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4小时# #在洛阳过年# #洛阳# 【春节假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涉及洛阳这些酒店、景区、超市等……】2月18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春节假期受理诉求情况。7天时间,全市12315三级执法网络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745起,较去年同比下降6%,防疫物资类零投诉。
其中12315热线转办1639起,110联动转办106起。具体情况是:受理咨询1375起;受理投诉340起,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89起,服务消费类投诉151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7.6余万元;受理举报30起,案值8.4余万元。
商品消费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55.6%,食品的质量及价格,服装鞋帽的三包问题,烟酒和饮料过期或变质、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明码标价问题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
服务消费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44.4%,餐饮住宿行业就餐时发现饭菜中有虫子、异物、变质等食物问题,预订的酒店实际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或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预付费纠纷等问题,健身房、美容美发洗浴行业等办卡后商家服务质量与宣传承诺不符、过节期间加价消费等问题位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
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广告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价格违法等。
春节假期,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24小时人工在线,及时受理、分转和解决消费者诉求。该中心同时发布8个典型案例,倡导商家诚信交易,规范经营,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案例一:瀍河区铠源汽车美容装饰商行洗车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1日,消费者唐先生反映其在瀍河区铠源汽车美容装饰商行洗车,商家未提前告知洗车费用,且店内没有相关价格标识牌。唐先生车辆清洗完成后商家收取60元洗车费用,其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求助。接到投诉之后,瀍河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行承诺唐先生随时到店都可退还其60元洗车费用,唐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就餐收取毛巾费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2日,消费者杨先生反映其于2月初在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花费2900元预定包间套餐。2月12日到店消费时,商家为杨先生及其同行的亲戚朋友提供消毒毛巾用于擦手,使用后商家要求在套餐费用外另收取60元毛巾费用。杨先生认为该商家未提前告知其毛巾收费价格,以为该毛巾服务已经包含在套餐内,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协商,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退还杨先生60元毛巾费用,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三:伊川县梦庭主题酒店退押金问题
2月11日,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于2月10号预定该处的住宿服务并缴纳100元押金。2月11日到店后,发现商家给其提供的房间与之前约定的不一样,遂与商家协商。协商过程中商家态度恶劣,李先生不愿意继续在此住宿,要求商家退还缴纳的100元押金,商家拒绝退还,故拨打热线投诉。接投诉后,伊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调解,伊川县梦庭主题酒店同意退还李先生100元住宿押金,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四:龙门石窟东北区停车场停车收费问题
2月13日,消费者马先生反映其于2月12日在此处停车。离开停车场时,ETC在17点12分缴纳10元停车费,但起落杆没有抬杆,导致马先生无法正常驾车驶离停车场,随后马先生扫码又支付了一次停车费。前后共支付两次停车费,马先生才正常驶离该停车场,其认为该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之后,龙门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停车场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该停车场负责人退还多收取马先生的10元钱停车费用,马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五:伊滨区倒盏村景区停车场停车价格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5日,消费者曹先生反映其在伊滨区诸葛镇玄奘路倒盏村景区停车场停车,驶离停车场时,该停车场收取其10元停车费。但曹先生称该停车场没有价格公示牌或其他价格公示,认为该商家未明码标价收费不合理,协商未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调解,该停车场退还曹先生10元停车费,并对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明码标价规范停车经营,曹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六:宜阳县紫玫瑰歌厅售卖过期饮料问题
2月11日,任女士反映在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世纪广场五楼的紫玫瑰歌厅购买某品牌饮料,共花费12元,在饮用时发现购买的饮料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3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宜阳县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于2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最终商家赔偿任女士600元店内充值卡,并向其道歉,执法人员同时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理,任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七: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商品标价与实际不符问题
2月12日,消费者许先生反映其在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购买饮料,结账时,实际付款金额与标价不符(标价7.9元,实际付款8.9元)。其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之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家按照三倍比例对其进行赔偿,许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八:孟津县中国移动营业厅售卖手机商家提供型号不一致问题
2月14日,消费者宋女士反映其于2月13日在孟津县中国移动营业厅购买2699元华为荣耀MAX,回家后发现商家给自己的是华为荣耀X10,型号提供错误,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孟津县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家承诺原价2699元退还宋女士,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二帅)
其中12315热线转办1639起,110联动转办106起。具体情况是:受理咨询1375起;受理投诉340起,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89起,服务消费类投诉151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7.6余万元;受理举报30起,案值8.4余万元。
商品消费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55.6%,食品的质量及价格,服装鞋帽的三包问题,烟酒和饮料过期或变质、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明码标价问题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
服务消费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44.4%,餐饮住宿行业就餐时发现饭菜中有虫子、异物、变质等食物问题,预订的酒店实际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或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预付费纠纷等问题,健身房、美容美发洗浴行业等办卡后商家服务质量与宣传承诺不符、过节期间加价消费等问题位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
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广告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价格违法等。
春节假期,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24小时人工在线,及时受理、分转和解决消费者诉求。该中心同时发布8个典型案例,倡导商家诚信交易,规范经营,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案例一:瀍河区铠源汽车美容装饰商行洗车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1日,消费者唐先生反映其在瀍河区铠源汽车美容装饰商行洗车,商家未提前告知洗车费用,且店内没有相关价格标识牌。唐先生车辆清洗完成后商家收取60元洗车费用,其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求助。接到投诉之后,瀍河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行承诺唐先生随时到店都可退还其60元洗车费用,唐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就餐收取毛巾费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2日,消费者杨先生反映其于2月初在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花费2900元预定包间套餐。2月12日到店消费时,商家为杨先生及其同行的亲戚朋友提供消毒毛巾用于擦手,使用后商家要求在套餐费用外另收取60元毛巾费用。杨先生认为该商家未提前告知其毛巾收费价格,以为该毛巾服务已经包含在套餐内,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协商,洛阳市王府九号公馆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退还杨先生60元毛巾费用,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三:伊川县梦庭主题酒店退押金问题
2月11日,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于2月10号预定该处的住宿服务并缴纳100元押金。2月11日到店后,发现商家给其提供的房间与之前约定的不一样,遂与商家协商。协商过程中商家态度恶劣,李先生不愿意继续在此住宿,要求商家退还缴纳的100元押金,商家拒绝退还,故拨打热线投诉。接投诉后,伊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调解,伊川县梦庭主题酒店同意退还李先生100元住宿押金,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四:龙门石窟东北区停车场停车收费问题
2月13日,消费者马先生反映其于2月12日在此处停车。离开停车场时,ETC在17点12分缴纳10元停车费,但起落杆没有抬杆,导致马先生无法正常驾车驶离停车场,随后马先生扫码又支付了一次停车费。前后共支付两次停车费,马先生才正常驶离该停车场,其认为该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之后,龙门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停车场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该停车场负责人退还多收取马先生的10元钱停车费用,马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五:伊滨区倒盏村景区停车场停车价格未明码标价问题
2月15日,消费者曹先生反映其在伊滨区诸葛镇玄奘路倒盏村景区停车场停车,驶离停车场时,该停车场收取其10元停车费。但曹先生称该停车场没有价格公示牌或其他价格公示,认为该商家未明码标价收费不合理,协商未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调解,该停车场退还曹先生10元停车费,并对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明码标价规范停车经营,曹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六:宜阳县紫玫瑰歌厅售卖过期饮料问题
2月11日,任女士反映在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世纪广场五楼的紫玫瑰歌厅购买某品牌饮料,共花费12元,在饮用时发现购买的饮料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3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宜阳县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于2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最终商家赔偿任女士600元店内充值卡,并向其道歉,执法人员同时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理,任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七: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商品标价与实际不符问题
2月12日,消费者许先生反映其在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购买饮料,结账时,实际付款金额与标价不符(标价7.9元,实际付款8.9元)。其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之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家按照三倍比例对其进行赔偿,许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八:孟津县中国移动营业厅售卖手机商家提供型号不一致问题
2月14日,消费者宋女士反映其于2月13日在孟津县中国移动营业厅购买2699元华为荣耀MAX,回家后发现商家给自己的是华为荣耀X10,型号提供错误,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接到投诉后,孟津县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该商家承诺原价2699元退还宋女士,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二帅)
项目未动工已“热销”!邢台沙河市“迎新•壹号院”无证预售遭“查处
项目未动工已“热销”!邢台沙河市“迎新•壹号院”无证预售遭“查处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下达通知,严厉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预售商品房,其中就包括“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迎新·壹号院”地产开发项目,上述规定都沦为了一纸空文。
近日,据河北省沙河市一知情人反映,位于沙河市东环路与健康街交汇处的“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采用“排卡”的“变通”手法,公然对外预售商品房,存在着转嫁项目投资风险、欺诈购房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为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采访。
12月3日,记者首先找到了“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的售楼处,并以购房者的身份得到了售楼处工作人员的热情“礼遇”。据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的开发商为河北金誉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楼高均在9层,预计2022年交房,房价每平在4800元左右。现在该楼盘正在进行“排卡”的优惠活动,凡是有购房意向的人员,现在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日后会抵顶2万元使用。与此同时,为了显示房屋预售的异常“火爆”,置业顾问还再三强调,今天是排卡活动的最后一天,并且1#2#3#楼盘均已售完,目前只有4#5#6#7#楼盘还可以进行排卡。由于排卡人数已经超过房屋销售数量,所以他们已经接到通知,排卡活动仅限于今天下午下班之前,话里话外都透漏出一种“欲购从速,过期不候”的“热销”意味。
在与置业顾问的交谈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该楼盘的排卡认购活动已经进行5天了,前来排卡交费的人员十分踊跃,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销售预期。当记者询问该楼盘现在建设到什么程度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时,置业顾问一方面坦承商品房建设目前尚未动工,另一方面则是在“预售许可证”问题上支支吾吾,始终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沙河市住建局核实和反映有关情况。据该局一位姓宗的科长介绍,“迎新·壹号院”房产开发项目确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住建局已发现其存在违规预售的嫌疑,但因为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所以他们一时也难以“贸然”地采取必要行动,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问题,他们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核实与查处。为了消除宗科长提出的“存在取证困难”的忧虑,记者当即表示可以配合住建局开展现场取证工作,由记者前去向售楼处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以此来获取“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销售的确凿证据。然而对于记者的这一提议,宗科长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竟然以一种“谨慎”的近乎反常的理由婉转谢绝了。他说不需要记者以交排卡费的方式来获取证据,因为记者交纳出去的费用,他也“不能确定就一定能讨要回来”,存在着一定风险。同时他表示,一旦查处工作有所进展,将会尽快向记者做出回复。
然而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记者感到困惑与不解。记者结束采访之后,迟迟没有等来沙河市住建局方面的任何答复,却蹊跷地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对方自称是“迎新·壹号院”项目的开发商,并提出想要与记者“见面聊聊”。让人深感纳闷的是,记者与这位开发商素昧平生、本不相识,他又是从哪里获得记者的联系方式呢?
为了消解心中疑团,记者挂断与这位开发商的通话后,随即又与沙河市住建局的宗科长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记者询问:“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预售商品房问题的查处有何进展?并且开发商为何会有记者的联系方式?宗科长回应说,他们组织执法人员前去该项目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但没有发现“排卡”的任何票据或迹象,无法证实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至于开发商是如何获取记者联系方式的问题,宗科长则是闪烁其词、语焉不详,或许是实在难圆其说,最后干脆直接挂断了电话……
记者认为,严格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当“迎新·壹号院”项目出现明显的违规预售问题时,却并未受到当地住建局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即使有记者前去调查核实并反映情况后,查处违规行为的行动依然是“无果而终”,这种现象能说是正常的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在沙河市房地产开发与违法楼盘监督管理,监管职责已经到了麻木不仁和放任自流的地步了吗?在种种反常现象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关联与猫腻呢?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编:小白
文章来源于网络
项目未动工已“热销”!邢台沙河市“迎新•壹号院”无证预售遭“查处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下达通知,严厉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预售商品房,其中就包括“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迎新·壹号院”地产开发项目,上述规定都沦为了一纸空文。
近日,据河北省沙河市一知情人反映,位于沙河市东环路与健康街交汇处的“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采用“排卡”的“变通”手法,公然对外预售商品房,存在着转嫁项目投资风险、欺诈购房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为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采访。
12月3日,记者首先找到了“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的售楼处,并以购房者的身份得到了售楼处工作人员的热情“礼遇”。据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的开发商为河北金誉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楼高均在9层,预计2022年交房,房价每平在4800元左右。现在该楼盘正在进行“排卡”的优惠活动,凡是有购房意向的人员,现在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日后会抵顶2万元使用。与此同时,为了显示房屋预售的异常“火爆”,置业顾问还再三强调,今天是排卡活动的最后一天,并且1#2#3#楼盘均已售完,目前只有4#5#6#7#楼盘还可以进行排卡。由于排卡人数已经超过房屋销售数量,所以他们已经接到通知,排卡活动仅限于今天下午下班之前,话里话外都透漏出一种“欲购从速,过期不候”的“热销”意味。
在与置业顾问的交谈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该楼盘的排卡认购活动已经进行5天了,前来排卡交费的人员十分踊跃,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销售预期。当记者询问该楼盘现在建设到什么程度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时,置业顾问一方面坦承商品房建设目前尚未动工,另一方面则是在“预售许可证”问题上支支吾吾,始终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沙河市住建局核实和反映有关情况。据该局一位姓宗的科长介绍,“迎新·壹号院”房产开发项目确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住建局已发现其存在违规预售的嫌疑,但因为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所以他们一时也难以“贸然”地采取必要行动,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问题,他们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核实与查处。为了消除宗科长提出的“存在取证困难”的忧虑,记者当即表示可以配合住建局开展现场取证工作,由记者前去向售楼处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以此来获取“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销售的确凿证据。然而对于记者的这一提议,宗科长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竟然以一种“谨慎”的近乎反常的理由婉转谢绝了。他说不需要记者以交排卡费的方式来获取证据,因为记者交纳出去的费用,他也“不能确定就一定能讨要回来”,存在着一定风险。同时他表示,一旦查处工作有所进展,将会尽快向记者做出回复。
然而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记者感到困惑与不解。记者结束采访之后,迟迟没有等来沙河市住建局方面的任何答复,却蹊跷地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对方自称是“迎新·壹号院”项目的开发商,并提出想要与记者“见面聊聊”。让人深感纳闷的是,记者与这位开发商素昧平生、本不相识,他又是从哪里获得记者的联系方式呢?
为了消解心中疑团,记者挂断与这位开发商的通话后,随即又与沙河市住建局的宗科长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记者询问:“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预售商品房问题的查处有何进展?并且开发商为何会有记者的联系方式?宗科长回应说,他们组织执法人员前去该项目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但没有发现“排卡”的任何票据或迹象,无法证实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至于开发商是如何获取记者联系方式的问题,宗科长则是闪烁其词、语焉不详,或许是实在难圆其说,最后干脆直接挂断了电话……
记者认为,严格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当“迎新·壹号院”项目出现明显的违规预售问题时,却并未受到当地住建局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即使有记者前去调查核实并反映情况后,查处违规行为的行动依然是“无果而终”,这种现象能说是正常的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在沙河市房地产开发与违法楼盘监督管理,监管职责已经到了麻木不仁和放任自流的地步了吗?在种种反常现象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关联与猫腻呢?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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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动工已“热销”!邢台沙河市“迎新•壹号院”无证预售遭“查处
12-11 00:00阅读 361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下达通知,严厉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预售商品房,其中就包括“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迎新·壹号院”地产开发项目,上述规定都沦为了一纸空文。

近日,沙河市一知情人反映,位于沙河市东环路与健康街交汇处的“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采用“排卡”的“变通”手法,公然对外预售商品房,存在着转嫁项目投资风险、欺诈购房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为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采访。
12月3日,记者首先找到了 “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的售楼处,并以购房者的身份得到了售楼处工作人员的热情“礼遇”。据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的开发商为河北金誉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楼高均在9层,预计2022年交房,房价每平在4800元左右。现在该楼盘正在进行“排卡”的优惠活动,凡是有购房意向的人员,现在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日后会抵顶2万元使用。与此同时,为了显示房屋预售的异常“火爆”,置业顾问还再三强调,今天是排卡活动的最后一天,并且1#2#3#楼盘均已售完,目前只有4#5#6#7#楼盘还可以进行排卡。由于排卡人数已经超过房屋销售数量,所以他们已经接到通知,排卡活动仅限于今天下午下班之前,话里话外都透漏出一种“欲购从速,过期不候”的“热销”意味。

在与置业顾问的交谈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该楼盘的排卡认购活动已经进行5天了,前来排卡交费的人员十分踊跃,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销售预期。当记者询问该楼盘现在建设到什么程度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时,置业顾问一方面坦承商品房建设目前尚未动工,另一方面则是在“预售许可证”问题上支支吾吾,始终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沙河市住建局核实和反映有关情况。据该局一位姓宗的科长介绍,“迎新·壹号院”房产开发项目确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住建局已发现其存在违规预售的嫌疑,但因为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所以他们一时也难以“贸然”地采取必要行动,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问题,他们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核实与查处。为了消除宗科长提出的“存在取证困难”的忧虑,记者当即表示可以配合住建局开展现场取证工作,由记者前去向售楼处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以此来获取“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销售的确凿证据。然而对于记者的这一提议,宗科长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竟然以一种“谨慎”的近乎反常的理由婉转谢绝了。他说不需要记者以交排卡费的方式来获取证据,因为记者交纳出去的费用,他也“不能确定就一定能讨要回来”,存在着一定风险。同时他表示,一旦查处工作有所进展,将会尽快向记者做出回复。

然而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记者感到困惑与不解。记者结束采访之后,迟迟没有等来沙河市住建局方面的任何答复,却蹊跷地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对方自称是“迎新·壹号院”项目的开发商,并提出想要与记者“见面聊聊”。让人深感纳闷的是,记者与这位开发商素昧平生、本不相识,他又是从哪里获得记者的联系方式呢?
为了消解心中疑团,记者挂断与这位开发商的通话后,随即又与沙河市住建局的宗科长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记者询问:“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预售商品房问题的查处有何进展?并且开发商为何会有记者的联系方式?宗科长回应说,他们组织执法人员前去该项目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但没有发现“排卡”的任何票据或迹象,无法证实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至于开发商是如何获取记者联系方式的问题,宗科长则是闪烁其词、语焉不详,或许是实在难圆其说,最后干脆直接挂断了电话……

记者认为,严格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当“迎新·壹号院”项目出现明显的违规预售问题时,却并未受到当地住建局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即使有记者前去调查核实并反映情况后,查处违规行为的行动依然是“无果而终”,这种现象能说是正常的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沙河市房地产开发与建筑市场上的监管已经到了麻木不仁和放任自流的地步了吗?在种种反常现象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关联与猫腻?(来源网络)
12-11 00:00阅读 361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下达通知,严厉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预售商品房,其中就包括“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迎新·壹号院”地产开发项目,上述规定都沦为了一纸空文。

近日,沙河市一知情人反映,位于沙河市东环路与健康街交汇处的“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采用“排卡”的“变通”手法,公然对外预售商品房,存在着转嫁项目投资风险、欺诈购房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为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采访。
12月3日,记者首先找到了 “迎新·壹号院”房产项目的售楼处,并以购房者的身份得到了售楼处工作人员的热情“礼遇”。据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的开发商为河北金誉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楼高均在9层,预计2022年交房,房价每平在4800元左右。现在该楼盘正在进行“排卡”的优惠活动,凡是有购房意向的人员,现在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日后会抵顶2万元使用。与此同时,为了显示房屋预售的异常“火爆”,置业顾问还再三强调,今天是排卡活动的最后一天,并且1#2#3#楼盘均已售完,目前只有4#5#6#7#楼盘还可以进行排卡。由于排卡人数已经超过房屋销售数量,所以他们已经接到通知,排卡活动仅限于今天下午下班之前,话里话外都透漏出一种“欲购从速,过期不候”的“热销”意味。

在与置业顾问的交谈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该楼盘的排卡认购活动已经进行5天了,前来排卡交费的人员十分踊跃,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销售预期。当记者询问该楼盘现在建设到什么程度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时,置业顾问一方面坦承商品房建设目前尚未动工,另一方面则是在“预售许可证”问题上支支吾吾,始终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沙河市住建局核实和反映有关情况。据该局一位姓宗的科长介绍,“迎新·壹号院”房产开发项目确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住建局已发现其存在违规预售的嫌疑,但因为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所以他们一时也难以“贸然”地采取必要行动,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问题,他们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核实与查处。为了消除宗科长提出的“存在取证困难”的忧虑,记者当即表示可以配合住建局开展现场取证工作,由记者前去向售楼处交纳1万元的排卡费用,以此来获取“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销售的确凿证据。然而对于记者的这一提议,宗科长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竟然以一种“谨慎”的近乎反常的理由婉转谢绝了。他说不需要记者以交排卡费的方式来获取证据,因为记者交纳出去的费用,他也“不能确定就一定能讨要回来”,存在着一定风险。同时他表示,一旦查处工作有所进展,将会尽快向记者做出回复。

然而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记者感到困惑与不解。记者结束采访之后,迟迟没有等来沙河市住建局方面的任何答复,却蹊跷地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对方自称是“迎新·壹号院”项目的开发商,并提出想要与记者“见面聊聊”。让人深感纳闷的是,记者与这位开发商素昧平生、本不相识,他又是从哪里获得记者的联系方式呢?
为了消解心中疑团,记者挂断与这位开发商的通话后,随即又与沙河市住建局的宗科长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记者询问:“迎新·壹号院”项目违规预售商品房问题的查处有何进展?并且开发商为何会有记者的联系方式?宗科长回应说,他们组织执法人员前去该项目售楼处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但没有发现“排卡”的任何票据或迹象,无法证实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至于开发商是如何获取记者联系方式的问题,宗科长则是闪烁其词、语焉不详,或许是实在难圆其说,最后干脆直接挂断了电话……

记者认为,严格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河北邢台的沙河市,当“迎新·壹号院”项目出现明显的违规预售问题时,却并未受到当地住建局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即使有记者前去调查核实并反映情况后,查处违规行为的行动依然是“无果而终”,这种现象能说是正常的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沙河市房地产开发与建筑市场上的监管已经到了麻木不仁和放任自流的地步了吗?在种种反常现象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关联与猫腻?(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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