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Bon Iver的第一张专辑《For Emma,Forever ago》,最近又在反复听,也了解到一些有趣的故事.
Justin Vernon,1981年出身在威斯康星州的小城Eau Claire。16岁时,他和他的中学同学一起组建了一个10人的包含他名字的乐队Mount Vernon,由此走上了音乐的道路。后来在大学他和这个乐队的部分人马又组建了另一个乐队DeYarmond Edison,这个乐队名也是Justin Vernon的2个中间名。他们决心离开这个小城,到北卡州府去寻求更广阔的音乐事业。
但是这个以他为核心的乐队并不顺利,苦苦挣扎5年仍默默无为,Justin甚至交不起房租,只能在三明治店打工,这占用了他大量的时间。随后他被一起长大的好友也是乐队成员们集体踢出了乐队,而且因为过劳,他先是染上肺炎,然后得了叫单核白血球增多症的传染病,最后发展成严重的肝病,卧床不起了至少3个月。祸不单行,他人在异乡最后的精神支柱,当时的女友Christy也和他分手了。最终万念俱灰的Justin带着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一无所有地撤回到老家,他已经彻底绝望,只想在老家窝过冬天后随便找到音乐教职,浑浑噩噩地度过余生。
于是回到家后的Justin一下空了下来,他询问父亲应该干啥,父亲对他说:
How about nothing.
于是他拖着病躯体来到了他父亲的阿尔卑斯风格的木结构狩猎小屋,在这里度过这个绝望的冬天。他一个人这里砍柴生火取暖,清理灌木丛,偶尔打猎,每天早上起来打一个鸡蛋,吃一些药,从早到晚喝几罐啤酒,反复地看一部叫《Northern Exposure(北国风云)》的电视剧。他父亲每隔10天左右给他送些啤酒和乳制品。
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渴求,百无聊赖,无欲无求,陪伴他的只有深邃的无聊,他也不用为这个人生gap承受任何负罪感。彼时的Justin是个心如死灰的人,他真正的放弃了,放下了所有自己和社会的期盼与要求,认命了,完全允许自己沦为一个失败者,彻底地接受这件事。
至此,Justin的音乐生涯已经过去10年了,他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没实现,没有结果,没有未来,音乐事业已经彻底死去,连同他的青春岁月、友情与爱情一起埋葬,却甚至没有留下尸体,一个彻底的loser.
三周后,稍稍恢复了一些精力的Justin用破吉他,破电脑和破效果器开始一些创作,想把自己在离开北卡前脑海中剩下的音乐榨干,给自己这10年的人生一个交代,然后接受平凡的自己。
随着冬天接近尾声,Justin带着九首歌从木屋里走出来,找朋友润色补录了一小段铜管乐,然后这张录音质量稀烂的小样就是后来击中无数人的《For Emma,Forever ago》。其实没人知道那个小屋里发生了什么,Justin的音乐就那么发生了神迹一般深切的转变,当他从木屋里走出来时,Bon Iver也就诞生了。
Bon Iver的歌词往往是不知所云的,每首歌都是。当然这和Justin本人(他声称Bon Iver是一个乐队)的创作方式有关,他总是先无意识地哼唱,然后再根据自己哼唱的内容来猜测和填写词句,好像一个自我解谜的过程。
但这样的歌营造出一种强烈的氛围感,在耳边轻吟浅唱,朦胧的、化不开的抽象的意境包裹着听者。但歌又好像确实在讲一个主题,只是没有一个特别具体故事。这张专辑点题且压轴的歌《For Emma》,如果听歌软件没有按原版歌词注解,根本不可能知道这是两个人对话,好像只是为了押韵写的一样,整个歌的表达充满歧义与分歧,在各种各样的乐迷评论里,解答又都不尽相同,这和所有优秀的文艺作品一样,能引发千人千面真切而融洽的思考。
Bon Iver这个名字意思是法语的“冬天好”,类似与早上好,晚上好,源自Justin看了无数遍的《北国风云》里的角色打招呼的方式。《For Emma》里的Emma也确有其人,但她不是在Justin人生低谷时和他分手的女友Christy,而是他的高中同学,也是他第一个乐队Mount Vernon里的管乐手之一Sara Jensen,Emma是她的中间名,他们曾短暂地交往过一段时间。
但这种专辑并不是专门写给这个女孩的,Justin自己说:
"Emma is not a person; Emma is a place that you get stuck in; Emma is a pain that you cannot erase"
"Emma不是一个具体的人;Emma是一个困住你的地方;Emma是每一个人抹不掉的痛苦"
在这张专辑最后一首歌《Re:stacks》结束之后,能隐隐约约听到Justin放下吉他,拿起电话拨号,好像Justin要结束这段生活,重新与他人取得联系,走出那个木屋了。
我们都有自己的Emma,也希望我们都能接受这个Emma,穿过精神的荒原,走出木屋。或者找到木屋。
For Emma,Forever ago.
Justin Vernon,1981年出身在威斯康星州的小城Eau Claire。16岁时,他和他的中学同学一起组建了一个10人的包含他名字的乐队Mount Vernon,由此走上了音乐的道路。后来在大学他和这个乐队的部分人马又组建了另一个乐队DeYarmond Edison,这个乐队名也是Justin Vernon的2个中间名。他们决心离开这个小城,到北卡州府去寻求更广阔的音乐事业。
但是这个以他为核心的乐队并不顺利,苦苦挣扎5年仍默默无为,Justin甚至交不起房租,只能在三明治店打工,这占用了他大量的时间。随后他被一起长大的好友也是乐队成员们集体踢出了乐队,而且因为过劳,他先是染上肺炎,然后得了叫单核白血球增多症的传染病,最后发展成严重的肝病,卧床不起了至少3个月。祸不单行,他人在异乡最后的精神支柱,当时的女友Christy也和他分手了。最终万念俱灰的Justin带着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一无所有地撤回到老家,他已经彻底绝望,只想在老家窝过冬天后随便找到音乐教职,浑浑噩噩地度过余生。
于是回到家后的Justin一下空了下来,他询问父亲应该干啥,父亲对他说:
How about nothing.
于是他拖着病躯体来到了他父亲的阿尔卑斯风格的木结构狩猎小屋,在这里度过这个绝望的冬天。他一个人这里砍柴生火取暖,清理灌木丛,偶尔打猎,每天早上起来打一个鸡蛋,吃一些药,从早到晚喝几罐啤酒,反复地看一部叫《Northern Exposure(北国风云)》的电视剧。他父亲每隔10天左右给他送些啤酒和乳制品。
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渴求,百无聊赖,无欲无求,陪伴他的只有深邃的无聊,他也不用为这个人生gap承受任何负罪感。彼时的Justin是个心如死灰的人,他真正的放弃了,放下了所有自己和社会的期盼与要求,认命了,完全允许自己沦为一个失败者,彻底地接受这件事。
至此,Justin的音乐生涯已经过去10年了,他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没实现,没有结果,没有未来,音乐事业已经彻底死去,连同他的青春岁月、友情与爱情一起埋葬,却甚至没有留下尸体,一个彻底的loser.
三周后,稍稍恢复了一些精力的Justin用破吉他,破电脑和破效果器开始一些创作,想把自己在离开北卡前脑海中剩下的音乐榨干,给自己这10年的人生一个交代,然后接受平凡的自己。
随着冬天接近尾声,Justin带着九首歌从木屋里走出来,找朋友润色补录了一小段铜管乐,然后这张录音质量稀烂的小样就是后来击中无数人的《For Emma,Forever ago》。其实没人知道那个小屋里发生了什么,Justin的音乐就那么发生了神迹一般深切的转变,当他从木屋里走出来时,Bon Iver也就诞生了。
Bon Iver的歌词往往是不知所云的,每首歌都是。当然这和Justin本人(他声称Bon Iver是一个乐队)的创作方式有关,他总是先无意识地哼唱,然后再根据自己哼唱的内容来猜测和填写词句,好像一个自我解谜的过程。
但这样的歌营造出一种强烈的氛围感,在耳边轻吟浅唱,朦胧的、化不开的抽象的意境包裹着听者。但歌又好像确实在讲一个主题,只是没有一个特别具体故事。这张专辑点题且压轴的歌《For Emma》,如果听歌软件没有按原版歌词注解,根本不可能知道这是两个人对话,好像只是为了押韵写的一样,整个歌的表达充满歧义与分歧,在各种各样的乐迷评论里,解答又都不尽相同,这和所有优秀的文艺作品一样,能引发千人千面真切而融洽的思考。
Bon Iver这个名字意思是法语的“冬天好”,类似与早上好,晚上好,源自Justin看了无数遍的《北国风云》里的角色打招呼的方式。《For Emma》里的Emma也确有其人,但她不是在Justin人生低谷时和他分手的女友Christy,而是他的高中同学,也是他第一个乐队Mount Vernon里的管乐手之一Sara Jensen,Emma是她的中间名,他们曾短暂地交往过一段时间。
但这种专辑并不是专门写给这个女孩的,Justin自己说:
"Emma is not a person; Emma is a place that you get stuck in; Emma is a pain that you cannot erase"
"Emma不是一个具体的人;Emma是一个困住你的地方;Emma是每一个人抹不掉的痛苦"
在这张专辑最后一首歌《Re:stacks》结束之后,能隐隐约约听到Justin放下吉他,拿起电话拨号,好像Justin要结束这段生活,重新与他人取得联系,走出那个木屋了。
我们都有自己的Emma,也希望我们都能接受这个Emma,穿过精神的荒原,走出木屋。或者找到木屋。
For Emma,Forever ago.
提问1:「你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会觉得新鲜感不如当年吧?怎么调节这个事呢?」
我和老金得出结论:“我们对彼此新鲜感至今丝毫没有减退”[抱一抱]
对于保持新鲜感:
1.我和老金一直对旅行抱有期待,世界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们去看看,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就很喜欢一起旅行了,每次探索新的地方,以前总会有一些意见摩擦,现在我直接听老金的,不扫兴不抱怨多年也磨合过来了,在旅途的过程中又发现老金的优点并且非常期待下一次的旅行,想到这里我更爱老金了(抱他一下[嘻嘻])
2.始终保持沟通,老金是一个对我表达欲特别强的人,在他面前我是倾听者的身份,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日常搞笑发给大家看了,我们也经常诉说当下的想法,不开心就直接说出来,不会堆积在心里堵着。 我认为分享是新鲜感的关键,如果一个人连分享都不愿意了[举手]那?…
3.事业我们一直是相互支持,偶尔沟通工作心得,互相鼓励对方追求梦想,经常说真的不想干了!辞吧辞吧有我撑着[笑cry]每次都是说着玩,这种扶持让我们很有安全感,感情变得更加深厚。
4.对生活的态度,我们有认真过每一天,从老金的每一餐体现,从我身上的肉体现。我不吝啬对老金表达爱意,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周末老金打游戏到半夜我不过多干涉,我跟朋友小聚时间很晚了,老金也会发来关心:什么时候回家[心]
你说我们新鲜感减退了吗?
没有
我和老金得出结论:“我们对彼此新鲜感至今丝毫没有减退”[抱一抱]
对于保持新鲜感:
1.我和老金一直对旅行抱有期待,世界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们去看看,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就很喜欢一起旅行了,每次探索新的地方,以前总会有一些意见摩擦,现在我直接听老金的,不扫兴不抱怨多年也磨合过来了,在旅途的过程中又发现老金的优点并且非常期待下一次的旅行,想到这里我更爱老金了(抱他一下[嘻嘻])
2.始终保持沟通,老金是一个对我表达欲特别强的人,在他面前我是倾听者的身份,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日常搞笑发给大家看了,我们也经常诉说当下的想法,不开心就直接说出来,不会堆积在心里堵着。 我认为分享是新鲜感的关键,如果一个人连分享都不愿意了[举手]那?…
3.事业我们一直是相互支持,偶尔沟通工作心得,互相鼓励对方追求梦想,经常说真的不想干了!辞吧辞吧有我撑着[笑cry]每次都是说着玩,这种扶持让我们很有安全感,感情变得更加深厚。
4.对生活的态度,我们有认真过每一天,从老金的每一餐体现,从我身上的肉体现。我不吝啬对老金表达爱意,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周末老金打游戏到半夜我不过多干涉,我跟朋友小聚时间很晚了,老金也会发来关心:什么时候回家[心]
你说我们新鲜感减退了吗?
没有
大乘师徒(上)
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僧肇背着几卷经书,独自从长安出发。经过乞伏乾归占领的地区,呈现在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残破的村落,树木稀疏,有的还冒着烟,飘来焦味。远离驿道的荒地上,几乎看不到庄稼。偶尔看见横卧的死尸,引来几只乌鸦在上盘旋。战乱和死亡,扼杀了凉州的所有生机。走了二个多月,姑臧城南的谦光殿高耸的殿顶,已经依稀在目。
僧肇决定由姑臧东门进城。到东门时,天色将晚,夕阳一半已经沉入山海。几个守门的士卒正要关门。僧肇奇怪为何这么早就闭关,要是今晚进不了城,麻烦就大了。于是急忙跨大步奔到城门口。关吏握刀,大声喝问:“哪里来的沙弥?”“从长安来。”“有关牒吗?”“有。”
僧肇从背囊中摸出一张黄纸,递给关吏。关吏接过,也不认真看,将黄纸往僧肇手中一塞,“天色晚了,要闭关了,今晚不能进!”正在此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只见二三十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往城门口奔来。
“关门!关门!”关吏大声命令守关士卒。僧肇一看不妙,急忙从背囊中摸出一块黄金,往关吏手中一塞,撒开腿就往城内急奔。关吏一看掌心中金灿灿的东西,转过头命令士卒快关门,挡住出城寻活路的城内饥民。
昏黄的余辉斜照着饥饿的姑臧城,城内街市萧条,门可罗雀,百姓个个脸有菜色。僧肇目睹姑臧的惨状,觉得心疼;又想到高僧鸠摩罗什十余年困于此地,又发浩叹。好在罗什寺院无人不知。走到城北大街,一座寺院赫然在目。
寺院的主人正在烛光下读《老子》。最近三五年来,罗什基本已经通晓华语,开始博览中国典籍,并比对华语的表达与梵文、胡语之间的差异。他以为中国典籍与佛经的差异虽然巨大,犹如石块与土块,诚属异质,但二者仍有相通的东西。比如这部《老子》中的一些格言,就是极好的例证。《老子》一章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说“无”,龙树菩萨说“空”。老子说“有”,龙树菩萨说“假名”,二者之间区别明显,但不无相通处……
——龚斌
——摘自《鸠摩罗什传》
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僧肇背着几卷经书,独自从长安出发。经过乞伏乾归占领的地区,呈现在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残破的村落,树木稀疏,有的还冒着烟,飘来焦味。远离驿道的荒地上,几乎看不到庄稼。偶尔看见横卧的死尸,引来几只乌鸦在上盘旋。战乱和死亡,扼杀了凉州的所有生机。走了二个多月,姑臧城南的谦光殿高耸的殿顶,已经依稀在目。
僧肇决定由姑臧东门进城。到东门时,天色将晚,夕阳一半已经沉入山海。几个守门的士卒正要关门。僧肇奇怪为何这么早就闭关,要是今晚进不了城,麻烦就大了。于是急忙跨大步奔到城门口。关吏握刀,大声喝问:“哪里来的沙弥?”“从长安来。”“有关牒吗?”“有。”
僧肇从背囊中摸出一张黄纸,递给关吏。关吏接过,也不认真看,将黄纸往僧肇手中一塞,“天色晚了,要闭关了,今晚不能进!”正在此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只见二三十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往城门口奔来。
“关门!关门!”关吏大声命令守关士卒。僧肇一看不妙,急忙从背囊中摸出一块黄金,往关吏手中一塞,撒开腿就往城内急奔。关吏一看掌心中金灿灿的东西,转过头命令士卒快关门,挡住出城寻活路的城内饥民。
昏黄的余辉斜照着饥饿的姑臧城,城内街市萧条,门可罗雀,百姓个个脸有菜色。僧肇目睹姑臧的惨状,觉得心疼;又想到高僧鸠摩罗什十余年困于此地,又发浩叹。好在罗什寺院无人不知。走到城北大街,一座寺院赫然在目。
寺院的主人正在烛光下读《老子》。最近三五年来,罗什基本已经通晓华语,开始博览中国典籍,并比对华语的表达与梵文、胡语之间的差异。他以为中国典籍与佛经的差异虽然巨大,犹如石块与土块,诚属异质,但二者仍有相通的东西。比如这部《老子》中的一些格言,就是极好的例证。《老子》一章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说“无”,龙树菩萨说“空”。老子说“有”,龙树菩萨说“假名”,二者之间区别明显,但不无相通处……
——龚斌
——摘自《鸠摩罗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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