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石洋子在败光吴启华的5亿资产后,立马提出了离婚:每月给我20万的零花钱,孩子的抚养权也得给我。

吴启华照做了,但不久后他就后悔了。

在香港演艺圈里,会演戏的艺人不在少数,但像吴启华这样把“斯文败类”演的如此深入人心的,却是少之又少。

一次,吴启华的父母听信大师的话,觉得儿子吴启华的存在,对他们来说极度不好,所以他们从小便不待见这个儿子。

在吴启华12岁时,父母更是像丢垃圾一样,把他丢给了远在国外的祖母,之后吴启华便在国外生活读书。

也是这段留学经历,让吴启华开始接触到了舞台剧,很快他便担任了舞台幕前和幕后的工作,最后还当上了舞台总监。

当他完成大学的课程后,原本还想着修读建筑课程,但是听说无线艺员训练班招生时,他立马放弃了学业,返回香港报考艺员班。

最终他顺利考上了无线举办的第12期艺人培训班,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发展,而在吴启华演的诸多角色中,大都是一些亦正亦邪的角色。

因此有人调侃吴启华:戴眼镜斯文,不戴眼镜败类,完全可以在斯文和败类之间切换自如。

荧幕上演惯了亦正亦邪,花心的斯文败类,生活中的吴启华也似乎有点荧幕上的影子,曾有人问他:你交过多少个女朋友?

吴启华耸了耸肩,云淡风轻地说到:记不清了,我太容易动情了。

细数一下,和他有过纠葛的女人,有过女星,有过富婆,也有不谙世事的少女,可能吴启华真的有点记不清了。

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而这种坏到骨子里,却又让女性欲罢不能的体质,在吴启华的身上真的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曾和蓝洁瑛传过绯闻,也曾自曝暗恋过曾华倩、蔡少芬,后又留情黎美娴,但不久后却又转身恋上了何美婷。

在1991年,吴启华认识了泰国富商之女,两人迅速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而吴启华婚后也逐渐淡出了演艺圈,安心做起了豪门女婿。

但没两年后,他便厌烦了这种没有自由的豪门生活,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可是妻子却苦苦哀求不要离婚。

于是他一狠心,回到香港重返演艺圈,离婚的事情也便一拖再拖,直到1996年,两人才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2002年,吴启华和15岁的罗泳娴拍摄《黑夜彩虹》时,因戏生情走到了一起,他在后来坦诚:这段恋情中,是自己先动了真情,而罗泳娴则是被动接受。

但仅仅一年后,吴启华就厌烦了这段年龄相差甚大的感情,但他又不好意思说分手,只能拖着,最后两人也便不了了之了。

紧接着吴启华和金巧巧先后合作了《佳人有约》和《绝世双骄》两部戏,通过彼此的了解和接触,确立了恋爱关系。

但两人的这段恋情也是无疾而终,金巧巧披露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吴启华不喜欢自己身为东北女孩太过于直爽、耿直的性格,就像一张白纸的样子,没有一点秘密可言。

两人分手后不久,吴启华便被曝出在北京嫖.娼的新闻,彻底地颠覆了他在观众心目中师奶杀手的形象。

对此吴启华解释到:人家有名有姓,叫任玉民,其实她只是场内一个DJ,陪我玩骰子,唱歌而已,她很nice,但没有追喽。

但不管怎样,这件事还是给吴启华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此后的他也开始逐渐收敛自己的花心本性。

在2007年,他在演戏期间,认识了小自己21岁的同剧组的女演员石洋子,两人很快便闪婚了,这也是吴启华的第二段婚姻,婚后第一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

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石洋子的挥霍无度却让吴启华无法忍受,本来他自己就是个大手大脚的人,每年光购买衣服就得花好几百万,但没想到老婆比自己还能花。

这让吴启华叫苦不迭,为了养家,他只能不停地工作,但在短短七年时间里,石洋子还是败光了他的5亿资产。

不仅如此,她还提出了离婚:离婚后,每月给我20万的零花钱,孩子的抚养权也得给我。

吴启华照做了,但不久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即使每月给前妻20万零花钱,但依然不够她挥霍,女儿跟着她也是受罪。

最终吴启华一气之下给了石洋子1000万,以此为条件要回了女儿吴熙儿的抚养权。

年轻时在花丛中游荡,哪知现在到了快60岁的年纪,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如果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过客的话,那吴启华这一生确实是活的自在逍遥。

但是作为一个父亲和一个丈夫,吴启华还是失败的,虽然为了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声称可以满足前妻的任何条件,但他却始终没能给女儿一个完成的家庭。

而他对生活没有任何规划,也是导致被败光了5亿身家的主要原因。

以至于现在为了养老和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条件而不敢退休,究竟是爱岗敬业还是出于无奈呢?

大家有看过吴启华的作品吗?

山西吕梁,一男子青年时是名武警,后来误入歧途,被民警关入看守所,谁曾想到,牢头薛某要给他“立规矩”,扇了他五记耳光,结果被男子打成重伤。

(案例来源: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某曾经是一名武警,经过专业训练,后来误入歧途,盗窃了他人两部手机。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侯某捉拿归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押侯某的监室,正是薛某所在的监室。万万没想到,进看守所的当天,侯某就与薛某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关押薛某的地方是108监室,他是个“牢头”,其从早到晚洗脸打水、吃饭穿衣、点火抽烟、按摩腿脚、睡觉叠衣等都有专人伺候,非常嚣张。

侯某是下午1点被看守所人员送进108监室的,侯某刚进监室不久,同监的一名男子就问侯某,认不认识薛某,并朝薛某方向示意。

侯某原本不想理会,后来被问烦了,就说了句,他不是正经人,是混社会的。

问侯某话的男子,正是薛某指使去的,而薛某则一旁观察侯某,他从侯某的话中听出了轻蔑,遂指使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侯某,教教某108室的规矩。

结果被侯某打瞎了左眼,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侯某扒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问题是,侯某打瞎薛某眼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点。

从薛某让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一下侯某,教教侯某108室的规矩,然后自己从床上站起来打侯某,而且是边打边推,一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薛某的行为构成不法侵害,没有异议。

按照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薛某的不法侵害,侯某对其进行防卫,造成薛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侯某受到过专业训练,明知眼睛非常脆弱,还故意打薛某眼睛,导致薛某左眼失盲,说侯某超过必要限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一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只看一个片段,要结合案件的前后,详细分析、综合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顾头、不顾尾的境地。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侯某构成防卫过当,理由是侯某受过训练,其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侯某辩护人则认为侯某构成正当防卫,意见如下。

侯某进入108监室,就被迫用鞋打自己的耳光,之后薛某又对其立规矩,侯某不从,薛某又打他5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围了上去。

对侯某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在持续进行中,侯某有权进行防卫。

对于侯某遭受不法侵害,有权进行防卫的行为,检察机关认同。随后侯某的辩护人提出,侯某进到监室后,遭受多次欺辱,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直没有还手。

薛某看他不还手,觉得侯某好欺负,就从床上起身推打他,并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在此时围了上来。

辩护人认为,侯某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侯某在这情况进行还击,是本能反应,不能因为他受过专业训练,就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

从主观上讲,侯某防卫行为,没有伤害薛某的故意,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侯某仅打了薛某一拳,并没有伤害其他人,非常克制。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规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从侯某当时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来看,他一拳打向薛某,是人面临危险时的正常反应,不能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侯某面临的状态。

辩护人得出结论,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法院听完侯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没有采纳其意见。

法院认为,侯某曾经当过武警,受过专业训练,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也许会害怕,但侯某以前毕竟是专业人士。

而且他挥拳打击的力度、强度与击打的部位两者存在过于巨大的悬殊和明显的失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法院以侯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了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再审,原审法院判了侯某4年有期徒刑。

侯某申诉后,再审法院认为侯某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改判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家觉得,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00后在忧虑什么?
你高考结束,上了一所很一般的大学。
在大学的时候你取得了很一般的成绩。
闲暇之余,你谈了一场很一般的恋爱。
大四的时候你没能考上研究生,找了一份很一般的工作。
和大多数人一样,你和你的女朋友平平无奇地分手。
他们说:
阶级固化了,房子涨价了,社会红利消失了。
你虽然不太懂,但人们都这样说,你还是有点心慌。
你月薪三千,除去房租,刚好够你的日常开销。
老板告诉你,年轻人就是要奋斗。
于是你和人们一样,为老板996.
春节回家你去看望了父母,父母说你瘦了。
他们劝你回老家的县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把婚结了。
当然你还年轻,不信邪,坚持去大城市闯出自己的未来。
后来你悲哀地发现,凭你的收入,工作一辈子也没办法买上一套房。
你永远是这座城市光鲜亮丽下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也许这座城市里还有许多和你一样的人。
就像飞蛾一样,只是为了一点光啊......把自己扑得支离破碎。
又过了几年,你觉得大学的日子好像都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了。
很遥远的过去,像一个梦一样。
终于有一天,公司有了新人,老板让你给他们做入职培训。
看着他们朝气蓬勃的笑脸,你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你在心里感叹,年轻真好。
那一年你母亲给你打电话,说你爸散步跌倒了。
你急忙回了老家,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吊着一只胳膊。
你看着父亲冲你抱歉的笑,才猛然发现岁月已经染白了他的双鬓。
在你的印象里父亲好像还总是你童年是那个举着你看舞狮子的年轻小伙子。
好像只是一瞬,他就苍老了许多。
你鼻头一酸,视线有些模糊起来。
你终于决定听父母的话,回老家找一份老老实实的工作了。
离职那一晚同事们来送你,你们举杯,玻璃杯稀里哗啦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一帮人在KTV唱到深夜,最后还是一个接一个走了。
你一个人爬上了楼顶,提着一瓶啤酒。
那里是这座城市的最高处,可以看得很远很远。
四周黑漆漆的,一盏灯也没有,可远方车流如注,漫天的灯光将天空烧成火焰的颜色。
高楼大厦里灯火通明,车水马龙之间无数霓虹灯在闪烁,是梦幻般的颜色。
可你知道,这繁华不属于你,或者你们这一类人。
其实有时候你更感觉这座城市像一个张着大嘴的怪兽,吞噬了无数人的梦想。
将他们打回原形,说:你不属于这里。
是啊,谁也不能否认这座城市的繁华,它永远灯红酒绿,生生不息,纸醉金迷。
像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盛宴。
而这场盛宴,永远在有人期待着加入,有人落寞地离开。
你要离开了,从此这做城市又少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的旅人。
真奇怪,明明只是一个转身,但你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落下了。
你曾经的梦想,年少的轻狂,好像都留在这里了,带不走的了。
你终于认命了,回到了久违的家乡。
接下来,你和人们一样,进单位,相亲。
你和一个加起来只见过不到十次面的女生结婚了,毕竟这年头,你早已过了提着奶茶在楼下等女孩的年纪了。
而变成了一个中年大叔,有点油腻。
现在的你,更多的是为着生活的柴米油盐考虑。
你考虑着对方的家庭条件如何啊?父母有没有退休?
那年初夏十八岁时候的你,心动仅仅是路上的惊鸿一瞥,你激动地拍打着兄弟说:
那个长发的女生好漂亮!
日子过得啊,如流水,平平淡淡,不偏不倚。
你也有孩子了,孩子上小学。
有一天孩子回来说老师问我们你们的梦想是什么啊?
你笑笑问他那你的梦想是什么啊?
他说:我长大了要去大城市,当一个很有名的科学家!
太像了,太像了。
这和当年的你如出一辙,或者人们小时候都是这样的。
你想起了你的年少,你曾经的梦想。
如果梦想可以摸得着,它大概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躺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很多年以后,雄心都死了,我们不再年轻。
最后只好在梦里回味那些年的热血,一遍一遍热泪盈眶。
醒来后还要继续为着生活奔波不停。
其实,你也曾是少年。
须知少时凌云志 曾许人间第一流
图文源于网络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李明博或被传唤
  • 潇湘头条五分钟新闻早餐丨2月23日丨星期五(语音版)
  • 比利时首都惊现枪手 警方出动直升机全力围捕
  • 指路大王谢亮离世享年87岁 很多志愿者学习他在北京各处设置指路点
  • 南京一染料公司厂房凌晨爆炸起火 致3人受伤
  • 交通 | 罢工罢工 法航半数以上长途航班遭取消因员工提罢工求加薪
  • 闹剧!台大新校长难就任!
  • 巴域一赌场大火 目前仍在扑救中
  • 11岁男孩只身扑灭山火,网友为什么是这种态度?
  • [威远周边]内江醉酒男走路与女子发生碰撞 将其杀害碎尸
  • 武大靖破世界纪录夺冬奥会首金 创中国男子短道历史
  • 中国军团 | 迈阿密赛张帅救赛点逆转埃拉尼,王蔷不敌拉德万斯卡
  • 全澳机场严重瘫痪!IS企图在绞肉机藏炸弹,威胁飞机上释放毒气
  • 5岁女孩被“兵马俑”砸中,腿骨完全断裂!工作人员这样说……
  • 李兰迪低调现身中戏艺考 朗诵《同心同德》
  • 穿日军服遗址拍照怎么回事?穿日军服在遗址拍照的哪些人?具体什么情况?
  • “最远超新星”获证实,我国“实验3”号科考船凯旋归国丨相约科技早新闻
  • 林志颖儿子脸部跌伤,伤口不小靠近眼睛下方惹人心疼
  • 央视深入獐子岛,扇贝死亡事件成股市最大笑话
  • 男子误以为中500万大奖花重金请客 跳楼自杀被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