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女子骑电瓶车被交警强行拽下##律师说法# 近日,一骑车女子街头撒泼打滚,被交警拽下车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4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回应“女子闯红灯不接受处罚被交警拽下电动车”一事。通报称,对女子萧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罚款50元,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提出批评;对涉事的执勤警力,交警支队做出处分处理决定。
警方的情况通报写了四段,前三段我没有任何意见,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对第四段,说实话,我有严重的意见,很不赞成,很不满意的意见。
交警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的决定,不可理喻了。从严治警要不要?必须的,但从严治警,并非淡化警察的执法权威,更不是将警察的手脚捆绑上。《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当女子萧某某闯红灯,交警是必须“严格执法”的,如果不执法,那就是交警枉法。闯红灯罚款50块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就接受下处罚呗。但女子萧某某偏不,偏不,偏不,问题来了,大庭广众之下,警察咋办?
我把这个视频看了5遍,4个交警在现场,放她走那是肯定不行的,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放她走都说不通,而且还没办法假装追两下没追上“放”她走,四条大汉拦不住一个女人,实在说不过去的。
女子想骑车硬闯,交警只有把她拽下来,说实话,除了拽没有别的办法,总不能跪下求她停车接受处罚吧?苦口婆心劝说6分钟都屌用没有。
这时我得吟一句名言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也有人说,这话没说全,说全了应该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但是经验是由逻辑构造的。”
但不管怎么说,经验告诉我们,有些人是你软他硬,你硬他软。交警拽她是有效果的,交警一拽她,女子乖乖求饶:我配合,我配合。而从逻辑上说交警拽她也是符合法律正义的,如果强闯可以闯成功,那以后都可以强闯,显然这是不行的。为了保证逻辑上的通顺,交警必须有所作为,只有把她拽下车。
视频我反复看,拽的动作看上去虽然粗暴,但这动作温柔不起来,为什么呢?当时执法的是男交警,不是女交警,男交警没办法对女事主来个公主抱,更没办法来个贴身相拥,只能主要以手臂用力将女子拽下车,所以动作上确实有一点粗暴。但动作粗暴归粗暴,总比直接放走要强。
在拽女子下车和放女子走这两个选择上,存在两种法益之比较,拽女子下车此为严格执法之需要,放女子走则是枉法执法,前者存在粗暴执法之嫌,后者则体现了柔性,避免了粗暴。两种法益比较我认为还是前者强,何以见得?不看广告看疗效——“处置过程没有造成人员及车辆受伤、损坏。”这说明处置是有分寸的,警察处置也是有经验,有把握的。
我这人不喜欢抬杠,针对情况通报中“执勤警力在依法对萧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时执法不规范,交警支队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很多网民呼吁交警的领导来个示范,我不赞成这种抬杠,一线执法本身是一个技术活,让长期离开一线执法的领导来示范动作,这完全是外行话。如果领导走出空调房,来到大马路上立马就是个示范动作,说明交警的执法也没多少技术含量了。
我今天纠结的不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我纠结的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的问题。笔者认为大可不必进行“处分处理”,批判教育就可了,不信我们对照这位惹是生非的女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提出批评”,对明显违法的女子采取的都是批评,何况对看不出违法执法仅仅是不规范执法的行为?
我这人平时对警察的执法很关注,喜欢从监督方面关注,但对警察该洗地的地方我也敢于洗,前一阵我就洗了一次地《就当我为捅人的派出所所长洗地了……》,该洗地洗地,该为警察喊冤的也要声嘶力竭喊。
今天我必须为警察喊个冤,这处分是很不对等,很不平等的,胆大妄为违法行为的人批评,理直气壮处置违法行为的人倒来个处分,这是罪不当罚,用现在的时髦话,是法向不法让步啊!
执法不规范,批评教育写书面检查,这些都可有,但处分是不能有(哪怕警告也不该有),处分一有,那交警以后执法就畏手畏脚了。畏手畏脚,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到时候倒容易引起大事故。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真诚希望当地交警部门高抬贵手,撤销对交警的处分,给以批评教育加书面检讨,即可。
同时笔者也给上路的行人、骑车人和开车人一个建议,遇到交警当场执法,该申辩的要申辩,在交警不同意你的申辩时要坚决遵从。这叫你不服,先遵从,然后再投诉、行政复议等。
笔者以一个亲身案例说明,在路上曾经遇到一个交警现场处罚,略加申辩,申辩无效,痛快履行,然后当天甩出去一个行政复议,两天后交警队的领导给我电话说来拜访我,要和我交朋友,很快和解了,还向我打招呼,还问我有什么困难。你有理,非要和人家执法现场争个面红耳赤干啥,有理就放在后期投诉和行政复议上,要让人家低头认错才是真狠。当然了,不必争个你高我低的,都是法律共同体嘛。
切记,永远不要在路上和交警抬杠,越是抬杠越是得不到妥善解决。和交警在路上撒泼打滚、死搅蛮缠是最无意义的,一是扰乱了现场的交通秩序,二是还可能害了自己,甚至把自己弄进号子里,何苦呢。#庄律说法#
4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回应“女子闯红灯不接受处罚被交警拽下电动车”一事。通报称,对女子萧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罚款50元,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提出批评;对涉事的执勤警力,交警支队做出处分处理决定。
警方的情况通报写了四段,前三段我没有任何意见,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对第四段,说实话,我有严重的意见,很不赞成,很不满意的意见。
交警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的决定,不可理喻了。从严治警要不要?必须的,但从严治警,并非淡化警察的执法权威,更不是将警察的手脚捆绑上。《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当女子萧某某闯红灯,交警是必须“严格执法”的,如果不执法,那就是交警枉法。闯红灯罚款50块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就接受下处罚呗。但女子萧某某偏不,偏不,偏不,问题来了,大庭广众之下,警察咋办?
我把这个视频看了5遍,4个交警在现场,放她走那是肯定不行的,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放她走都说不通,而且还没办法假装追两下没追上“放”她走,四条大汉拦不住一个女人,实在说不过去的。
女子想骑车硬闯,交警只有把她拽下来,说实话,除了拽没有别的办法,总不能跪下求她停车接受处罚吧?苦口婆心劝说6分钟都屌用没有。
这时我得吟一句名言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也有人说,这话没说全,说全了应该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但是经验是由逻辑构造的。”
但不管怎么说,经验告诉我们,有些人是你软他硬,你硬他软。交警拽她是有效果的,交警一拽她,女子乖乖求饶:我配合,我配合。而从逻辑上说交警拽她也是符合法律正义的,如果强闯可以闯成功,那以后都可以强闯,显然这是不行的。为了保证逻辑上的通顺,交警必须有所作为,只有把她拽下车。
视频我反复看,拽的动作看上去虽然粗暴,但这动作温柔不起来,为什么呢?当时执法的是男交警,不是女交警,男交警没办法对女事主来个公主抱,更没办法来个贴身相拥,只能主要以手臂用力将女子拽下车,所以动作上确实有一点粗暴。但动作粗暴归粗暴,总比直接放走要强。
在拽女子下车和放女子走这两个选择上,存在两种法益之比较,拽女子下车此为严格执法之需要,放女子走则是枉法执法,前者存在粗暴执法之嫌,后者则体现了柔性,避免了粗暴。两种法益比较我认为还是前者强,何以见得?不看广告看疗效——“处置过程没有造成人员及车辆受伤、损坏。”这说明处置是有分寸的,警察处置也是有经验,有把握的。
我这人不喜欢抬杠,针对情况通报中“执勤警力在依法对萧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时执法不规范,交警支队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很多网民呼吁交警的领导来个示范,我不赞成这种抬杠,一线执法本身是一个技术活,让长期离开一线执法的领导来示范动作,这完全是外行话。如果领导走出空调房,来到大马路上立马就是个示范动作,说明交警的执法也没多少技术含量了。
我今天纠结的不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我纠结的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的问题。笔者认为大可不必进行“处分处理”,批判教育就可了,不信我们对照这位惹是生非的女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提出批评”,对明显违法的女子采取的都是批评,何况对看不出违法执法仅仅是不规范执法的行为?
我这人平时对警察的执法很关注,喜欢从监督方面关注,但对警察该洗地的地方我也敢于洗,前一阵我就洗了一次地《就当我为捅人的派出所所长洗地了……》,该洗地洗地,该为警察喊冤的也要声嘶力竭喊。
今天我必须为警察喊个冤,这处分是很不对等,很不平等的,胆大妄为违法行为的人批评,理直气壮处置违法行为的人倒来个处分,这是罪不当罚,用现在的时髦话,是法向不法让步啊!
执法不规范,批评教育写书面检查,这些都可有,但处分是不能有(哪怕警告也不该有),处分一有,那交警以后执法就畏手畏脚了。畏手畏脚,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到时候倒容易引起大事故。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真诚希望当地交警部门高抬贵手,撤销对交警的处分,给以批评教育加书面检讨,即可。
同时笔者也给上路的行人、骑车人和开车人一个建议,遇到交警当场执法,该申辩的要申辩,在交警不同意你的申辩时要坚决遵从。这叫你不服,先遵从,然后再投诉、行政复议等。
笔者以一个亲身案例说明,在路上曾经遇到一个交警现场处罚,略加申辩,申辩无效,痛快履行,然后当天甩出去一个行政复议,两天后交警队的领导给我电话说来拜访我,要和我交朋友,很快和解了,还向我打招呼,还问我有什么困难。你有理,非要和人家执法现场争个面红耳赤干啥,有理就放在后期投诉和行政复议上,要让人家低头认错才是真狠。当然了,不必争个你高我低的,都是法律共同体嘛。
切记,永远不要在路上和交警抬杠,越是抬杠越是得不到妥善解决。和交警在路上撒泼打滚、死搅蛮缠是最无意义的,一是扰乱了现场的交通秩序,二是还可能害了自己,甚至把自己弄进号子里,何苦呢。#庄律说法#
【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五一”假期出行提醒 外地来宛车辆 #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南阳好网民##带你看南阳# “五一”假期来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出行提醒,并发布外地来宛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方案。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一”假期期间,外地来宛机动车辆有以下情形的,交警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初次来宛的外地机动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在景区周边、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发生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不予处罚;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不予处罚;对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的,固定相关证据后,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不予扣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五一”假期期间,车流量将大幅攀升,高峰时段会出现拥堵等情况,建议外来旅客及本地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果自驾出行,尽量把车辆停在景区外围,步行进入景区游玩。
南都晨报 记者 张天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一”假期期间,外地来宛机动车辆有以下情形的,交警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初次来宛的外地机动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在景区周边、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发生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不予处罚;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不予处罚;对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的,固定相关证据后,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不予扣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五一”假期期间,车流量将大幅攀升,高峰时段会出现拥堵等情况,建议外来旅客及本地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果自驾出行,尽量把车辆停在景区外围,步行进入景区游玩。
南都晨报 记者 张天一
畅达温馨提示:五一假期注意事项
五一小长假来临
迎来车流、人流出行高峰
在度过美好假期的同时
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
快乐过假期,安全不放假
这份假期注意事项
快来查收吧!
01五一假期高速免费
免费时间
2024年5月1日00:00-5月5日24:00,共5天
免费车型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怎么算?
①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时处于免费时段,则免费通行;
②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02行车注意事项
1.注意保持安全车距
在驾驶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突发情况,比如前车突然超车、突然紧急刹车等,如果此时与前车的行车距离过近,就容易发生追尾事故。因此,在行车过程中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
2.后排系好安全带
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安全带,驾驶人也需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
3.遇到隧道需谨慎
隧道是高速公路上的必经路段,由于其特殊性和封闭性,一些安全细节若不多加留意,便可能酿成事故。因此,行车遇到隧道时,一定要谨慎驾驶。
4.雨天更要正确操作
雨天出行,请牢记“降速、控距、亮尾”,要保持低速行驶,驾驶过程中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等;拉大跟车距离,为自己留下处置紧急情况的时间和空间;及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到你的存在。
5.牢记“九字口诀”
若在行驶途中遇到突发事件,请不要慌张,要牢记事故处理九字口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03这些驾驶行为不要有
1.不得超速行驶
车速越快,危险越近!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反应能力下降,造成车辆追尾翻车、操纵失误等意外的发生。假期出游本是乐事一件,请不要因超速行车而让“惊喜”变“惊险”。
2.不得龟速行车
高速行车不能超速,更不能龟速!龟速行车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
3.不得疲劳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驾驶人在行车时应注意连续驾车时间不宜过长,感到倦意时一定要到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切勿硬撑。
4.不得分心驾驶
高速行车,要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玩手机、喝水、吃东西、操作导航仪等“小动作”。车上其他乘客也应尽量减少与驾驶人打闹说笑,避免分散驾驶人注意力。
5.不得超载行驶
超员行驶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能降低,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为了他人及自身安全,假期出行应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6.堵车时不要在应急车道行驶
当高速堵车的时候,有个别心存侥幸的驾驶人就想着走应急车道快速通行,但应急车道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是抢险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大家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7.错过出口就倒车?不行!
出行前合理规划路线,若在高速公路上错过了正确出口,切忌在匝道口停车,更不能倒车或逆行,应在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后,重新规划行驶路线。
“五一”假期 安全第一
祝大家假期愉快
五一小长假来临
迎来车流、人流出行高峰
在度过美好假期的同时
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
快乐过假期,安全不放假
这份假期注意事项
快来查收吧!
01五一假期高速免费
免费时间
2024年5月1日00:00-5月5日24:00,共5天
免费车型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怎么算?
①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时处于免费时段,则免费通行;
②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02行车注意事项
1.注意保持安全车距
在驾驶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突发情况,比如前车突然超车、突然紧急刹车等,如果此时与前车的行车距离过近,就容易发生追尾事故。因此,在行车过程中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
2.后排系好安全带
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安全带,驾驶人也需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
3.遇到隧道需谨慎
隧道是高速公路上的必经路段,由于其特殊性和封闭性,一些安全细节若不多加留意,便可能酿成事故。因此,行车遇到隧道时,一定要谨慎驾驶。
4.雨天更要正确操作
雨天出行,请牢记“降速、控距、亮尾”,要保持低速行驶,驾驶过程中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等;拉大跟车距离,为自己留下处置紧急情况的时间和空间;及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到你的存在。
5.牢记“九字口诀”
若在行驶途中遇到突发事件,请不要慌张,要牢记事故处理九字口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03这些驾驶行为不要有
1.不得超速行驶
车速越快,危险越近!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反应能力下降,造成车辆追尾翻车、操纵失误等意外的发生。假期出游本是乐事一件,请不要因超速行车而让“惊喜”变“惊险”。
2.不得龟速行车
高速行车不能超速,更不能龟速!龟速行车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
3.不得疲劳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驾驶人在行车时应注意连续驾车时间不宜过长,感到倦意时一定要到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切勿硬撑。
4.不得分心驾驶
高速行车,要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玩手机、喝水、吃东西、操作导航仪等“小动作”。车上其他乘客也应尽量减少与驾驶人打闹说笑,避免分散驾驶人注意力。
5.不得超载行驶
超员行驶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能降低,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为了他人及自身安全,假期出行应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6.堵车时不要在应急车道行驶
当高速堵车的时候,有个别心存侥幸的驾驶人就想着走应急车道快速通行,但应急车道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是抢险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大家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7.错过出口就倒车?不行!
出行前合理规划路线,若在高速公路上错过了正确出口,切忌在匝道口停车,更不能倒车或逆行,应在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后,重新规划行驶路线。
“五一”假期 安全第一
祝大家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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