如何被发现的,这一发现有着怎样的意义?
该研究近日发表在美国《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PLOS ONE)杂志上,题为《中国南方一个有9000年历史的平台堆中有饮用啤酒的早期证据》(“Early evidence for beer drinking in a 9000- year-old platform mound in southern China”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上山遗址考古队队长蒋乐平和斯坦福大学考古中心的王佳静为该研究的通讯作者。王佳静现为达特茅斯学院人类学系助理教授。
这些发现是研究团队基于对浙江义乌桥头遗址一处墓葬中发现的古代陶器的分析得出,这也使得桥头遗址成为世界上最早饮用酒的地方之一。
桥头遗址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桥头村西边,是一块约2000平方米的台地,距今约8000-9000年。自2012年发掘以来,桥头遗址出土了很多上山文化中晚期彩陶,数量和完整度都令考古界关注。
遗址考古发掘区域是一个约3/4足球场大小的平台土堆,高出地面约3米,周围有一条宽10-15米、深1.5-2米的人工开凿的沟渠。
现场没有发现居民楼。但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现了上山文化的第一个墓葬,也是迄今为止发现保存完整人骨的浙江最早墓葬。桥头遗址目前一共发现了两具人骨,保存较为完整的一具是一名身高1.73米的壮年男子,面朝东方、侧身屈肢,怀抱一只彩色陶罐。考古学界也称之为“浙江第一人”,此人身份很可能是部落首领。
研究团队分析了在桥头遗址发现的不同类型的陶器,这些陶器大小不一。一些陶器容器相对较小,大小与今天使用的饮酒容器相似。每个陶器基本上都可以像杯子一样握在一只手上,不像那些尺寸要大得多的储藏容器。
在他们分析的20件器皿中,有7件似乎是长颈胡罐,在历史后期用来饮酒。研究团队分析了从罐子内部表面提取的淀粉、硅植石(植物化石)、真菌等微化石残留物,确认了这些容器曾被用于饮酒。为确保他们发现的任何东西不只是来自泥土污染,他们还将它们与从该地区周围采集的土壤样本进行了比较。
研究团队在罐子中发现了植硅石和淀粉颗粒等微型植物残留物,以及霉菌和酵母等微生物残留物,这些残留物与啤酒发酵的残留物一致。研究团队指出,除非含有酒精,否则它们不会在土壤或其他手工制品中自然发现。
“通过对桥头遗址的陶器进行残留物分析,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些陶器是用来装酒的,从最普遍的意义上来说,里面的酒是一种由大米、一种名为薏米的谷物和不能确定的块茎制成的发酵饮料。”王佳静表示,“这种古老的酒和我们今天喝的像IPA(印度淡色艾尔)这样的酒不一样。相反,它很可能是一种轻微发酵的甜饮料,颜色可能很浑浊。”
研究结果还表明,稻壳和其他植物的硅植石也存在于残渣中,它们可能被添加到啤酒中作为发酵剂。
研究团队提到,虽然中国南方的长江流域如今被称为全国水稻的中心地带,但水稻驯化是在10000年至6000年前逐渐发生的。因此9000年前,水稻应该还处于驯化的早期阶段,当时仍主要以狩猎采集觅食。
他们解释称,考虑到水稻收割和加工均为劳动密集型,桥头遗址的酒可能是一种具有仪式意义的饮料。
研究还显示了在酒酿造过程中使用霉菌的痕迹。研究提到,在桥头遗址的陶器中发现的霉菌与在东亚用于酿造清酒和其他发酵大米饮料的酒曲中的霉菌非常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的2019年,王佳静等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他们发现霉菌早在8000年前就在中国被用于发酵过程。研究团队认为,这次的分析结果显然比此前那项研究更早。
“我们不知道9000年前人们是如何制造这种霉菌的,因为发酵可以自然发生。”王佳静说,“如果人们有一些剩余的大米,谷物也发霉了,他们可能已经注意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谷物变得更甜,且酒精含量更高。虽然当时人们可能不知道与谷物发霉相关的生物化学知识,但他们可能观察了发酵过程,并通过反复试验最终加以利用。”
鉴于桥头遗址的陶器是在一个非居民区的墓葬附近发现的,研究团队得出结论为,这些装啤酒的陶罐可能是在埋葬死者的仪式中使用的。
他们推测,仪式化的饮酒可能是建立社会关系和合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古代社会开始,酒一直被赋予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
近期权威学术期刊《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上,中国考古团队发表的研究结果显示,酒早在9000年前便已在中国出现,并可能有着极为重要的功能和价值。它是如何被发现的,这一发现有着怎样的意义?
该研究近日发表在美国《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PLOS ONE)杂志上,题为《中国南方一个有9000年历史的平台堆中有饮用啤酒的早期证据》(“Early evidence for beer drinking in a 9000- year-old platform mound in southern China”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上山遗址考古队队长蒋乐平和斯坦福大学考古中心的王佳静为该研究的通讯作者。王佳静现为达特茅斯学院人类学系助理教授。
这些发现是研究团队基于对浙江义乌桥头遗址一处墓葬中发现的古代陶器的分析得出,这也使得桥头遗址成为世界上最早饮用酒的地方之一。
桥头遗址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桥头村西边,是一块约2000平方米的台地,距今约8000-9000年。自2012年发掘以来,桥头遗址出土了很多上山文化中晚期彩陶,数量和完整度都令考古界关注。
遗址考古发掘区域是一个约3/4足球场大小的平台土堆,高出地面约3米,周围有一条宽10-15米、深1.5-2米的人工开凿的沟渠。
现场没有发现居民楼。但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现了上山文化的第一个墓葬,也是迄今为止发现保存完整人骨的浙江最早墓葬。桥头遗址目前一共发现了两具人骨,保存较为完整的一具是一名身高1.73米的壮年男子,面朝东方、侧身屈肢,怀抱一只彩色陶罐。考古学界也称之为“浙江第一人”,此人身份很可能是部落首领。
研究团队分析了在桥头遗址发现的不同类型的陶器,这些陶器大小不一。一些陶器容器相对较小,大小与今天使用的饮酒容器相似。每个陶器基本上都可以像杯子一样握在一只手上,不像那些尺寸要大得多的储藏容器。
在他们分析的20件器皿中,有7件似乎是长颈胡罐,在历史后期用来饮酒。研究团队分析了从罐子内部表面提取的淀粉、硅植石(植物化石)、真菌等微化石残留物,确认了这些容器曾被用于饮酒。为确保他们发现的任何东西不只是来自泥土污染,他们还将它们与从该地区周围采集的土壤样本进行了比较。
研究团队在罐子中发现了植硅石和淀粉颗粒等微型植物残留物,以及霉菌和酵母等微生物残留物,这些残留物与啤酒发酵的残留物一致。研究团队指出,除非含有酒精,否则它们不会在土壤或其他手工制品中自然发现。
“通过对桥头遗址的陶器进行残留物分析,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些陶器是用来装酒的,从最普遍的意义上来说,里面的酒是一种由大米、一种名为薏米的谷物和不能确定的块茎制成的发酵饮料。”王佳静表示,“这种古老的酒和我们今天喝的像IPA(印度淡色艾尔)这样的酒不一样。相反,它很可能是一种轻微发酵的甜饮料,颜色可能很浑浊。”
研究结果还表明,稻壳和其他植物的硅植石也存在于残渣中,它们可能被添加到啤酒中作为发酵剂。
研究团队提到,虽然中国南方的长江流域如今被称为全国水稻的中心地带,但水稻驯化是在10000年至6000年前逐渐发生的。因此9000年前,水稻应该还处于驯化的早期阶段,当时仍主要以狩猎采集觅食。
他们解释称,考虑到水稻收割和加工均为劳动密集型,桥头遗址的酒可能是一种具有仪式意义的饮料。
研究还显示了在酒酿造过程中使用霉菌的痕迹。研究提到,在桥头遗址的陶器中发现的霉菌与在东亚用于酿造清酒和其他发酵大米饮料的酒曲中的霉菌非常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的2019年,王佳静等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他们发现霉菌早在8000年前就在中国被用于发酵过程。研究团队认为,这次的分析结果显然比此前那项研究更早。
“我们不知道9000年前人们是如何制造这种霉菌的,因为发酵可以自然发生。”王佳静说,“如果人们有一些剩余的大米,谷物也发霉了,他们可能已经注意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谷物变得更甜,且酒精含量更高。虽然当时人们可能不知道与谷物发霉相关的生物化学知识,但他们可能观察了发酵过程,并通过反复试验最终加以利用。”
鉴于桥头遗址的陶器是在一个非居民区的墓葬附近发现的,研究团队得出结论为,这些装啤酒的陶罐可能是在埋葬死者的仪式中使用的。
他们推测,仪式化的饮酒可能是建立社会关系和合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0 、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三)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四)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五)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41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42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费缴纳手续?
答:土地权属变更的,新的土地使用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变更登记申请。#房地产##买房者说#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三)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四)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五)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41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42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费缴纳手续?
答:土地权属变更的,新的土地使用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使用费变更登记申请。#房地产##买房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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