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只身坐轮椅到法院立案 跨域立案+暖心服务赢得好评】
“我要起诉董某某和周某某母子二人,他们二人雇佣我在他们共同经营的木材加工厂从事带锯修理工作,工作地点在俄罗斯,每个月工资15000元,工作19个月,共计285000元,先后给付工资180398元,至今尚欠104602元未予给付。”11月10日下午,一位坐着轮椅的老大爷,孤身一人来到四平市铁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寻求帮助。
看到老大爷腿脚不便,铁西法院干警梅艳文和保安将老大爷搀扶进诉讼服务中心内,拿出座椅扶老人坐下,在听到老人的诉求后,干警梅艳文对老人进行耐心地解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两位被告住址均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管辖权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法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跨域立案帮助,我院会将您提供的相关材料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法院,实现跨域立案”。
当日,干警梅艳文第一时间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法院取得联系,顺利完成了跨省之间的立案工作,老人感谢并感叹道:“科技发展的真快啊,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新时代有你们这些热血青年,未来会更好”。
“我要起诉董某某和周某某母子二人,他们二人雇佣我在他们共同经营的木材加工厂从事带锯修理工作,工作地点在俄罗斯,每个月工资15000元,工作19个月,共计285000元,先后给付工资180398元,至今尚欠104602元未予给付。”11月10日下午,一位坐着轮椅的老大爷,孤身一人来到四平市铁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寻求帮助。
看到老大爷腿脚不便,铁西法院干警梅艳文和保安将老大爷搀扶进诉讼服务中心内,拿出座椅扶老人坐下,在听到老人的诉求后,干警梅艳文对老人进行耐心地解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两位被告住址均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管辖权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法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跨域立案帮助,我院会将您提供的相关材料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法院,实现跨域立案”。
当日,干警梅艳文第一时间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法院取得联系,顺利完成了跨省之间的立案工作,老人感谢并感叹道:“科技发展的真快啊,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新时代有你们这些热血青年,未来会更好”。
【焦作马村区法院:恶狗伤人主人不认 法院判决依法赔偿】恶狗伤人,主人不认,在相关证据的支持下,法院判决赔偿3953元。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28日,原告赵某香到被告都某中经营的带锯厂找人,被被告都某中所有、被告王某平饲养的狗咬伤,受伤后赵某香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焦作市山阳区艺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并进行相关治疗,赵某香要求王某平和都某中共同赔偿因狗咬伤所产生的费用9,453元,其中医药费3,753元、误工费2,4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1,000元、疤痕美容费1,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但是都某中说狗不是他养的,是王某平养的,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赵某香的伤是带锯厂的狗咬伤的,被咬伤的第二天就看到赵某香干活了,不产生误工费。而王某平说自己是借住在都某中的带锯厂,狗是都某中家的,不能确定赵某香到底是被谁的狗咬伤的。经村委会调解未果,现纠纷成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平一家在带锯厂实际居住三年左右,期间厂里的狗一直由被告王某平饲养和管理,被告都某中不在该厂居住。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平赔偿原告赵某香医疗费3,753元、交通费200元,以上共计3,953元。判决之后,王某平将3953元赔偿给了赵某香。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赵某香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所以王某平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https://t.cn/A6UPVQ6a
#河南# #新浪看点#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28日,原告赵某香到被告都某中经营的带锯厂找人,被被告都某中所有、被告王某平饲养的狗咬伤,受伤后赵某香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焦作市山阳区艺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并进行相关治疗,赵某香要求王某平和都某中共同赔偿因狗咬伤所产生的费用9,453元,其中医药费3,753元、误工费2,4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1,000元、疤痕美容费1,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但是都某中说狗不是他养的,是王某平养的,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赵某香的伤是带锯厂的狗咬伤的,被咬伤的第二天就看到赵某香干活了,不产生误工费。而王某平说自己是借住在都某中的带锯厂,狗是都某中家的,不能确定赵某香到底是被谁的狗咬伤的。经村委会调解未果,现纠纷成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平一家在带锯厂实际居住三年左右,期间厂里的狗一直由被告王某平饲养和管理,被告都某中不在该厂居住。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平赔偿原告赵某香医疗费3,753元、交通费200元,以上共计3,953元。判决之后,王某平将3953元赔偿给了赵某香。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赵某香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所以王某平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https://t.cn/A6UPVQ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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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闯火海抢救群众生命财产 ——记“安徽好人”、第六届滁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叶超 】 厂房失火,大量木材遭受损失,工厂老板急着冲进去抢救物资。正在灭火的一名派出所辅警一把将他拽了出来,就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一根长约3米的横梁从屋顶滚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辅警头顶,致使其当场昏迷不醒。被人紧急救出后,醒来的这名辅警二话不说,抓起工具再次冲进火场继续救援。他就是全椒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辅警叶超,后获评“安徽好人”、第六届滁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90后”的叶超自2011年工作以来,工作上踏实勤快,有担当有魄力,任劳任怨,总是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处人处事。作为一名治安辅助人员,叶超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毫不懈怠,总是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得到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2016年5月14日凌晨4时许,全椒县马厂镇玉屏村一个带锯厂内,5间厂房突然燃起熊熊大火,火势冲天相当骇人。当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消防大队和辖区马厂派出所紧急救援。然而,由于失火地点距离县城约20公里远,消防大队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的重担便压在马厂派出所的肩上。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祝治华、肖东旭,带领辅警叶超、余华水第一时间赶到失火现场。民警发现,玉屏村居民余某某经营的带锯厂内,堆放的木材和木屑已被熊熊大火吞噬,火势异常凶猛。5间厂房烧成一片,只剩下四面墙和房顶的横梁。为了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两位民警决定和两名辅警一起使用派出所的小型消防车灭火。兼职消防员的叶超接到命令,主动请缨担任消防手的重任,熟练操作消防水枪,钻进火场与火魔战斗。
就在大家齐心协力与火魔奋战时,这家带锯厂的负责人余某某,却被眼前的景象搅乱阵脚。余某某突然冲进火场大门口,情绪激动地抱起一块木板,试图撞开大门以方便救火。站在旁边操作水枪的叶超见状,一把将余某某拽到身后,两人转眼交换了位置。就在这眨眼的功夫,屋顶一根3米长的横梁骨碌碌滚了下来,不偏不倚正砸中叶超头顶,其头上消防头盔被砸为两半。头颅遭遇重击之后,叶超当即浑身瘫软,趴倒在地,人事不省。身边的民警肖东旭见状,赶紧将叶超抱出火场。
几分钟后,叶超迷迷糊糊醒过来。看到大家依旧忙着扑火,他不顾队友肖东旭的劝阻,再次冲进火场,端起消防水枪对准熊熊大火。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消防大队官兵赶到火场。在大家极力劝说下,叶超才离开火场,驱车赶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他被砸成轻微脑震荡。
事后,派出所领导问他:“怎么倒下了又跑上去了?”他说:“为了群众,我倒了也得爬起来。面对熊熊燃烧的大火,说不害怕是假话。但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危险时,我肯定要站出来!”(记者张开兴)
“90后”的叶超自2011年工作以来,工作上踏实勤快,有担当有魄力,任劳任怨,总是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处人处事。作为一名治安辅助人员,叶超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毫不懈怠,总是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得到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2016年5月14日凌晨4时许,全椒县马厂镇玉屏村一个带锯厂内,5间厂房突然燃起熊熊大火,火势冲天相当骇人。当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消防大队和辖区马厂派出所紧急救援。然而,由于失火地点距离县城约20公里远,消防大队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的重担便压在马厂派出所的肩上。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祝治华、肖东旭,带领辅警叶超、余华水第一时间赶到失火现场。民警发现,玉屏村居民余某某经营的带锯厂内,堆放的木材和木屑已被熊熊大火吞噬,火势异常凶猛。5间厂房烧成一片,只剩下四面墙和房顶的横梁。为了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两位民警决定和两名辅警一起使用派出所的小型消防车灭火。兼职消防员的叶超接到命令,主动请缨担任消防手的重任,熟练操作消防水枪,钻进火场与火魔战斗。
就在大家齐心协力与火魔奋战时,这家带锯厂的负责人余某某,却被眼前的景象搅乱阵脚。余某某突然冲进火场大门口,情绪激动地抱起一块木板,试图撞开大门以方便救火。站在旁边操作水枪的叶超见状,一把将余某某拽到身后,两人转眼交换了位置。就在这眨眼的功夫,屋顶一根3米长的横梁骨碌碌滚了下来,不偏不倚正砸中叶超头顶,其头上消防头盔被砸为两半。头颅遭遇重击之后,叶超当即浑身瘫软,趴倒在地,人事不省。身边的民警肖东旭见状,赶紧将叶超抱出火场。
几分钟后,叶超迷迷糊糊醒过来。看到大家依旧忙着扑火,他不顾队友肖东旭的劝阻,再次冲进火场,端起消防水枪对准熊熊大火。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消防大队官兵赶到火场。在大家极力劝说下,叶超才离开火场,驱车赶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他被砸成轻微脑震荡。
事后,派出所领导问他:“怎么倒下了又跑上去了?”他说:“为了群众,我倒了也得爬起来。面对熊熊燃烧的大火,说不害怕是假话。但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危险时,我肯定要站出来!”(记者张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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