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90例本土确诊#
【河北新增90例!本土确诊连续三日破百,中疾控最新分析来了】
31省区市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已连续三日过百。
据国家卫健委15日通报,1月14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本土病例135例,包括河北90例,黑龙江43例,广西1例,陕西1例。算上1月12日本土新增确诊107例,1月13日的124例,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已连续三日过百。截至14日24时,31省区市现有确诊病例破千,达1001例。
据央视《新闻1+1》统计,到现在为止,大约310天左右的时间里,共有5天本土确诊病例过百,有两天是去年7月底新疆的疫情,此外就是近3天都是过百。
如何看待疫情发展形势?如何看待变异的新冠病毒?如何做好防控?北京日报客户端为您梳理如下:
31省区市新增本土确诊135例
其中河北新增90例
1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9例(广东3例,上海2例,江苏1例,浙江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135例(河北90例,黑龙江43例,广西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88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73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447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20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月1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01例(其中重症病例2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235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7988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3387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1912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6例(境外输入1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0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7例(境外输入1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18例(境外输入24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030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9414例(出院8631例,死亡16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842例(出院731例,死亡7例)。
黑龙江新增确诊43例
新增无症状31例
2021年1月14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绥化市望奎县,其中13例为望奎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例(黑河市爱辉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例(绥化市望奎县25例、绥化市青冈县1例、大庆市萨尔图区1例、伊春市大箐山县1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3例)。均为望奎县惠七镇惠七村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当地根据推送的数据信息在对所有排查出的人员进行核酸筛查中,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根据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
广西新增确诊1例
系消杀工作人员
1月14日下午,广西南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宁一名负责消杀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为阳性。
该确诊病例,陈某某,男,36岁,广西马山人,现居住于兴宁区虎丘村31号。陈某某自1月12日起出现乏力、咳嗽症状,无就医史、购药史,于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时结果呈阳性,1月14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并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及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将陈某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治,并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转运隔离。
连续三天本土确诊病例过百
如何看待疫情发展形势?
目前来看,国内散发病例主要集中在河北和黑龙江,近3日本土确诊病例都过百,何时出现峰值?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分析,随着各种防控措施落实,随着时间往后推移,效果会显现出来,病例的增长会受到非常大遏制。
“现在在黑龙江也采取了非常强有力的措施,包括对重点地区的管控,对人员的隔离,特别是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另外也对局部地区也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大规模核酸筛查也已经启动。“冯子健表示,随着这些措施落实,疫情的控制是可期的。
当然还要继续观察,因为这次疫情的发现是从1月2日开始的,按照这个疾病的传播特点,很快就采取了措施,人员的接触暴露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在一个潜伏期、两个潜伏期,会看到非常显著的效果。”冯子健说。
河北和黑龙江
病毒输入来源仍在调查
国内本土确诊病例不断增长,而病毒输入的来源仍在调查之中。河北和黑龙江的流调工作,面临哪些挑战?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对此表示,两地疫情源头有可能是人员带入,也可能有由物品带入。在调查的时候,可能病毒已经不再能检测出了,或者这个物品已经不在当地了,这时候就难以去断定到底来源是什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另外,人员也可能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体内的携带的病毒已经消失了,已经检测不到了,那么这时候建立他们之间的关联就非常困难。但是现在国家疾控中心和地方的同事,还有其他部门的配合之下,仍然在做非常细致的调查、摸排和分析的工作。
如何看待变异的新冠病毒?
冯子健介绍,病毒变异有不同方向,有的是对病毒有利,比如有利于它生存繁殖和扩散,有的变异的特征是对病毒不利。
现在看来,这次在英国发生的病毒变异对病毒是有利的,有利于它传播和进一步扩散,使病毒传播能力增强、传染性增强,但在病毒毒力、导致疾病的严重性上没有看到增强迹象。
针对变异的新冠病毒,冯子健认为要从两方面防控,一方面可能要做更长期的应对准备,另一方面,各项措施的力度可能还要再加强,它的传播能力增强以后,可能过去的一些防范措施会变得不那么有效。
cr:北京日报
【河北新增90例!本土确诊连续三日破百,中疾控最新分析来了】
31省区市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已连续三日过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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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1+1》统计,到现在为止,大约310天左右的时间里,共有5天本土确诊病例过百,有两天是去年7月底新疆的疫情,此外就是近3天都是过百。
如何看待疫情发展形势?如何看待变异的新冠病毒?如何做好防控?北京日报客户端为您梳理如下:
31省区市新增本土确诊135例
其中河北新增90例
1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9例(广东3例,上海2例,江苏1例,浙江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135例(河北90例,黑龙江43例,广西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88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73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447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20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月1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01例(其中重症病例2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235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7988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3387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1912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6例(境外输入1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0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7例(境外输入1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18例(境外输入24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030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9414例(出院8631例,死亡16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842例(出院731例,死亡7例)。
黑龙江新增确诊43例
新增无症状31例
2021年1月14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绥化市望奎县,其中13例为望奎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例(黑河市爱辉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例(绥化市望奎县25例、绥化市青冈县1例、大庆市萨尔图区1例、伊春市大箐山县1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3例)。均为望奎县惠七镇惠七村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当地根据推送的数据信息在对所有排查出的人员进行核酸筛查中,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根据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
广西新增确诊1例
系消杀工作人员
1月14日下午,广西南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宁一名负责消杀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为阳性。
该确诊病例,陈某某,男,36岁,广西马山人,现居住于兴宁区虎丘村31号。陈某某自1月12日起出现乏力、咳嗽症状,无就医史、购药史,于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时结果呈阳性,1月14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并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及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将陈某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治,并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转运隔离。
连续三天本土确诊病例过百
如何看待疫情发展形势?
目前来看,国内散发病例主要集中在河北和黑龙江,近3日本土确诊病例都过百,何时出现峰值?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分析,随着各种防控措施落实,随着时间往后推移,效果会显现出来,病例的增长会受到非常大遏制。
“现在在黑龙江也采取了非常强有力的措施,包括对重点地区的管控,对人员的隔离,特别是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另外也对局部地区也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大规模核酸筛查也已经启动。“冯子健表示,随着这些措施落实,疫情的控制是可期的。
当然还要继续观察,因为这次疫情的发现是从1月2日开始的,按照这个疾病的传播特点,很快就采取了措施,人员的接触暴露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在一个潜伏期、两个潜伏期,会看到非常显著的效果。”冯子健说。
河北和黑龙江
病毒输入来源仍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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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变异的新冠病毒?
冯子健介绍,病毒变异有不同方向,有的是对病毒有利,比如有利于它生存繁殖和扩散,有的变异的特征是对病毒不利。
现在看来,这次在英国发生的病毒变异对病毒是有利的,有利于它传播和进一步扩散,使病毒传播能力增强、传染性增强,但在病毒毒力、导致疾病的严重性上没有看到增强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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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北京日报
#汉服# 关于汉服的问题(二)#汉服[超话]#
记得关注哦[太开心]
一、深衣是历代相传的礼仪服饰,和服、韩服源自中国
深衣的产生,至少可以追溯到商朝,“五经”之一的《礼记》中有一篇专门的文章,题目就叫做《深衣》,这就与传统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了;深衣一直流传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有《深衣考》,清人江永有《深衣考误》,因此,深衣在满清虽然在生活中暂时不见了,却并非失传了。就在五四运动之后,章太炎、钱玄同先生还曾经穿过深衣。
现在,很多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华夏同胞,也在身穿深衣与汉服举行着活动,还有平时生活中也穿着汉服的,其中体现着深衣与汉服的强大生命力。
有人担心,深衣与汉服是否能被今人接受,这是多余的担心。当前,因为深衣与汉服已经被迫中断了三百多年,平时就了解汉服的人就不多,但就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得到很高的支持率,也非常能够说明问题。从各个网站的调查来看,截止到4月18日中午12点,QQ腾讯中支持率达83.44%,网易新闻中支持率为79.0%,搜狐中支持率为64.9%,网易奥运中支持率为63.0%。这些数字体现着民意,值得我们重视。
有人说,穿上深衣与汉服会被认为是日本人、韩国人,更是多余的担心。日本的和服、韩国的韩服,都是从“汉服”演变而成的,其中体现出来的是东亚文化传统在历史上的密切联系。只能说和服、韩服像汉服,而不能说汉服像和服、韩服。谁会说某人的父母像他们的儿女?哪个父母会因为长得像儿女就羞于见人呢?因此,这样的担心,不仅多余,而且可笑。
二、用深衣和汉服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文化认同感
有一些不支持汉服的朋友认为,只要一提“汉服”这个词,就成了“民族主义”,甚至“极端民族主义”,这是极大的误解。华夏文化的礼仪就是尊重别人,深衣正是体现这种精神的礼服。汉服则是汉民族的形象视觉系统。
我们把深衣从广义的汉服之中凸显出来,目的就是要减少人们的误解。首先,因为深衣是产生并确立在56民族产生之前的服装,把它作为由56民族构成的代表国家形象的服装,与“刻意宣扬民族的东西”无丝毫关系,恰恰相反,这只能有利于56民族的团结。其次,我们沿用“深衣”这个传统的称谓,就像“纱丽”、“奥黛”、“和服”一样,不直接用族群的名称来命名,这样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稳固。
其三,56民族是一个整体,不应该没有一种象征这个整体的代表服饰,就像我们出国的时候、在联合国的时候,不能说56民族各自都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一样。最后,炎黄子孙并非仅仅局限在国内,而是遍布于世界各地,有了深衣更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
提倡“汉服”,能说就是“大 汉 族 主 义”吗?更不能!首先,我们不能说采用“汉语”、“汉字”作为中国语言文字的代表,不能说是“大 汉 族 主 义”;把56民族分化之前就有的广义的“汉服”中的“深衣”作为中国的代表服装更不是“大 汉 族 主 义”。其次,当前中国的56民族中,55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服装,我们尊重他们的服装,不需要我们再去倡议。
因为惟独汉族还没有,所以我们倡议把“汉服”作为汉族的代表服装,也与“刻意宣扬民族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其三,在56民族中,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3%,这是历史自然形成的,如果汉族穿着西服,那么,56民族站在一起的时候,像外国人一样,这很不和谐。
其四,华夏文化经典中向来提倡的是,各个民族首先自强不息、自尊自信,同时各民族之间又互相尊重,尤其是提倡“自正正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王道”精神,而不是“霸道”主张。
三、不是复古,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有人说复兴汉服,就是主张复古,这是一种误解。不管人类想怎样,时间的脚步却是一直向前行的。我们也不可能、也不想回到历史上的某个时代去。华夏文化能够流传上下五千年而不断,成为世界上的唯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历来坚持“华夏文化传统”。我们只能沿着华夏文化的传统继续走下去,并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也许我们因为外来原因一时偏离了华夏文化的正道,但是,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能尽快地回归正道,那么,一切都还会好起来。当前,全国上下弘扬传统文化的呼声与行动越来越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是党和国家的政策。
有人说,仅仅靠穿上汉服就能复兴华夏文化吗?当然不是。华夏复兴,是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而且是长期的过程,服饰礼仪的复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奥运会即将在中国举行的时候,这个事情便是当务之急,因为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契机,由此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穿上汉服,当然不一定就能使华夏文化复兴起来,但是,不穿汉服,也不能复兴得更快。形式与内容本来是不可分的,形式却也可以促进内容。
华夏复兴,少不了文化的复兴;文化的复兴,不可能没有承载它的形式。有人说“承继传统在乎其心而不在其表”,这是把内容与形式割裂了。牛羊之心有牛羊之表,人心也有人之表。《论语》中说过,如果虎皮和羊皮没有毛色的不同,也就无法区别虎皮和羊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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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衣是历代相传的礼仪服饰,和服、韩服源自中国
深衣的产生,至少可以追溯到商朝,“五经”之一的《礼记》中有一篇专门的文章,题目就叫做《深衣》,这就与传统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了;深衣一直流传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有《深衣考》,清人江永有《深衣考误》,因此,深衣在满清虽然在生活中暂时不见了,却并非失传了。就在五四运动之后,章太炎、钱玄同先生还曾经穿过深衣。
现在,很多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华夏同胞,也在身穿深衣与汉服举行着活动,还有平时生活中也穿着汉服的,其中体现着深衣与汉服的强大生命力。
有人担心,深衣与汉服是否能被今人接受,这是多余的担心。当前,因为深衣与汉服已经被迫中断了三百多年,平时就了解汉服的人就不多,但就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得到很高的支持率,也非常能够说明问题。从各个网站的调查来看,截止到4月18日中午12点,QQ腾讯中支持率达83.44%,网易新闻中支持率为79.0%,搜狐中支持率为64.9%,网易奥运中支持率为63.0%。这些数字体现着民意,值得我们重视。
有人说,穿上深衣与汉服会被认为是日本人、韩国人,更是多余的担心。日本的和服、韩国的韩服,都是从“汉服”演变而成的,其中体现出来的是东亚文化传统在历史上的密切联系。只能说和服、韩服像汉服,而不能说汉服像和服、韩服。谁会说某人的父母像他们的儿女?哪个父母会因为长得像儿女就羞于见人呢?因此,这样的担心,不仅多余,而且可笑。
二、用深衣和汉服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文化认同感
有一些不支持汉服的朋友认为,只要一提“汉服”这个词,就成了“民族主义”,甚至“极端民族主义”,这是极大的误解。华夏文化的礼仪就是尊重别人,深衣正是体现这种精神的礼服。汉服则是汉民族的形象视觉系统。
我们把深衣从广义的汉服之中凸显出来,目的就是要减少人们的误解。首先,因为深衣是产生并确立在56民族产生之前的服装,把它作为由56民族构成的代表国家形象的服装,与“刻意宣扬民族的东西”无丝毫关系,恰恰相反,这只能有利于56民族的团结。其次,我们沿用“深衣”这个传统的称谓,就像“纱丽”、“奥黛”、“和服”一样,不直接用族群的名称来命名,这样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稳固。
其三,56民族是一个整体,不应该没有一种象征这个整体的代表服饰,就像我们出国的时候、在联合国的时候,不能说56民族各自都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一样。最后,炎黄子孙并非仅仅局限在国内,而是遍布于世界各地,有了深衣更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
提倡“汉服”,能说就是“大 汉 族 主 义”吗?更不能!首先,我们不能说采用“汉语”、“汉字”作为中国语言文字的代表,不能说是“大 汉 族 主 义”;把56民族分化之前就有的广义的“汉服”中的“深衣”作为中国的代表服装更不是“大 汉 族 主 义”。其次,当前中国的56民族中,55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服装,我们尊重他们的服装,不需要我们再去倡议。
因为惟独汉族还没有,所以我们倡议把“汉服”作为汉族的代表服装,也与“刻意宣扬民族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其三,在56民族中,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3%,这是历史自然形成的,如果汉族穿着西服,那么,56民族站在一起的时候,像外国人一样,这很不和谐。
其四,华夏文化经典中向来提倡的是,各个民族首先自强不息、自尊自信,同时各民族之间又互相尊重,尤其是提倡“自正正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王道”精神,而不是“霸道”主张。
三、不是复古,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有人说复兴汉服,就是主张复古,这是一种误解。不管人类想怎样,时间的脚步却是一直向前行的。我们也不可能、也不想回到历史上的某个时代去。华夏文化能够流传上下五千年而不断,成为世界上的唯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历来坚持“华夏文化传统”。我们只能沿着华夏文化的传统继续走下去,并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也许我们因为外来原因一时偏离了华夏文化的正道,但是,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能尽快地回归正道,那么,一切都还会好起来。当前,全国上下弘扬传统文化的呼声与行动越来越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是党和国家的政策。
有人说,仅仅靠穿上汉服就能复兴华夏文化吗?当然不是。华夏复兴,是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而且是长期的过程,服饰礼仪的复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奥运会即将在中国举行的时候,这个事情便是当务之急,因为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契机,由此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穿上汉服,当然不一定就能使华夏文化复兴起来,但是,不穿汉服,也不能复兴得更快。形式与内容本来是不可分的,形式却也可以促进内容。
华夏复兴,少不了文化的复兴;文化的复兴,不可能没有承载它的形式。有人说“承继传统在乎其心而不在其表”,这是把内容与形式割裂了。牛羊之心有牛羊之表,人心也有人之表。《论语》中说过,如果虎皮和羊皮没有毛色的不同,也就无法区别虎皮和羊皮了。
#惠州影响力早报# 【村民举报前村主任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这分明是前任村主任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了我们村集体土地,犯了法也能事后补办合法手续?”……
2019年10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的村民们,收到了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于前一天发出的《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其回复的内容却令村民们颇感意外:告知书中已经表明该村前村主任是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非法转让了村里45.1亩的集体土地,为什么这样的非法转让行为可以在事后补办合法手续?
村民举报:
前村主任非法转让集体土地
2019年8月,夏寮村村民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村前村委会主任黄某阳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用“瞒天过海”的方式非法转让了面积达45.1亩的村集体土地(含4.1亩回拨建设用地)。
相同内容的《实名举报信》也一并递交至了博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博罗县纪委等部门。
根据举报信提供的证据资料显示,被举报人黄某阳于2014年初担任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委会主任,2017年在换届选举中落选,2016年7月,黄某阳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也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将村里45.1亩集体建设用地非法转让给了博罗县龙溪食品购销站,其行为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
“在签土地转让协议之前,他(黄某阳)虽然以分村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组织了村民会议,但实际上会议决议的内容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并不一致。”夏寮村一位现任村干部介绍,村民会议决议的内容是同意龙溪镇政府组织土地征收,并非直接转让村集体土地。
对于该村干部的说法,笔者也在夏寮村村委会存档的相关会议记录资料中得到了证实。该村12个村民小组代表被分成5组进行了会谈,多份记录内容仅涉及“政府有规划征收40亩土地用于建设民生食品公司(即龙溪食品购销站),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不涉及如何征收、转让等具体事项。
2016年7月6日,在未经村民同意、也未经公开的前提下,黄某阳代表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签定了《土地转让协议书》,内容显示,乙方即龙溪食品购销站按照《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执行征地补偿,即征收土地补偿费每亩26867元。
部门回应:
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这份转让协议是他(黄某阳)私自起草的!”、“公章在他手里,盖章、签字这些行为村民们完全不知情!”、“协议当时也没有在村委会公示!”
在夏寮村委会,多位现任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拿着事隔约2年后才看到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对于前任村委会主任黄某阳的行为表示了愤慨。
一位现任村干部透露,在签定《土地转让协议书》之前,前任村委会书记得知黄某阳计划以涉嫌非法的方式转让村集体土地,曾进行过阻挠,“当时他(黄某阳)直接拿起桌上的一杯水泼向了书记,说轮不到书记管!”
为了挽回村集体的损失,2019年8月22日,夏寮村村民代表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了一封《实名举报信》,黄某阳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村民同意的前提下,非法转让了45.1亩的村集体土地。
(食品购销站目前还未取得相关合法用地手续,协议所涉及的45.1亩的集体土地目前仍处在未开发状态)
大约2个月后的2019年10月17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针对村民的实名举报发出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只不过,在回复告知书中,并未将黄某阳的行为定性为“非法转让、变相卖地”,属于“预征补偿土地”,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对于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夏寮村村民们认为,回复中“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的表述,已经认定黄某阳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协议是非法的,更重要的是,“犯了法之后再补合法手续”,这本身就是非法的!
因不服前述告知书回复的处理内容,夏寮村村民们在收到告知书后又提请了行政复议。
法律声音:
前村主任所签协议无效
2019年12月13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发回了新的《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其中明确显示,“由于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征用报批,夏寮村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的土地转让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
不过,与前一次的回复结果颇为一致,“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那么,如村民所表达的主张,“犯了法之后再补合法手续”是否合法呢?
对此,笔者咨询了惠州相关法律界人士。
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法律明令禁止任何人进行非法转让和买卖的,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综合多位法律界人士意见,依据夏寮村村民反映的情况和提供证据资料,发生在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之间土地转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因此,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协议是无效的!
文/网易新闻惠州原创
2019年10月18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的村民们,收到了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于前一天发出的《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其回复的内容却令村民们颇感意外:告知书中已经表明该村前村主任是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非法转让了村里45.1亩的集体土地,为什么这样的非法转让行为可以在事后补办合法手续?
村民举报:
前村主任非法转让集体土地
2019年8月,夏寮村村民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村前村委会主任黄某阳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用“瞒天过海”的方式非法转让了面积达45.1亩的村集体土地(含4.1亩回拨建设用地)。
相同内容的《实名举报信》也一并递交至了博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博罗县纪委等部门。
根据举报信提供的证据资料显示,被举报人黄某阳于2014年初担任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委会主任,2017年在换届选举中落选,2016年7月,黄某阳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也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将村里45.1亩集体建设用地非法转让给了博罗县龙溪食品购销站,其行为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
“在签土地转让协议之前,他(黄某阳)虽然以分村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组织了村民会议,但实际上会议决议的内容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并不一致。”夏寮村一位现任村干部介绍,村民会议决议的内容是同意龙溪镇政府组织土地征收,并非直接转让村集体土地。
对于该村干部的说法,笔者也在夏寮村村委会存档的相关会议记录资料中得到了证实。该村12个村民小组代表被分成5组进行了会谈,多份记录内容仅涉及“政府有规划征收40亩土地用于建设民生食品公司(即龙溪食品购销站),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不涉及如何征收、转让等具体事项。
2016年7月6日,在未经村民同意、也未经公开的前提下,黄某阳代表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签定了《土地转让协议书》,内容显示,乙方即龙溪食品购销站按照《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执行征地补偿,即征收土地补偿费每亩26867元。
部门回应:
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这份转让协议是他(黄某阳)私自起草的!”、“公章在他手里,盖章、签字这些行为村民们完全不知情!”、“协议当时也没有在村委会公示!”
在夏寮村委会,多位现任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拿着事隔约2年后才看到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对于前任村委会主任黄某阳的行为表示了愤慨。
一位现任村干部透露,在签定《土地转让协议书》之前,前任村委会书记得知黄某阳计划以涉嫌非法的方式转让村集体土地,曾进行过阻挠,“当时他(黄某阳)直接拿起桌上的一杯水泼向了书记,说轮不到书记管!”
为了挽回村集体的损失,2019年8月22日,夏寮村村民代表向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了一封《实名举报信》,黄某阳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村民同意的前提下,非法转让了45.1亩的村集体土地。
(食品购销站目前还未取得相关合法用地手续,协议所涉及的45.1亩的集体土地目前仍处在未开发状态)
大约2个月后的2019年10月17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针对村民的实名举报发出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只不过,在回复告知书中,并未将黄某阳的行为定性为“非法转让、变相卖地”,属于“预征补偿土地”,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对于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夏寮村村民们认为,回复中“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的表述,已经认定黄某阳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协议是非法的,更重要的是,“犯了法之后再补合法手续”,这本身就是非法的!
因不服前述告知书回复的处理内容,夏寮村村民们在收到告知书后又提请了行政复议。
法律声音:
前村主任所签协议无效
2019年12月13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发回了新的《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其中明确显示,“由于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征用报批,夏寮村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的土地转让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
不过,与前一次的回复结果颇为一致,“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
那么,如村民所表达的主张,“犯了法之后再补合法手续”是否合法呢?
对此,笔者咨询了惠州相关法律界人士。
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法律明令禁止任何人进行非法转让和买卖的,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综合多位法律界人士意见,依据夏寮村村民反映的情况和提供证据资料,发生在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之间土地转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因此,夏寮村委会与龙溪食品购销站所签协议是无效的!
文/网易新闻惠州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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