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要求:旅游客车须设导游专座 禁用折叠座椅】昨日,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即日起,双方将联合在全省范围对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我省将重点对以下五类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行为;超范围经营以及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进行经营的行为;违规使用折叠座椅,未按照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的行为。
其中,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企业的旅游客车,且租用的旅游客车的经营范围要与该趟次运营线路相适应。每趟次用车要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每趟次用车要签有用车确认单,查验核实车辆的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严禁租用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包车经营的旅游客车、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不齐全或失效的旅游客车。此外,旅行社要定期对导游(领队)开展安全应急常识和岗前培训,提醒旅游者注意乘车安全,及时提醒司机在行前播放安全提示宣传片等。
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检车和维护;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人物,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此外,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规定为所属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异地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
按照安排,6月份前为自查阶段,7月份至9月份为联合督导阶段,省旅游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地进行专项督导,并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今年年底前为明察暗访阶段,各地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源头管理。
按照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我省将重点对以下五类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行为;超范围经营以及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进行经营的行为;违规使用折叠座椅,未按照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的行为。
其中,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企业的旅游客车,且租用的旅游客车的经营范围要与该趟次运营线路相适应。每趟次用车要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每趟次用车要签有用车确认单,查验核实车辆的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严禁租用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包车经营的旅游客车、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不齐全或失效的旅游客车。此外,旅行社要定期对导游(领队)开展安全应急常识和岗前培训,提醒旅游者注意乘车安全,及时提醒司机在行前播放安全提示宣传片等。
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检车和维护;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人物,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此外,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规定为所属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异地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
按照安排,6月份前为自查阶段,7月份至9月份为联合督导阶段,省旅游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地进行专项督导,并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今年年底前为明察暗访阶段,各地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源头管理。
泗水大队加强春运期间集中整治
2月10日,济宁支队泗水大队依托兖州执法站加大对春运期间各类车辆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在统一行动前大队领导对此次春运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值班民警设固定执勤点对客车、旅游包车、中型以上货车实行逢车必查,逐一登记造册,严查严纠客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重型货车逾期未检审、违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始终坚持执法与宣传两手抓的工作理念,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简要讲解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知识,积极倡导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同时以辖区收费站LED滚动显示屏为依托,积极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等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6人,警车2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起,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月10日,济宁支队泗水大队依托兖州执法站加大对春运期间各类车辆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在统一行动前大队领导对此次春运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值班民警设固定执勤点对客车、旅游包车、中型以上货车实行逢车必查,逐一登记造册,严查严纠客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重型货车逾期未检审、违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始终坚持执法与宣传两手抓的工作理念,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简要讲解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知识,积极倡导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同时以辖区收费站LED滚动显示屏为依托,积极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等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6人,警车2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起,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虎门交警正式启动春运执勤点,严查客车交通违法行为】虎门交警大队已于1月22日正式启动春运执勤点,设在镇八达路富民鞋城对面,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对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逢疑必查,并将7 座以上小客车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路查路检,严查上述车辆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另外,还加大对高铁站周边道路、渡轮路、其它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的管控,严防超员等交通违法客车驶出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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