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鉴赏》十首意境优美的诗词:读一遍,都觉得好美
在诗词中,意境是诗人的主观情思与客观景物相交融而创造出来的浑然一体的艺术境界。
在诗词中,诗人用多个意象,创造一个或优美或动人的意境,让人沉醉其中,动人心怀。
《山园小梅二首·其一》
宋·林逋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是千古名句,它为人们送上了一幅优美的山园小梅图。极真实地表现诗人在朦胧月色下对梅花清幽香气的感受,更何况是在黄昏月下的清澈水边漫步,那静谧的意境,疏淡的梅影,缕缕的清香,使之陶醉。
《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
【宋】晏几道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词人用一种曲折含蓄,诗意很浓的修词格调,大力渲染梦境,使读者了解词人与其意中人过去生活情状及深情厚谊。即经过甜蜜的梦境之后,含恨望着高楼,门是锁着的,意中人并不真的在楼上轻歌曼舞。作者不写出梦境,让读者去联想。这样就大大地增加了词句的内涵和感染力。
《破阵子·春景》
【宋】晏殊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
池上碧苔三四点,叶底黄鹂一两声。
日长飞絮轻。
巧笑东邻女伴,采桑径里逢迎。
疑怪昨宵春梦好,元是今朝斗草赢。
笑从双脸生。
此词画面明媚,情调欢快,风格质朴,或可视为晏殊词中的别调。上片写景,刻画出一幅秀丽的春景图。“燕子”、“梨花”,形态一动一静,色彩一黑一白,以之对举开篇,有相映成趣之妙。同时,用“燕子”、“梨花”带出“新社”和“清明”,又为下片中少女的登台亮相埋下了伏笔。下片写人,勾勒出一幅美丽的仕女图。
《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
【宋】王观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
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
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
若到江东赶上春,千万和春住。
“水是”、“山是”两句,借景抒情,化无情为有情,启人遐想,而且运用反语,推陈出新、发想奇绝,将山水塑造成也会为离情别绪而动容的有情之物。词人把水比作闪亮的眼睛,把山喻为青翠的蛾眉,对仗工整,巧妙形象地描绘出眼前这幅诗情画意的山水清景。
《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
【宋】欧阳修
庭院深深深几许,
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
无计留春住。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词中写了景,写了情,而景与情又是那样的融合无间,浑然天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意境。读此词,总的印象便是意境幽深,不徒名言警句而已。词人刻画意境也是有层次的。从环境来说,它是由外景到内景,以深邃的居室烘托深邃的感情,以灰暗凄惨的色彩渲染孤独伤感的心情。
《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唐】张志和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作者是一位山水画家,据说他曾将《渔歌子》画成图画。确实,这首词是富于画意的。苍岩,白鹭,鲜艳的桃林,清澈的流水,黄褐色的鳜鱼,青色的斗笠,绿色的蓑衣,色彩鲜明,构思巧妙,意境优美,使读者仿佛是在看一幅出色的水乡春汛图。…………
https://t.cn/A6cODqx0
在诗词中,意境是诗人的主观情思与客观景物相交融而创造出来的浑然一体的艺术境界。
在诗词中,诗人用多个意象,创造一个或优美或动人的意境,让人沉醉其中,动人心怀。
《山园小梅二首·其一》
宋·林逋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是千古名句,它为人们送上了一幅优美的山园小梅图。极真实地表现诗人在朦胧月色下对梅花清幽香气的感受,更何况是在黄昏月下的清澈水边漫步,那静谧的意境,疏淡的梅影,缕缕的清香,使之陶醉。
《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
【宋】晏几道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词人用一种曲折含蓄,诗意很浓的修词格调,大力渲染梦境,使读者了解词人与其意中人过去生活情状及深情厚谊。即经过甜蜜的梦境之后,含恨望着高楼,门是锁着的,意中人并不真的在楼上轻歌曼舞。作者不写出梦境,让读者去联想。这样就大大地增加了词句的内涵和感染力。
《破阵子·春景》
【宋】晏殊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
池上碧苔三四点,叶底黄鹂一两声。
日长飞絮轻。
巧笑东邻女伴,采桑径里逢迎。
疑怪昨宵春梦好,元是今朝斗草赢。
笑从双脸生。
此词画面明媚,情调欢快,风格质朴,或可视为晏殊词中的别调。上片写景,刻画出一幅秀丽的春景图。“燕子”、“梨花”,形态一动一静,色彩一黑一白,以之对举开篇,有相映成趣之妙。同时,用“燕子”、“梨花”带出“新社”和“清明”,又为下片中少女的登台亮相埋下了伏笔。下片写人,勾勒出一幅美丽的仕女图。
《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
【宋】王观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
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
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
若到江东赶上春,千万和春住。
“水是”、“山是”两句,借景抒情,化无情为有情,启人遐想,而且运用反语,推陈出新、发想奇绝,将山水塑造成也会为离情别绪而动容的有情之物。词人把水比作闪亮的眼睛,把山喻为青翠的蛾眉,对仗工整,巧妙形象地描绘出眼前这幅诗情画意的山水清景。
《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
【宋】欧阳修
庭院深深深几许,
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
无计留春住。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词中写了景,写了情,而景与情又是那样的融合无间,浑然天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意境。读此词,总的印象便是意境幽深,不徒名言警句而已。词人刻画意境也是有层次的。从环境来说,它是由外景到内景,以深邃的居室烘托深邃的感情,以灰暗凄惨的色彩渲染孤独伤感的心情。
《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唐】张志和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作者是一位山水画家,据说他曾将《渔歌子》画成图画。确实,这首词是富于画意的。苍岩,白鹭,鲜艳的桃林,清澈的流水,黄褐色的鳜鱼,青色的斗笠,绿色的蓑衣,色彩鲜明,构思巧妙,意境优美,使读者仿佛是在看一幅出色的水乡春汛图。…………
https://t.cn/A6cODqx0
当用“法式”定义设计时,除了是法国品牌,更多的原因是在自己审美或意料之外的设计,主观上相取悦市场,但往往又在小众的线路上越走越远。
1.其实只要产品足够好,叫啥并不那么重要,国内叫旗舰的多了,没几个真旗舰;
2.但这“凡尔赛”的中文名,要么太法兰西(不动脑筋来取悦国内客户,没啥共鸣),要么就是非要蹭热点(也许还挺自鸣得意,但其实这种热点都是流星);
3.如果以后所有的广告片海报啥的非要P和凡尔赛宫的,大家应该都不意外。
1.其实只要产品足够好,叫啥并不那么重要,国内叫旗舰的多了,没几个真旗舰;
2.但这“凡尔赛”的中文名,要么太法兰西(不动脑筋来取悦国内客户,没啥共鸣),要么就是非要蹭热点(也许还挺自鸣得意,但其实这种热点都是流星);
3.如果以后所有的广告片海报啥的非要P和凡尔赛宫的,大家应该都不意外。
萨特《禁闭》的剧中人物加尔森有句名言:“用不着铁铐架,地狱就是他人。”这曾经是人们在批评萨特哲学思想时常常引用的一句话。不过,对萨特有关他人的哲学思想的理解和评价并不都是批评性的。
洛朗•加涅宾在他的小册子《认识萨特》中就指出:埃·慕尼埃在1947年发表了著名的《存在主义导论》,第四章“他人的主题”是全部奉献给萨特的。尽管慕尼埃似乎并没有懂得“他人”在萨特思想中的本体论地位和作用,但他毕竟还是注意到萨特赋予“与他人的交流”以一个特殊的地位。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在萨特看来,“与他人的交流”不是对象性的知识论所能够胜任的,它是本体论的。人或他人首先不是通过概念或某种知识的理论以抽象的方式被把握的,人在根本上是通过主体“他人”,在与主体“他人”不期而至的相遇中自我揭示和自我把握的。在这种本体论视域中,我们才能更加恰如其分地理解和评价萨特有关他人的哲学思想。
一、萨特坚持从“我思”出发来说明他人的存在
“我思”是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不可回避的传统。萨特肯定了笛卡尔试图由“我思”的功能形态过渡到本体论存在的努力,但是,他同时指出,由于笛卡尔没有凭借恰当的导引线索,最终陷入了实体论的错误。胡塞尔为了克服笛卡尔“我思”的实体论错误,而谨慎地将对意识的说明停留在对我思的功能描述的范围内,因而胡塞尔最终关闭于我思之中,无法超越唯心论;海德格尔为了避免孤立、封闭的现象描述,他要不经过我思而直接进行对存在的分析,但是由于海德格尔一开始就剥夺了“此在”的意识维度,他就不能重新获得“我思”,因而“此在”最终只能堕入物化的浑浑噩噩的自在之中。在萨特看来,笛卡尔以来的哲学研究成果综合地表明,必须从内在的“我思”出发,另外“我思”必须具有真实的超越性,即面对存在。萨特的“反思前的我思”既是内在的又是超越的。单纯内在的我思将不可避免的陷入“唯心论”,而单纯超越的我思终将堕入自在。(1)

首先,萨特通过“意识”证明“超越意识的存在”的存在(本体论证明)。萨特对胡塞尔关于意识的定义作了自己的阐释。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定义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意识是对象存在的构成性要素。但是这种解释在萨特看来是互相矛盾的,因为要意识到某物,就要面对不是意识的存在;第二种,意识在其内在的性质中,是对超越的存在的关系,这意味着超越性是意识的构成结构,即意识天生是由不是它自己的存在支撑的。意识的超越性,就是对“不是意识的存在”的证明。
其次,萨特通过对传统“自我”观念(Self)的改造,揭示意识自身的直接结构。笛卡尔以来“自我”即是主体或实体。萨特认为“自我”不是主体。作为“反思前的我思”,意识没有设置对象,它在内在性之中,但“反思前的我思”并不是对自我无意识的意识,它直接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是意识的直接结构的显现。“自我”并非是真实的主体,也不是自在存在的同一。因而意识的直接结构决不是意识与自我的同一,而是意味着最初的超越,即逃离自我,与自我拉开距离。萨特说:在自我将自身设定为统一的同时,它“代表着内在的主体对其自身的一种理想距离,一种不是其自身的重合而是逃离同一性的方式”。(2)意识是由存在支撑的逃离自我。
总之,萨特的本体论从意识出发,一方面坚持意识不是存在, 但它要求存在,否则意识将落入无意识的自在或者因失去支撑而分崩离析;另一方面坚持意识必须给出存在的证明,否则存在将成为不可把握的秘密或虚无缥缈的幻觉。萨特本体论从“我思”出发对“他人”以及我与他人关系的说明,同样坚持了这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方面我不是他人,但要求他人的存在,否则,我将无法实现并超越与我自己的关系;另一方面,我的存在中有着对主体他人的直观。“我应该在我的存在中确定自己;并且从我的存在出发提出他人的问题。总之,唯一可靠的出发点是我思的内在性。由此应该认识到:每个人在从他自己的内在性出发时,都应该能发现别人的存在是一个制约着这个内在性的存在本身的超越性。”(3)
二、作为主体的他人
(1)“我思”揭示的不是作为对象的他人,而是作为主体的他人
我思作为内在的否定,首先揭示的是:我不是他人。在萨特看来,我能否认我是他人,只是因为他人本身是主体。我之所以直接否定他人是纯粹的对象,不是因为否定的是他人,而正是因为我否定的是原则上与主观性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一个对象;我始终对我与他人的完全同化不加防备,在真正他人的领域没有保持我的防卫,而我依然是主观性,他人的领域也是我的领域。(4)
(2)萨特将“注视”或“被注视”(Look)看作“我思”对主体他人的直观。在注视中,“主体他人”的在场的超越的。萨特认为,虽然指向我们的一切注视都在我们的知觉领域中与一个可感形式的显现的联系中表露出来,但是“被他人注视”与任何被规定的形式无关,即“被他人注视”与“在世的他人的对象性”无
(2)萨特将“注视”或“被注视”(Look)看作“我思”对主体他人的直观。在注视中,“主体他人”的在场的超越的。萨特认为,虽然指向我们的一切注视都在我们的知觉领域中与一个可感形式的显现的联系中表露出来,但是“被他人注视”与任何被规定的形式无关,即“被他人注视”与“在世的他人的对象性”无关。在世的对象只能是或然的。“被他人注视”这种确实性只是我发现主体-他人面对世界超越在场的条件,也就是我的对象-存在的实在条件。
所以,我对主体-他人的确信不能转到引起这种确信的对象-他人上;同样,主体-他人显现的自明性不能被贬低成或然性的对象-他人的一部分。所以,被注视不可能依赖于表露了注视的对象,注视毋宁是在表露了它的对象的毁灭的基础上而显现的。“确实的东西是我被注视,而或然的东西仅仅是注视相关于世界中这样那样的在场。……决不是眼睛注视我们:而是作为主体的他人在注视我们。”(5)在这里,要特别注意,萨特区分了主体-他人和对象-他人。能够摧毁的是他人的对象性,即他人与我的世界中的一个作为对象的存在的偶然联系。但是主体-他人是不可摧毁的,所以在“被注视”中直观到的主体-他人的在场是超越的,即对于每一个活着的人而言,他的实在都是以这种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为条件的,我确信主体他人的在场是不依赖他人的经验在场的,相反,正是这种确信使这些经验成为可能。对象他人是以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为条件的。
三、他人与我的最初关系是存在与存在的直接关系
(一)他人与我的对象性关系的困境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阐述了知识论水平上的对象他人和对象我:通过反思意识,通过外在观察,“我和他人”被思考和评判,被安上一个标签。通过知识论,我和他人被还原到事物的历史状况中:我和他人十分准确地变成了思想的对象。在这个层次上,没有防卫的存在被变成了奴隶。“我观察他人,是把他当作一种由相互远离的各种经验联结而成的体系。在这体系中我也作为各种对象的一个对象出现。”(6)这就是知识论水平上的对象我和对象他人。但是对象我与对象他人这种互不相干的关系并不是我与他人的基本(最初)关系,而且这种对象我与对象他人会不可避免地遭遇困境。
萨特许多文学作品都描述了这种对象我与对象他人关系的困境:无法走出孤独封闭的自我中心。比如《恶心》中的洛根丁十分清楚地宣称:“我独自一个生活着,我不同任何人交谈,永不同人交谈;我不接受任何东西,也不给予任何东西。”(7)洛根丁当然有那种结识某人并与之交谈的渴望,但当自修生陪伴着他的时候,这仍然仅仅是经历一种俩人的自我中心。“只在表面上,我们从未不是俩人。” (8)这样的经历正是我与他人对象性关系的困境。在萨特所有的文学作品中,《禁闭》是我与他人对象性关系之困境的典范证明。人们甚至因此而将萨特禁锢于这样一个公式中,即《禁闭》中加尔森说出的那句可悲的名言:“用不着铁铐架,地狱就是他人。”《禁闭》中的三个主要人物被毫无道理、无目的地关在唯一的一间房里,这房间象征着永恒的地狱。
伊奈司、埃司泰勒和加尔森便相继成为杀害其他俩人之一的刽子手;他们之间任何真正的互助和交流都永远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与对象-他人关系的困境,但是,我们并不能从这个剧中得出本体论上的悲观结论。虽然在萨特看来,我与对象-他人的关系在自为的生存中是真实的。但是除非是一个死人,否则自为就永远有超越这个关系的可能。所以被禁闭在这种关系中的人都是些活死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能代表自为与他人的原始的基本的关系,而是后来的事情。我与对象-他人的关系只是“我”与他人的一种蜕化了的相遇,它是那些畏首畏尾的、半死半活的人的极其平常的存在方式。萨特不想说活人之间的基本关系被毒化是不可改变的命运,而是想说墨守陈规的人是自身存在的牺牲品。这样的人同一切质疑相对立,他是一个否定自己的自由、同时也否定他人自由的人,是一个正在死去的人,同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交流的。所以,1965年,萨特告诫般地指出:
“我想说,如果同他人的关系搞糟了,被毒化了,那么他人只能是地狱……说到底,他人对我们了解自身来说,是更为重要的东西。”(9)
(二)我与他人的最初关系是直接的,即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
“被注视”中对主体他人的直观,表明我与他人的最初关系是不需要中介的,而在知识论水平上,对象我与对象他人是相互不相干的,二者的关系必须以知识为中介。胡塞尔、黑格尔和海德格尔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试图用“知识”为中介来沟通我与他人。萨特指出,尽管他们三人似乎都已经明白,一旦“我”和“他人”被看作两个孤立的实体,唯我论就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两个实体之间的任何统一事实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都试图在意识的最深处把握我与“他人”的基本的超越性的关系。但是他们在放弃用外在的否定的推测来把握我和他人的同时,仍然保留了这种做法的实质性结果,那就是断定我与他者的关系是通过知识来实现的。(10)
萨特认为,试图用知识来建立我与他人的根本关系是徒劳的。因为我与他人的关系首先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我的超越意识在其存在本身中,是被别的意识的超越存在影响的。他说:“如果这种对象性的关系是他人与我本身的基本关系,他的实在就仍纯粹是臆测”(11)。因为对象性关系在反思的知觉范围内显现,这表明把他人理解为对象并没有超出或然性的限度。如果他人的对象性不是幻影,那么它就不能归结为一种原始的、我触及不到的孤独,而应归结为一种不同于认识的基本关系,这种基本关系就是我的意识与他人的意识的最初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他人作为主体直接的超越在场。
洛朗•加涅宾在他的小册子《认识萨特》中就指出:埃·慕尼埃在1947年发表了著名的《存在主义导论》,第四章“他人的主题”是全部奉献给萨特的。尽管慕尼埃似乎并没有懂得“他人”在萨特思想中的本体论地位和作用,但他毕竟还是注意到萨特赋予“与他人的交流”以一个特殊的地位。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在萨特看来,“与他人的交流”不是对象性的知识论所能够胜任的,它是本体论的。人或他人首先不是通过概念或某种知识的理论以抽象的方式被把握的,人在根本上是通过主体“他人”,在与主体“他人”不期而至的相遇中自我揭示和自我把握的。在这种本体论视域中,我们才能更加恰如其分地理解和评价萨特有关他人的哲学思想。
一、萨特坚持从“我思”出发来说明他人的存在
“我思”是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不可回避的传统。萨特肯定了笛卡尔试图由“我思”的功能形态过渡到本体论存在的努力,但是,他同时指出,由于笛卡尔没有凭借恰当的导引线索,最终陷入了实体论的错误。胡塞尔为了克服笛卡尔“我思”的实体论错误,而谨慎地将对意识的说明停留在对我思的功能描述的范围内,因而胡塞尔最终关闭于我思之中,无法超越唯心论;海德格尔为了避免孤立、封闭的现象描述,他要不经过我思而直接进行对存在的分析,但是由于海德格尔一开始就剥夺了“此在”的意识维度,他就不能重新获得“我思”,因而“此在”最终只能堕入物化的浑浑噩噩的自在之中。在萨特看来,笛卡尔以来的哲学研究成果综合地表明,必须从内在的“我思”出发,另外“我思”必须具有真实的超越性,即面对存在。萨特的“反思前的我思”既是内在的又是超越的。单纯内在的我思将不可避免的陷入“唯心论”,而单纯超越的我思终将堕入自在。(1)

首先,萨特通过“意识”证明“超越意识的存在”的存在(本体论证明)。萨特对胡塞尔关于意识的定义作了自己的阐释。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定义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意识是对象存在的构成性要素。但是这种解释在萨特看来是互相矛盾的,因为要意识到某物,就要面对不是意识的存在;第二种,意识在其内在的性质中,是对超越的存在的关系,这意味着超越性是意识的构成结构,即意识天生是由不是它自己的存在支撑的。意识的超越性,就是对“不是意识的存在”的证明。
其次,萨特通过对传统“自我”观念(Self)的改造,揭示意识自身的直接结构。笛卡尔以来“自我”即是主体或实体。萨特认为“自我”不是主体。作为“反思前的我思”,意识没有设置对象,它在内在性之中,但“反思前的我思”并不是对自我无意识的意识,它直接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是意识的直接结构的显现。“自我”并非是真实的主体,也不是自在存在的同一。因而意识的直接结构决不是意识与自我的同一,而是意味着最初的超越,即逃离自我,与自我拉开距离。萨特说:在自我将自身设定为统一的同时,它“代表着内在的主体对其自身的一种理想距离,一种不是其自身的重合而是逃离同一性的方式”。(2)意识是由存在支撑的逃离自我。
总之,萨特的本体论从意识出发,一方面坚持意识不是存在, 但它要求存在,否则意识将落入无意识的自在或者因失去支撑而分崩离析;另一方面坚持意识必须给出存在的证明,否则存在将成为不可把握的秘密或虚无缥缈的幻觉。萨特本体论从“我思”出发对“他人”以及我与他人关系的说明,同样坚持了这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方面我不是他人,但要求他人的存在,否则,我将无法实现并超越与我自己的关系;另一方面,我的存在中有着对主体他人的直观。“我应该在我的存在中确定自己;并且从我的存在出发提出他人的问题。总之,唯一可靠的出发点是我思的内在性。由此应该认识到:每个人在从他自己的内在性出发时,都应该能发现别人的存在是一个制约着这个内在性的存在本身的超越性。”(3)
二、作为主体的他人
(1)“我思”揭示的不是作为对象的他人,而是作为主体的他人
我思作为内在的否定,首先揭示的是:我不是他人。在萨特看来,我能否认我是他人,只是因为他人本身是主体。我之所以直接否定他人是纯粹的对象,不是因为否定的是他人,而正是因为我否定的是原则上与主观性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一个对象;我始终对我与他人的完全同化不加防备,在真正他人的领域没有保持我的防卫,而我依然是主观性,他人的领域也是我的领域。(4)
(2)萨特将“注视”或“被注视”(Look)看作“我思”对主体他人的直观。在注视中,“主体他人”的在场的超越的。萨特认为,虽然指向我们的一切注视都在我们的知觉领域中与一个可感形式的显现的联系中表露出来,但是“被他人注视”与任何被规定的形式无关,即“被他人注视”与“在世的他人的对象性”无
(2)萨特将“注视”或“被注视”(Look)看作“我思”对主体他人的直观。在注视中,“主体他人”的在场的超越的。萨特认为,虽然指向我们的一切注视都在我们的知觉领域中与一个可感形式的显现的联系中表露出来,但是“被他人注视”与任何被规定的形式无关,即“被他人注视”与“在世的他人的对象性”无关。在世的对象只能是或然的。“被他人注视”这种确实性只是我发现主体-他人面对世界超越在场的条件,也就是我的对象-存在的实在条件。
所以,我对主体-他人的确信不能转到引起这种确信的对象-他人上;同样,主体-他人显现的自明性不能被贬低成或然性的对象-他人的一部分。所以,被注视不可能依赖于表露了注视的对象,注视毋宁是在表露了它的对象的毁灭的基础上而显现的。“确实的东西是我被注视,而或然的东西仅仅是注视相关于世界中这样那样的在场。……决不是眼睛注视我们:而是作为主体的他人在注视我们。”(5)在这里,要特别注意,萨特区分了主体-他人和对象-他人。能够摧毁的是他人的对象性,即他人与我的世界中的一个作为对象的存在的偶然联系。但是主体-他人是不可摧毁的,所以在“被注视”中直观到的主体-他人的在场是超越的,即对于每一个活着的人而言,他的实在都是以这种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为条件的,我确信主体他人的在场是不依赖他人的经验在场的,相反,正是这种确信使这些经验成为可能。对象他人是以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为条件的。
三、他人与我的最初关系是存在与存在的直接关系
(一)他人与我的对象性关系的困境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阐述了知识论水平上的对象他人和对象我:通过反思意识,通过外在观察,“我和他人”被思考和评判,被安上一个标签。通过知识论,我和他人被还原到事物的历史状况中:我和他人十分准确地变成了思想的对象。在这个层次上,没有防卫的存在被变成了奴隶。“我观察他人,是把他当作一种由相互远离的各种经验联结而成的体系。在这体系中我也作为各种对象的一个对象出现。”(6)这就是知识论水平上的对象我和对象他人。但是对象我与对象他人这种互不相干的关系并不是我与他人的基本(最初)关系,而且这种对象我与对象他人会不可避免地遭遇困境。
萨特许多文学作品都描述了这种对象我与对象他人关系的困境:无法走出孤独封闭的自我中心。比如《恶心》中的洛根丁十分清楚地宣称:“我独自一个生活着,我不同任何人交谈,永不同人交谈;我不接受任何东西,也不给予任何东西。”(7)洛根丁当然有那种结识某人并与之交谈的渴望,但当自修生陪伴着他的时候,这仍然仅仅是经历一种俩人的自我中心。“只在表面上,我们从未不是俩人。” (8)这样的经历正是我与他人对象性关系的困境。在萨特所有的文学作品中,《禁闭》是我与他人对象性关系之困境的典范证明。人们甚至因此而将萨特禁锢于这样一个公式中,即《禁闭》中加尔森说出的那句可悲的名言:“用不着铁铐架,地狱就是他人。”《禁闭》中的三个主要人物被毫无道理、无目的地关在唯一的一间房里,这房间象征着永恒的地狱。
伊奈司、埃司泰勒和加尔森便相继成为杀害其他俩人之一的刽子手;他们之间任何真正的互助和交流都永远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与对象-他人关系的困境,但是,我们并不能从这个剧中得出本体论上的悲观结论。虽然在萨特看来,我与对象-他人的关系在自为的生存中是真实的。但是除非是一个死人,否则自为就永远有超越这个关系的可能。所以被禁闭在这种关系中的人都是些活死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能代表自为与他人的原始的基本的关系,而是后来的事情。我与对象-他人的关系只是“我”与他人的一种蜕化了的相遇,它是那些畏首畏尾的、半死半活的人的极其平常的存在方式。萨特不想说活人之间的基本关系被毒化是不可改变的命运,而是想说墨守陈规的人是自身存在的牺牲品。这样的人同一切质疑相对立,他是一个否定自己的自由、同时也否定他人自由的人,是一个正在死去的人,同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交流的。所以,1965年,萨特告诫般地指出:
“我想说,如果同他人的关系搞糟了,被毒化了,那么他人只能是地狱……说到底,他人对我们了解自身来说,是更为重要的东西。”(9)
(二)我与他人的最初关系是直接的,即主体-他人的超越在场
“被注视”中对主体他人的直观,表明我与他人的最初关系是不需要中介的,而在知识论水平上,对象我与对象他人是相互不相干的,二者的关系必须以知识为中介。胡塞尔、黑格尔和海德格尔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试图用“知识”为中介来沟通我与他人。萨特指出,尽管他们三人似乎都已经明白,一旦“我”和“他人”被看作两个孤立的实体,唯我论就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两个实体之间的任何统一事实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都试图在意识的最深处把握我与“他人”的基本的超越性的关系。但是他们在放弃用外在的否定的推测来把握我和他人的同时,仍然保留了这种做法的实质性结果,那就是断定我与他者的关系是通过知识来实现的。(10)
萨特认为,试图用知识来建立我与他人的根本关系是徒劳的。因为我与他人的关系首先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我的超越意识在其存在本身中,是被别的意识的超越存在影响的。他说:“如果这种对象性的关系是他人与我本身的基本关系,他的实在就仍纯粹是臆测”(11)。因为对象性关系在反思的知觉范围内显现,这表明把他人理解为对象并没有超出或然性的限度。如果他人的对象性不是幻影,那么它就不能归结为一种原始的、我触及不到的孤独,而应归结为一种不同于认识的基本关系,这种基本关系就是我的意识与他人的意识的最初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他人作为主体直接的超越在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