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以高价拍卖藏品为幌诈骗200多老人被判刑#】犯罪团伙以“拍卖公司”名义诈骗百名老年人,谎称高价回收藏品,收取推广费、宣传费等费用。同时,犯罪团伙以低价销售新款手机、电脑等为诱饵,强迫多名被害人缴纳额外货款。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2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作为实际负责人,注册成立呈瑞公司(化名)、名轩公司(化名)、宇华公司(化名)三家公司,并以拍卖为由在北京市多地进行诈骗活动。其间,王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上述三家公司内,给被害人闻女士等老年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的粮票、邮票、硬币、书画等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其能帮助闻女士等人将其收藏物品以高价拍卖,骗取闻女士等20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633万余元。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海淀区某大厦内,以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等商品的方式吸引沈先生等35名被害人,在被害人交付钱款后谎称手机、电脑为合约产品,威胁被害人缴纳额外钱款完成交易。其中,王某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1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王某等被告人于2019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23名被告人对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事实及王某伙同他人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指控诈骗金额过高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收条、协议书、交款记录、公司业绩统计表等证据可以印证起诉书指控的诈骗金额,被告人王某所称在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大部分钱款的意见无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部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已退赔赃款,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因被告人诈骗200余名老年人,在量刑时法院对被告人均酌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人民法院报)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作为实际负责人,注册成立呈瑞公司(化名)、名轩公司(化名)、宇华公司(化名)三家公司,并以拍卖为由在北京市多地进行诈骗活动。其间,王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上述三家公司内,给被害人闻女士等老年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的粮票、邮票、硬币、书画等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其能帮助闻女士等人将其收藏物品以高价拍卖,骗取闻女士等20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633万余元。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海淀区某大厦内,以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等商品的方式吸引沈先生等35名被害人,在被害人交付钱款后谎称手机、电脑为合约产品,威胁被害人缴纳额外钱款完成交易。其中,王某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1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王某等被告人于2019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23名被告人对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事实及王某伙同他人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指控诈骗金额过高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收条、协议书、交款记录、公司业绩统计表等证据可以印证起诉书指控的诈骗金额,被告人王某所称在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大部分钱款的意见无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部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已退赔赃款,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因被告人诈骗200余名老年人,在量刑时法院对被告人均酌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人民法院报)
#海淀知事# 【打破“数字鸿沟”!上地科技园志愿者教老人玩转智能手机】把健康宝快捷方式放在手机桌面上,使用手机观看小视频学做菜,在网上叫外卖……3月1日至7日是学雷锋周,海淀区上地街道发挥科技企业多、科技工作者多的优势,开展“科技助老”志愿服务,帮助老年人玩转智能手机。#海淀融媒#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https://t.cn/A6tlfMFL
#海淀区体育局##体育# 海淀区体育科研所圆满完成国民体质测定项目验收工作
12月10日,海淀区体育科研所携手局财务科、局纪检开展了国民体质测定验收工作。会上,区科研所项目负责人介绍了国民体质测试项目整体情况,并由项目服务商进行了项目完成情况汇报,随后局财务科、局纪检及区科研所相关负责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项目服务商针对询问进行了答疑,最终圆满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海淀区国民体质测定项目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先后走进37家企事业单位、街镇和社区,共计派出测试人员2000人次。截至2020年12月4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工作部署,区科研所圆满完成了10026人测试工作。
国民体质监测是国家为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统一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工作。旨在掌握我国国民体质基本变化规律,为国家科学制定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强国民体质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参加全国体质监测是每个单位、每位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区科研所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测试仪器的调拨、接收工作;完成仪器设备的校验;组织人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开展的测试队人员培训、考核;为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科研所先后完成《海淀区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海淀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流程》《疫情防控下海淀区体质监测测试流程》《海淀区国民体质监测器材使用流程》《海淀区成老年人体质监测指标测试方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成测试队伍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等工作,明确测试整体工作要求、疫情防控测试工作注意事项,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科研所将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测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完善线上预约及结果查询等技术环节,进一步提升体育科研公共服务水平,为海淀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理论依据。
https://t.cn/A6qqmP1J
12月10日,海淀区体育科研所携手局财务科、局纪检开展了国民体质测定验收工作。会上,区科研所项目负责人介绍了国民体质测试项目整体情况,并由项目服务商进行了项目完成情况汇报,随后局财务科、局纪检及区科研所相关负责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项目服务商针对询问进行了答疑,最终圆满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海淀区国民体质测定项目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先后走进37家企事业单位、街镇和社区,共计派出测试人员2000人次。截至2020年12月4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工作部署,区科研所圆满完成了10026人测试工作。
国民体质监测是国家为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统一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工作。旨在掌握我国国民体质基本变化规律,为国家科学制定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强国民体质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参加全国体质监测是每个单位、每位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区科研所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测试仪器的调拨、接收工作;完成仪器设备的校验;组织人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开展的测试队人员培训、考核;为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科研所先后完成《海淀区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海淀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流程》《疫情防控下海淀区体质监测测试流程》《海淀区国民体质监测器材使用流程》《海淀区成老年人体质监测指标测试方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成测试队伍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等工作,明确测试整体工作要求、疫情防控测试工作注意事项,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科研所将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测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完善线上预约及结果查询等技术环节,进一步提升体育科研公共服务水平,为海淀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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