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会在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去思考和发现他们身上让人喜欢的点,哪怕是我不怎么喜欢的人我也会想去找到他们好的地方。
感觉我是一个对别人包容性还挺强的人,包括陌生人。记得很小的时候,看到电视上触犯法律的人我就会去猜想他们做出不好的事情是不是因为有什么苦衷,看到那些很坏的人也会去想他是不是因为遭遇过不幸才会慢慢走了歪路,其实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就是看到那样的场景心里酸酸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在这个世界有个美好的结尾。其实我遇到过挺多不太好的人,以及对我不太好的人,包括老师、朋友和恋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相信着“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即使发现了别人不好的一面,我也会自然地认为可能是原生家庭或者某些经历而造成的,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嘛,所以虽然不喜,也怨过,但我不恨。况且人性本就复杂,凑近了谁都没法看,自己也是一样,又凭什么对别人道德洁癖呢。我始终觉得我没有资格站在自己的立场和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评论别人,更不能以偏概全地忽略别人身上那些美好的品质,可能这就是我不轻易讨厌他人也总能对他人容错的原因吧。
不过我真是疯了,允许别人做别人,却做不了真正的自己,可以为别人找一百个理由,唯独喜欢难为不完美的自己。
感觉我是一个对别人包容性还挺强的人,包括陌生人。记得很小的时候,看到电视上触犯法律的人我就会去猜想他们做出不好的事情是不是因为有什么苦衷,看到那些很坏的人也会去想他是不是因为遭遇过不幸才会慢慢走了歪路,其实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就是看到那样的场景心里酸酸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在这个世界有个美好的结尾。其实我遇到过挺多不太好的人,以及对我不太好的人,包括老师、朋友和恋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相信着“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即使发现了别人不好的一面,我也会自然地认为可能是原生家庭或者某些经历而造成的,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嘛,所以虽然不喜,也怨过,但我不恨。况且人性本就复杂,凑近了谁都没法看,自己也是一样,又凭什么对别人道德洁癖呢。我始终觉得我没有资格站在自己的立场和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评论别人,更不能以偏概全地忽略别人身上那些美好的品质,可能这就是我不轻易讨厌他人也总能对他人容错的原因吧。
不过我真是疯了,允许别人做别人,却做不了真正的自己,可以为别人找一百个理由,唯独喜欢难为不完美的自己。
《第二十条》
前几天看的,挺不错的了,马丽雷佳音演夫妻太有戏太好玩了,两个人就跟真的处了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一样,演的太真实了,我都想去劝架真怕他俩打起来。另外影片里的校园暴力报案找关系之类的也很真实,其实从小到大见到的听过的这类事也属实很多了,但影片中的不幸的人相对还是幸运的,被暴力的小伙儿至少有人挺身而出,被见义勇为小伙儿被证明了清白,影片里的典型案子总归遇到了有些良知的审判或对待,而现实往往比这残酷多了。
影片的前大半部分我都觉得很顶级,涵盖了很多值得深思的点,关于见义勇为,关于什么是法,关于法律与道德更等更高层次的思考。后半部分的那段教条式发言我不大喜欢,相当于把前半部分的意境全部打破了,从多维度的立意压缩到了单一维度,所有的点都聚焦在法官怎么审判的问题,其实是能理解的,放在影院里就是要骂出来,不然很多人听不懂,这才能让社会价值凸显。
前几天看的,挺不错的了,马丽雷佳音演夫妻太有戏太好玩了,两个人就跟真的处了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一样,演的太真实了,我都想去劝架真怕他俩打起来。另外影片里的校园暴力报案找关系之类的也很真实,其实从小到大见到的听过的这类事也属实很多了,但影片中的不幸的人相对还是幸运的,被暴力的小伙儿至少有人挺身而出,被见义勇为小伙儿被证明了清白,影片里的典型案子总归遇到了有些良知的审判或对待,而现实往往比这残酷多了。
影片的前大半部分我都觉得很顶级,涵盖了很多值得深思的点,关于见义勇为,关于什么是法,关于法律与道德更等更高层次的思考。后半部分的那段教条式发言我不大喜欢,相当于把前半部分的意境全部打破了,从多维度的立意压缩到了单一维度,所有的点都聚焦在法官怎么审判的问题,其实是能理解的,放在影院里就是要骂出来,不然很多人听不懂,这才能让社会价值凸显。
这件事情我就不懂为什么会有争议?
只要明知对方是在犯罪,还为对方犯罪的顺利进行提供帮助,那就是帮助犯啊,有什么问题?
知道你在别人家里偷东西,我在外面给你望风,你不能说望风的那个人在外面只是走两步路,抽两根烟,所以就不是帮助犯吧?
同理,那些为诈骗集团的犯罪分子做饭的,明知道对方在实行电信诈骗还在给犯罪分子顺利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这不是共犯是什么?这是犯罪集团的内部分工不同罢了。不能说打电话的是犯罪,而做后勤工作的就是无辜的。
这个案子中的冯某某无证行医,他不知道行医要有证吗?那他为什么要非法行医?为什么不送那些卖淫女去正规医院?是因为悬壶济世理想?为了救死扶伤情怀?是觉得自己水平太高了?
有些人还口口声声称冯某某为“医生”,真的是想骂人。
举报犯罪行为是公民的义务,这个义务你可以不履行,但是也不能反过来帮助犯罪分子,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一般人不懂也就算了,一堆法律人在这里喊无罪,是屁股坐歪了?还是专业学错了?
只要明知对方是在犯罪,还为对方犯罪的顺利进行提供帮助,那就是帮助犯啊,有什么问题?
知道你在别人家里偷东西,我在外面给你望风,你不能说望风的那个人在外面只是走两步路,抽两根烟,所以就不是帮助犯吧?
同理,那些为诈骗集团的犯罪分子做饭的,明知道对方在实行电信诈骗还在给犯罪分子顺利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这不是共犯是什么?这是犯罪集团的内部分工不同罢了。不能说打电话的是犯罪,而做后勤工作的就是无辜的。
这个案子中的冯某某无证行医,他不知道行医要有证吗?那他为什么要非法行医?为什么不送那些卖淫女去正规医院?是因为悬壶济世理想?为了救死扶伤情怀?是觉得自己水平太高了?
有些人还口口声声称冯某某为“医生”,真的是想骂人。
举报犯罪行为是公民的义务,这个义务你可以不履行,但是也不能反过来帮助犯罪分子,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一般人不懂也就算了,一堆法律人在这里喊无罪,是屁股坐歪了?还是专业学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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