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与身心健康#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在《论语》中,孔子提出了许多关于君子行为准则的教导,其中一条引人深思的说法是:“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句话简洁而富有深意,表达了君子在争斗与竞争中应保持的态度和行为。
首先,“君子无所争”反映了君子的性格和处事原则。在孔子看来,君子应避免无谓的争执和冲突,应以和谐与共处为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君子应完全避免竞争或争斗。事实上,孔子紧接着提到了射箭——“必也射乎”,表明在适当的场合和形式下,竞争是必要的。射箭是古代贵族阶层常参与的一种礼仪性体育活动,它不仅是体力和技巧的比拼,更是品德、礼仪和教化的展现。
在射箭的过程中,“揖让而升,下而饮”描述了一种充满礼节的竞技场景。在竞技前,参与者会向对方行礼以示尊重,这种礼让的行为展现了尊重对手的态度;竞技结束后,大家一同饮酒庆祝,这不仅仅是庆祝胜利,更重要的是庆祝参与和体验。即使是在竞争中,君子也维护着和谐与尊重,通过这样的行为,他们展示了即便在竞争中也能保持礼仪和尊重。
在理解“君子无所争”这一概念时,我们必须明确其中的深层含义。孔子所谓的无所争,并非意味着完全的不争不抢,而是强调在竞争中要有操守、有底线、相互尊重、并顾全大局。
理解“君子无所争”,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区别“争”与“进取”的差异。争往往指的是零和博弈,即参与者之间为了有限的资源进行激烈竞争,通常结果只能有一方获胜;而进取则关注于创造新的价值,寻求共赢的可能。
很多时候,人们误解孔子的教诲,只引用“君子无所争”的前半句,一遇到竞争或冲突的情况便选择回避,错失了正确主张权利和表达观点的机会。孔子的完整观点是“君子无所争”,“其争也君子”,意味着君子在必要时会参与争竞,但其方式和态度会符合君子的行为规范。这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竞争态度,鼓励我们在追求个人或集体目标时,始终保持诚信和礼仪,确保竞争的健康和公正。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在《论语》中,孔子提出了许多关于君子行为准则的教导,其中一条引人深思的说法是:“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句话简洁而富有深意,表达了君子在争斗与竞争中应保持的态度和行为。
首先,“君子无所争”反映了君子的性格和处事原则。在孔子看来,君子应避免无谓的争执和冲突,应以和谐与共处为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君子应完全避免竞争或争斗。事实上,孔子紧接着提到了射箭——“必也射乎”,表明在适当的场合和形式下,竞争是必要的。射箭是古代贵族阶层常参与的一种礼仪性体育活动,它不仅是体力和技巧的比拼,更是品德、礼仪和教化的展现。
在射箭的过程中,“揖让而升,下而饮”描述了一种充满礼节的竞技场景。在竞技前,参与者会向对方行礼以示尊重,这种礼让的行为展现了尊重对手的态度;竞技结束后,大家一同饮酒庆祝,这不仅仅是庆祝胜利,更重要的是庆祝参与和体验。即使是在竞争中,君子也维护着和谐与尊重,通过这样的行为,他们展示了即便在竞争中也能保持礼仪和尊重。
在理解“君子无所争”这一概念时,我们必须明确其中的深层含义。孔子所谓的无所争,并非意味着完全的不争不抢,而是强调在竞争中要有操守、有底线、相互尊重、并顾全大局。
理解“君子无所争”,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区别“争”与“进取”的差异。争往往指的是零和博弈,即参与者之间为了有限的资源进行激烈竞争,通常结果只能有一方获胜;而进取则关注于创造新的价值,寻求共赢的可能。
很多时候,人们误解孔子的教诲,只引用“君子无所争”的前半句,一遇到竞争或冲突的情况便选择回避,错失了正确主张权利和表达观点的机会。孔子的完整观点是“君子无所争”,“其争也君子”,意味着君子在必要时会参与争竞,但其方式和态度会符合君子的行为规范。这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竞争态度,鼓励我们在追求个人或集体目标时,始终保持诚信和礼仪,确保竞争的健康和公正。
“白嫖成功!”湖南,女护士给男医生做了10年的情人,她怀孕2次,医生都让她打胎了事。女子看医生没有离婚的意思,就向他索赔10万,打掉孩子,从此两清,医生只愿拿出2万,多一分都不给,女子冲进医院,砸坏医院的设备,医生的姐姐一脚向她小腹踢去,还骂她小三做到了这个份上,有没有素质?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杜云抹着眼泪,她后悔自己瞎了眼,如今自己身怀有孕,男友不但不管,还叫他的姐姐,打了自己。
10年前杜云来到这家医院,应聘做了护士,那时的杜云,年轻妩媚,医院的院长年轻有为,俩人一来二去,有了默契,也有了感情,俩人随即发生了关系。
但是俩人都是已婚人士,不能长久,杜云为此很是焦虑。
她回到家里,里外看不起丈夫,丈夫的无能让她更加烦闷。
杜云二话不说,麻利的离婚,从此以后,专心做起了院长陈乾国的情人。
陈乾国出手阔绰,对自己温柔体贴,杜云一想,自己已经离婚,陈乾国也得尽快离婚,于是她死磨硬泡,陈乾国却是没有离婚的打算。
杜云第一次怀孕,陈乾国给了她两万,要她打掉了孩子,第二次怀孕,陈乾国如法炮制,又想给她2万元打胎,杜云坚决不予同意。
陈乾国一气之下将俩人同居的房门换了把锁,杜云怀着身孕,无家可归。
自己跟了陈乾国已经10年,把年轻少妇熬成了中年妇女,如今他想赖账,自己哪能就这么放手!
杜云要求陈乾国给自己10万,从此两清,陈乾国还是只给两万,绝不多拿一分。
杜云气愤不过,纠集了一批社会人员,对医院来了个打砸,扰乱医院里的医生给病人问诊。
陈乾国的姐姐前来劝解,要她放手,谁知杜云暴怒之下,一举砸坏了医院的设备。
姐姐恼了,对杜云动起手来,陈乾国从后面拦腰抱住了杜云,姐姐则对着杜云的小腹一脚踢去!
杜云嚎啕大哭,自己腹中还有孩子,对方的绝情让她更加的愤怒难忍。
她找来了记者,来到诊所问陈乾国到底咋想,谁知陈乾国说,自己的老婆远在老家,自己和老婆感情不和。
本来就是在持续观察,看杜云是否合适结婚。谁知她的脾气和自己老婆差不多,俩人都是一样货色!
俩人争执不下,来到了派出所进行调解,陈乾国只愿意拿出2万,前提还要杜云打胎。
杜云悲剧了,她表示自己年近40,以后怀孕更难,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
陈乾国转身走了出去,不再理会杜云的要求。
可是,这两个人,谁也不去考虑,孩子一旦生下,又该如何面对未来?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
1、杜云和陈乾国之间的婚外情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两人都是已婚人士,却发生了婚外情,虽然杜云后来和丈夫离婚,但是也不能抹去她背叛婚姻的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2、杜云纠集社会人员打砸医院的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毁坏财物。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医院的正常运营受到干扰,医生无法正常工作,病人的治疗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陈乾国的姐姐踢踏杜云肚子,对杜云进行殴打,此行为真不应该,已经构成了违法。
尽管杜云的行为令人气愤,但动手打人并不合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身体伤害,何况杜云腹中还有孩子,哪能下此狠手踢踩杜云的肚子。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乾国的姐姐对杜云进行殴打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一旦孩子出生,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杜云和陈乾国都应该考虑如何为孩子的未来负责,而不是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无论陈乾国如何不愿面对,可是只要杜云生下孩子,他就必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一直到他长大成人。
俩人因为一段不该开始的恋情,闹到如今,成了仇人,用陈乾国自己的话说,杜云和他自己,才是一样的货色!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王哥说法)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杜云抹着眼泪,她后悔自己瞎了眼,如今自己身怀有孕,男友不但不管,还叫他的姐姐,打了自己。
10年前杜云来到这家医院,应聘做了护士,那时的杜云,年轻妩媚,医院的院长年轻有为,俩人一来二去,有了默契,也有了感情,俩人随即发生了关系。
但是俩人都是已婚人士,不能长久,杜云为此很是焦虑。
她回到家里,里外看不起丈夫,丈夫的无能让她更加烦闷。
杜云二话不说,麻利的离婚,从此以后,专心做起了院长陈乾国的情人。
陈乾国出手阔绰,对自己温柔体贴,杜云一想,自己已经离婚,陈乾国也得尽快离婚,于是她死磨硬泡,陈乾国却是没有离婚的打算。
杜云第一次怀孕,陈乾国给了她两万,要她打掉了孩子,第二次怀孕,陈乾国如法炮制,又想给她2万元打胎,杜云坚决不予同意。
陈乾国一气之下将俩人同居的房门换了把锁,杜云怀着身孕,无家可归。
自己跟了陈乾国已经10年,把年轻少妇熬成了中年妇女,如今他想赖账,自己哪能就这么放手!
杜云要求陈乾国给自己10万,从此两清,陈乾国还是只给两万,绝不多拿一分。
杜云气愤不过,纠集了一批社会人员,对医院来了个打砸,扰乱医院里的医生给病人问诊。
陈乾国的姐姐前来劝解,要她放手,谁知杜云暴怒之下,一举砸坏了医院的设备。
姐姐恼了,对杜云动起手来,陈乾国从后面拦腰抱住了杜云,姐姐则对着杜云的小腹一脚踢去!
杜云嚎啕大哭,自己腹中还有孩子,对方的绝情让她更加的愤怒难忍。
她找来了记者,来到诊所问陈乾国到底咋想,谁知陈乾国说,自己的老婆远在老家,自己和老婆感情不和。
本来就是在持续观察,看杜云是否合适结婚。谁知她的脾气和自己老婆差不多,俩人都是一样货色!
俩人争执不下,来到了派出所进行调解,陈乾国只愿意拿出2万,前提还要杜云打胎。
杜云悲剧了,她表示自己年近40,以后怀孕更难,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
陈乾国转身走了出去,不再理会杜云的要求。
可是,这两个人,谁也不去考虑,孩子一旦生下,又该如何面对未来?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
1、杜云和陈乾国之间的婚外情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两人都是已婚人士,却发生了婚外情,虽然杜云后来和丈夫离婚,但是也不能抹去她背叛婚姻的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2、杜云纠集社会人员打砸医院的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毁坏财物。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医院的正常运营受到干扰,医生无法正常工作,病人的治疗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陈乾国的姐姐踢踏杜云肚子,对杜云进行殴打,此行为真不应该,已经构成了违法。
尽管杜云的行为令人气愤,但动手打人并不合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身体伤害,何况杜云腹中还有孩子,哪能下此狠手踢踩杜云的肚子。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乾国的姐姐对杜云进行殴打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一旦孩子出生,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杜云和陈乾国都应该考虑如何为孩子的未来负责,而不是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无论陈乾国如何不愿面对,可是只要杜云生下孩子,他就必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一直到他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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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王哥说法)
#胖猫姐姐发胖猫死亡证明##胖猫事件##胖猫# 这件事闹这么大,占用了那么大公共资源,很多人已经开始对胖猫阴阳怪气什么举国哀悼了。可你们有没有想过,逝者已逝,已逝之人又能干什么?你觉得胖猫自己又想看到这样?自己生前不能功成名就让全国知道自己的本事,死后却讽刺性地被拿来非议出名还要被诋毁,作为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你们只知道说他何德何能“享受”这种“待遇”,但有没有想过这种不对等的出名本身就是对逝者的不尊重,给你们这种待遇你们要吗。
而且到底是谁在占用公共资源,这件事一开始又是谁在兴风作浪?还不是某些人各种大张旗鼓否认事实,说自己从不图钱从没说过钱,说自己无辜良善,P截图P记录等把群众当傻子妄图给自己立贞节牌坊大肆洗白地作死让全网看到?还有一群跟着洗、大肆造谣、偷换概念通过受害者有害论攻击诋毁死者的、挑性别对立的大喷特喷,难道不正是这些人才把事蛮闹大的吗?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大家想想是不是一开始本来都没热度没人关心胖猫是谁甚至看到词条不关心点都不想点进去看的,还不是有人就是想作越闹越大瓜越锤越多,而人性恰恰就是如此,瓜越多,围观就越热闹,看看哪一次公共场所发生什么事故不是一堆人围观,这又怪谁?这就是人性的自私一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眼旁观看热闹。在旁观的时候不嫌事大,现在瓜吃够了占用公共资源了,就双标了?越闹越大被全国知道了能怪谁?
除了某些人自己作,还有很多趁机蹭流量妄图踩胖猫“恋爱脑,不成熟,不负责,不考虑家人”等偷换概念妄图洗白的,甚至到后面还有拿其他女性受害者没关注度的部分事件断章取义转移话题挑社会矛盾男女矛盾的,怎么这时候双标不说这些人故意占用公共资源了?然后这些传播负能量的不去指责举报,那些为胖猫发声的却双标地说蹭流量?怎么,路见不平为了事实发声澄清的就是蹭,故意挑矛盾中伤逝者的就不是蹭?就算是蹭,人家至少不会扭曲事实,不会为了红故意挑事,至少传播了正能量。还有,并不是个个人都想红,也不是个个为了红无下限不择手段,不知道有种性格叫社恐,有一类人叫i人?难道你们平时看到一些热搜不实言论心中不平评论一句也是蹭咯?
这里说说踩胖猫的,典型被害者有害论的诈骗思维,我们就抛开他原生家庭不幸福这个事实不谈,众所周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难道正常人认定了对方是终生伴侣之后不会无私付出?在爱情里计较得失付出是否对等只是玩玩的又说渣男渣女,人家无杂念地纯爱又说恋爱脑,双标。甚至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一无是处就活该就怎么了,这跟谭竹是人渣败类是诈骗犯的事实矛盾吗?怎么,照这种思维,那些电诈全都没错咯,人家凭自己出色的口才灵活的大脑,辛苦地付出了脑力劳动,不偷不抢,哪有错呢是吧,错的是那些被骗的,谁叫他们傻,他们脑子不灵活,他们冲动,他们不理智,他们不听家人言,他们性格有缺点呗,只要性格有一丁丁缺点被骗了,那就是自己错了,人只要不是完美圣人,永远只能自己错,所以对方就没错了,就是自己活该了呗。而且还要感谢对方帮自己花钱买了教训呢。是这样吧?能有这种思维这么洗的,估计都是诈骗犯和捞女捞男吧。
还有就是挑性别对立的,什么唐文丽事件,小冰冷事件,难道这些一出来没有热度?还不是热度过了而已,把互联网当没记忆的?而且没热度能让人知道有这个事件?真是把全网当傻子,而且每年那么多跳楼跳江等受害事件,男女都有,不知名一堆,怎么不拿出来说?还有说那些受害者下面的就一堆受害者有害论,难道胖猫事件没有?甚至因为越闹越大造谣抹黑恶意踩的还更多不是吗?而且上述也说了,这个事件本来也是热度不大都快沉了,还不是有人作死非要出来写小作文刷存在感,之前那些事件没闹大不就是施害者不敢作死出来跳?既然出来跳,那刺激了人的围观天性,怪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人的自私天性,说不好听,别人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害的,你也不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我用不着为你缅怀,我不中伤逝者就行。作为施害者,你怎么十恶不赦情节恶劣也跟我没关系,只要不损害到我的利益,自有法律制裁道德谴责,但偏偏某人就是要向全网自爆它的行径丑恶的嘴脸一次比一次狰狞,在公众面前如此刷下限的行为,能不让人触目惊心?都已经影响到公共秩序了,能做出这种事,难保其他人不会成为下一个,所以才会引起众怒,这就是之前的事件会有热度的原因,就是因为罪犯的手段过于残忍,谁都怕成为下一个。就像之前的跳楼事件,一堆人跳楼连个新闻都没有,一个大爷一句“你倒是跳”这种落井下石之言瞬间登顶热搜,大家是单纯同情死者吗?不,更是对这种施暴行径的谴责,说不好听,与其说是出于道德与正义,更不如说是怕身边有这样的人以后会这么害自己。所以可以看到胖猫事件,大家是在缅怀吗?有,但更多的是对谭竹的谴责。
而且到底是谁在占用公共资源,这件事一开始又是谁在兴风作浪?还不是某些人各种大张旗鼓否认事实,说自己从不图钱从没说过钱,说自己无辜良善,P截图P记录等把群众当傻子妄图给自己立贞节牌坊大肆洗白地作死让全网看到?还有一群跟着洗、大肆造谣、偷换概念通过受害者有害论攻击诋毁死者的、挑性别对立的大喷特喷,难道不正是这些人才把事蛮闹大的吗?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大家想想是不是一开始本来都没热度没人关心胖猫是谁甚至看到词条不关心点都不想点进去看的,还不是有人就是想作越闹越大瓜越锤越多,而人性恰恰就是如此,瓜越多,围观就越热闹,看看哪一次公共场所发生什么事故不是一堆人围观,这又怪谁?这就是人性的自私一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眼旁观看热闹。在旁观的时候不嫌事大,现在瓜吃够了占用公共资源了,就双标了?越闹越大被全国知道了能怪谁?
除了某些人自己作,还有很多趁机蹭流量妄图踩胖猫“恋爱脑,不成熟,不负责,不考虑家人”等偷换概念妄图洗白的,甚至到后面还有拿其他女性受害者没关注度的部分事件断章取义转移话题挑社会矛盾男女矛盾的,怎么这时候双标不说这些人故意占用公共资源了?然后这些传播负能量的不去指责举报,那些为胖猫发声的却双标地说蹭流量?怎么,路见不平为了事实发声澄清的就是蹭,故意挑矛盾中伤逝者的就不是蹭?就算是蹭,人家至少不会扭曲事实,不会为了红故意挑事,至少传播了正能量。还有,并不是个个人都想红,也不是个个为了红无下限不择手段,不知道有种性格叫社恐,有一类人叫i人?难道你们平时看到一些热搜不实言论心中不平评论一句也是蹭咯?
这里说说踩胖猫的,典型被害者有害论的诈骗思维,我们就抛开他原生家庭不幸福这个事实不谈,众所周知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难道正常人认定了对方是终生伴侣之后不会无私付出?在爱情里计较得失付出是否对等只是玩玩的又说渣男渣女,人家无杂念地纯爱又说恋爱脑,双标。甚至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一无是处就活该就怎么了,这跟谭竹是人渣败类是诈骗犯的事实矛盾吗?怎么,照这种思维,那些电诈全都没错咯,人家凭自己出色的口才灵活的大脑,辛苦地付出了脑力劳动,不偷不抢,哪有错呢是吧,错的是那些被骗的,谁叫他们傻,他们脑子不灵活,他们冲动,他们不理智,他们不听家人言,他们性格有缺点呗,只要性格有一丁丁缺点被骗了,那就是自己错了,人只要不是完美圣人,永远只能自己错,所以对方就没错了,就是自己活该了呗。而且还要感谢对方帮自己花钱买了教训呢。是这样吧?能有这种思维这么洗的,估计都是诈骗犯和捞女捞男吧。
还有就是挑性别对立的,什么唐文丽事件,小冰冷事件,难道这些一出来没有热度?还不是热度过了而已,把互联网当没记忆的?而且没热度能让人知道有这个事件?真是把全网当傻子,而且每年那么多跳楼跳江等受害事件,男女都有,不知名一堆,怎么不拿出来说?还有说那些受害者下面的就一堆受害者有害论,难道胖猫事件没有?甚至因为越闹越大造谣抹黑恶意踩的还更多不是吗?而且上述也说了,这个事件本来也是热度不大都快沉了,还不是有人作死非要出来写小作文刷存在感,之前那些事件没闹大不就是施害者不敢作死出来跳?既然出来跳,那刺激了人的围观天性,怪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人的自私天性,说不好听,别人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害的,你也不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我用不着为你缅怀,我不中伤逝者就行。作为施害者,你怎么十恶不赦情节恶劣也跟我没关系,只要不损害到我的利益,自有法律制裁道德谴责,但偏偏某人就是要向全网自爆它的行径丑恶的嘴脸一次比一次狰狞,在公众面前如此刷下限的行为,能不让人触目惊心?都已经影响到公共秩序了,能做出这种事,难保其他人不会成为下一个,所以才会引起众怒,这就是之前的事件会有热度的原因,就是因为罪犯的手段过于残忍,谁都怕成为下一个。就像之前的跳楼事件,一堆人跳楼连个新闻都没有,一个大爷一句“你倒是跳”这种落井下石之言瞬间登顶热搜,大家是单纯同情死者吗?不,更是对这种施暴行径的谴责,说不好听,与其说是出于道德与正义,更不如说是怕身边有这样的人以后会这么害自己。所以可以看到胖猫事件,大家是在缅怀吗?有,但更多的是对谭竹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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