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简单是-种生活态度,简单两个字,渗着智慧,透着静好,是清水涤心的纯净;是心素如简的恬淡;是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简单似禅。简单生活,不争不求,顺其自然,一切随缘,简单心境,不气不怨,心胸开阔,心怀感激。放下计较矛盾,轻松的活,看淡金钱财富,知足的过,简单做人,简单做事, 把大事化小,多一些理解,把小事化无,少一些烦恼。让简单的人生,简单的活,把简单的日子,简单的过!简单,是生命中的静美与心安,不抱怨不灰心,温润地过好每一天!
一切皆为过客,人生无所谓失去
趣读文摘经典 2024-02-27 15:15 河南
于茫茫无涯的时间而言,
我们都是时间的过客,
人生,空手而来,必然空手而归,
在你我的时间尽头,一切都将化成云烟,
人生中出现的一切,
都无法占有,只能经历。
人生苦短,需要淡然!
生活本就没有什么大道理要讲,
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
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就在苦与乐当中体味。
总有一天,
我门会和所有的一切永别,
当深知这一点,我们就会懂得,
人生,无所谓失去,一切只是经过而已;
亦无所谓得到,一切只是体验罢了。
佛说: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
人生无所谓失去,我们只是经过而已,
路在自己的脚下,
去何方,没有人可以决定我们的方向,
只有我们自己。
心静了,才能听见自己的心声;
心清了,才能看清万物的模样。
不甘心放下的,往往不是我们值得珍惜的;
苦苦追逐的,往往不是我们生命需要的。
一个人只要不再有想要的欲念,
就什么都可以放下。
人生经过的,即使再美好,
终究只能是一种记忆;
得到的,就该好好珍惜,
然后在失去时坦然地告别,安心的接受。
因为,我们最终都是时间的过客,
人生得失总归零,
无需计较算计,太较真,
无需太过强求,过分执着。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只有在生活中付出代价,
才能得到人生的经验;
也只有付出艰辛的努力后,
才能得到人心的成长。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少年的时光太过矫情,
才会用大把的时间彷徨,
然而成长只需用几个瞬间就可以完成。
人生,遇事要学会换位思考,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把复杂的事情尽量简单处理,
千万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幸运,只是生命的一种偶然,
遇见谁,都会灿烂;
生命之花,都会凋零,
只是,有的艳丽多点;有的凋零早点。
放下即是拥有,也是解脱。
学会放下,放下压力,放下往事,
放下消极,放下抱怨,放下狭隘,
放下世间的劳苦烦愁,爱恨抱怨;
学会对自己说声顺其自然,
学会坦然的面对命运,
学会积极的看待人生,
学会凡事都往好处想。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
一切都是天意,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和随缘。
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
凡事不求尽善尽美,
做事需要使出十分力气,
但求七分结果就好,
这样心情才会坦然,心里就会满足,
情绪就会放松,身心也会舒畅。
缘尽了,不愿意失去的终将会失去;
缘来了,不愿意接受的终将会接受;
缘到了,不愿意到来的终将会到来;
缘了了,不愿意放下的终将会放下。
瓜熟蒂落之时,不愿意圆满的也终将圆满,
愿意不愿意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执着,
每个人的所见,
所遇的都是命中注定的安排,一切都是缘。
生活,无所谓失去,只是经过而已;
人生,无所谓失败,只是经验而已;
我们需要用一颗轻松浏览的心,
看待人生的起伏沉落,
一切得与失,都是风景。
趣读文摘经典 2024-02-27 15:15 河南
于茫茫无涯的时间而言,
我们都是时间的过客,
人生,空手而来,必然空手而归,
在你我的时间尽头,一切都将化成云烟,
人生中出现的一切,
都无法占有,只能经历。
人生苦短,需要淡然!
生活本就没有什么大道理要讲,
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
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就在苦与乐当中体味。
总有一天,
我门会和所有的一切永别,
当深知这一点,我们就会懂得,
人生,无所谓失去,一切只是经过而已;
亦无所谓得到,一切只是体验罢了。
佛说: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
人生无所谓失去,我们只是经过而已,
路在自己的脚下,
去何方,没有人可以决定我们的方向,
只有我们自己。
心静了,才能听见自己的心声;
心清了,才能看清万物的模样。
不甘心放下的,往往不是我们值得珍惜的;
苦苦追逐的,往往不是我们生命需要的。
一个人只要不再有想要的欲念,
就什么都可以放下。
人生经过的,即使再美好,
终究只能是一种记忆;
得到的,就该好好珍惜,
然后在失去时坦然地告别,安心的接受。
因为,我们最终都是时间的过客,
人生得失总归零,
无需计较算计,太较真,
无需太过强求,过分执着。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只有在生活中付出代价,
才能得到人生的经验;
也只有付出艰辛的努力后,
才能得到人心的成长。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少年的时光太过矫情,
才会用大把的时间彷徨,
然而成长只需用几个瞬间就可以完成。
人生,遇事要学会换位思考,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把复杂的事情尽量简单处理,
千万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幸运,只是生命的一种偶然,
遇见谁,都会灿烂;
生命之花,都会凋零,
只是,有的艳丽多点;有的凋零早点。
放下即是拥有,也是解脱。
学会放下,放下压力,放下往事,
放下消极,放下抱怨,放下狭隘,
放下世间的劳苦烦愁,爱恨抱怨;
学会对自己说声顺其自然,
学会坦然的面对命运,
学会积极的看待人生,
学会凡事都往好处想。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
一切都是天意,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和随缘。
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
凡事不求尽善尽美,
做事需要使出十分力气,
但求七分结果就好,
这样心情才会坦然,心里就会满足,
情绪就会放松,身心也会舒畅。
缘尽了,不愿意失去的终将会失去;
缘来了,不愿意接受的终将会接受;
缘到了,不愿意到来的终将会到来;
缘了了,不愿意放下的终将会放下。
瓜熟蒂落之时,不愿意圆满的也终将圆满,
愿意不愿意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执着,
每个人的所见,
所遇的都是命中注定的安排,一切都是缘。
生活,无所谓失去,只是经过而已;
人生,无所谓失败,只是经验而已;
我们需要用一颗轻松浏览的心,
看待人生的起伏沉落,
一切得与失,都是风景。
【“枫桥经验” 新实践 | 东方市司法局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近年来,东方市司法局坚持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能。
抓紧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遍布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是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重要依靠力量。东方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做到镇、村调解组织有效覆盖。截至目前,东方市共有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家(含华侨经济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215家,乡镇调解员169名,村(居)调解员1590名,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覆盖。
不断优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东方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具有法律背景、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包括网格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优势力量。
持续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坚持“每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的工作原则,2023年,东方市司法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共同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班11场次(含华侨经济区),真正做到培训全覆盖,持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
坚持以点带面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朝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充实、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的目标快步迈进,进一步夯实东方人民调解工作基础。2023年10月,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23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人民调解案件881件,成功调解774件,调解成功率87.85%,涉及金额748.82万元,切实保障东方市社会和谐稳定。
抓实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调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具有更加了解情况、更加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的职能优势,可以在化解各相关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东方市司法局立足诉源治理,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注重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以行政调解“小切口”,服务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文章”。在不断规范各职能部门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指导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推动行政调解延伸连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打破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单打独斗的局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2023年我市13家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86件,调解成功606件,成功调解率88.33%,涉及金额729.92万元,行政调解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抓细司法调解
司法调解已成为新时代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东方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市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调解效能。
主动扛起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责任。2023年9月,东方市司法局起草的东方市府院联动实施方案印发,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县府院联动具体方案,市长卢胜连续亲自主持召开东方市府院联席会议2次,积极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协调市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委员会。吸收退休法官作为调解员,发挥退休法官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建立市特邀调解员队伍634人,市人民法院开展培训1场次,坚持高质量建设诉调对接调解队伍。
主动协调市人民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努力争取“诉中调解”。2023年,东方市诉前诉中调解纠纷3227件,成功调解911件,调解成功率30.71%。其中,实现68件行政案件“诉前调解”、21件行政案件“诉中调解”,尽可能避免败诉判决,着力降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2023年东方市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3.97%,在全省各市县中最低,司法调解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抓牢行专性调解
当前形势下,矛盾纠纷主体日益多元、涉及的行业领域类型日趋多样,需要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东方市司法局主动适应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拓展调解领域,延伸服务广度。紧密联系市房管中心、市妇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升级改造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家行专性人民调解组织阵地,加强办公设施配备,派驻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势。2023年,全市各行业、专业调委会共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77件,调解成功168件,调解成功率94.91%,涉及金额18.88万元,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行业矛盾纠纷。同时,东方市司法局主动寻求省司法厅的协调和指导,成功与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携手,建立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东方临港产业园工作站,为园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确保专业性的问题得到专业化的调解。
抓严协调机制建设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的实际形势,东方市司法局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在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优势的基础上,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合力。着重推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调解、依法申诉、依法维权,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东方市司法局将通过不懈努力,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东方市司法局、海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东方市司法局坚持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能。
抓紧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遍布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是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重要依靠力量。东方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做到镇、村调解组织有效覆盖。截至目前,东方市共有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家(含华侨经济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215家,乡镇调解员169名,村(居)调解员1590名,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覆盖。
不断优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东方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具有法律背景、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包括网格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优势力量。
持续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坚持“每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的工作原则,2023年,东方市司法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共同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班11场次(含华侨经济区),真正做到培训全覆盖,持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
坚持以点带面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朝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充实、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的目标快步迈进,进一步夯实东方人民调解工作基础。2023年10月,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23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人民调解案件881件,成功调解774件,调解成功率87.85%,涉及金额748.82万元,切实保障东方市社会和谐稳定。
抓实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调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具有更加了解情况、更加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的职能优势,可以在化解各相关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东方市司法局立足诉源治理,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注重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以行政调解“小切口”,服务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文章”。在不断规范各职能部门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指导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推动行政调解延伸连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打破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单打独斗的局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2023年我市13家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86件,调解成功606件,成功调解率88.33%,涉及金额729.92万元,行政调解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抓细司法调解
司法调解已成为新时代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东方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市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调解效能。
主动扛起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责任。2023年9月,东方市司法局起草的东方市府院联动实施方案印发,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县府院联动具体方案,市长卢胜连续亲自主持召开东方市府院联席会议2次,积极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协调市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委员会。吸收退休法官作为调解员,发挥退休法官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建立市特邀调解员队伍634人,市人民法院开展培训1场次,坚持高质量建设诉调对接调解队伍。
主动协调市人民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努力争取“诉中调解”。2023年,东方市诉前诉中调解纠纷3227件,成功调解911件,调解成功率30.71%。其中,实现68件行政案件“诉前调解”、21件行政案件“诉中调解”,尽可能避免败诉判决,着力降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2023年东方市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3.97%,在全省各市县中最低,司法调解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抓牢行专性调解
当前形势下,矛盾纠纷主体日益多元、涉及的行业领域类型日趋多样,需要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东方市司法局主动适应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拓展调解领域,延伸服务广度。紧密联系市房管中心、市妇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升级改造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家行专性人民调解组织阵地,加强办公设施配备,派驻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势。2023年,全市各行业、专业调委会共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77件,调解成功168件,调解成功率94.91%,涉及金额18.88万元,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行业矛盾纠纷。同时,东方市司法局主动寻求省司法厅的协调和指导,成功与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携手,建立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东方临港产业园工作站,为园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确保专业性的问题得到专业化的调解。
抓严协调机制建设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的实际形势,东方市司法局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在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优势的基础上,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合力。着重推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调解、依法申诉、依法维权,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东方市司法局将通过不懈努力,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东方市司法局、海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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