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字媒体系游戏研究团队博士后招聘启事(2024·北京校区、珠海校区)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先驱,艺术学科积淀百余年发展历史,名家辈出,学术地位独具,现已成为国内全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学术与创作的重要基地。在教育部进行的学科评估中,艺术学科屡获佳绩,2016年,戏剧与影视学评为A+;2017年,戏剧与影视学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目录。艺术与传媒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艺术门类设立后,首批获得“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双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字媒体系是国内最早建制的数字媒体系之一。在游戏研究方面有多学科布局,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在系内实现跨学科研究的游戏研究队伍。
目前,为适应新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字媒体系游戏研游戏研究团队面向海内外诚聘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为丹麦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游戏研究领域奠基人艾斯本·阿尔萨斯教授。
一、招聘岗位
在艺术与传媒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领域为游戏研究或相关人文或社会科学领域(如媒体研究、传播学、文学、人种学、历史学、心理学、哲学)的博士。
二、 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1. 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拟聘人员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学术功底,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熟练掌握研究方法,能够发表高质量中英文研究成果,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以主要成员参加合作导师的科研项目。
2. 如有必要,可承担研究生、本科生的教学或管理工作。
3. 其他与学科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选拔资格条件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能够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4.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中英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两篇);
(2)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有游戏行业经验者优先,但并非必须。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1.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已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可提供相关证明)以及其他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
2.招聘流程:公开招聘、个人申请、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审核与推荐、学校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进站和入校报到手续等。
五、工作待遇

1.享受国家与北京师范大学规定的博士后相关待遇。
2.学院提供优质资源与平台以及良好的工作和科研环境。
3.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申请奖励。
4.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优先考虑进入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工作。
六、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先将个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通过初审后,我院将通知应聘者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进行面试。具体进站程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网页的博士后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邮编:100875
联系人:闫同学
联系电话:18548934425
邮箱:11212019002@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先驱,艺术学科积淀百余年发展历史,名家辈出,学术地位独具,现已成为国内全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学术与创作的重要基地。在教育部进行的学科评估中,艺术学科屡获佳绩,2016年,戏剧与影视学评为A+;2017年,戏剧与影视学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目录。艺术与传媒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艺术门类设立后,首批获得“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双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字媒体系是国内最早建制的数字媒体系之一。在游戏研究方面有多学科布局,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在系内实现跨学科研究的游戏研究队伍。
目前,为适应新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字媒体系游戏研游戏研究团队面向海内外诚聘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为丹麦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游戏研究领域奠基人艾斯本·阿尔萨斯教授。
一、招聘岗位
在艺术与传媒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领域为游戏研究或相关人文或社会科学领域(如媒体研究、传播学、文学、人种学、历史学、心理学、哲学)的博士。
二、 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1. 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拟聘人员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学术功底,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熟练掌握研究方法,能够发表高质量中英文研究成果,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以主要成员参加合作导师的科研项目。
2. 如有必要,可承担研究生、本科生的教学或管理工作。
3. 其他与学科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选拔资格条件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能够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4.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中英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两篇);
(2)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有游戏行业经验者优先,但并非必须。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1.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已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可提供相关证明)以及其他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
2.招聘流程:公开招聘、个人申请、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审核与推荐、学校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进站和入校报到手续等。
五、工作待遇

1.享受国家与北京师范大学规定的博士后相关待遇。
2.学院提供优质资源与平台以及良好的工作和科研环境。
3.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申请奖励。
4.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优先考虑进入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工作。
六、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先将个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通过初审后,我院将通知应聘者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进行面试。具体进站程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网页的博士后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邮编:100875
联系人:闫同学
联系电话:18548934425
邮箱:11212019002@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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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日本化:近世日本京学派思想研究》
刘莹 著
北京大学海上丝路与区域历史研究丛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3年11月\128.00元
内容简介
“儒学日本化”的提出虽然始于明治以后,然而其历史进程的展开集中体现在江户时期,尤以京学派朱子学的崛起为典范。诞生于日本江户初期的京学派,以藤原惺窝为始祖,以林罗山、松永尺五、木下顺庵、室鸠巢、新井白石、雨森芳洲等为代表人物,是日本儒学史上最具承前启后意义的重要学派。本书主要以儒学的日本化为线索,对京学派的儒者群体及其思想进行考察和归纳,通过分析其促进儒学日本化的三条进路,即助力朱子学在日本的官学化、庶民化和神圣化,多维度地呈现儒学深入日本社会的动态进程,并在东亚理学的“环流”之中对其进行重新定位。
作者简介
刘莹,四川宜宾人,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北京大学东北亚研究所兼职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哲学系、东京大学人文社会系研究科联合培养博士,北京大学日语系博雅博士后,成均馆大学韩国哲学系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日本儒学史、韩国儒学史、东亚思想文化。出版专著《气象与风俗:荻生徂徕儒学思想研究》,整理古籍《白云观志·附东岳庙志》,在《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现代哲学》、Acta Orientalia Academiae Scientiarum Hung(A&HCI)、『퇴계학보』(KCI)、『中国研究集刊』(日本)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科研项目多项。
目录
序 一 魏常海/i
序 二 唐利国/v
序章 作为方法的儒学:论儒学式近代化/1
第一节 时间序列:江户朱子学的发展脉络与分类/3
第二节 空间延展:从“日本”到“东亚”/32
第三节 时空的汇聚:儒学式近代化/56
第四节 京学派概观:定义、分类及特点/107
第一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一:儒学的官学化/119
第一节 日本朱子学之独立:藤原惺窝“脱佛入儒”/120
第二节 官学化的起点:林罗山与“制作”的逻辑/145
第三节 官学化的前奏:室鸠巢与日本“义士”/179
第二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二:儒学的庶民化/203
第一节 援佛释儒:松永尺五之“逆格义”/204
第二节 “古学”开山:木下顺庵与儒学转型/219
第三节 安东省庵与武士转型/237
第三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三:儒学的神圣化/260
第一节 联神排佛:贝原益轩与理之气化/261
第二节 新井白石与“正名主义”/292
第三节 雨森芳洲与儒家神道/315
终章 “儒学日本化”进程的诠释与反思/340
第一节 “儒学日本化”进程与京学派再定位/340
第二节 “儒学日本化”的反思:被塑造的“异质”/364
参考文献/387
后 记/404
《儒学的日本化:近世日本京学派思想研究》
刘莹 著
北京大学海上丝路与区域历史研究丛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3年11月\128.00元
内容简介
“儒学日本化”的提出虽然始于明治以后,然而其历史进程的展开集中体现在江户时期,尤以京学派朱子学的崛起为典范。诞生于日本江户初期的京学派,以藤原惺窝为始祖,以林罗山、松永尺五、木下顺庵、室鸠巢、新井白石、雨森芳洲等为代表人物,是日本儒学史上最具承前启后意义的重要学派。本书主要以儒学的日本化为线索,对京学派的儒者群体及其思想进行考察和归纳,通过分析其促进儒学日本化的三条进路,即助力朱子学在日本的官学化、庶民化和神圣化,多维度地呈现儒学深入日本社会的动态进程,并在东亚理学的“环流”之中对其进行重新定位。
作者简介
刘莹,四川宜宾人,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北京大学东北亚研究所兼职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哲学系、东京大学人文社会系研究科联合培养博士,北京大学日语系博雅博士后,成均馆大学韩国哲学系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日本儒学史、韩国儒学史、东亚思想文化。出版专著《气象与风俗:荻生徂徕儒学思想研究》,整理古籍《白云观志·附东岳庙志》,在《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现代哲学》、Acta Orientalia Academiae Scientiarum Hung(A&HCI)、『퇴계학보』(KCI)、『中国研究集刊』(日本)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科研项目多项。
目录
序 一 魏常海/i
序 二 唐利国/v
序章 作为方法的儒学:论儒学式近代化/1
第一节 时间序列:江户朱子学的发展脉络与分类/3
第二节 空间延展:从“日本”到“东亚”/32
第三节 时空的汇聚:儒学式近代化/56
第四节 京学派概观:定义、分类及特点/107
第一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一:儒学的官学化/119
第一节 日本朱子学之独立:藤原惺窝“脱佛入儒”/120
第二节 官学化的起点:林罗山与“制作”的逻辑/145
第三节 官学化的前奏:室鸠巢与日本“义士”/179
第二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二:儒学的庶民化/203
第一节 援佛释儒:松永尺五之“逆格义”/204
第二节 “古学”开山:木下顺庵与儒学转型/219
第三节 安东省庵与武士转型/237
第三章 “儒学日本化”进路之三:儒学的神圣化/260
第一节 联神排佛:贝原益轩与理之气化/261
第二节 新井白石与“正名主义”/292
第三节 雨森芳洲与儒家神道/315
终章 “儒学日本化”进程的诠释与反思/340
第一节 “儒学日本化”进程与京学派再定位/340
第二节 “儒学日本化”的反思:被塑造的“异质”/364
参考文献/387
后 记/404
#商务印书馆新书早知道#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的文本与实践研究》
以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为材料,结合传世文献,研究秦汉刑事法制精神。
编辑推荐:
回顾中国刑法史,秦汉是重要的历史节点,其刑事立法、刑法原则、刑法编纂、刑罚体系及刑事诉讼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因此,研究秦汉刑事法制对梳理中国古代刑法史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研究意义。本书主要以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及张家山汉简等秦汉简牍史料为材料来考证秦汉刑事法制,对目前学界讨论较少或有所争议的部分秦汉刑事法律制度进行复原与考证,以探寻刑法制度形成与建构的深层次原因,并从动态角度探讨秦汉刑事法制的运行与实施。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以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里耶秦简、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作为基础材料,并结合传世文献记载,注重挖掘不同性质材料之间的线索与联系,进而对秦汉刑事法制的相关问题展开细致研究。本书主要围绕秦汉刑法文本的载体及其特征、刑法文本的体例与结构形态、刑法文本中体现的法律原则、刑法的传播及其实效、刑事法制的实施程序、刑事法制实施中的特别程序等问题展开讨论,既着重梳理刑事法制的静态文本规定,也注意从动态、立体的维度研究秦汉刑事法制的实施过程,探寻刑事法制形成与建构的法律原因,进而分析秦汉刑法如何有效实现犯罪惩罚及社会治理的功能。
作者简介:
李婧嵘,女,湖南湘潭人,德国汉堡大学哲学博士(PhD),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出土文献与秦汉法律史。兼任湖南大学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大学简帛文献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文物局专家库专家。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载体研究——以《二年律令》为例
第一节 秦汉法律文本的载体及其特征
第二节 《二年律令》简册的形态研究
第三节 《二年律令》的文本性质研究
第四节 《二年律令》的随葬功能研究
第五节 以墓葬出土简牍研究秦汉法律史的方法与意义
第二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体例研究
第一节 有关秦汉法律文本形态的争议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篇一章”体例
第三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分类标准与编纂原则
第四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中的“条”与“句”
第五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结构形态及其历史影响
第三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中的刑法原则——以罪数及其处罚原则为例
第一节 秦汉刑法中的罪数问题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的数罪形态及其处罚原则
第三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的一罪形态及其处罚原则
第四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应排除为数罪的行为及其处罚原则
第五节 秦汉刑法中的罪数形态理论
第四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刑法传播
第一节 先秦时期成文刑法的公布与传播
第二节 秦汉刑事法律的适用对象
第三节 秦汉刑法向官吏传播的方式及其实效
第四节 秦汉刑法向普通百姓传播的方式及其实效
第五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的实施程序及其实践
第一节 秦汉刑事法制实施程序的功能与意义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中的告劾程序及其实践
第三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中的拘捕程序及其实践
第六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特殊程序
第一节 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审限要求
第二节 秦汉“疑狱奏谳”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三节 秦汉“录囚”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四节 秦汉“乞鞫”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五节 秦汉“覆狱”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六节 秦汉诉讼职权分离的程序及其实践
结论
参考文献
以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为材料,结合传世文献,研究秦汉刑事法制精神。
编辑推荐:
回顾中国刑法史,秦汉是重要的历史节点,其刑事立法、刑法原则、刑法编纂、刑罚体系及刑事诉讼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因此,研究秦汉刑事法制对梳理中国古代刑法史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研究意义。本书主要以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及张家山汉简等秦汉简牍史料为材料来考证秦汉刑事法制,对目前学界讨论较少或有所争议的部分秦汉刑事法律制度进行复原与考证,以探寻刑法制度形成与建构的深层次原因,并从动态角度探讨秦汉刑事法制的运行与实施。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以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里耶秦简、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作为基础材料,并结合传世文献记载,注重挖掘不同性质材料之间的线索与联系,进而对秦汉刑事法制的相关问题展开细致研究。本书主要围绕秦汉刑法文本的载体及其特征、刑法文本的体例与结构形态、刑法文本中体现的法律原则、刑法的传播及其实效、刑事法制的实施程序、刑事法制实施中的特别程序等问题展开讨论,既着重梳理刑事法制的静态文本规定,也注意从动态、立体的维度研究秦汉刑事法制的实施过程,探寻刑事法制形成与建构的法律原因,进而分析秦汉刑法如何有效实现犯罪惩罚及社会治理的功能。
作者简介:
李婧嵘,女,湖南湘潭人,德国汉堡大学哲学博士(PhD),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出土文献与秦汉法律史。兼任湖南大学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大学简帛文献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文物局专家库专家。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载体研究——以《二年律令》为例
第一节 秦汉法律文本的载体及其特征
第二节 《二年律令》简册的形态研究
第三节 《二年律令》的文本性质研究
第四节 《二年律令》的随葬功能研究
第五节 以墓葬出土简牍研究秦汉法律史的方法与意义
第二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体例研究
第一节 有关秦汉法律文本形态的争议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篇一章”体例
第三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分类标准与编纂原则
第四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中的“条”与“句”
第五节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的结构形态及其历史影响
第三章 秦汉刑事法律文本中的刑法原则——以罪数及其处罚原则为例
第一节 秦汉刑法中的罪数问题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的数罪形态及其处罚原则
第三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的一罪形态及其处罚原则
第四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法中应排除为数罪的行为及其处罚原则
第五节 秦汉刑法中的罪数形态理论
第四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刑法传播
第一节 先秦时期成文刑法的公布与传播
第二节 秦汉刑事法律的适用对象
第三节 秦汉刑法向官吏传播的方式及其实效
第四节 秦汉刑法向普通百姓传播的方式及其实效
第五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的实施程序及其实践
第一节 秦汉刑事法制实施程序的功能与意义
第二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中的告劾程序及其实践
第三节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中的拘捕程序及其实践
第六章 简牍所见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特殊程序
第一节 秦汉刑事法制实施中的审限要求
第二节 秦汉“疑狱奏谳”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三节 秦汉“录囚”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四节 秦汉“乞鞫”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五节 秦汉“覆狱”刑事法律程序及其实践
第六节 秦汉诉讼职权分离的程序及其实践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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