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
4月28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听君律师事务所付岩晴、李成虎、陈浩三名律师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到院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工作。其中包括起诉案件、逮捕、不批准逮捕案件等多种类型,具体涉嫌罪名包括滥伐林木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强奸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由副检察长汪友莲主持,贵阳听君律师事务所评查小组组长付岩晴律师,就本次评查的情况作了反馈。
会上,听君律师事务所付岩晴律师,首先对我院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接着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和我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指出一些小瑕疵问题所在,并分析了原因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依据,明确方向。
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体现了我院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决心,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同时,副检察长汪友莲要求我院承办检察官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4月28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听君律师事务所付岩晴、李成虎、陈浩三名律师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到院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工作。其中包括起诉案件、逮捕、不批准逮捕案件等多种类型,具体涉嫌罪名包括滥伐林木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强奸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由副检察长汪友莲主持,贵阳听君律师事务所评查小组组长付岩晴律师,就本次评查的情况作了反馈。
会上,听君律师事务所付岩晴律师,首先对我院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接着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和我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指出一些小瑕疵问题所在,并分析了原因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依据,明确方向。
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体现了我院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决心,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同时,副检察长汪友莲要求我院承办检察官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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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行人重伤,法院裁定:先赔钱救命】4月24日,从湖北沙洋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两次紧急裁定一保险公司先期支付医疗费共计35万元,其中第一笔15万元已到账,另一笔20万元也将不日到账。此次“先予执行”裁定,目的是全力挽救交通事故中一伤势严重当事人的生命。
今年1月22日傍晚6时18分左右,沙洋县342省道(原五洋公路)五里铺镇白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司机驾驶的轿车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舒师傅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重型颅脑损伤等身体多处受伤,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车辆在一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200万元限额商业三者险(保险期均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2年7月2日止)。
由于舒师傅伤势严重,住院没多长时间便花去医疗费近40万元,而舒师傅家境困难,其家人一时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遂以舒师傅名义向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申请先由保险公司予以执行,即先期支付舒师傅医疗费用。
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审查认为,肇事司机驾车未按操作规范致使舒师傅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肇事车在一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0万元限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基本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根据医院住院部向舒师傅家人发出的催交押金通知单显示,舒师傅所花医疗费用近40万元,欠缴数额大,急需钱救命。
针对这一情况,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本着生命至上原则,朝着挽救生命方向努力,两次依法裁定由保险公司先予执行支付总共35万元,现已到账15万元,另外20万元将于近日到账。
目前,经医院全力救治,舒师傅伤势有所好转。
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沙洋县法院先后依法裁定多起因交通事故引发医疗费用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例,执行到位医疗费用数十万元,有力救治了当事伤者。
今年1月22日傍晚6时18分左右,沙洋县342省道(原五洋公路)五里铺镇白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司机驾驶的轿车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舒师傅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重型颅脑损伤等身体多处受伤,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车辆在一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200万元限额商业三者险(保险期均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2年7月2日止)。
由于舒师傅伤势严重,住院没多长时间便花去医疗费近40万元,而舒师傅家境困难,其家人一时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遂以舒师傅名义向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申请先由保险公司予以执行,即先期支付舒师傅医疗费用。
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审查认为,肇事司机驾车未按操作规范致使舒师傅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肇事车在一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0万元限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基本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根据医院住院部向舒师傅家人发出的催交押金通知单显示,舒师傅所花医疗费用近40万元,欠缴数额大,急需钱救命。
针对这一情况,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本着生命至上原则,朝着挽救生命方向努力,两次依法裁定由保险公司先予执行支付总共35万元,现已到账15万元,另外20万元将于近日到账。
目前,经医院全力救治,舒师傅伤势有所好转。
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沙洋县法院先后依法裁定多起因交通事故引发医疗费用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例,执行到位医疗费用数十万元,有力救治了当事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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