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谁死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浙江,方某到田地偷吃西瓜,不料被瓜农发现,紧急追赶之下,方某掉入池塘溺亡。亲属认为瓜农的追赶行为造成方某死亡,向瓜农索赔13万元。(来源:光明网)
事情是这样的,方某在当地居住生活,知道村子附近有一处西瓜地。当天气逐渐炎热,方某产生偷西瓜解馋的想法。拿到主意之后,方某偷偷来到瓜地里。
正当方某摘取时,瓜农老沈和小沈突然出现,喝住方某的窃取行为。见被撞破,方某撒腿便跑。小沈身体便捷,快速向方某追去。见小沈步步紧逼,方某跑进一家喷漆厂。
待老沈到时,两人也没有找见方某,便选择报警,但民警在工厂也没有发现方某,众人散去。原来,方某并没有成功逃脱,而是跌入池塘。
方某的亲属见其至晚未归,选择报警。最后,民警在喷漆厂附近的池塘里找到方某。事后,方某亲属认定,如果老沈、小沈不予追赶,方某就不会死亡,便向他们索赔13万元。
从情理上来看,我们知道老沈、小沈都不应该向方某亲属赔偿。但毕竟方某的死亡跟老沈、小沈的追赶有密切关系,那在法律上,老沈、小沈要向方某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吗?
本案是生命权、健康权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老沈、小沈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老沈、小沈实施了加害行为;(2)老沈、小沈实施加害行为时存在过错;(3)产生了损害后果;(4)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方某出现溺亡结果,损害后果的存在不言而喻,我们来看看其他三个条件是否满足:
1.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是否应该评价为加害行为
我认为不应该将追赶行为评价为加害行为。方某的行为是侵害瓜农老沈、小沈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为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老沈、小沈进行追赶明显属于合理的自救行为和维权行为。这是正当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加害行为。
2.老沈、小沈实施加害行为时是否存在过错
既然是自救行为和维权行为,老沈、小沈追赶的出发点自然是为了让方某受到法律的惩处,本身无法证明他们有侵害方某生命权、健康权的故意或过失。无法认定老沈、小沈在追赶时具备过错。
3.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因果关系,法律中的因果认定关系比较严格,要求同时具备前后性和相当性。
所谓前后性,就是前一个事件引起了后一个事件的发生。所谓相当性,就是前一个事件足以引起后一个事件的发生,而足以要根据常理进行判断。
在本案中,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引起了方某滑入池塘溺亡,这是客观事实,事件的发生具备前后性。但却不具备相当性,追赶行为足以导致方某逃跑,但并不足以使方某滑入池塘。
所以,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基于前述事实,法院驳回方某亲属的起诉,老沈、小沈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坚决摒弃“谁死谁有理”的和稀泥的做法,要坚持以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判,维护涉事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的公平正义。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蜗牛说法)
事情是这样的,方某在当地居住生活,知道村子附近有一处西瓜地。当天气逐渐炎热,方某产生偷西瓜解馋的想法。拿到主意之后,方某偷偷来到瓜地里。
正当方某摘取时,瓜农老沈和小沈突然出现,喝住方某的窃取行为。见被撞破,方某撒腿便跑。小沈身体便捷,快速向方某追去。见小沈步步紧逼,方某跑进一家喷漆厂。
待老沈到时,两人也没有找见方某,便选择报警,但民警在工厂也没有发现方某,众人散去。原来,方某并没有成功逃脱,而是跌入池塘。
方某的亲属见其至晚未归,选择报警。最后,民警在喷漆厂附近的池塘里找到方某。事后,方某亲属认定,如果老沈、小沈不予追赶,方某就不会死亡,便向他们索赔13万元。
从情理上来看,我们知道老沈、小沈都不应该向方某亲属赔偿。但毕竟方某的死亡跟老沈、小沈的追赶有密切关系,那在法律上,老沈、小沈要向方某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吗?
本案是生命权、健康权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老沈、小沈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老沈、小沈实施了加害行为;(2)老沈、小沈实施加害行为时存在过错;(3)产生了损害后果;(4)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方某出现溺亡结果,损害后果的存在不言而喻,我们来看看其他三个条件是否满足:
1.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是否应该评价为加害行为
我认为不应该将追赶行为评价为加害行为。方某的行为是侵害瓜农老沈、小沈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为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老沈、小沈进行追赶明显属于合理的自救行为和维权行为。这是正当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加害行为。
2.老沈、小沈实施加害行为时是否存在过错
既然是自救行为和维权行为,老沈、小沈追赶的出发点自然是为了让方某受到法律的惩处,本身无法证明他们有侵害方某生命权、健康权的故意或过失。无法认定老沈、小沈在追赶时具备过错。
3.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因果关系,法律中的因果认定关系比较严格,要求同时具备前后性和相当性。
所谓前后性,就是前一个事件引起了后一个事件的发生。所谓相当性,就是前一个事件足以引起后一个事件的发生,而足以要根据常理进行判断。
在本案中,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引起了方某滑入池塘溺亡,这是客观事实,事件的发生具备前后性。但却不具备相当性,追赶行为足以导致方某逃跑,但并不足以使方某滑入池塘。
所以,老沈、小沈的追赶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基于前述事实,法院驳回方某亲属的起诉,老沈、小沈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坚决摒弃“谁死谁有理”的和稀泥的做法,要坚持以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判,维护涉事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的公平正义。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蜗牛说法)
小众牌 美式休闲风的Polo裙可以取代各种仙女裙!粗细条纹相间 上身大方得体!看实拍图你能从剪裁和做工上感受到整件连衣裙的细致 每一处都用了立体缝线衔接 ⚠️通特别是袖口的拼接有想法也考验工艺,马蹄袖立体裁剪 有活泼的气息
⚠️另外胸前的土刺绣也是很有细节亮点的,刺绣饱满立体,细节感很好,连衣裙
⚠️另外胸前的土刺绣也是很有细节亮点的,刺绣饱满立体,细节感很好,连衣裙
#易烊千玺##胡先煦##罗一舟#这真的是罗他的经纪人说的话吗?每个人所处的地位不一样,想法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艺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民众提出合理的质疑又有什么问题呢?解决了不就好了吗?
你本来就是靠大众挣钱的呀。为什么这么瞧不起大众呢?什么叫不是别人的机会也不是你的?这家伙给你厉害的!
本人单方面抵制他们三个人的所有影视作品。就是气的慌。你牛什么牛啊你?
你本来就是靠大众挣钱的呀。为什么这么瞧不起大众呢?什么叫不是别人的机会也不是你的?这家伙给你厉害的!
本人单方面抵制他们三个人的所有影视作品。就是气的慌。你牛什么牛啊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