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 | 社区活动齐参与,文明实践展新风
为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近期,唐镇文明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村居实践站点,在4个社区组织开展了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进社区系列活动。此次系列活动不仅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同时也得到了唐镇小学、唐镇实验幼儿园的积极响应,两校师生传承优良作风,共同牵起了家校合作、校社融合的重要纽带,身体力行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践行守护文明的初心,让文明风尚进社区蔚然成风。
活动围绕“垃圾分类”“文明出行”“绿色兑换”“笔画文明”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内容为主题,在东唐苑、唐丰苑、培元新苑及鑫港苑四个社区率先开展文明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凝聚市民共识,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更多详情点击:https://t.cn/A6HtGDV9
为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近期,唐镇文明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村居实践站点,在4个社区组织开展了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进社区系列活动。此次系列活动不仅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同时也得到了唐镇小学、唐镇实验幼儿园的积极响应,两校师生传承优良作风,共同牵起了家校合作、校社融合的重要纽带,身体力行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践行守护文明的初心,让文明风尚进社区蔚然成风。
活动围绕“垃圾分类”“文明出行”“绿色兑换”“笔画文明”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内容为主题,在东唐苑、唐丰苑、培元新苑及鑫港苑四个社区率先开展文明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凝聚市民共识,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更多详情点击:https://t.cn/A6HtGDV9
【重磅!5月16日!鄂尔多斯“中国旅游日”活动即将在鄂野拉开帷幕→】
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围绕国家“畅游中国、幸福生活”和鄂尔多斯市“畅游暖城 购享旅行”主题,开展鄂尔多斯市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
在惬意悠然的初夏
我们即将迎来
“5.19中国旅游日”
5月16日
畅游暖城 购享旅行主题系列活动
即将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精彩上线!
畅游鄂野·幸福生活·健步走
有趣的人生
应该一半在水泥森林手执烟火谋生
一半在山野峡谷脚踩泥土探险
出发吧,就现在!
前往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2024年“美丽公约 文明旅游”
蓝丝带行动
《美丽公约》蓝丝带活动,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的主题活动。
《美丽公约》传递蓝丝带活动也是面向全社会呼吁,号召每一位游客都来做文明旅游的志愿者,纠正旅游不文明行为,共同传播美丽中国文明旅游正能量,开启文明、健康、快乐的美丽中国之旅。
参加文明旅游活动的领导及志愿者乘车前往天狼峪,从天狼峪出发沿硬化路面前往萌宠乐园,沿途捡拾道路两侧、萌宠乐园区域内路面及绿化带内垃圾。
中国旅游日回馈广大游客
5月16日活动当天
凡参与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的游客
即可在现场获得抢购5.19元
动物园特惠门票资格
并在现场进行购买
抢票成功后凭票入园
注意事项:
1.抢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2.门票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
3.每人仅限购票1张。
文明旅游公益行 回馈文旅人
文旅人履职尽责
以提供人民和游客满意的
优质文旅服务为主线
不断创造文明
传播文明
分享文明
在平凡岗位上成就非凡
在点滴行动中书写美好
免费游园
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今日开启线上报名通道,以本篇文章留言的方式,留下姓名+联系方式+所属单位或组织,即可免费参与5月16日当天主题活动,共同见证文旅盛事。
注意事项:报名者包含:文旅局、公益组织、旅游协会、旅游景区、旅行社、餐饮从业者等。
活动结束后
可免费参观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穿行在大自然之间
欣赏最迷人的景色
享受最清新的空气
从亚洲到非洲
草原到高原
感受最真实最自然的动物世界
尽情领略野生动物的野趣盎然
惠民政策
PART.01
幸福惠民
在2024年5月16日-5月19日活动期间,由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道德模范、人民警察、环卫工人、人民教师、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等社会服务人员凭相关证件可免费畅游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PART.02
甜蜜双人行
5月16日-5月20日,鄂尔多斯动物园、海洋馆推出甜蜜双人行,活动期间,凡是情侣游园,均可享受:动物园双人199元/海洋馆双人258元(仅限成人)。
PART.03
鄂野折扣嗨翻天
活动期间,凡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海洋馆商业售卖点购买商品均可享受八折优惠!
人偶互动巡游
开场表演配合欢乐萌宠人偶巡游,可爱的国宝大熊猫、活泼的兔子、高大威猛的老虎等等,还有众多可爱的萌宠动物加入互动。
初夏游园会
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园区内开展初夏游园会,提供各类美食小站及特色表演,让游客们在文明旅游之余体验初夏游园乐趣。
来源:鄂尔多斯动物园
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围绕国家“畅游中国、幸福生活”和鄂尔多斯市“畅游暖城 购享旅行”主题,开展鄂尔多斯市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
在惬意悠然的初夏
我们即将迎来
“5.19中国旅游日”
5月16日
畅游暖城 购享旅行主题系列活动
即将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精彩上线!
畅游鄂野·幸福生活·健步走
有趣的人生
应该一半在水泥森林手执烟火谋生
一半在山野峡谷脚踩泥土探险
出发吧,就现在!
前往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2024年“美丽公约 文明旅游”
蓝丝带行动
《美丽公约》蓝丝带活动,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的主题活动。
《美丽公约》传递蓝丝带活动也是面向全社会呼吁,号召每一位游客都来做文明旅游的志愿者,纠正旅游不文明行为,共同传播美丽中国文明旅游正能量,开启文明、健康、快乐的美丽中国之旅。
参加文明旅游活动的领导及志愿者乘车前往天狼峪,从天狼峪出发沿硬化路面前往萌宠乐园,沿途捡拾道路两侧、萌宠乐园区域内路面及绿化带内垃圾。
中国旅游日回馈广大游客
5月16日活动当天
凡参与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的游客
即可在现场获得抢购5.19元
动物园特惠门票资格
并在现场进行购买
抢票成功后凭票入园
注意事项:
1.抢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2.门票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
3.每人仅限购票1张。
文明旅游公益行 回馈文旅人
文旅人履职尽责
以提供人民和游客满意的
优质文旅服务为主线
不断创造文明
传播文明
分享文明
在平凡岗位上成就非凡
在点滴行动中书写美好
免费游园
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今日开启线上报名通道,以本篇文章留言的方式,留下姓名+联系方式+所属单位或组织,即可免费参与5月16日当天主题活动,共同见证文旅盛事。
注意事项:报名者包含:文旅局、公益组织、旅游协会、旅游景区、旅行社、餐饮从业者等。
活动结束后
可免费参观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穿行在大自然之间
欣赏最迷人的景色
享受最清新的空气
从亚洲到非洲
草原到高原
感受最真实最自然的动物世界
尽情领略野生动物的野趣盎然
惠民政策
PART.01
幸福惠民
在2024年5月16日-5月19日活动期间,由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道德模范、人民警察、环卫工人、人民教师、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等社会服务人员凭相关证件可免费畅游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
PART.02
甜蜜双人行
5月16日-5月20日,鄂尔多斯动物园、海洋馆推出甜蜜双人行,活动期间,凡是情侣游园,均可享受:动物园双人199元/海洋馆双人258元(仅限成人)。
PART.03
鄂野折扣嗨翻天
活动期间,凡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海洋馆商业售卖点购买商品均可享受八折优惠!
人偶互动巡游
开场表演配合欢乐萌宠人偶巡游,可爱的国宝大熊猫、活泼的兔子、高大威猛的老虎等等,还有众多可爱的萌宠动物加入互动。
初夏游园会
在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园区内开展初夏游园会,提供各类美食小站及特色表演,让游客们在文明旅游之余体验初夏游园乐趣。
来源:鄂尔多斯动物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谣言信息。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2024年3月13日,网民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抢银行”的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系周某某为博人眼球,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拍摄的银行环境视频配以“抢个银行”等文字,编造“抢银行”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周某某被海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嘉善县公安局陶庄派出所向广大网民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理念。
【法律分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年3月13日,网民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抢银行”的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系周某某为博人眼球,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拍摄的银行环境视频配以“抢个银行”等文字,编造“抢银行”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周某某被海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嘉善县公安局陶庄派出所向广大网民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理念。
【法律分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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