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人生良言,
一个人之所以迷人,
是因为他擅长做自己,
谋生先谋爱,
爱人先爱己,
择人先问心,
可有可无的东西,一律视为没有,
感受不到的东西,一律按假处理,
开始考虑值不值得的时候,就是不值得。
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
更别低估人性的逐利规则,
做好自己,亲疏随缘,
时间沉淀最真的感情,
一个人之所以迷人,
是因为他擅长做自己,
谋生先谋爱,
爱人先爱己,
择人先问心,
可有可无的东西,一律视为没有,
感受不到的东西,一律按假处理,
开始考虑值不值得的时候,就是不值得。
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
更别低估人性的逐利规则,
做好自己,亲疏随缘,
时间沉淀最真的感情,
#任嘉伦[超话]#✨#任嘉伦陆炎# rjl#任嘉伦请君# rjl#陆炎剖丹牺牲# rjl#任嘉伦晒收官剧照告别陆炎# rjl#任嘉伦#
【给陆炎】
希望他自由,但是他不必化作清风,也不必散成落雪,我还是希望他是陆炎。是出场便足以惊艳的民国先生也好,平凡普通的小人物也罢,只要这一次,他为自己而活,他得以自由,我便是没有遗憾的。
见陆炎的第一眼,是在石窟壁画,那时便是一眼万年。身穿铠甲战衣的古蜀将军,在孤寂的岁月里熬过了漫长的三千年。人间沧桑,万物更迭,只有战绩赫赫的炎将军,冻结了自己的时间和容颜。用三千年,换故人归来。陆炎走向了民国,走向了光和期望。一身铠甲,是蜀国将军的大爱,以身养灵,是陆炎生死无异的小爱。
在没有认出云曦之前,他冷酷,甚至是厌世的,好像他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找到三千年前为他剖丹的云曦,其实这世间万般,皆与他无关。在于登登的强势追求下,他不为所动,满心都是在想着找回云曦。前期的陆炎,是没有融入这个时代的,他就像一个旁观者,格格不入。我一直很庆幸陆炎走出壁画后身边有阿鑫,阿鑫就像是他的眼睛,替他看着这个世界,看着变化的一切,也替他找寻着他的心中所念。三千年前,阿鑫是云曦的守护者,三千年后,阿鑫是先生的相伴者。
真真切切的陆炎,是在知道于登登就是云曦的时候才像正常人一样有了人间喜悲。他不再是机械地寻找,不再是害怕希望随时落空,那时的陆炎或许才慢慢感觉到新生。陆炎的第一滴泪,是确认眼前人就是云曦的时候留下的,我始终记得他的泪流满面,是失而复得,是喜极而泣,是三千年的等待终于结了果。我想能让不言败的炎将军落泪,那这三千年必定是煎熬难捱,陆炎的等待和期望也必定万分艰难。陆炎的深情,不止是在眼睛里,还在眉间,在上扬的嘴角,在鼻翼,我甚至觉得他的五官藏不住他爱一个人的样子。
云曦是陆炎活了三千年的意义,陆炎是卫都三千年放不下的执念。在卫都的痛苦里我貌似就看见了陆炎三千年的痛苦和孤独。卫都逝去的时候,陆炎断了线的眼泪,送别爱将,送别了忠心耿耿的战友,送别了对他有情有义的兄弟。在陆炎的眼泪中,除了悲伤,我还看到了无望,看到了他像是失去所有的悲痛。那一刻的陆炎,就像没有了家,没有了亲人的孩子。和陆炎共情的那时,我不知道流的泪是为卫都和陆炎的诀别,还是为陆炎的无助和孤独。
陆炎承载了太多,他的内心从来没有完整地打开过。我总是觉得他是有心事的,他的沉稳和强大能被人看到,但是他的心是封闭的,里面尽是大爱。至始至终,我都觉得陆炎是孤独的。尽管找到了所爱之人,我还是觉得周遭的一切不属于他,他在一群人的狂欢里尽显孤独。在回到清泉寨的时候,一群人围向于瘫子和于登登他们一行人的时候。陆炎后退一步的动作,让我觉得他不属于这里,他是孤独的。有时候在他的笑容里我仿佛都能感觉他的落寞。喧嚣不适合他,他在古蜀的责任里,在为人灵两族的友好中被束缚着。这种种因素,让他一生孤独。幸而,他有所爱之人,也被人爱着。至少在那后退的一步里,她也陪着他后退。
就像云曦所说的,三千年前他是为了古蜀而活,三千年后他是为了守护云曦而活,他这一生没有为自己活过。我们和云曦一样,都希望这一次的陆炎可以为了自己而活。我知君意,但愿君自由如风。
陆炎,你会听到吗?
陆炎,我知道你还活着。也许再也见不到你,但平行世界的你一定要自由啊。我希望你什么也不记得,就做一个简单,无忧无虑的普通人吧。
上天,如果你在渡化这世间,如果你在民国年间遇到一个身穿马甲,脚着长靴,手持眼镜的少年,请允许他永远意气风发,允许他如风的自由吧,不要再以任何理由束缚他,让他幸福地走完他难求的这一生吧。
写在最后:谢谢任嘉伦❤️
要演好陆炎这个角色是真的很不容易,很感谢演员任嘉伦对陆炎的理解和表达,把他喜怒不形于色的性格,不被理解的和平理念,对失而复得的情感的珍视以及舍己的大义凛然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能体会到陆炎的感受,和那个时代的陆炎共情,陪着他走完这一程。结局的最后,我还在心疼陆炎这孤独又沉重的一生,陆炎在我心里是未完待续的。陆炎,不再是炎将军了,他会自由的。一定会……
@任嘉伦Allen
【给陆炎】
希望他自由,但是他不必化作清风,也不必散成落雪,我还是希望他是陆炎。是出场便足以惊艳的民国先生也好,平凡普通的小人物也罢,只要这一次,他为自己而活,他得以自由,我便是没有遗憾的。
见陆炎的第一眼,是在石窟壁画,那时便是一眼万年。身穿铠甲战衣的古蜀将军,在孤寂的岁月里熬过了漫长的三千年。人间沧桑,万物更迭,只有战绩赫赫的炎将军,冻结了自己的时间和容颜。用三千年,换故人归来。陆炎走向了民国,走向了光和期望。一身铠甲,是蜀国将军的大爱,以身养灵,是陆炎生死无异的小爱。
在没有认出云曦之前,他冷酷,甚至是厌世的,好像他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找到三千年前为他剖丹的云曦,其实这世间万般,皆与他无关。在于登登的强势追求下,他不为所动,满心都是在想着找回云曦。前期的陆炎,是没有融入这个时代的,他就像一个旁观者,格格不入。我一直很庆幸陆炎走出壁画后身边有阿鑫,阿鑫就像是他的眼睛,替他看着这个世界,看着变化的一切,也替他找寻着他的心中所念。三千年前,阿鑫是云曦的守护者,三千年后,阿鑫是先生的相伴者。
真真切切的陆炎,是在知道于登登就是云曦的时候才像正常人一样有了人间喜悲。他不再是机械地寻找,不再是害怕希望随时落空,那时的陆炎或许才慢慢感觉到新生。陆炎的第一滴泪,是确认眼前人就是云曦的时候留下的,我始终记得他的泪流满面,是失而复得,是喜极而泣,是三千年的等待终于结了果。我想能让不言败的炎将军落泪,那这三千年必定是煎熬难捱,陆炎的等待和期望也必定万分艰难。陆炎的深情,不止是在眼睛里,还在眉间,在上扬的嘴角,在鼻翼,我甚至觉得他的五官藏不住他爱一个人的样子。
云曦是陆炎活了三千年的意义,陆炎是卫都三千年放不下的执念。在卫都的痛苦里我貌似就看见了陆炎三千年的痛苦和孤独。卫都逝去的时候,陆炎断了线的眼泪,送别爱将,送别了忠心耿耿的战友,送别了对他有情有义的兄弟。在陆炎的眼泪中,除了悲伤,我还看到了无望,看到了他像是失去所有的悲痛。那一刻的陆炎,就像没有了家,没有了亲人的孩子。和陆炎共情的那时,我不知道流的泪是为卫都和陆炎的诀别,还是为陆炎的无助和孤独。
陆炎承载了太多,他的内心从来没有完整地打开过。我总是觉得他是有心事的,他的沉稳和强大能被人看到,但是他的心是封闭的,里面尽是大爱。至始至终,我都觉得陆炎是孤独的。尽管找到了所爱之人,我还是觉得周遭的一切不属于他,他在一群人的狂欢里尽显孤独。在回到清泉寨的时候,一群人围向于瘫子和于登登他们一行人的时候。陆炎后退一步的动作,让我觉得他不属于这里,他是孤独的。有时候在他的笑容里我仿佛都能感觉他的落寞。喧嚣不适合他,他在古蜀的责任里,在为人灵两族的友好中被束缚着。这种种因素,让他一生孤独。幸而,他有所爱之人,也被人爱着。至少在那后退的一步里,她也陪着他后退。
就像云曦所说的,三千年前他是为了古蜀而活,三千年后他是为了守护云曦而活,他这一生没有为自己活过。我们和云曦一样,都希望这一次的陆炎可以为了自己而活。我知君意,但愿君自由如风。
陆炎,你会听到吗?
陆炎,我知道你还活着。也许再也见不到你,但平行世界的你一定要自由啊。我希望你什么也不记得,就做一个简单,无忧无虑的普通人吧。
上天,如果你在渡化这世间,如果你在民国年间遇到一个身穿马甲,脚着长靴,手持眼镜的少年,请允许他永远意气风发,允许他如风的自由吧,不要再以任何理由束缚他,让他幸福地走完他难求的这一生吧。
写在最后:谢谢任嘉伦❤️
要演好陆炎这个角色是真的很不容易,很感谢演员任嘉伦对陆炎的理解和表达,把他喜怒不形于色的性格,不被理解的和平理念,对失而复得的情感的珍视以及舍己的大义凛然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能体会到陆炎的感受,和那个时代的陆炎共情,陪着他走完这一程。结局的最后,我还在心疼陆炎这孤独又沉重的一生,陆炎在我心里是未完待续的。陆炎,不再是炎将军了,他会自由的。一定会……
@任嘉伦Allen
广东东莞,42岁女子曾某患重病卧床不起,吃喝拉撒需人照料。小女儿在照顾母亲期间,经常用工具殴打,导致曾某死亡。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小女儿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来源: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曾某是广东东莞本地人,早些年与丈夫结婚后,生下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与丈夫卖力打拼,将三个儿女辛苦拉扯大,本以为日子会苦尽甘来,却没想到厄运接踵而至,最终还让曾某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曾某39岁时身体开始感觉不适,去医院检查,被确诊患有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和支气管炎。
起初,曾某的身体还能通过药物来勉强维持正常人的生活,两年后便开始卧床不起,无法说话和走动,只能靠他人来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
此时,曾某的大女儿已经出嫁,照顾她的重任,便落在了丈夫、小女儿和未成年的儿子身上。
因为丈夫白天要忙于生意、养家糊口,只有晚上下班回家才有些许时间,父女(子)三人商量后决定:
白天十点到晚上七点半,由小女儿熊某照顾陪伴母亲曾某;晚上到第二天早上,由父子二人陪曾某一起住。
就这样分工照顾了三两个月后,小女儿熊某的心里产生了厌烦情绪,她照顾母亲时不再尽心尽力,心里稍微有点不舒坦的时候,就用调羹、扫把、塑料凳等工具对母亲实施殴打,导致曾某的身上多处受伤。
未成年的小儿子,不知是受了姐姐的影响还是心里也有厌烦情绪,偶尔也会对母亲动粗。有时用自己的拖鞋打母亲的脸部、有时则是将脚伸到被子里踢母亲的腿。
丈夫发现妻子身上有被打的痕迹,手臂、肩膀、膝盖、小腿等处多处瘀痕,他怀疑是自己的儿女干的,但熊某和弟弟说是母亲自己从床上摔下来受的伤。
知道儿女撒谎,丈夫也会斥责熊某和弟弟,叫他们不要打骂母亲,还让自己的大女儿去劝弟弟妹妹一下。
最后一次是在中午,熊某给母亲喂食时,母亲因为身体难受没有配合,被熊某狠狠打了胸部一拳。
第二天上午,小儿子起床后去喊母亲,发现没有反应,去摸脸部发现冰凉,探鼻孔也没有气息。他连忙跑到父亲的店里去通知,120急救来人后,判断曾某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曾某是左胸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心包填塞合,加之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熊某犯虐待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被告人熊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一、熊某只是偶尔打一下母亲,且没有用拳头打其母亲的胸部;
二、熊某主动承担照顾母亲的重任,本身出发点是好的,主观恶性不大;
三、曾某患有严重的肌肉萎缩症,这病容易造成病人心理极度烦躁,这种病理反应会给照顾她的人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被告人熊某有自首情节;
五、曾某身上的伤情,可能是自己导致,也可能是未成年小儿子的殴打,不应该将全部责任都由被告人熊某承担;
六、死者曾某的丈夫和妹妹出具了谅解熊某的谅解书,被告熊某又是无前科的初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熊某在本案中情节轻微,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证据,控辩双方相互质证后,上述六条辩护意见只有最后两条被采纳,其余四条法院均不予采纳。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熊某无视国法,虐待自己的母亲,致其死亡,情节十分恶劣,已构成虐待罪,应该依法予以惩处。
但鉴于被害人曾某的伤情并非全部由被告人熊某所致,曾某的亲属也对熊某表示谅解,另外熊某虽然不构成自首,但主动归案,这些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做了判决:
被告人熊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增广贤文》有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马无欺母之心。”
母亲对子女有生身养育之恩,在她们年老患病时,理应得到子女的关怀和照顾。这不仅是中国千年来传承下来的优秀孝道,更是婚姻家庭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熊某身为子女,不仅不尽心照顾,还实施虐待行为,这严重违反法律及人伦。曾某因病无法言语和行动,在受虐过程中无法抵抗和求助,这使得熊某的虐待行为更具隐秘性,情节也更加恶劣。
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是合理合法、至公至允的!
法者,天下之仪也!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案例来源: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曾某是广东东莞本地人,早些年与丈夫结婚后,生下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与丈夫卖力打拼,将三个儿女辛苦拉扯大,本以为日子会苦尽甘来,却没想到厄运接踵而至,最终还让曾某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曾某39岁时身体开始感觉不适,去医院检查,被确诊患有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和支气管炎。
起初,曾某的身体还能通过药物来勉强维持正常人的生活,两年后便开始卧床不起,无法说话和走动,只能靠他人来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
此时,曾某的大女儿已经出嫁,照顾她的重任,便落在了丈夫、小女儿和未成年的儿子身上。
因为丈夫白天要忙于生意、养家糊口,只有晚上下班回家才有些许时间,父女(子)三人商量后决定:
白天十点到晚上七点半,由小女儿熊某照顾陪伴母亲曾某;晚上到第二天早上,由父子二人陪曾某一起住。
就这样分工照顾了三两个月后,小女儿熊某的心里产生了厌烦情绪,她照顾母亲时不再尽心尽力,心里稍微有点不舒坦的时候,就用调羹、扫把、塑料凳等工具对母亲实施殴打,导致曾某的身上多处受伤。
未成年的小儿子,不知是受了姐姐的影响还是心里也有厌烦情绪,偶尔也会对母亲动粗。有时用自己的拖鞋打母亲的脸部、有时则是将脚伸到被子里踢母亲的腿。
丈夫发现妻子身上有被打的痕迹,手臂、肩膀、膝盖、小腿等处多处瘀痕,他怀疑是自己的儿女干的,但熊某和弟弟说是母亲自己从床上摔下来受的伤。
知道儿女撒谎,丈夫也会斥责熊某和弟弟,叫他们不要打骂母亲,还让自己的大女儿去劝弟弟妹妹一下。
最后一次是在中午,熊某给母亲喂食时,母亲因为身体难受没有配合,被熊某狠狠打了胸部一拳。
第二天上午,小儿子起床后去喊母亲,发现没有反应,去摸脸部发现冰凉,探鼻孔也没有气息。他连忙跑到父亲的店里去通知,120急救来人后,判断曾某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曾某是左胸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心包填塞合,加之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熊某犯虐待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被告人熊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一、熊某只是偶尔打一下母亲,且没有用拳头打其母亲的胸部;
二、熊某主动承担照顾母亲的重任,本身出发点是好的,主观恶性不大;
三、曾某患有严重的肌肉萎缩症,这病容易造成病人心理极度烦躁,这种病理反应会给照顾她的人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被告人熊某有自首情节;
五、曾某身上的伤情,可能是自己导致,也可能是未成年小儿子的殴打,不应该将全部责任都由被告人熊某承担;
六、死者曾某的丈夫和妹妹出具了谅解熊某的谅解书,被告熊某又是无前科的初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熊某在本案中情节轻微,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证据,控辩双方相互质证后,上述六条辩护意见只有最后两条被采纳,其余四条法院均不予采纳。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熊某无视国法,虐待自己的母亲,致其死亡,情节十分恶劣,已构成虐待罪,应该依法予以惩处。
但鉴于被害人曾某的伤情并非全部由被告人熊某所致,曾某的亲属也对熊某表示谅解,另外熊某虽然不构成自首,但主动归案,这些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做了判决:
被告人熊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增广贤文》有言:“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马无欺母之心。”
母亲对子女有生身养育之恩,在她们年老患病时,理应得到子女的关怀和照顾。这不仅是中国千年来传承下来的优秀孝道,更是婚姻家庭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熊某身为子女,不仅不尽心照顾,还实施虐待行为,这严重违反法律及人伦。曾某因病无法言语和行动,在受虐过程中无法抵抗和求助,这使得熊某的虐待行为更具隐秘性,情节也更加恶劣。
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是合理合法、至公至允的!
法者,天下之仪也!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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