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领导走访检查社区废弃口罩投放情况】2月19日,和平区副区长李浩深入居民区检查废弃口罩收集清运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对居民区、公共机构(不含医疗机构)等处的废弃口罩实行专桶收集、定点存放、专车运输。将废弃口罩运送到建设路有害垃圾暂存点暂放,再专车送至市垃圾处理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日均清运废弃口罩约1.7万只。
李浩同志走访了蓝天小区、卫华里小区、文化村小区等处的废弃口罩投放点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投放标识是否明显、完整,投放容器是否完好,以及消杀工作是否到位等。他强调,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废弃口罩收集、收运具体工作要求,合理设置废弃口罩投放点,相关投放标识要醒目、明确;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废弃口罩;加强对废弃口罩的专桶收运并确保桶身安全、封闭。
疫情面前无小事,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废弃口罩的收集防控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对居民区、公共机构(不含医疗机构)等处的废弃口罩实行专桶收集、定点存放、专车运输。将废弃口罩运送到建设路有害垃圾暂存点暂放,再专车送至市垃圾处理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日均清运废弃口罩约1.7万只。
李浩同志走访了蓝天小区、卫华里小区、文化村小区等处的废弃口罩投放点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投放标识是否明显、完整,投放容器是否完好,以及消杀工作是否到位等。他强调,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废弃口罩收集、收运具体工作要求,合理设置废弃口罩投放点,相关投放标识要醒目、明确;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废弃口罩;加强对废弃口罩的专桶收运并确保桶身安全、封闭。
疫情面前无小事,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废弃口罩的收集防控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公安高陵分局走进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
2019年11月19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政委李浩组织分局办公室、刑侦大队、国保大队、鹿苑派出所、平安办等单位,在北信学院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活动分为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组织北信学院相关领导和辅导员在北信学院会议室召开座谈培训会。参会的有分局政委李浩、办公室主任王铁、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江炯、鹿苑派出所所长崔文、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长春、平安办负责人彭磊等公安分局同志,市局刑侦局反诈中心民警胡博,北信学院党委书记杨灏、副院长李贵才、学校后保处长伍建文、学生处副处长陈博、信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李恒、商学院副院长李景阳、通识学院副院长范成梅及学校全体辅导员,会议由北信学院副院长李贵才主持。
首先,分局政委李浩对2019年以来全国、全市、全区的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及北信学院2019年10月份的发案情况进行通报。对目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进行分析,系统阐述了走进校园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就做好防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成立"反诈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学生参加反诈知识测试、班级开展反诈安全主题班会、学院开展反诈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大学生的反诈、防诈意识;二是公安机关和学校建立"警校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推送最新诈骗手段,强化学生的防范和辨别意识,灌输覆盖面达100%;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提示、抖音、微电影等载体宣传,以学生群体最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共同创建"无诈校园"。
其次,市刑侦局反诈中心民警胡博对北信学院辅导员进行授课,系统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见的类型及防范手段。
最后,北信学院党委书记杨灏提出提高学生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宣传多元形式、减少财产损失四点要求。
随后,参会人员移步北信学院教学楼前,开展现场讲解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分局政委李浩现场讲解展板知识,宣传民警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
2019年11月19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政委李浩组织分局办公室、刑侦大队、国保大队、鹿苑派出所、平安办等单位,在北信学院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活动分为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组织北信学院相关领导和辅导员在北信学院会议室召开座谈培训会。参会的有分局政委李浩、办公室主任王铁、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江炯、鹿苑派出所所长崔文、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长春、平安办负责人彭磊等公安分局同志,市局刑侦局反诈中心民警胡博,北信学院党委书记杨灏、副院长李贵才、学校后保处长伍建文、学生处副处长陈博、信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李恒、商学院副院长李景阳、通识学院副院长范成梅及学校全体辅导员,会议由北信学院副院长李贵才主持。
首先,分局政委李浩对2019年以来全国、全市、全区的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及北信学院2019年10月份的发案情况进行通报。对目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进行分析,系统阐述了走进校园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就做好防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成立"反诈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学生参加反诈知识测试、班级开展反诈安全主题班会、学院开展反诈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大学生的反诈、防诈意识;二是公安机关和学校建立"警校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推送最新诈骗手段,强化学生的防范和辨别意识,灌输覆盖面达100%;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提示、抖音、微电影等载体宣传,以学生群体最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共同创建"无诈校园"。
其次,市刑侦局反诈中心民警胡博对北信学院辅导员进行授课,系统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见的类型及防范手段。
最后,北信学院党委书记杨灏提出提高学生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宣传多元形式、减少财产损失四点要求。
随后,参会人员移步北信学院教学楼前,开展现场讲解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分局政委李浩现场讲解展板知识,宣传民警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
《政风行风热线》10月10日上线情况:
上线单位 淮南市民政局
上线嘉宾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秦红权
低保中心负责人 夏明媚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梅松宝
养老服务科 李浩
2019年8月19日,经淮南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新的标准均从7月1日起执行。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高龄津贴等项标准。
城乡低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7年建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低保制度建立初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市辖区是120元/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是100元/人;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是60元/人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安徽省要求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城乡低保统筹管理。我市市辖区和凤台县2018年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管理,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人,今年提高到593元/人,增幅4%;寿县目前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是557元/人,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是362元/人,今年准备实现城乡低保统筹,提标方案已提交县委常务会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另行发布。
特困人员供养:按照民政部、民政厅的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同时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今年,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供养标准由7200元提高到12000元;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9250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由5622元提高到660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由7200元提高到7800元。寿县目前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为562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为7200。提标方案已提交县委常务会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另行发布。
同时,为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8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00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分散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由900元/人提高到1050元/人,集中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由1300元/人提高到1450元/人。
高龄津贴:市辖区和凤台县80—99周岁老人的高龄津贴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60元,寿县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400元。市辖区和寿县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费每人每月500元,凤台县是每人每月1000元。
上线单位 淮南市民政局
上线嘉宾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秦红权
低保中心负责人 夏明媚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梅松宝
养老服务科 李浩
2019年8月19日,经淮南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新的标准均从7月1日起执行。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高龄津贴等项标准。
城乡低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7年建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低保制度建立初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市辖区是120元/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是100元/人;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是60元/人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安徽省要求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城乡低保统筹管理。我市市辖区和凤台县2018年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管理,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人,今年提高到593元/人,增幅4%;寿县目前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是557元/人,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是362元/人,今年准备实现城乡低保统筹,提标方案已提交县委常务会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另行发布。
特困人员供养:按照民政部、民政厅的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同时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今年,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供养标准由7200元提高到12000元;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9250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由5622元提高到660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由7200元提高到7800元。寿县目前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为562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年补助标准为7200。提标方案已提交县委常务会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另行发布。
同时,为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8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00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分散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由900元/人提高到1050元/人,集中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由1300元/人提高到1450元/人。
高龄津贴:市辖区和凤台县80—99周岁老人的高龄津贴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60元,寿县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400元。市辖区和寿县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费每人每月500元,凤台县是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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