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怀仁交警持续查处多种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2年3月7日13时56分,纪某某未戴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纪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驾”“未戴头盔”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7日14时15分,王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3月10日13时45分,白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白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3月9日21时16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华街附近,被亲和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mg/100ml。亲和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3月9日20时43分,郭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8.9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3月9日21时27分,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2.3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七】
2022年3月9日21时36分,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300元的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3.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50元的处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
【案例一】
2022年3月7日13时56分,纪某某未戴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纪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驾”“未戴头盔”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7日14时15分,王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3月10日13时45分,白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白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3月9日21时16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华街附近,被亲和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mg/100ml。亲和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3月9日20时43分,郭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8.9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3月9日21时27分,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2.3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七】
2022年3月9日21时36分,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交怀义街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300元的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3.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50元的处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
【海口交警公布一起当事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闯红灯致人死亡案例】3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起因当事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且闯红灯受碰撞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例。
据了解,2021年7月19日3时6分许,当事人苏某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摩托车未按核载人数后载陈某、李某怡(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沿金福路北往南行驶,行至与南海大道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当行驶至南海大道中间绿化带从高铁架桥墩旁出来时,恰遇当事人夏某国驾驶的琼E1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载30%以上-50%以下)沿南海大道西往东行驶至此,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导致苏某健、陈某、李某怡三人连车带人摔倒在地,造成陈某当场死亡,苏永某、李某怡受伤及无号牌两轮电动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苏某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夏某国、陈某、李某怡无事故责任。
据了解,2021年7月19日3时6分许,当事人苏某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摩托车未按核载人数后载陈某、李某怡(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沿金福路北往南行驶,行至与南海大道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当行驶至南海大道中间绿化带从高铁架桥墩旁出来时,恰遇当事人夏某国驾驶的琼E1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载30%以上-50%以下)沿南海大道西往东行驶至此,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导致苏某健、陈某、李某怡三人连车带人摔倒在地,造成陈某当场死亡,苏永某、李某怡受伤及无号牌两轮电动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苏某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夏某国、陈某、李某怡无事故责任。
#三亚新闻# 【三亚一天抓33人!】3月9日,三亚海警局在乐东和陵水海域成功查获涉嫌非法捕捞的渔船6艘、“三无”机动船舶1艘、涉案人员33人、渔获物800余斤。
8时许,三亚海警局陵水工作站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陵水新村港附近海域有多艘涉嫌违规捕捞的渔船。了解情况后,陵水工作站立即派出执法摩托艇前往该海域进行核查。9时许,执法摩托艇到达目标海域,海警人员迅速锁定一艘嫌疑船只,在拉响警笛表明身份后示意嫌疑船只停船接受检查,但该船并未降低航速反而加速逃窜,海警执法人员果断组织登临小组抓住有利时机跳帮控制该船,现场查获涉案人员5人,涉案渔获物若干。经执法员现场初测,该船所用2张渔网明显小于规定的网目尺寸,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随后该船被押解回新村港接受进一步调查。10时许,海警执法艇在该海域再次查获5艘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渔船,均被押解回港接受调查。
同日,三亚海警局乐东工作站在莺歌海附近海域开展例行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艘正在锚泊的可疑渔船,经过仔细研判后,海警执法人员判断该船船名船号涉嫌违规,遂对该船进行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长无法提供船舶驾驶证和船舶相关证书,涉嫌无证驾驶“三无”机动船舶,随后该船被押解回乐东工作站接受进一步调查。(via.国际旅游岛商报)
8时许,三亚海警局陵水工作站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陵水新村港附近海域有多艘涉嫌违规捕捞的渔船。了解情况后,陵水工作站立即派出执法摩托艇前往该海域进行核查。9时许,执法摩托艇到达目标海域,海警人员迅速锁定一艘嫌疑船只,在拉响警笛表明身份后示意嫌疑船只停船接受检查,但该船并未降低航速反而加速逃窜,海警执法人员果断组织登临小组抓住有利时机跳帮控制该船,现场查获涉案人员5人,涉案渔获物若干。经执法员现场初测,该船所用2张渔网明显小于规定的网目尺寸,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随后该船被押解回新村港接受进一步调查。10时许,海警执法艇在该海域再次查获5艘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渔船,均被押解回港接受调查。
同日,三亚海警局乐东工作站在莺歌海附近海域开展例行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艘正在锚泊的可疑渔船,经过仔细研判后,海警执法人员判断该船船名船号涉嫌违规,遂对该船进行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长无法提供船舶驾驶证和船舶相关证书,涉嫌无证驾驶“三无”机动船舶,随后该船被押解回乐东工作站接受进一步调查。(via.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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