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思》读书笔记:
这个周爆肝读完《长相思》原著,和第一遍读的时候感触有些不同,我终于还是长大了,这次相柳走的时候没有流眼泪,只是心里有股淡淡的哀伤,他仿佛是我的多年好友,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我们终还是会再见面。
剧版也追完了,张晚意和邓为的演技让书中的纸片人饱满了很多,人物一下子立起来了,从官宣紫妹要出演这部剧的时候,我就开始期待了,意外之喜是几位男性角色都塑造的不错。
所以这次是结合着剧版,给我最感触的一个点就是:我能理解女主为什么选择涂山璟长相守了。第一遍读的时候完全押错了男主,以为涂山璟到最后也会是过客,没想到是官配,因为当年先读的《大漠谣》,我主观判断桐华一定不会安排女主最后和一个瘸子在一起,猜测相柳最后也会被安排女主情人蛊把相柳救回来什么的,结果没想到啊没想到,“一个将军最好的结局是死在战场上”。往回看十年前的我思想年轻又稚嫩,你真的透过一个人的品行和灵魂看见他,就很难再执着于外表和表象,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一个人的童年会决定她最终的人生走向,如果我是小夭,最终也会选择和璟在一起。
小夭已经被权衡利弊舍弃过太多次了,她要找的是就算面对死亡也不会轻易放手的人,涂山璟温和善良又不乏智慧,可以为了小夭放弃全国首富的家族背景,放下一切只为和女主长相守,在成年男人的世界里,涂山璟的爱罕见且珍贵,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金钱财富,愿意为了真爱而放下,怎么不算恋爱脑呢,但只有不被珍惜的恋爱闹才会被嘲笑,大多数男性世界观里,别说为了你放弃什么了,不图谋什么就大吉大利了,“消失的她”有现实原型就够警示世人了,涂山璟前期不一定是小夭最爱的人,但她一定是最适合小夭的人。
相柳就是那个让小夭不自觉会心动的人,但是相柳有他要背负的大义的责任,他爱小夭所以教授她箭术,让她有自保的能力,她愿意为了更适合小夭的人退让、隐藏自己的爱,直到死爱意都不见天日,但他无怨无悔,所有对小夭的好,都掩盖上交易的外衣,包括后期和小夭一起救了左耳,他都冷言冷语,他不想让左耳觉得欠自己,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好不容易从死斗场逃出来,却为了偿还恩情,搭上了自己的一生。他和涂山璟都是被救,却走向了不同的结局。正如小夭那次救完左耳对着相柳的假想,如果当年救我的是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认识共工,有不一样的人生。
关于表哥颛顼,骨科美学,极致妹控,小说后半段有几段比较震撼我,小夭被馨悦雇杀手暗杀,表哥以为小夭死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没合眼,差点直接死在小岛上,表哥前期是有利用小夭夺取天下,小夭也甘愿被利用,后期娶了9个老婆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要这个天下,是为了保护你,如果你没了,那这个天下对我也没有意义,也是个愿意殉情的疯批。其实有点像工作之后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什么样的工作才是适合自己的。表哥在站到权力的顶端才如梦初醒,最想要的还是一人而已,可我放下天下保护不了你,我又放不下你。
丰隆的人物还是很讨喜的,事业脑,阳光开朗大男孩,是一个完全生活在阳光下的人物,就算他不支持颛顼造反,族长之位也早晚是他的,不仅是赤水式的年轻一代的首领,也会作为中原氏族的代表,安稳一生,但他要打破陈规,要自己建功立业,他追随颛顼富贵险中求,他又不只是臣子,颛顼也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个人物放在现实里应该是最受欢迎的人物,原生家庭没问题,本人俊美有钱有权有能力,专注事业,但也尊重女性,但他的死是必然的,他唯一的阴翳是妹妹馨悦带来的,从他纵容妹妹刺杀的那一次,就注定了他必死的结局。
总而言之,人物塑造合理,情节跌宕起伏,背景设置有代入感,人人都是炎黄子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本书成书于十多年前,至今文中关于女性独立的闪光依然闪耀,所以在那个玛丽苏和霸道总裁横行的年代里脱颖而出,作为小一些的女性言情启蒙来看挺合适的,或多或少能得到一些力量。#长相思##读书笔记#
这个周爆肝读完《长相思》原著,和第一遍读的时候感触有些不同,我终于还是长大了,这次相柳走的时候没有流眼泪,只是心里有股淡淡的哀伤,他仿佛是我的多年好友,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我们终还是会再见面。
剧版也追完了,张晚意和邓为的演技让书中的纸片人饱满了很多,人物一下子立起来了,从官宣紫妹要出演这部剧的时候,我就开始期待了,意外之喜是几位男性角色都塑造的不错。
所以这次是结合着剧版,给我最感触的一个点就是:我能理解女主为什么选择涂山璟长相守了。第一遍读的时候完全押错了男主,以为涂山璟到最后也会是过客,没想到是官配,因为当年先读的《大漠谣》,我主观判断桐华一定不会安排女主最后和一个瘸子在一起,猜测相柳最后也会被安排女主情人蛊把相柳救回来什么的,结果没想到啊没想到,“一个将军最好的结局是死在战场上”。往回看十年前的我思想年轻又稚嫩,你真的透过一个人的品行和灵魂看见他,就很难再执着于外表和表象,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一个人的童年会决定她最终的人生走向,如果我是小夭,最终也会选择和璟在一起。
小夭已经被权衡利弊舍弃过太多次了,她要找的是就算面对死亡也不会轻易放手的人,涂山璟温和善良又不乏智慧,可以为了小夭放弃全国首富的家族背景,放下一切只为和女主长相守,在成年男人的世界里,涂山璟的爱罕见且珍贵,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金钱财富,愿意为了真爱而放下,怎么不算恋爱脑呢,但只有不被珍惜的恋爱闹才会被嘲笑,大多数男性世界观里,别说为了你放弃什么了,不图谋什么就大吉大利了,“消失的她”有现实原型就够警示世人了,涂山璟前期不一定是小夭最爱的人,但她一定是最适合小夭的人。
相柳就是那个让小夭不自觉会心动的人,但是相柳有他要背负的大义的责任,他爱小夭所以教授她箭术,让她有自保的能力,她愿意为了更适合小夭的人退让、隐藏自己的爱,直到死爱意都不见天日,但他无怨无悔,所有对小夭的好,都掩盖上交易的外衣,包括后期和小夭一起救了左耳,他都冷言冷语,他不想让左耳觉得欠自己,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好不容易从死斗场逃出来,却为了偿还恩情,搭上了自己的一生。他和涂山璟都是被救,却走向了不同的结局。正如小夭那次救完左耳对着相柳的假想,如果当年救我的是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认识共工,有不一样的人生。
关于表哥颛顼,骨科美学,极致妹控,小说后半段有几段比较震撼我,小夭被馨悦雇杀手暗杀,表哥以为小夭死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没合眼,差点直接死在小岛上,表哥前期是有利用小夭夺取天下,小夭也甘愿被利用,后期娶了9个老婆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要这个天下,是为了保护你,如果你没了,那这个天下对我也没有意义,也是个愿意殉情的疯批。其实有点像工作之后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什么样的工作才是适合自己的。表哥在站到权力的顶端才如梦初醒,最想要的还是一人而已,可我放下天下保护不了你,我又放不下你。
丰隆的人物还是很讨喜的,事业脑,阳光开朗大男孩,是一个完全生活在阳光下的人物,就算他不支持颛顼造反,族长之位也早晚是他的,不仅是赤水式的年轻一代的首领,也会作为中原氏族的代表,安稳一生,但他要打破陈规,要自己建功立业,他追随颛顼富贵险中求,他又不只是臣子,颛顼也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个人物放在现实里应该是最受欢迎的人物,原生家庭没问题,本人俊美有钱有权有能力,专注事业,但也尊重女性,但他的死是必然的,他唯一的阴翳是妹妹馨悦带来的,从他纵容妹妹刺杀的那一次,就注定了他必死的结局。
总而言之,人物塑造合理,情节跌宕起伏,背景设置有代入感,人人都是炎黄子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本书成书于十多年前,至今文中关于女性独立的闪光依然闪耀,所以在那个玛丽苏和霸道总裁横行的年代里脱颖而出,作为小一些的女性言情启蒙来看挺合适的,或多或少能得到一些力量。#长相思##读书笔记#
踮起脚会缩短爱的距离,这样会不稳定;弯下腰获取平和,这样会很累;平视周围的景色吧,寻找美好,制造快乐,这,就是你的世界。只把一件事做好,就是生活本初的节奏,再忙再累的日子都会云淡风轻,再苦再咸的生活都不值一提。这种无法放弃的力量就来自于内心。要记得,生命极短。短到,用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都不够;更不要说用来犹豫,以及妥协——尤其是,妥协给那些——你自己都清楚“这只是妥协”的东西。
我时常会讨厌超声波测速,讨厌由静止开始加速再匀变速回到原点,讨厌恒成立,讨厌必要不充分,讨厌真子集。
但正是因为这些讨厌,才让我觉得我的朋友和旧时光变得弥足可贵,好像永远在我记忆里闪闪发光。
我多想在记忆的长河里刻舟求剑啊,可是大家都被时间洪流裹挟着向前,我也担心被拍死在沙滩上。
今天考生物的时候在试卷上写满了诗和英文长句,就让斐灵试剂去和还原糖反应吧。“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是海子的《以梦为马》里的一句诗,事隔经年,喜欢依旧。“万人都要将此火熄灭,我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我喜欢的是逆势而为,是独一人,可我又畏难,讨厌孤独。我害怕太阳一寸一寸地落,影子越来越长,孤独日渐消瘦。我又怕看不到日落,日复一日重复地无休止地转动着齿轮催人重新上发条。我是相信那么点命运的,就好像站在终点回望,只有一条命定之路。
太喜欢吃西红柿了,我可以连续几个月只吃一道菜,直到这种喜欢被自己消磨干净。希望自己不要过早厌倦,毕竟重新培养喜欢很难,厌恶熟悉的事物却轻而易举。
失梦中之情花,惟觉时之湿枕。我不拟要走的人,不喻将谢的花,只敢悬想光污染下许久未见的月。可是喜欢不一定要常见,月亮也有它的轨迹,虽不见,但曾经照耀过我,润湿过我。
按照地球的自传来算,我已经半个月没抬头看天空了,“烂柯人”终于不再只存在于刘禹锡的用典。我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或喜或悲,或慨叹或规划,迷茫又坚定,勇敢且怯懦。这些都是我。迫切地想要被认同,被理解,但是又害怕被看透,被掌控。我是谁?
但正是因为这些讨厌,才让我觉得我的朋友和旧时光变得弥足可贵,好像永远在我记忆里闪闪发光。
我多想在记忆的长河里刻舟求剑啊,可是大家都被时间洪流裹挟着向前,我也担心被拍死在沙滩上。
今天考生物的时候在试卷上写满了诗和英文长句,就让斐灵试剂去和还原糖反应吧。“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是海子的《以梦为马》里的一句诗,事隔经年,喜欢依旧。“万人都要将此火熄灭,我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我喜欢的是逆势而为,是独一人,可我又畏难,讨厌孤独。我害怕太阳一寸一寸地落,影子越来越长,孤独日渐消瘦。我又怕看不到日落,日复一日重复地无休止地转动着齿轮催人重新上发条。我是相信那么点命运的,就好像站在终点回望,只有一条命定之路。
太喜欢吃西红柿了,我可以连续几个月只吃一道菜,直到这种喜欢被自己消磨干净。希望自己不要过早厌倦,毕竟重新培养喜欢很难,厌恶熟悉的事物却轻而易举。
失梦中之情花,惟觉时之湿枕。我不拟要走的人,不喻将谢的花,只敢悬想光污染下许久未见的月。可是喜欢不一定要常见,月亮也有它的轨迹,虽不见,但曾经照耀过我,润湿过我。
按照地球的自传来算,我已经半个月没抬头看天空了,“烂柯人”终于不再只存在于刘禹锡的用典。我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或喜或悲,或慨叹或规划,迷茫又坚定,勇敢且怯懦。这些都是我。迫切地想要被认同,被理解,但是又害怕被看透,被掌控。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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