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城市规范治理,让共享电动车有序“归位”
“定点停放、摆放有序。”近日,南宁市武鸣区辖区道路内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故障受损的现象明显好转。
自武鸣区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司以来,该公司陆续在道路两旁投入了一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极大方便了市民出行。但在带来便利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占用道路和停放等问题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烦恼”。
2022年4月,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多个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一是乱停乱放或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二是未按规定登记上牌及车辆脚踏和链条损坏未及时维修。上述问题均未及时有效解决,致使公共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让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归位”。2022年5月,武鸣区检察院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约谈了运营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督促运营企业按照规定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时维修损坏的车辆脚踏、链条。
经武鸣区检察院跟进回访,现辖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全部挂牌上路、停放有序,运营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堵塞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漏洞,让共享电动自行车真正惠民便民。
“定点停放、摆放有序。”近日,南宁市武鸣区辖区道路内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故障受损的现象明显好转。
自武鸣区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司以来,该公司陆续在道路两旁投入了一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极大方便了市民出行。但在带来便利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占用道路和停放等问题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烦恼”。
2022年4月,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多个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一是乱停乱放或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二是未按规定登记上牌及车辆脚踏和链条损坏未及时维修。上述问题均未及时有效解决,致使公共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让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归位”。2022年5月,武鸣区检察院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约谈了运营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督促运营企业按照规定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时维修损坏的车辆脚踏、链条。
经武鸣区检察院跟进回访,现辖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全部挂牌上路、停放有序,运营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堵塞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漏洞,让共享电动自行车真正惠民便民。
公益诉讼促养殖污染防治,守护乡村碧水净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农村污染防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大型生猪养殖场污水量大,如果得不到防治,对乡村环境将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3月,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武鸣区某乡镇某村生猪养殖场在养殖生猪过程中,养殖污水渗漏到周边农田、水沟,对周边农田和水质造成污染。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完全处理存栏量生猪产生的粪污,多余的粪污渗漏到附近农田、水沟、鱼塘,且新建露天污水贮存池未做防渗漏及密封措施,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武鸣区检察院依据法定职责,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养殖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整改意见。
主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关联部门共同监督、指导该养猪场限期整改。该养猪场接到整改通知后投入资金,加固围墙和新建防渗漏污水沉淀池设施,对养殖场生产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的排放标准,切实改善该养殖场周边环境。
经跟踪回访,该养殖场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到位,消除了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持与行政机关良好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守护乡村碧水净土,助推美丽乡村再上新台阶,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农村污染防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大型生猪养殖场污水量大,如果得不到防治,对乡村环境将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3月,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武鸣区某乡镇某村生猪养殖场在养殖生猪过程中,养殖污水渗漏到周边农田、水沟,对周边农田和水质造成污染。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完全处理存栏量生猪产生的粪污,多余的粪污渗漏到附近农田、水沟、鱼塘,且新建露天污水贮存池未做防渗漏及密封措施,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武鸣区检察院依据法定职责,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养殖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整改意见。
主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关联部门共同监督、指导该养猪场限期整改。该养猪场接到整改通知后投入资金,加固围墙和新建防渗漏污水沉淀池设施,对养殖场生产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的排放标准,切实改善该养殖场周边环境。
经跟踪回访,该养殖场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到位,消除了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持与行政机关良好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守护乡村碧水净土,助推美丽乡村再上新台阶,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不停步 赋能耕地保护守粮仓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根。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耕地生态保护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础。检察机关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充分彰显检察担当,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公益诉讼监督。
2022年5月,武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武鸣辖区内某牛蛙养殖场在未获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用于修建钢棚以及挖塘养鱼养蛙。由于牛蛙养殖直排污水,严重污染水生态环境,同时该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也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造成破坏, 损害国家利益。
经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调查核实,武鸣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被违法占用的耕地。
相关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责令违法当事人将活动板房和养蛙场的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将鱼塘及蛙池进行回填并恢复土地原貌。
11月2日,武鸣区检察院办案干警对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回访,确认牛蛙养殖场违建钢棚已全部拆除,鱼塘及蛙池已全部填平并恢复原状。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违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监督,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引领,有效监督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根。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耕地生态保护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础。检察机关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充分彰显检察担当,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公益诉讼监督。
2022年5月,武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武鸣辖区内某牛蛙养殖场在未获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用于修建钢棚以及挖塘养鱼养蛙。由于牛蛙养殖直排污水,严重污染水生态环境,同时该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也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造成破坏, 损害国家利益。
经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调查核实,武鸣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被违法占用的耕地。
相关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责令违法当事人将活动板房和养蛙场的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将鱼塘及蛙池进行回填并恢复土地原貌。
11月2日,武鸣区检察院办案干警对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回访,确认牛蛙养殖场违建钢棚已全部拆除,鱼塘及蛙池已全部填平并恢复原状。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违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监督,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引领,有效监督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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