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有编制!】阜阳市人民医院关于进行2021年度硕、博研究生招聘的公告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我院将于2021年8月17日组织实施2021年度硕、博研究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临床病理学)第一起点学历可放宽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其他专业硕、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
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指“1993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见图片)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硕、博研究生可在https://t.cn/A6Iqr3bG 、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面试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6楼4号会议室。
须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硕、博研究生拟聘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其他
医院2021年度硕、博研究生招聘计划已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部门批准,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九、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0558-3010019,0558-3010017(人事科)
(二)监督举报:0558-3010011(纪检监察科)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我院将于2021年8月17日组织实施2021年度硕、博研究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临床病理学)第一起点学历可放宽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其他专业硕、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
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指“1993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见图片)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硕、博研究生可在https://t.cn/A6Iqr3bG 、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面试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6楼4号会议室。
须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硕、博研究生拟聘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其他
医院2021年度硕、博研究生招聘计划已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部门批准,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九、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0558-3010019,0558-3010017(人事科)
(二)监督举报:0558-3010011(纪检监察科)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广元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多人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 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 现将高大海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高大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7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市委办秘书一科科长、一 级主任科员,2019 年 7 月任现职,2015 年 11 月 任现级,2020年1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奕,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1月生, 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 室主任,2020 年 5 月任现职,2017 年 7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曾小川,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4 月 生,研究生,农学硕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二 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0 年 12 月任现职, 2015年10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会方,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政府办副主任 (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县乡村振兴局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7月任 现职,2011 年 11 月任现级,2021 年 1 月晋升一 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泽,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8月生, 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 任,2019 年 6 月任现职,2017 年 11 月任现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翟广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 年 3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昭化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四级调研员,2020 年 3 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5 年 1 月晋升副处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罗莉萍,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78年7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 监管与品牌培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19 年7月任现职,2009年3月任现级,2020年7月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月生, 党校研究生,现任苍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 长、一级主任科员,2015年11月任现职,2008年 4月任现级,2020年9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徐进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 年 1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苍溪县政协党组成员、办公 室主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4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5 年 1 月晋升副处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唐镭珂,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3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利州区荣山镇党委书记, 2020年10月任现职,2014年3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陈映儒,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 生,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市文化广播电 视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2019 年 8 月任现职, 2010年2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谢家远,男,汉族,民盟盟员,1973 年 9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 长、民盟苍溪县基层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 2016年12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蒋飞,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一 级警长,2020 年 10 月任现职,2017 年 3 月任现 级,2019年3月晋升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鄢家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 年 2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剑阁县财政局局长、四级 调研员,2016 年 10 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 四级调研员,2017年1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佶,女,汉族,1975年5月生,党校大学, 现任剑阁县工商联主席,2021 年 6 月任现职, 2016年8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何仕钦,男,汉族,民建会员,1972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民 建剑阁县基层主委,2019年6月任现职,2007年 1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罗永茂,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4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剑阁县普安镇党委书记、一 级主任科员,2017 年 8 月任现职,2011 年 12 月 任现级,2020年11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杨晓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 年 8 月 生,大学,工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 员,2013年12月任正科级,2020年12月晋升四 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根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 年 1 月 生,大学,法学学士,现任青川县凉水镇党委书 记,2019年1月任现职,2015年7月任现级。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任伟霖,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 年 2 月 生,大学,文学学士,现任昭化区红岩镇党委书 记、一级主任科员,2019年12月任现职,2015年 8 月任现级,2019 年 12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侯光鸿,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1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2021年6月任现职,2014年6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杜培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 年 6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 术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0年1月 任现职,2019年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8年1 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付建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 副主任、四级调研员,2018年2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9 年 1 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马丽,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70 年 10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科学技术协会主 席、九三学社旺苍支委主委,2020 年 3 月任现 职,2016 年 12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 务。
陈凯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书记、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4月 任现职,2007年4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 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佳均,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 年 5 月 生,大学,理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 培训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19 年 7 月任现 职,2016年3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级主 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磊,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5月生, 研究生,工学硕士,现任昭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6月任现职,2015 年 8 月任现级,2019 年 12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 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蹇凯,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月生, 研究生,农学硕士,现任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干部科科长、党外知识分子科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2020 年 7 月任现职,2017 年 10 月任现级,2020年10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贺俊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1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苍溪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2021年4月任现职,2012年8月任现级。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赵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0月生, 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木鱼镇党委书记,2021 年 2 月任现职,2016 年 8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祥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主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3月任现职,2019年 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7年5月晋升副处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梁志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0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青川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 长,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7月任现职,2006年 11 月任现级,2021 年 1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芳,女,汉族,农工党员,1978年5月生, 大学,农学学士,现任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 科长,2019 年 4 月任现职,2014 年 11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柳咏莉,女,汉族,1972 年 9 月生,在职大 学,现任青川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2020 年 8 月任现职,2016 年 9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鹏飞,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工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办 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5月任现职, 2018 年 3 月任现级,2021 年 5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向庚,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生, 大学,工学学士,现任旺苍县东河镇党委书记、 一级主任科员,2020年5月任现职,2016年8月 任现级,2020年7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杜晓蓉,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1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旺苍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 记、局长,2020 年 2 月任现职,2006 年 5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长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 年 9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利州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 长,2021 年 6 月任现职,2005 年 11 月任现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煜蕊,女,汉族,民建会员,1981 年 3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民建市委机关办公室主任、 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 职),2020年12月任现职,2017年10月任现级, 2020年10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晓容,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69年4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昭化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 主任、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九 三学社昭化支社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2007 年5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杨力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2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三锅镇党委书记, 2019年12月任现职,2016年8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徐笑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利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 务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6月任现职, 2012年4月任现级,2020年12月晋升一级主任 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梁皓,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8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苍溪县运山镇党委书记、一级主 任科员,2020 年 4 月任现职,2017 年 11 月任现 级,2020年9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何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 队长、一级警长,2021 年 4 月任现职,2015 年 5 月任现级,2018年9月套改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母建容,女,汉族,民进会员,1973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区工 商联主席。2021 年 5 月任现职,2008 年 5 月任 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贾长城,男,汉族,民盟盟员,1975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民 盟朝天支部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2017年4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 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 于 5 个工作日内(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 实。举报电话:0839-12380;举报网站:http:// www.gy12380.com。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5日
高大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7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市委办秘书一科科长、一 级主任科员,2019 年 7 月任现职,2015 年 11 月 任现级,2020年1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奕,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1月生, 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 室主任,2020 年 5 月任现职,2017 年 7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曾小川,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4 月 生,研究生,农学硕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二 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0 年 12 月任现职, 2015年10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会方,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政府办副主任 (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县乡村振兴局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7月任 现职,2011 年 11 月任现级,2021 年 1 月晋升一 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泽,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8月生, 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 任,2019 年 6 月任现职,2017 年 11 月任现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翟广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 年 3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昭化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四级调研员,2020 年 3 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5 年 1 月晋升副处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罗莉萍,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78年7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 监管与品牌培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19 年7月任现职,2009年3月任现级,2020年7月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月生, 党校研究生,现任苍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 长、一级主任科员,2015年11月任现职,2008年 4月任现级,2020年9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徐进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 年 1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苍溪县政协党组成员、办公 室主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4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5 年 1 月晋升副处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唐镭珂,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 年 3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利州区荣山镇党委书记, 2020年10月任现职,2014年3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陈映儒,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 生,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市文化广播电 视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2019 年 8 月任现职, 2010年2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谢家远,男,汉族,民盟盟员,1973 年 9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 长、民盟苍溪县基层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 2016年12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蒋飞,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一 级警长,2020 年 10 月任现职,2017 年 3 月任现 级,2019年3月晋升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鄢家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 年 2 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剑阁县财政局局长、四级 调研员,2016 年 10 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 四级调研员,2017年1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吴佶,女,汉族,1975年5月生,党校大学, 现任剑阁县工商联主席,2021 年 6 月任现职, 2016年8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何仕钦,男,汉族,民建会员,1972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民 建剑阁县基层主委,2019年6月任现职,2007年 1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罗永茂,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4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剑阁县普安镇党委书记、一 级主任科员,2017 年 8 月任现职,2011 年 12 月 任现级,2020年11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杨晓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 年 8 月 生,大学,工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 员,2013年12月任正科级,2020年12月晋升四 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根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 年 1 月 生,大学,法学学士,现任青川县凉水镇党委书 记,2019年1月任现职,2015年7月任现级。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任伟霖,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 年 2 月 生,大学,文学学士,现任昭化区红岩镇党委书 记、一级主任科员,2019年12月任现职,2015年 8 月任现级,2019 年 12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侯光鸿,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1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2021年6月任现职,2014年6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杜培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 年 6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 术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0年1月 任现职,2019年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8年1 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付建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 副主任、四级调研员,2018年2月任现职,2019 年 6 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9 年 1 月晋升副处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马丽,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70 年 10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科学技术协会主 席、九三学社旺苍支委主委,2020 年 3 月任现 职,2016 年 12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 务。
陈凯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旺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书记、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4月 任现职,2007年4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 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佳均,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 年 5 月 生,大学,理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 培训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19 年 7 月任现 职,2016年3月任现级,2021年3月晋升一级主 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磊,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5月生, 研究生,工学硕士,现任昭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6月任现职,2015 年 8 月任现级,2019 年 12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 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蹇凯,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月生, 研究生,农学硕士,现任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干部科科长、党外知识分子科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2020 年 7 月任现职,2017 年 10 月任现级,2020年10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贺俊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1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苍溪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 任,2021年4月任现职,2012年8月任现级。拟 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赵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0月生, 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木鱼镇党委书记,2021 年 2 月任现职,2016 年 8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祥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主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3月任现职,2019年 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2017年5月晋升副处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梁志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0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青川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 长,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7月任现职,2006年 11 月任现级,2021 年 1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芳,女,汉族,农工党员,1978年5月生, 大学,农学学士,现任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 科长,2019 年 4 月任现职,2014 年 11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柳咏莉,女,汉族,1972 年 9 月生,在职大 学,现任青川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2020 年 8 月任现职,2016 年 9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鹏飞,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1月 生,党校研究生,工学学士,现任市委组织部办 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5月任现职, 2018 年 3 月任现级,2021 年 5 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向庚,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生, 大学,工学学士,现任旺苍县东河镇党委书记、 一级主任科员,2020年5月任现职,2016年8月 任现级,2020年7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杜晓蓉,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1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旺苍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 记、局长,2020 年 2 月任现职,2006 年 5 月任现 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长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 年 9 月 生,党校大学,现任利州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 长,2021 年 6 月任现职,2005 年 11 月任现级。 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王煜蕊,女,汉族,民建会员,1981 年 3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民建市委机关办公室主任、 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 职),2020年12月任现职,2017年10月任现级, 2020年10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晓容,女,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69年4 月生,在职大学,现任昭化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 主任、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九 三学社昭化支社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2007 年5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杨力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2月 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青川县三锅镇党委书记, 2019年12月任现职,2016年8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徐笑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利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 务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6月任现职, 2012年4月任现级,2020年12月晋升一级主任 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梁皓,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8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苍溪县运山镇党委书记、一级主 任科员,2020 年 4 月任现职,2017 年 11 月任现 级,2020年9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何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月生, 在职大学,现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 队长、一级警长,2021 年 4 月任现职,2015 年 5 月任现级,2018年9月套改一级警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母建容,女,汉族,民进会员,1973 年 2 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区工 商联主席。2021 年 5 月任现职,2008 年 5 月任 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贾长城,男,汉族,民盟盟员,1975年12月 生,在职大学,现任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民 盟朝天支部主委,2019年3月任现职,2017年4 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 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 于 5 个工作日内(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 实。举报电话:0839-12380;举报网站:http:// www.gy12380.com。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5日
又一味中药,被骂滚出中国药典...... [吃惊][吃惊][吃惊]大师兄语良
很搞笑,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讲何首乌的。
怎么说呢?
事情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仲景先师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仲景先师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他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他的平均使用量为15g。
如果仲景先师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
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很搞笑,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讲何首乌的。
怎么说呢?
事情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仲景先师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仲景先师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他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他的平均使用量为15g。
如果仲景先师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
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