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孟春紀·去私》鈔記
作為戰國末期的大商人呂不韋,也可謂人精一個,他不只是做成了天下最大的生意,巧妙地將自己的兒子送進皇宮做了皇帝;而且也做成了天下最大的文化生意,他通過門下的食客編纂了包羅萬象的《呂氏春秋》。時至今日,去不韋已近三千年矣,然而後世竟無一人能有此等成就,因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呂不韋是智商過人的“商聖”。《呂氏春秋》雖是門客相與纂輯而成,然其體例完善,全書共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凡二十萬言,是有秦一代最鉅之力作。《呂氏春秋》中文章的篇幅一般不長,但自成體系,篇章組織嚴密,部分篇幅思想深刻,說理也頗為生動。
《去私》作為“孟春紀”的第五篇,全文只有數百字,但結構完整,首尾照應,可謂一獨立完善之篇幅。文章大致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從“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等展衍開去,體現了“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之理。接著援引黃帝之語,強調“禁重”的重要性,從而保持天下事物的公平性。最後採用了堯舜禪讓的事例論據,證實了天下為公的至理,時至今日也可謂不刊之論矣。
《去私》的第二部分可分成兩層,第一層援引祁奚薦賢的故事論證了秉公薦賢之理;第二層援引墨者腹䵍爲實行墨者家法而殺子之事例,以論證去小我而成就天下之大我的主題。祁奚作為晉國的名大夫,他在晉平公向他徵求用人意見時,能做到“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也可謂“至公”了。當他舉薦解狐做南陽令時,平公問他解狐不是你的仇人麼,而祁奚回答道:“君問可,非問臣之仇也。”當平公要祁奚舉薦掌管軍隊的人選時,祁奚推薦了祁午;當平公質疑祁午是他兒子時,祁奚只是說:“君問可,非問臣之子也。”這樣,把自己的家族也納入了天下的範疇,因而在舉賢的人選之中,也就沒有恩仇與親疏之別了。第二層用墨者鉅子腹䵍以墨者家法誅殺親子的事例論,證了天下為公之理。鉅子腹䵍的兒子殺了人,當時的秦惠王考慮腹䵍年事已高,不能再有兒子了,不想把他唯一的兒子殺掉而絕其後。然而腹䵍堅持墨者的家法,他認為墨者家法的“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爲防禁殺人傷人而立,也是為了防禁天下的殺人與傷人事故的發生。惠王雖然對腹䵍施加了皇恩,但作為墨者的腹䵍可不能不執行墨者家法,於是殺掉了自己唯一的兒子。父子之情、親子之愛,這是天下的人倫,然而為了維繫天下的公理,腹䵍忍痛殺了自己的兒子,因而作者認為腹䵍是出於公心。
文章的第三部分照應開頭,進一步闡釋了天下為公的道理,從而總結了全篇。作者認為廚師烹煮菜餚不能參雜個人好惡,而必須要照顧到更多人的口味。如果廚師出於私心爲自己口味而烹煮食物,則他難以適應別人的口味,因而這樣的人不能成為廚師。那麽治理天下之人主也是如此,他們誅殺殘暴不會偏私,封賞賢人自會兼顧天下,如此之人方可成為王霸。如果人主在刑賞這兩個方面出現了任何偏私,他就不配成為王霸。
本篇文章組織嚴密,結構完整,其論述既有事例論據,又有理論論據,由是展衍推論,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堪稱成功之作。
附原文
去私⑴
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⑵,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⑶。黃帝言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⑷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⑸。
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⑹:「南陽無令⑺,其誰可而為之?」祁黃羊對曰:「解狐可⑻。」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國人稱善焉。居有間,平公又問祁黃羊曰:「國無尉,其誰可而為之?」對曰:「午可。」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⑼?」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國人稱善焉。孔子聞之曰:「善哉!祁黃羊之論也,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祁黃羊可謂公矣。
墨者有鉅子腹䵍⑽,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⑾:「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⑿,而令吏弗誅,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⒀,鉅子可謂公矣。
庖人調和而弗敢食⒁,故可以為庖。若使庖人調和而食之,則不可以為庖矣。王伯之君亦然⒂,誅暴而不私⒃,以封天下之賢者,故可以為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誅暴而私之,則亦不可以為王伯矣。
____________________
⑴去私:驅除私心,這是墨家的學說。
⑵四時:春、夏、秋、冬四季。
⑶遂:成。
⑷「黃帝言曰」以下數句:與前後文義並不相關,蘇時學推斷:「蓋必《重己》篇內所引,而後人傳寫錯誤,混入此篇者。」
⑸公:公平、公正。
⑹晉平公:晉悼公之子,名彪。祁黃羊:晉大夫,名奚,字黃羊。據《左傳·襄公三年》記載,黃羊薦賢事發生在晉悼公時。
⑺南陽:在今河南省獲嘉縣北。
⑻解孤:晉大夫。
⑼午:指祁午,祁黃羊之子。
⑽墨者:指戰國時的墨家學派,創始人為墨翟。巨子:墨家學派中有重大成就的人物。腹:即腹純。「腹」是姓,純是名。
⑾秦惠王:名駟,公元前337~公元前311年在位。
⑿為之賜:賜給我恩惠,指秦惠文王赦免腹蔣之子的死罪。
⒀忍所私:指忍痛殺所私。所私,這裏指兒子。「忍」含殘殺之意。
⒁庖(páo)人:指廚師。
⒂王伯之君:指成就王霸之業的君主。伯:同「霸」。
⒃誅:誅殺。私:佔為己有。
作為戰國末期的大商人呂不韋,也可謂人精一個,他不只是做成了天下最大的生意,巧妙地將自己的兒子送進皇宮做了皇帝;而且也做成了天下最大的文化生意,他通過門下的食客編纂了包羅萬象的《呂氏春秋》。時至今日,去不韋已近三千年矣,然而後世竟無一人能有此等成就,因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呂不韋是智商過人的“商聖”。《呂氏春秋》雖是門客相與纂輯而成,然其體例完善,全書共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凡二十萬言,是有秦一代最鉅之力作。《呂氏春秋》中文章的篇幅一般不長,但自成體系,篇章組織嚴密,部分篇幅思想深刻,說理也頗為生動。
《去私》作為“孟春紀”的第五篇,全文只有數百字,但結構完整,首尾照應,可謂一獨立完善之篇幅。文章大致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從“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等展衍開去,體現了“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之理。接著援引黃帝之語,強調“禁重”的重要性,從而保持天下事物的公平性。最後採用了堯舜禪讓的事例論據,證實了天下為公的至理,時至今日也可謂不刊之論矣。
《去私》的第二部分可分成兩層,第一層援引祁奚薦賢的故事論證了秉公薦賢之理;第二層援引墨者腹䵍爲實行墨者家法而殺子之事例,以論證去小我而成就天下之大我的主題。祁奚作為晉國的名大夫,他在晉平公向他徵求用人意見時,能做到“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也可謂“至公”了。當他舉薦解狐做南陽令時,平公問他解狐不是你的仇人麼,而祁奚回答道:“君問可,非問臣之仇也。”當平公要祁奚舉薦掌管軍隊的人選時,祁奚推薦了祁午;當平公質疑祁午是他兒子時,祁奚只是說:“君問可,非問臣之子也。”這樣,把自己的家族也納入了天下的範疇,因而在舉賢的人選之中,也就沒有恩仇與親疏之別了。第二層用墨者鉅子腹䵍以墨者家法誅殺親子的事例論,證了天下為公之理。鉅子腹䵍的兒子殺了人,當時的秦惠王考慮腹䵍年事已高,不能再有兒子了,不想把他唯一的兒子殺掉而絕其後。然而腹䵍堅持墨者的家法,他認為墨者家法的“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爲防禁殺人傷人而立,也是為了防禁天下的殺人與傷人事故的發生。惠王雖然對腹䵍施加了皇恩,但作為墨者的腹䵍可不能不執行墨者家法,於是殺掉了自己唯一的兒子。父子之情、親子之愛,這是天下的人倫,然而為了維繫天下的公理,腹䵍忍痛殺了自己的兒子,因而作者認為腹䵍是出於公心。
文章的第三部分照應開頭,進一步闡釋了天下為公的道理,從而總結了全篇。作者認為廚師烹煮菜餚不能參雜個人好惡,而必須要照顧到更多人的口味。如果廚師出於私心爲自己口味而烹煮食物,則他難以適應別人的口味,因而這樣的人不能成為廚師。那麽治理天下之人主也是如此,他們誅殺殘暴不會偏私,封賞賢人自會兼顧天下,如此之人方可成為王霸。如果人主在刑賞這兩個方面出現了任何偏私,他就不配成為王霸。
本篇文章組織嚴密,結構完整,其論述既有事例論據,又有理論論據,由是展衍推論,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堪稱成功之作。
附原文
去私⑴
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⑵,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⑶。黃帝言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⑷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⑸。
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⑹:「南陽無令⑺,其誰可而為之?」祁黃羊對曰:「解狐可⑻。」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國人稱善焉。居有間,平公又問祁黃羊曰:「國無尉,其誰可而為之?」對曰:「午可。」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⑼?」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國人稱善焉。孔子聞之曰:「善哉!祁黃羊之論也,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祁黃羊可謂公矣。
墨者有鉅子腹䵍⑽,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⑾:「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⑿,而令吏弗誅,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⒀,鉅子可謂公矣。
庖人調和而弗敢食⒁,故可以為庖。若使庖人調和而食之,則不可以為庖矣。王伯之君亦然⒂,誅暴而不私⒃,以封天下之賢者,故可以為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誅暴而私之,則亦不可以為王伯矣。
____________________
⑴去私:驅除私心,這是墨家的學說。
⑵四時:春、夏、秋、冬四季。
⑶遂:成。
⑷「黃帝言曰」以下數句:與前後文義並不相關,蘇時學推斷:「蓋必《重己》篇內所引,而後人傳寫錯誤,混入此篇者。」
⑸公:公平、公正。
⑹晉平公:晉悼公之子,名彪。祁黃羊:晉大夫,名奚,字黃羊。據《左傳·襄公三年》記載,黃羊薦賢事發生在晉悼公時。
⑺南陽:在今河南省獲嘉縣北。
⑻解孤:晉大夫。
⑼午:指祁午,祁黃羊之子。
⑽墨者:指戰國時的墨家學派,創始人為墨翟。巨子:墨家學派中有重大成就的人物。腹:即腹純。「腹」是姓,純是名。
⑾秦惠王:名駟,公元前337~公元前311年在位。
⑿為之賜:賜給我恩惠,指秦惠文王赦免腹蔣之子的死罪。
⒀忍所私:指忍痛殺所私。所私,這裏指兒子。「忍」含殘殺之意。
⒁庖(páo)人:指廚師。
⒂王伯之君:指成就王霸之業的君主。伯:同「霸」。
⒃誅:誅殺。私:佔為己有。
(大庭中敞,峻殿周罗,可以树羽节,可以容鸾驭)可以陟三成之坛,通九关之奏,可以鸣千石之虡,受百灵之朝。 气象伟然,始与殿称矣。于是,吴兴赵孟頫复求记于陵阳牟巘,土木云乎哉,言语云乎哉。惟帝降衷,惟皇建极,因人心固有与天下为公,初无侧颇无充塞然,或者舍近而求诸远,既昧厥元,欲入而闭之门,复迷所向
《撼龙》卷二节选:
北辰一星天中尊,上相上将居四垣
天乙太乙名堂照,华盖三台相后先
此星万里不得一,此龙不许时人识
识得之时不用藏,留与皇朝镇家园
其实讲的就是大位天定,不以智取。如中山王祖地,沐国公祖地。中山王祖地于1130建炎四年葬,谁点的穴,谁下的葬,根本没有人知道。到1332年徐达出生,他的字——[天德]就已经明示了。
根据建炎推测,其背景为正值金人入侵,国破山河。理应是当时有志于保家卫国,精通堪舆等天下为公的高人选的穴。不止是以中山王祖地,沐国公祖地为代表,为了更加保险,理应还有一些大地。
北辰一星天中尊,上相上将居四垣
天乙太乙名堂照,华盖三台相后先
此星万里不得一,此龙不许时人识
识得之时不用藏,留与皇朝镇家园
其实讲的就是大位天定,不以智取。如中山王祖地,沐国公祖地。中山王祖地于1130建炎四年葬,谁点的穴,谁下的葬,根本没有人知道。到1332年徐达出生,他的字——[天德]就已经明示了。
根据建炎推测,其背景为正值金人入侵,国破山河。理应是当时有志于保家卫国,精通堪舆等天下为公的高人选的穴。不止是以中山王祖地,沐国公祖地为代表,为了更加保险,理应还有一些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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