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抚示范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沈抚示范区(沈阳和抚顺)2021年小升初工作有序进行,现对沈抚示范区域内各校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普查,同步进行初中招生工作,请家长做好招生入学准备。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入学范围
符合在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入学时间
1.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或户口的六年毕业生:
2021年5月17日9:00—2021年5月21日16:30
2.来沈抚示范区域内外来务工子女:
2021年5月24日9:00—2021年5月28日16:30
三、招生入学方式
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现场核查原件。
四、招生入学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携带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汪家、深井子、李石、拉古、高湾对应街道中学现场查验相关证明资料并登记。
五、招生入学需准备材料
(一)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并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
(二)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但未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
1.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
(三)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需准备的材料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回迁安置公证书、入住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只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户口无示范区房产需准备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无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和户口的来沈务工子女需准备的材料
1.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或领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2021年沈抚示范区学位接收排序顺序如下:①房户合一(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③房户不合一,以户口为准(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将由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负责统一调剂。报名学校并不代表是最终入学的学校。
2.来沈抚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房屋用途为商业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学区所属学校招生电话(见附录)或者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咨询电话:024-56608821,(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2日
为确保沈抚示范区(沈阳和抚顺)2021年小升初工作有序进行,现对沈抚示范区域内各校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普查,同步进行初中招生工作,请家长做好招生入学准备。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入学范围
符合在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入学时间
1.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或户口的六年毕业生:
2021年5月17日9:00—2021年5月21日16:30
2.来沈抚示范区域内外来务工子女:
2021年5月24日9:00—2021年5月28日16:30
三、招生入学方式
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现场核查原件。
四、招生入学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携带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汪家、深井子、李石、拉古、高湾对应街道中学现场查验相关证明资料并登记。
五、招生入学需准备材料
(一)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并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
(二)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但未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
1.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
(三)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需准备的材料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回迁安置公证书、入住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只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户口无示范区房产需准备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无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和户口的来沈务工子女需准备的材料
1.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或领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2021年沈抚示范区学位接收排序顺序如下:①房户合一(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③房户不合一,以户口为准(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将由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负责统一调剂。报名学校并不代表是最终入学的学校。
2.来沈抚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房屋用途为商业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学区所属学校招生电话(见附录)或者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咨询电话:024-56608821,(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2日
分享今天的一些小事儿
①早上早起和素未貌面的老师开了一个多小时的会,完全不知道会议内容,老师在会议上抛出了很多问题让我们回答,惊悚!不过最后老师夸了我们挺聪明的!(感觉并不是在夸我,而是夸队友)
②下午jiaojiao的课结课汇报,怎么说呢,其实我汇报的内容是被我的导师否掉的题目,juaojiao也给我提了一些建议,对这个汇报挺没有信心的。但是最后拿了现场汇报的第二名,也是很神奇的事情吧。
③今晚和momo吃了饭,聊了好多团队里的事情,可能更多聊的是我们自己。团队里的同学们都好优秀,我们也要放平心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啦!
①早上早起和素未貌面的老师开了一个多小时的会,完全不知道会议内容,老师在会议上抛出了很多问题让我们回答,惊悚!不过最后老师夸了我们挺聪明的!(感觉并不是在夸我,而是夸队友)
②下午jiaojiao的课结课汇报,怎么说呢,其实我汇报的内容是被我的导师否掉的题目,juaojiao也给我提了一些建议,对这个汇报挺没有信心的。但是最后拿了现场汇报的第二名,也是很神奇的事情吧。
③今晚和momo吃了饭,聊了好多团队里的事情,可能更多聊的是我们自己。团队里的同学们都好优秀,我们也要放平心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啦!
【大专可报!长兴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5人】https://t.cn/A6ciw0qm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共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5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3名)。其中,雉城街道15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龙山街道12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太湖街道8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4月22日);
4.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4月22日);
4.随军时间满1周年的家属、原长兴籍现役军官家属、16年以上的军士家属,政府无安置过。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4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6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8分;
3.中共党员加1分;
4.退役军人加6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8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文化程度加分项: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学历加3分,博士学历加4分。
2.配偶职级加分项:行政干部:副师加6分,正团加5分,副团加4分,正营加3分,副营加2分,正连加1分;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7级加6分,专业技术8级加5分,专业技术9级加4分,专业技术10级加3分,专业技术11级加2分,专业技术12级加1分。主官加3分,部门领导加1分。
3.配偶兵龄加分项:服役满16周年的,每多服役1周年计2分。
4.配偶个人立功受奖加分项: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5分,三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中共党员加1分。
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招考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1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②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四楼大会议室(雉城街道县前中街356号);
③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雉城街道、龙山街道、太湖街道为主体进行分类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④报名条件: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裸分成绩、社工职称、学历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7.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到社区提供服务。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报名。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驻长各部队、原长兴籍现役军官和16年以上的军士家属部队进行推荐上报(不分岗位),填写推荐表,于4月22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同时提交推荐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现役军官的军官证、士官证、立功受奖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推荐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不安排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笔试及加分项合计总成绩前三名的入围体检环节(分数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的,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的,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导致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安置。
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选岗安置排序。分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时,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时,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如自愿放弃选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现已是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名单以街道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为准)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考成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解释。电话:0572-6034778、6040061(周一至周五);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聘的,未尽事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电话0572-6670377(周一至周五)。
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2日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共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5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3名)。其中,雉城街道15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龙山街道12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太湖街道8名(含定向现役军人家属1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4月22日);
4.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4月22日);
4.随军时间满1周年的家属、原长兴籍现役军官家属、16年以上的军士家属,政府无安置过。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4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6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8分;
3.中共党员加1分;
4.退役军人加6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8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文化程度加分项: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学历加3分,博士学历加4分。
2.配偶职级加分项:行政干部:副师加6分,正团加5分,副团加4分,正营加3分,副营加2分,正连加1分;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7级加6分,专业技术8级加5分,专业技术9级加4分,专业技术10级加3分,专业技术11级加2分,专业技术12级加1分。主官加3分,部门领导加1分。
3.配偶兵龄加分项:服役满16周年的,每多服役1周年计2分。
4.配偶个人立功受奖加分项: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5分,三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中共党员加1分。
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招考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1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②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四楼大会议室(雉城街道县前中街356号);
③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雉城街道、龙山街道、太湖街道为主体进行分类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④报名条件: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裸分成绩、社工职称、学历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7.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到社区提供服务。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考
1.报名。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驻长各部队、原长兴籍现役军官和16年以上的军士家属部队进行推荐上报(不分岗位),填写推荐表,于4月22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同时提交推荐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现役军官的军官证、士官证、立功受奖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推荐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不安排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笔试及加分项合计总成绩前三名的入围体检环节(分数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的,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的,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导致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安置。
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选岗安置排序。分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时,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时,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如自愿放弃选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现已是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名单以街道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为准)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考成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解释。电话:0572-6034778、6040061(周一至周五);面向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聘的,未尽事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电话0572-6670377(周一至周五)。
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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