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280余万元】3月10日上午,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市教育矫治局召开第三届理事会四次会议暨第二届监事会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基金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新聘了副理事长、理事,民盟重庆市委沈发政处长、凰腾集团郑辉董事长全票当选副理事长。
会上,郑辉代表凰腾集团向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2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重庆市法律援助及乡村振兴事业。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民盟重庆市委黄丝带工作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慈善总会、市福彩中心、市银行业协会、商会、律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立维向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2021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年筹集善款243.29万元,总支出307.02万元,其中,公益事业支出282.15万元,占总收入73.29%。积极开展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有序运行了“阳光与花儿”服刑人员、教育矫治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项目,与西南政法大学创新打造了“图强能创”奖项目,深入实施了“乡村振兴 法援助力”项目,将继续实施“福彩法援献温暖 阳光照你前行”等项目。今年,该基金会将大力发展互联网公益募捐事业,拓宽募资渠道,加强劝募工作,优化筹资结构,促进项目精品化建设,争取成为5A级基金会。
“法援工作要体现法律人的情怀,表达法律的温情。”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表示,基金会应当借助平台优势,提升项目能力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公益资源对接。同时,要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
当天的理事会上,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向重庆市监狱管理局、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公证处、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捐赠理事单位颁发了“爱心捐赠单位”牌匾。民盟市委黄丝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汪传宏、翁仁潘、徐欣隆、陈玲等参加会议并发言。
据悉,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我市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公募基金会,作为4A级基金会于2008年正式挂牌,开展了近30个公益项目活动,累计办理案件15191件,帮扶我市失依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近2500人次,助力乡村振兴,为近5万人提供公共法律便民服务,受益群众超10万人次,使数以万计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帮扶。(记者 张真瑜)
会上,郑辉代表凰腾集团向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2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重庆市法律援助及乡村振兴事业。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民盟重庆市委黄丝带工作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慈善总会、市福彩中心、市银行业协会、商会、律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立维向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2021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年筹集善款243.29万元,总支出307.02万元,其中,公益事业支出282.15万元,占总收入73.29%。积极开展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有序运行了“阳光与花儿”服刑人员、教育矫治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项目,与西南政法大学创新打造了“图强能创”奖项目,深入实施了“乡村振兴 法援助力”项目,将继续实施“福彩法援献温暖 阳光照你前行”等项目。今年,该基金会将大力发展互联网公益募捐事业,拓宽募资渠道,加强劝募工作,优化筹资结构,促进项目精品化建设,争取成为5A级基金会。
“法援工作要体现法律人的情怀,表达法律的温情。”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表示,基金会应当借助平台优势,提升项目能力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公益资源对接。同时,要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
当天的理事会上,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向重庆市监狱管理局、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公证处、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捐赠理事单位颁发了“爱心捐赠单位”牌匾。民盟市委黄丝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汪传宏、翁仁潘、徐欣隆、陈玲等参加会议并发言。
据悉,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我市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公募基金会,作为4A级基金会于2008年正式挂牌,开展了近30个公益项目活动,累计办理案件15191件,帮扶我市失依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近2500人次,助力乡村振兴,为近5万人提供公共法律便民服务,受益群众超10万人次,使数以万计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帮扶。(记者 张真瑜)
#代表委员看法院#【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促进中小企业繁荣发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主委,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陈晶莹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她身上,不仅可以感受到法律人的理性,更能感受到身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心系国计民生的责任与担当。今年全国两会,陈晶莹带来了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促进中小企业复兴、保障社会利益的议案。
陈晶莹介绍,在我国,中小企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化,尤其是疫情带来的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的骤增,对重整制度的改革需求尤为迫切。我国现行重整制度存在适用主体不明确、申请动力不足、制度供给单一、程序高昂等问题。如何依据中小企业的特殊属性和内在需求来重构适合中小企业挽救的重整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修改面临的重要课题。
陈晶莹这次带来的议案,在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倒闭、破产案件低位徘徊现状和现有重整制度难破中小企业重整困境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企业破产的立法与实践,就现行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重整程序和重整规则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利益。#最高法工作报告#
在她身上,不仅可以感受到法律人的理性,更能感受到身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心系国计民生的责任与担当。今年全国两会,陈晶莹带来了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促进中小企业复兴、保障社会利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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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看法院#【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促进中小企业繁荣发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主委,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陈晶莹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她身上,不仅可以感受到法律人的理性,更能感受到身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心系国计民生的责任与担当。今年全国两会,陈晶莹带来了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促进中小企业复兴、保障社会利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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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莹这次带来的议案,在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倒闭、破产案件低位徘徊现状和现有重整制度难破中小企业重整困境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企业破产的立法与实践,就现行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重整程序和重整规则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利益。#最高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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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莹这次带来的议案,在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倒闭、破产案件低位徘徊现状和现有重整制度难破中小企业重整困境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企业破产的立法与实践,就现行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重整程序和重整规则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利益。#最高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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