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陪儿子春游
昨天就有老师提醒我今天做好防晒,我涨的很,还给人家说我活的比较粗糙,不防晒也没事,今天我去了也没涂防晒也没穿长袖衣服。
我的心理有以下几点:
1.这几天这天气,能有多热?
2.白人根本就晒不黑,我对我有信心
3.防晒木乱的腻的难受的
4.今天也不可能一直在室外吧,室外活动应该就几项
但是!
我简直大错特错,今天从早上9点半到一直到4点走,几乎一直在室外,而且别的女的基本都穿了防晒衣或者长袖,就我虎的就穿个短袖,这下好了,胳膊晒的红的这会还烧呢,夏天还没到先晒成黑蛋了,这下嘴也不硬了,赶紧在淘宝下单防晒霜[怒][怒]
昨天就有老师提醒我今天做好防晒,我涨的很,还给人家说我活的比较粗糙,不防晒也没事,今天我去了也没涂防晒也没穿长袖衣服。
我的心理有以下几点:
1.这几天这天气,能有多热?
2.白人根本就晒不黑,我对我有信心
3.防晒木乱的腻的难受的
4.今天也不可能一直在室外吧,室外活动应该就几项
但是!
我简直大错特错,今天从早上9点半到一直到4点走,几乎一直在室外,而且别的女的基本都穿了防晒衣或者长袖,就我虎的就穿个短袖,这下好了,胳膊晒的红的这会还烧呢,夏天还没到先晒成黑蛋了,这下嘴也不硬了,赶紧在淘宝下单防晒霜[怒][怒]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很多人对读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都是没错的。究其根本,读书在某些时候,是一种技能。比如,你外语好,能流利地说一门外语,甚至还能教外语,这在中国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技能。对于中国这样外语教学需求量大的国家,实际上很多外语培训学校的老师,是根本没有时间读书的。每天教课,批改学生作业,一天时间就过去了。所以新东方的前外语教师董宇辉,是真爱读书。作为那么年轻的人(90后生人),出口成章,读了那么多书,而且办事说话都得体。很难说跟他的某个时间段的阅读量没有直接关系。
记得以前跟我的学生玉林罗美兰讨论过读书的问题。她的一个观点是很现实的,这个社会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读书。而且这一小部分读书的人,也不见得符合现代社会吊诡的成功观。比如之前上海的流浪汉读书人沈巍博览群书,对很多经典都耳熟能详,但不妨碍他被很多人评价为“loser”,甚至是“神经病”,谁好好的工作不正常地做,要去流浪着风餐露宿地阅读呢。上次有个摄影作者晒了九幅照片,放的都是西方人(主要是白人)在各种场合手捧一本书的图片。正老因为通晓多国语言,同样看了很多书,所以在评论中直接就点出了这九幅图片中那些个白人看的书,什么黑帮火并,时尚杂志,金融理财,爱情小说等等。发图片的博主很光火,认为正老在拆台。因为他预设的立场就是,外国人爱读书——似乎比任何场合都刷短视频的中国闲杂人等略微“高级”一点。而正老认出的书名,似乎使他恼羞成怒。英文或者法文、德文的花体字书名,当然也没有能让看书的人显得更高级。因为大抵只是消遣的手段。——不能当饭吃,不能挣铜板。论消遣,不如麻将牌忘我,更不如体育运动有益健康。
中国人把读书高看一眼,拿一个古迹来说,全国各地都有很多惜字塔。意思是凡是写了字的纸(含书籍),是不能亵渎的。即使废弃了,也得用专门的惜字塔来焚了,不会随便污损丢弃。直到近代,能念书和识文断字的人,在中国都是秀才或者读书人。是要受人尊敬的。《巨流河》里退守乐山的武汉大学女生宿舍,在长江边上,宿管阿姨均尊称各位女大学生一声先生。并兼具斯文教导之责。
然而,后来读书的人多了,文盲越来越少,以及著名的“读书越多越反动”,书籍成了大毒草,看书的人成了臭老九。一不小心看的书成了罪证。这可以说是以非常激烈的革命,对中国千百年来对“写了字的纸张”的根本怯魅过程。
看杨本芬的《秋园》四部曲,最印象深刻的就是《秋园》中秋园的爱读书,以及《我本芬芳》中吕医生的“不看书”。吕医生这辈子看的唯一的可以称为“文艺书籍”的文字就是他的大女儿南南写的《我的父亲》。而他的夫人惠才,却是又爱看书又爱写的人。在她笔下,吕医生就是一个从不看书,情商低、总是逃避责任且完全不考虑妻子感受的人。甚至到了88岁高龄,在回答妻子的偶然发问,“我这辈子把你照顾得这么好,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冷言回答,“不愿意。”我觉得这样一个人,肯定是看不懂马尔克斯的悲悯的,后者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写到,“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我的学生杨波在看这一段时说,“吕医生是太扫兴的人。”他每周一篇的读书生活札记,写得清淡好看,让我知道2005级那个自称“塞外奇侠”的男孩子,没有沉入生活的泥潭,没有彻底被车子房子孩子票子位子困住。
我是一个以读书为业的人,我的职业也需要我多读书。可能是厚如红砖头的各类司法解释适用的专业书籍,还可能是动辄一两千页的法学专著。——讲真如果偷东西偷到法学老师家里了,正当防卫称手的工具,就真的最好用的就是人大法工委出的民法典权威解释一套三本,每本重达三四斤。拍过去,即使不砸出血也必然会晕。作为教书匠,读书是吃饭的家伙什。而其他空余时间消遣,读闲书看电影必然就是最大的奢侈。
读书者无余财,大概也符合“穷酸秀才”的人设。读库最长情的订户叫纪敏书,是镇江一位普通的小个体企业主。他订了读库从开始创办至今的所有书,估计家里早已成了《读库》的纪念馆。但是我们只知道他爱看书,他从没有成为网红,也没见跻身于中国富豪榜的行列。
大概正如我的朋友阿提卡野话所说:阅读正典,使人笃定贞正勇敢克制走灵魂向上的路。阅读负典,使人放下某些对人世的执念,与喧嚣浮华的人世保持适当的距离。就能顺理成章“无所待”——毕竟大部分都只能泯然众人的现世,能面对这巨大空洞不至于愚蠢,已经很了不起了。这大约是阅读的好处。
记得以前跟我的学生玉林罗美兰讨论过读书的问题。她的一个观点是很现实的,这个社会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读书。而且这一小部分读书的人,也不见得符合现代社会吊诡的成功观。比如之前上海的流浪汉读书人沈巍博览群书,对很多经典都耳熟能详,但不妨碍他被很多人评价为“loser”,甚至是“神经病”,谁好好的工作不正常地做,要去流浪着风餐露宿地阅读呢。上次有个摄影作者晒了九幅照片,放的都是西方人(主要是白人)在各种场合手捧一本书的图片。正老因为通晓多国语言,同样看了很多书,所以在评论中直接就点出了这九幅图片中那些个白人看的书,什么黑帮火并,时尚杂志,金融理财,爱情小说等等。发图片的博主很光火,认为正老在拆台。因为他预设的立场就是,外国人爱读书——似乎比任何场合都刷短视频的中国闲杂人等略微“高级”一点。而正老认出的书名,似乎使他恼羞成怒。英文或者法文、德文的花体字书名,当然也没有能让看书的人显得更高级。因为大抵只是消遣的手段。——不能当饭吃,不能挣铜板。论消遣,不如麻将牌忘我,更不如体育运动有益健康。
中国人把读书高看一眼,拿一个古迹来说,全国各地都有很多惜字塔。意思是凡是写了字的纸(含书籍),是不能亵渎的。即使废弃了,也得用专门的惜字塔来焚了,不会随便污损丢弃。直到近代,能念书和识文断字的人,在中国都是秀才或者读书人。是要受人尊敬的。《巨流河》里退守乐山的武汉大学女生宿舍,在长江边上,宿管阿姨均尊称各位女大学生一声先生。并兼具斯文教导之责。
然而,后来读书的人多了,文盲越来越少,以及著名的“读书越多越反动”,书籍成了大毒草,看书的人成了臭老九。一不小心看的书成了罪证。这可以说是以非常激烈的革命,对中国千百年来对“写了字的纸张”的根本怯魅过程。
看杨本芬的《秋园》四部曲,最印象深刻的就是《秋园》中秋园的爱读书,以及《我本芬芳》中吕医生的“不看书”。吕医生这辈子看的唯一的可以称为“文艺书籍”的文字就是他的大女儿南南写的《我的父亲》。而他的夫人惠才,却是又爱看书又爱写的人。在她笔下,吕医生就是一个从不看书,情商低、总是逃避责任且完全不考虑妻子感受的人。甚至到了88岁高龄,在回答妻子的偶然发问,“我这辈子把你照顾得这么好,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冷言回答,“不愿意。”我觉得这样一个人,肯定是看不懂马尔克斯的悲悯的,后者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写到,“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我的学生杨波在看这一段时说,“吕医生是太扫兴的人。”他每周一篇的读书生活札记,写得清淡好看,让我知道2005级那个自称“塞外奇侠”的男孩子,没有沉入生活的泥潭,没有彻底被车子房子孩子票子位子困住。
我是一个以读书为业的人,我的职业也需要我多读书。可能是厚如红砖头的各类司法解释适用的专业书籍,还可能是动辄一两千页的法学专著。——讲真如果偷东西偷到法学老师家里了,正当防卫称手的工具,就真的最好用的就是人大法工委出的民法典权威解释一套三本,每本重达三四斤。拍过去,即使不砸出血也必然会晕。作为教书匠,读书是吃饭的家伙什。而其他空余时间消遣,读闲书看电影必然就是最大的奢侈。
读书者无余财,大概也符合“穷酸秀才”的人设。读库最长情的订户叫纪敏书,是镇江一位普通的小个体企业主。他订了读库从开始创办至今的所有书,估计家里早已成了《读库》的纪念馆。但是我们只知道他爱看书,他从没有成为网红,也没见跻身于中国富豪榜的行列。
大概正如我的朋友阿提卡野话所说:阅读正典,使人笃定贞正勇敢克制走灵魂向上的路。阅读负典,使人放下某些对人世的执念,与喧嚣浮华的人世保持适当的距离。就能顺理成章“无所待”——毕竟大部分都只能泯然众人的现世,能面对这巨大空洞不至于愚蠢,已经很了不起了。这大约是阅读的好处。
#ingz# 连续两天出来觅食摆烂。
今天去了佛山做马杀鸡按摩我的铁石小腿软下来了,然后去了岭南新天地吃居酒屋,是久违的上海夜生活呀❤️好怀念!(PS佛山是真的好潮,有好多外国白人!渐渐成为我住不起的佛山了!)好洋气!连菜单都潮过广州那份,地方格局又宽敞舒服!(算是佛山的天河啦!)【很适合广州赚钱佛山花!】
昨晚呢就在同福路觅食,一连打卡所谓的老字号网红,吃了三家,从鸡粥肠粉到煲仔饭到糖水…还是西关好吃还便宜!!还看到粘人的猫猫。
PS.意外发现有一个挡空调的百叶窗,好有创意又实用哦!
今天去了佛山做马杀鸡按摩我的铁石小腿软下来了,然后去了岭南新天地吃居酒屋,是久违的上海夜生活呀❤️好怀念!(PS佛山是真的好潮,有好多外国白人!渐渐成为我住不起的佛山了!)好洋气!连菜单都潮过广州那份,地方格局又宽敞舒服!(算是佛山的天河啦!)【很适合广州赚钱佛山花!】
昨晚呢就在同福路觅食,一连打卡所谓的老字号网红,吃了三家,从鸡粥肠粉到煲仔饭到糖水…还是西关好吃还便宜!!还看到粘人的猫猫。
PS.意外发现有一个挡空调的百叶窗,好有创意又实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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