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市民反映燃气问题核查通报#】4月以来,我市12345热线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气问题投诉,并有网友发帖质疑气表计量、燃气收费、企业服务等问题。在投诉问题受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燃气企业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场监管、经信、住建等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多次约谈燃气企业,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待和受理市民投诉;组织12个督导组分片进驻各区(市)县,会同技术专家、社区工作者通过现场核查、试验检测、数据比对、案例实证等方式,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当前,所有投诉问题全部受理,已办理1189件,其余807件正加紧办理中。根据目前调查核实情况,查明燃气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违规估抄问题。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存在违规估抄情况,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如,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乱估费用,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经调查核实,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目前,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再如,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用户2024年2、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82元。目前,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
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补录过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经现场核查,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在更换新表时,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一次性计费、一次性通知收取,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
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计价不规范。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公示告知严重缺失,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如,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最长计费周期156天,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再如,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
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简单。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及时。如,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5万元,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我们将对这一行径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立案调查。
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的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对经调查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已经调查确认多收取的燃气费,将责成相关燃气企业全额退款。
上述问题,暴露出燃气企业计费管理混乱、服务意识淡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也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燃气问题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全面彻查、严肃处理,在全市开展燃气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诉求。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服务“首问责任制”,督促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县分门别类、分区负责,进一步核实情况,以科学证据、事实依据回应市民诉求。
二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燃气行业整顿提升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检查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加强燃气价费监管,严厉整治不合理、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燃气“阳光服务”。
三是健全燃气管理制度体系。加快燃气收费服务改革,督促燃气企业完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流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投诉快速响应等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如果广大市民遇到燃气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燃气企业服务热线,也可通过12345热线反映,我们一定认真严肃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成都日报)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违规估抄问题。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存在违规估抄情况,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如,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乱估费用,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经调查核实,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目前,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再如,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用户2024年2、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82元。目前,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
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补录过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经现场核查,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在更换新表时,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一次性计费、一次性通知收取,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
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计价不规范。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公示告知严重缺失,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如,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最长计费周期156天,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再如,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
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简单。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及时。如,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5万元,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我们将对这一行径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立案调查。
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的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对经调查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已经调查确认多收取的燃气费,将责成相关燃气企业全额退款。
上述问题,暴露出燃气企业计费管理混乱、服务意识淡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也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燃气问题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全面彻查、严肃处理,在全市开展燃气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诉求。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服务“首问责任制”,督促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县分门别类、分区负责,进一步核实情况,以科学证据、事实依据回应市民诉求。
二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燃气行业整顿提升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检查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加强燃气价费监管,严厉整治不合理、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燃气“阳光服务”。
三是健全燃气管理制度体系。加快燃气收费服务改革,督促燃气企业完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流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投诉快速响应等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如果广大市民遇到燃气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燃气企业服务热线,也可通过12345热线反映,我们一定认真严肃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成都日报)
【#成都发布市民反映燃气问题核查通报#】4月以来,我市12345热线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气问题投诉,并有网友发帖质疑气表计量、燃气收费、企业服务等问题。在投诉问题受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燃气企业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场监管、经信、住建等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多次约谈燃气企业,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待和受理市民投诉;组织12个督导组分片进驻各区(市)县,会同技术专家、社区工作者通过现场核查、试验检测、数据比对、案例实证等方式,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当前,所有投诉问题全部受理,已办理1189件,其余807件正加紧办理中。根据目前调查核实情况,查明燃气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违规估抄问题。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存在违规估抄情况,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如,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乱估费用,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经调查核实,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目前,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再如,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用户2024年2、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82元。目前,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
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补录过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经现场核查,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在更换新表时,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一次性计费、一次性通知收取,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
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计价不规范。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公示告知严重缺失,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如,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最长计费周期156天,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再如,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
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简单。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及时。如,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5万元,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我们将对这一行径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立案调查。
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的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对经调查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已经调查确认多收取的燃气费,将责成相关燃气企业全额退款。
上述问题,暴露出燃气企业计费管理混乱、服务意识淡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也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燃气问题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全面彻查、严肃处理,在全市开展燃气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诉求。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服务“首问责任制”,督促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县分门别类、分区负责,进一步核实情况,以科学证据、事实依据回应市民诉求。
二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燃气行业整顿提升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检查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加强燃气价费监管,严厉整治不合理、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燃气“阳光服务”。
三是健全燃气管理制度体系。加快燃气收费服务改革,督促燃气企业完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流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投诉快速响应等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如果广大市民遇到燃气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燃气企业服务热线,也可通过12345热线反映,我们一定认真严肃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成都日报)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违规估抄问题。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存在违规估抄情况,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如,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乱估费用,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经调查核实,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目前,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再如,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用户2024年2、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82元。目前,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
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补录过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经现场核查,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在更换新表时,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一次性计费、一次性通知收取,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
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计价不规范。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公示告知严重缺失,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如,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最长计费周期156天,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再如,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
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简单。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及时。如,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5万元,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我们将对这一行径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立案调查。
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的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对经调查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已经调查确认多收取的燃气费,将责成相关燃气企业全额退款。
上述问题,暴露出燃气企业计费管理混乱、服务意识淡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也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燃气问题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全面彻查、严肃处理,在全市开展燃气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诉求。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服务“首问责任制”,督促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县分门别类、分区负责,进一步核实情况,以科学证据、事实依据回应市民诉求。
二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燃气行业整顿提升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检查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加强燃气价费监管,严厉整治不合理、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燃气“阳光服务”。
三是健全燃气管理制度体系。加快燃气收费服务改革,督促燃气企业完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流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投诉快速响应等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如果广大市民遇到燃气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燃气企业服务热线,也可通过12345热线反映,我们一定认真严肃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成都日报)
停暖即开工 城市燃热集团实施的“温暖工程”陆续开工
文/翟玉卿 图/李绍诚
随着2023-2024采暖年度的结束,按照市委市政府“停暖之日即开工之时”的工作要求,市城市燃热集团“无缝衔接”地投入到首府“温暖工程”的建设中。
按照市政府“优先对辖区内供热问题集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改造难度最大的区域进行攻坚”的安排,市城市燃热集团第一批开工的小区共37个,其中13个小区为互联互通的改造,剩余24个小区均为更换老旧热力管道、热力阀门。
4月16日,在天育星园小区的改造现场,工人们正在管沟里处理新管道的保温层。现场施工井然有序,围挡设置合理,并未对小区百姓的出行造成影响。天育星园小区于2012年建成,共8栋楼,供热面积9.5万平方米,小区用户668户,因该小区4—8号楼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布局不合理,导致在正常供热的情况下,1—3号楼室内采暖效果正常,但4—8号楼用户采暖效果较不理想。如提高供热温度、流量后,4—8号楼供热效果虽能达到正常,但1—3号楼用户家中温度则会过高。为彻底解决小区热量分配不均的问题,本次“温暖工程”计划对天育星园小区进行分区供热改造,即更换1套供热机组,新建二次管网300米,将4—8号楼改为独立供热。
随后,笔者又来到了建和家园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10年,供热面积约12万平方米,用户791户。该小区其余供热设施运行状况良好,但由于4号楼及10号楼之间的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局部腐蚀严重,采暖季维修次数较多,影响正常供热。为保证该小区供热稳定、可靠、连续运行,本次改造计划更换该段主管道约280米,失效DN150阀门8个。
据悉,本次“温暖工程”的管网改造升级部分,市城市燃热集团将工程项目分二期实施,共18项,计划总投资227636.81万元。新建、改造一次管网约196.66km、阀井296座;二次管网长度约764.18KM、环沟634.51KM,涉及952个小区344350户;热力站约463座。为确保工程的“专业性”和“一致性”,集团将采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甲供材”方式,招标有实力、负责任的企业进行施工,全面确保供热工程“质量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一”。与此同时,对于二次网改造所用管材,集团选用了预制直埋PE-RTⅡ型复合塑料保温管及管件。该保温管及管件最大工作温度为75℃,保温性能好,热损失小,具有很强的防水和耐腐蚀能力,可直接埋入地下或水中,施工简便迅速,综合造价低。在低温条件下具有良好的耐腐蚀和耐冲击性,可直接埋入冻土层。
“温暖工程”的实施,将大幅降低供暖期管道跑冒滴漏情况的发生,确保了供暖季供热设施的平稳运行,切实提升冬季供热质量和供热保障能力。
文/翟玉卿 图/李绍诚
随着2023-2024采暖年度的结束,按照市委市政府“停暖之日即开工之时”的工作要求,市城市燃热集团“无缝衔接”地投入到首府“温暖工程”的建设中。
按照市政府“优先对辖区内供热问题集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改造难度最大的区域进行攻坚”的安排,市城市燃热集团第一批开工的小区共37个,其中13个小区为互联互通的改造,剩余24个小区均为更换老旧热力管道、热力阀门。
4月16日,在天育星园小区的改造现场,工人们正在管沟里处理新管道的保温层。现场施工井然有序,围挡设置合理,并未对小区百姓的出行造成影响。天育星园小区于2012年建成,共8栋楼,供热面积9.5万平方米,小区用户668户,因该小区4—8号楼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布局不合理,导致在正常供热的情况下,1—3号楼室内采暖效果正常,但4—8号楼用户采暖效果较不理想。如提高供热温度、流量后,4—8号楼供热效果虽能达到正常,但1—3号楼用户家中温度则会过高。为彻底解决小区热量分配不均的问题,本次“温暖工程”计划对天育星园小区进行分区供热改造,即更换1套供热机组,新建二次管网300米,将4—8号楼改为独立供热。
随后,笔者又来到了建和家园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10年,供热面积约12万平方米,用户791户。该小区其余供热设施运行状况良好,但由于4号楼及10号楼之间的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局部腐蚀严重,采暖季维修次数较多,影响正常供热。为保证该小区供热稳定、可靠、连续运行,本次改造计划更换该段主管道约280米,失效DN150阀门8个。
据悉,本次“温暖工程”的管网改造升级部分,市城市燃热集团将工程项目分二期实施,共18项,计划总投资227636.81万元。新建、改造一次管网约196.66km、阀井296座;二次管网长度约764.18KM、环沟634.51KM,涉及952个小区344350户;热力站约463座。为确保工程的“专业性”和“一致性”,集团将采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甲供材”方式,招标有实力、负责任的企业进行施工,全面确保供热工程“质量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一”。与此同时,对于二次网改造所用管材,集团选用了预制直埋PE-RTⅡ型复合塑料保温管及管件。该保温管及管件最大工作温度为75℃,保温性能好,热损失小,具有很强的防水和耐腐蚀能力,可直接埋入地下或水中,施工简便迅速,综合造价低。在低温条件下具有良好的耐腐蚀和耐冲击性,可直接埋入冻土层。
“温暖工程”的实施,将大幅降低供暖期管道跑冒滴漏情况的发生,确保了供暖季供热设施的平稳运行,切实提升冬季供热质量和供热保障能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