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网警协助刑警大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近日,博望网警在市局网安支队和福建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协助分局刑警大队在福建省福州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涉案嫌疑人6名,捣毁一处帮助电信诈骗洗钱窝点。
经查,2020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福州市台江区进行炒币业务,并招聘林某、蒋某、罗某、等人共同参与犯罪。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在炒币过程中,明知犯罪分子使用赃款购买其出售的以太币,仍为犯罪分子进行资金结算、转移,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目前,六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2020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福州市台江区进行炒币业务,并招聘林某、蒋某、罗某、等人共同参与犯罪。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在炒币过程中,明知犯罪分子使用赃款购买其出售的以太币,仍为犯罪分子进行资金结算、转移,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目前,六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济南# 济南历下法院对钟伟、崔维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
2020年12月1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钟伟、崔维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对被告人钟伟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崔维春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间,钟利国(已判决)因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三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2012年以来,钟利国利用狱友、亲属、老乡等关系,以多家公司为掩护,以公司经营场所为据点,招揽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及史春华、曹培生、张合涛、杨峰、蒋昌钢、张伟山、张雷、王立国、刘云起(均已判决)、掌士超(另案处理)等人长期聚集,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明确的层级领导关系。钟利国利用公司制度、层级关系等对上述人员进行管控,并通过发放工资、补贴及进行奖惩等方式实施组织管理,维系组织运行,形成了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史春华、掌士超、曹培生、张合涛、杨峰、蒋昌钢等人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积极参加者,其中史春华、曹培生、掌士超在组织中作用突出,系骨干成员,被告人钟伟、崔维春系一般参加者。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等方式,借助虚假仲裁、诉讼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获取非法经济利益5700余万元,通过开设赌场,并插手工程纠纷,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方式进一步攫取高额利益。该组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其中钟利国及其公司累积房产20余套,奔驰、奥迪、大众牌汽车5辆,土地2宗。该组织非法敛财后,通过发放工资奖励、偿还房贷、租赁住房、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对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及史春华、张合涛、杨峰、张伟山、张雷、王立国等人进行资助,以豢养组织成员,维持组织稳定。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滋扰、纠缠等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利用他人急需周转资金的时机,以提供贷款为诱饵,诱骗社会上不特定人员进行借款。在掌握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财产信息等资料后,要求借款人提供其名下房产为抵押,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通过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虚假仲裁、诉讼等手段,先后对多家公司、个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套路贷”犯罪案7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既遂数额高达5700余万元;采取暴力威胁、持刀恐吓、追逐拦截、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案3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通过在钟利国公司聚众设局、招徕赌客、抽水获利的方式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纠集数十人以持械打砸车辆、殴打他人的方式实施聚众斗殴案1起。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多名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致使多家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给多家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以聚众斗殴、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插手工程,影响恶劣。该组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钟伟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诈骗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被告人崔维春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聚众斗殴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伙同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1起。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钟伟、崔维春均系一般参加者,应当对各自所犯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序以及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12月1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钟伟、崔维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对被告人钟伟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崔维春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间,钟利国(已判决)因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三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2012年以来,钟利国利用狱友、亲属、老乡等关系,以多家公司为掩护,以公司经营场所为据点,招揽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及史春华、曹培生、张合涛、杨峰、蒋昌钢、张伟山、张雷、王立国、刘云起(均已判决)、掌士超(另案处理)等人长期聚集,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明确的层级领导关系。钟利国利用公司制度、层级关系等对上述人员进行管控,并通过发放工资、补贴及进行奖惩等方式实施组织管理,维系组织运行,形成了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史春华、掌士超、曹培生、张合涛、杨峰、蒋昌钢等人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积极参加者,其中史春华、曹培生、掌士超在组织中作用突出,系骨干成员,被告人钟伟、崔维春系一般参加者。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等方式,借助虚假仲裁、诉讼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获取非法经济利益5700余万元,通过开设赌场,并插手工程纠纷,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方式进一步攫取高额利益。该组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其中钟利国及其公司累积房产20余套,奔驰、奥迪、大众牌汽车5辆,土地2宗。该组织非法敛财后,通过发放工资奖励、偿还房贷、租赁住房、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对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及史春华、张合涛、杨峰、张伟山、张雷、王立国等人进行资助,以豢养组织成员,维持组织稳定。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滋扰、纠缠等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利用他人急需周转资金的时机,以提供贷款为诱饵,诱骗社会上不特定人员进行借款。在掌握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财产信息等资料后,要求借款人提供其名下房产为抵押,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通过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虚假仲裁、诉讼等手段,先后对多家公司、个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套路贷”犯罪案7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既遂数额高达5700余万元;采取暴力威胁、持刀恐吓、追逐拦截、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案3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通过在钟利国公司聚众设局、招徕赌客、抽水获利的方式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纠集数十人以持械打砸车辆、殴打他人的方式实施聚众斗殴案1起。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多名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致使多家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给多家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以聚众斗殴、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插手工程,影响恶劣。该组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钟伟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诈骗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被告人崔维春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聚众斗殴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伙同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1起。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伟、崔维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钟伟、崔维春均系一般参加者,应当对各自所犯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序以及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通川区首例涉疫情案宣判】近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2020年通川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被告人向某在疫情期间利用被害人陈某急于买口罩的心理诈骗陈某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各地口罩供不应求,向某由此发现“商机”。向某曾经在柬埔寨某医院工作,其妻子亦是达州某医院的医生,经常和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有业务往来。于是,向某“灵机一动”,把主意打到陈某身上,对其谎称自己可以从国外购买口罩,以此来骗取钱财。
“我当时想着平时和向某的妻子业务上接触得多,我也相信她,而且当时客户催得急……”3月,陈某与向某联系,商谈过后,向某以1元/个的价格将6万个口罩卖给陈某,并称支付全款后一周左右口罩就可以到货。约定好后,陈某分3次转账给向某6万元,然而约定时间到了,向某却并未如期交付口罩给陈某。
在陈某的催促之下,向某以口罩仍在运输中、口罩尚未过海关等理由“搪塞”陈某。在向某多次推脱之后,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找向某退还6万元货款,向某的妻子此时才知道丈夫利用自己和陈某的业务关系诈骗陈某。
因向某将陈某所付货款全部用于家庭支出和个人使用,妻子也仅仅凑齐一万余元还陈某,剩余款项两人无力偿还,陈某便报了警。
近日,向某因犯诈骗罪,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最终,向某的亲属代其还清全部款项,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各地口罩供不应求,向某由此发现“商机”。向某曾经在柬埔寨某医院工作,其妻子亦是达州某医院的医生,经常和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有业务往来。于是,向某“灵机一动”,把主意打到陈某身上,对其谎称自己可以从国外购买口罩,以此来骗取钱财。
“我当时想着平时和向某的妻子业务上接触得多,我也相信她,而且当时客户催得急……”3月,陈某与向某联系,商谈过后,向某以1元/个的价格将6万个口罩卖给陈某,并称支付全款后一周左右口罩就可以到货。约定好后,陈某分3次转账给向某6万元,然而约定时间到了,向某却并未如期交付口罩给陈某。
在陈某的催促之下,向某以口罩仍在运输中、口罩尚未过海关等理由“搪塞”陈某。在向某多次推脱之后,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找向某退还6万元货款,向某的妻子此时才知道丈夫利用自己和陈某的业务关系诈骗陈某。
因向某将陈某所付货款全部用于家庭支出和个人使用,妻子也仅仅凑齐一万余元还陈某,剩余款项两人无力偿还,陈某便报了警。
近日,向某因犯诈骗罪,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最终,向某的亲属代其还清全部款项,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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