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华岗:中央企业开展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推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2022年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回答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专门发布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该《意见》,我们今年在中央企业将开展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推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中央企业统筹未上市和已上市的资源,指导各上市公司明晰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按照积极做优存量、稳步做精增量,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利用融资手段和并购功能,助力主业的优强发展。简单说,就是统筹好未上市和已上市的资源,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支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
二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完善治理,科学界定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深化提质增效,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统筹运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政策,强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
四是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刚才给大家讲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其实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方案落实过程当中,我们也一直把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一个重点,最近我们还想专门开个会,希望上市公司在三年行动改革当中应该有更好的表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推动中央企业统筹未上市和已上市的资源,指导各上市公司明晰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按照积极做优存量、稳步做精增量,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利用融资手段和并购功能,助力主业的优强发展。简单说,就是统筹好未上市和已上市的资源,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支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
二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完善治理,科学界定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深化提质增效,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统筹运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政策,强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
四是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刚才给大家讲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其实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方案落实过程当中,我们也一直把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一个重点,最近我们还想专门开个会,希望上市公司在三年行动改革当中应该有更好的表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严禁哄抬物价!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4月19日一早,面临突如其来的疫情,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对辖区市场物价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商家趁疫情之机随意涨价,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
本次检查主要以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米、面、油、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为重点品种,严查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菜篮子”“米袋子”。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0余家次。
检查中,执法人员宣传并告诫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张贴《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并签订承诺,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目前,高新区市场秩序基本正常、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本次检查主要以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米、面、油、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为重点品种,严查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菜篮子”“米袋子”。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0余家次。
检查中,执法人员宣传并告诫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张贴《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并签订承诺,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目前,高新区市场秩序基本正常、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新闻发布会#【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为我省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制定以下意见。
一、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1.增强司法服务意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河南省2022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坚持“办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务”,解决企业在诉讼领域中“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处理好保护守法诚信与制裁违法经营、保企业与保就业、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等辩证关系,实现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聚焦服务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准确把握不正当竞争判断标准,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依法审理涉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畅通商品要素资源跨区流通,破除显性、隐性区域壁垒,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防止违规设卡、限行、收费,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促进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支持产业链全国布局,保障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案件,发挥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跨境贸易的专业优势,妥善审理国际货物买卖、跨境投资并购、涉外融资担保、电子商务等纠纷,推动跨境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兴贸易形式的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支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自愿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准确把握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大力弘扬契约精神,既要尊重契约自由,强化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制度的运用,依法制裁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让违约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又要维护契约正义,对于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对内容复杂的合同缺乏判断能力,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中小微企业请求撤销该合同的,应予支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依法严惩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阻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
4.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整顿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对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确实程序严重违法、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依法审理涉招商引资案件,支持政府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动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促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改革,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及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种业种源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方法和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保障我省农业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积极支持以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依法妥善审理相关股权纠纷案件,鼓励创新创业。
一、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1.增强司法服务意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河南省2022年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坚持“办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务”,解决企业在诉讼领域中“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处理好保护守法诚信与制裁违法经营、保企业与保就业、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等辩证关系,实现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聚焦服务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准确把握不正当竞争判断标准,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依法审理涉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畅通商品要素资源跨区流通,破除显性、隐性区域壁垒,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防止违规设卡、限行、收费,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促进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支持产业链全国布局,保障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案件,发挥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跨境贸易的专业优势,妥善审理国际货物买卖、跨境投资并购、涉外融资担保、电子商务等纠纷,推动跨境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兴贸易形式的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支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自愿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准确把握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大力弘扬契约精神,既要尊重契约自由,强化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制度的运用,依法制裁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让违约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又要维护契约正义,对于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对内容复杂的合同缺乏判断能力,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中小微企业请求撤销该合同的,应予支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依法严惩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阻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
4.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整顿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对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确实程序严重违法、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依法审理涉招商引资案件,支持政府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动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促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改革,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及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种业种源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方法和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保障我省农业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积极支持以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依法妥善审理相关股权纠纷案件,鼓励创新创业。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