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高电价租客开不起空调#【城中村高电价引关注,禁止加价能降低房客租房开支吗?】#如何看待城中村高电价问题#据南方财经报道,在不少城中村,许多房东将向租户收取的电费定在1.5元每度,很多租客表示电价太贵,大热天也不敢放开开空调。城中村电费加价问题不是第一次被爆出,也不是没有政策规定,但是为什么那么多年还是没有解决呢?背后的原因在于,电费加价并不只是“无良房东赚取黑心钱”那么简单。一方面,城中村租客的用电成本要高于电网公司公布电价,另一方面,确实不少房东把电费加价当做增收的手段。
多部委的文件明确规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不得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但是这部分成本是确实存在的,不在电费中加价,要怎么办呢?文件说,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解决。禁止电费加价确有必要,这涉及消费者明白消费的权利。但是指望以此来减少租房成本,恐怕是很难的。https://t.cn/A6aFKjTY
多部委的文件明确规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不得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但是这部分成本是确实存在的,不在电费中加价,要怎么办呢?文件说,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解决。禁止电费加价确有必要,这涉及消费者明白消费的权利。但是指望以此来减少租房成本,恐怕是很难的。https://t.cn/A6aFKjTY
【#济宁# 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外来济宁务工人员,今年刚申请了公租房。我想问一下,假如我现在买了房子,但是房子要2年以后才能交房,装修还要一段时间,大概需要2年半,这样的话,明后年还能继续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6 14:23:1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下列住房的面积应当认定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面积:(一)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二)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三)已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故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和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那么是否能以市场价继续承租呢,如果能继续以市场价承租,又能延续多长时间呢?因为虽然名下有房产,但是没有交房,也是没有住处。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9 16:40: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向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
领导您好,我是外来济宁务工人员,今年刚申请了公租房。我想问一下,假如我现在买了房子,但是房子要2年以后才能交房,装修还要一段时间,大概需要2年半,这样的话,明后年还能继续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6 14:23:1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下列住房的面积应当认定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面积:(一)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二)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三)已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故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和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那么是否能以市场价继续承租呢,如果能继续以市场价承租,又能延续多长时间呢?因为虽然名下有房产,但是没有交房,也是没有住处。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9 16:40: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向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
【市民最关注的#人社政策八大热点问题#,权威解读来了】“听说长沙有租房和生活补贴,我能申请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如何办理?”“我申请失业补助金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三湘都市报记者7月25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月该局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3170件,其中不少是政策咨询件。对此,市人社局选择咨询量最大的8个热点问题进行集中答疑解惑,一方面方便群众更全面地知悉相关人社政策,一方面降低热线工单量提升工作效率。
看看这8个热点问题有你想问的吗?https://t.cn/A6auf9SB(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记者7月25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月该局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3170件,其中不少是政策咨询件。对此,市人社局选择咨询量最大的8个热点问题进行集中答疑解惑,一方面方便群众更全面地知悉相关人社政策,一方面降低热线工单量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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