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浊内盛导致的大便不通可以考虑宣清导浊汤[威武][威武][威武]
导读:宣清导浊汤出自《温病条辨》,由猪苓、茯苓、寒水石、蚕砂、皂荚子5味药组成,具有宣通气机、清化湿浊的作用,主治湿浊久郁、肠道气机痹阻之证。
宣清导浊汤证
【原文】
湿温久羁,三焦弥漫,神昏窍阻,少腹硬满,大便不下,宣清导浊汤主之。宣清导浊汤(苦辛淡法):猪苓五钱,茯苓五钱,寒水石六钱,晚蚕砂四钱,皂荚子(去皮)三钱。水五杯,煮成两杯,分ニ次服,以大便通快为度。(下焦篇55)
【释义】
湿温病如果湿热病邪久留不去,就可以在上、中、下三焦弥漫,从而出现湿浊闭塞心窍所致的神志昏迷,湿浊下阻肠道所致的少腹部坚硬胀满、大便不通等症状,宜用宣清导浊汤来治疗。
这是由于湿浊之邪郁结在下焦气分日久后,所引起的各种闭塞不通症状,因而治疗用能升清阳之气、降浊阴之气、味苦能泄肠道湿滞、淡下焦湿邪的猪苓为主,配合性味甘淡的茯苓,共同起到渗利湿浊而通利气机的作用。寒水石色白而性寒,白色与肺相应,寒则能清热。另一方面,膀胱主水湿的气化排泄,而肺又是主一身之气,为人身气化之源,肺藏魄,肺与肛门相应,所以肛门又称为魄门,总的来说,反映了肺与大肠相表里的含义。所以寒水石的作用可以从肺直达肛门,宣利湿邪而清除邪热。晚蚕砂可以宣化浊气中的清气,一般来说,动物死后,尸体没有不腐烂的,但蚕死后却僵而不腐,这是因为蚕在生长期间得到了清气的精粹,所以它的粪没有臭味,而且也不会变色。蚕砂得到了蚕的纯清之气,虽然是从蚕的浊道中排出的,但独具清气,所以既能下走少腹部的肠道,又能宣化湿浊之气,使得归于清气。也就是利用蚕砂的清气来祛除体内的湿浊之气,即所谓“以己之正,正人之不正”。要用晚蚕砂的原因,是指当年第二次繁殖的蚕,取其生长最为迅速的意思。皂荚味辛咸而性燥,可入肺与大肠经,能退暑热,而性燥又能祛除湿浊,味辛能宣通上窍和下窍,用其子更能直达下焦,具有润肠通便的作用,所以能通大便的闭结。与前面的药相互配合,能使郁结在肠道的湿浊之邪,通过大便而一齐得以向外解散。总的来说,方中的猪苓、茯苓、寒水石,都可以宣化无形之气,而蚕砂、皂荚子,则可以驱逐有形之湿浊,从而使日久不解的、弥漫于三焦的湿浊之邪,从二便排出体外。
【临床应用】
宣清导浊汤具有宣泄湿浊、通利二便的功效,主治湿热秽浊郁闭大肠,弥漫三焦,证见神志轻度昏迷,少腹硬满,大便不通,小便赤少,舌苔浊腻,脉象实。本证因湿浊久郁下焦,气机受阻,清气不升,浊阴不降,下行传导失职所致,故用寒水石利湿清热,蚕砂、皂荚子宣清化浊,猪苓、茯苓甘淡滲湿利水。加减:上焦见症明显者可加黄芩、连翘、瓜蒌皮等;若湿热蕴肺者,治宜清透肺经气分之湿,酌加杏仁宣利肺气,气行则湿化;若湿热困阻脾胃,可加白蔻仁、厚朴等行气宽中;若寒热往来者,可加青蒿、草果以和解化湿;下焦见症明显,加薏苡仁、茯苓、车前子等。
【案例】
1.李一北医案:男,65岁,2014年2月10日就诊。患者3年前无诱因出现腰痛及排尿困难,当地某三甲医院查血肌酐383μmol/L。B超示双侧输尿管结石、双肾积水,予输尿管镜下行激光碎石治疗,并留置双J管,复查血肌酐104μmol/L,病情好转后出院。后病情反复发作,多次更换双J管,术后症状能好转。患者1周前无诱因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体温最高至39.2℃,査泌尿系B超:左侧输尿管扩张,集合系统分离约2.7cm;肾功能:尿素氮23.1mmol/L,肌酐520.7μmol/L,血清钾6.06 mmol/L,血清碳酸氢盐17.3mmol/L。尿常规:隐血3+,红细胞433/μL,白细胞117/μL。经抗生素治疗体温恢复正常,余症未减。目前患者双下肢浮肿,恶心吐,头晕时作,小便量少,大便日行1次,质干结,纳食差,舌质偏红,苔黄腻,脉弦滑。测血压140/90mmHg。
中医诊断:关格,辨证属湿浊内聚,壅塞三焦,二窍闭阻,浊阴上逆。
治拟通腑泄浊,清利活血,降逆止呕,方选宣清导浊汤加减。
处方:晚蚕砂(包煎)15g,猪苓15g,茯苓20g,泽兰、泽泻各15g,苍术、白术各15g,紫苏叶、紫苏梗各12g,黄连10g,姜半夏15g,土茯苓30g,六月雪30g,王不留行15g,皂荚6g,滑石(包煎)12g,川牛膝15g,冬葵子15g,车前草20g。浓煎频频呷服。另服用滋肾通关胶囊(知母、黄柏、肉桂)。西药配以利尿、纠酸、排钾、改善循环等治疗。1周后呕吐止,食纳增,半月后水肿消退,病情好转。
2.张雨雷医案:吴某,女性,53岁,农民,以反复尿频1年余,加重并小便不出12天而于2004年6月22日就诊。患者1年前开始间断出现尿频、尿急、尿痛,因不严重而未予治疗,12天前因做痔疮手术后大便秘结而尿频、尿急、尿痛加重,不久即出现小便点滴不出,经当地医生用清热利尿通淋之剂并西药抗炎治疗及反复导尿无好转而来就诊。现患者小便点滴不出,下腹胀痛,恶心欲呕,不能饮食,神识昏蒙,大便秘结,舌红苔黄腻,脉细弦。査体:下腹隆起,于脐下约4cm扪及极度充盈之膀胱,触之窘迫疼痛,双肾区轻叩痛;B超示膀胱过度充盈、双肾积水。此为癃闭之急症矣。
治疗以宣清导浊之法,用宣清导浊汤合八正散加减:晚蚕砂(包煎)30g,猪苓15g,茯苓15g、寒水石20g(先煎),皂荚子8g,桔梗10g,通草6g,车前仁30g(包煎),萹蓄15g,大黄8g(后下),滑石30g(先煎),海金沙30g(包煎)。1剂。
6月23日复诊:昨日患者服药2次后泻下许多燥屎,随即小便通利,下腹胀痛消除,精神好转,饮食始进。现患者稍有尿频、尿急、尿痛。尿分析:BLD(++),WBC(+++)。继以上方加减治疗周余而痊愈。
特别提醒:本文所涉及之处方用药,仅供临床医生参考,非中医专业人士请勿擅自试方。
[ok][ok]你看到了几张人脸?1—3张:正常人;3—6张:智力较高;7—10张:超与常人;11—15张:天才!
导读:宣清导浊汤出自《温病条辨》,由猪苓、茯苓、寒水石、蚕砂、皂荚子5味药组成,具有宣通气机、清化湿浊的作用,主治湿浊久郁、肠道气机痹阻之证。
宣清导浊汤证
【原文】
湿温久羁,三焦弥漫,神昏窍阻,少腹硬满,大便不下,宣清导浊汤主之。宣清导浊汤(苦辛淡法):猪苓五钱,茯苓五钱,寒水石六钱,晚蚕砂四钱,皂荚子(去皮)三钱。水五杯,煮成两杯,分ニ次服,以大便通快为度。(下焦篇55)
【释义】
湿温病如果湿热病邪久留不去,就可以在上、中、下三焦弥漫,从而出现湿浊闭塞心窍所致的神志昏迷,湿浊下阻肠道所致的少腹部坚硬胀满、大便不通等症状,宜用宣清导浊汤来治疗。
这是由于湿浊之邪郁结在下焦气分日久后,所引起的各种闭塞不通症状,因而治疗用能升清阳之气、降浊阴之气、味苦能泄肠道湿滞、淡下焦湿邪的猪苓为主,配合性味甘淡的茯苓,共同起到渗利湿浊而通利气机的作用。寒水石色白而性寒,白色与肺相应,寒则能清热。另一方面,膀胱主水湿的气化排泄,而肺又是主一身之气,为人身气化之源,肺藏魄,肺与肛门相应,所以肛门又称为魄门,总的来说,反映了肺与大肠相表里的含义。所以寒水石的作用可以从肺直达肛门,宣利湿邪而清除邪热。晚蚕砂可以宣化浊气中的清气,一般来说,动物死后,尸体没有不腐烂的,但蚕死后却僵而不腐,这是因为蚕在生长期间得到了清气的精粹,所以它的粪没有臭味,而且也不会变色。蚕砂得到了蚕的纯清之气,虽然是从蚕的浊道中排出的,但独具清气,所以既能下走少腹部的肠道,又能宣化湿浊之气,使得归于清气。也就是利用蚕砂的清气来祛除体内的湿浊之气,即所谓“以己之正,正人之不正”。要用晚蚕砂的原因,是指当年第二次繁殖的蚕,取其生长最为迅速的意思。皂荚味辛咸而性燥,可入肺与大肠经,能退暑热,而性燥又能祛除湿浊,味辛能宣通上窍和下窍,用其子更能直达下焦,具有润肠通便的作用,所以能通大便的闭结。与前面的药相互配合,能使郁结在肠道的湿浊之邪,通过大便而一齐得以向外解散。总的来说,方中的猪苓、茯苓、寒水石,都可以宣化无形之气,而蚕砂、皂荚子,则可以驱逐有形之湿浊,从而使日久不解的、弥漫于三焦的湿浊之邪,从二便排出体外。
【临床应用】
宣清导浊汤具有宣泄湿浊、通利二便的功效,主治湿热秽浊郁闭大肠,弥漫三焦,证见神志轻度昏迷,少腹硬满,大便不通,小便赤少,舌苔浊腻,脉象实。本证因湿浊久郁下焦,气机受阻,清气不升,浊阴不降,下行传导失职所致,故用寒水石利湿清热,蚕砂、皂荚子宣清化浊,猪苓、茯苓甘淡滲湿利水。加减:上焦见症明显者可加黄芩、连翘、瓜蒌皮等;若湿热蕴肺者,治宜清透肺经气分之湿,酌加杏仁宣利肺气,气行则湿化;若湿热困阻脾胃,可加白蔻仁、厚朴等行气宽中;若寒热往来者,可加青蒿、草果以和解化湿;下焦见症明显,加薏苡仁、茯苓、车前子等。
【案例】
1.李一北医案:男,65岁,2014年2月10日就诊。患者3年前无诱因出现腰痛及排尿困难,当地某三甲医院查血肌酐383μmol/L。B超示双侧输尿管结石、双肾积水,予输尿管镜下行激光碎石治疗,并留置双J管,复查血肌酐104μmol/L,病情好转后出院。后病情反复发作,多次更换双J管,术后症状能好转。患者1周前无诱因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体温最高至39.2℃,査泌尿系B超:左侧输尿管扩张,集合系统分离约2.7cm;肾功能:尿素氮23.1mmol/L,肌酐520.7μmol/L,血清钾6.06 mmol/L,血清碳酸氢盐17.3mmol/L。尿常规:隐血3+,红细胞433/μL,白细胞117/μL。经抗生素治疗体温恢复正常,余症未减。目前患者双下肢浮肿,恶心吐,头晕时作,小便量少,大便日行1次,质干结,纳食差,舌质偏红,苔黄腻,脉弦滑。测血压140/90mmHg。
中医诊断:关格,辨证属湿浊内聚,壅塞三焦,二窍闭阻,浊阴上逆。
治拟通腑泄浊,清利活血,降逆止呕,方选宣清导浊汤加减。
处方:晚蚕砂(包煎)15g,猪苓15g,茯苓20g,泽兰、泽泻各15g,苍术、白术各15g,紫苏叶、紫苏梗各12g,黄连10g,姜半夏15g,土茯苓30g,六月雪30g,王不留行15g,皂荚6g,滑石(包煎)12g,川牛膝15g,冬葵子15g,车前草20g。浓煎频频呷服。另服用滋肾通关胶囊(知母、黄柏、肉桂)。西药配以利尿、纠酸、排钾、改善循环等治疗。1周后呕吐止,食纳增,半月后水肿消退,病情好转。
2.张雨雷医案:吴某,女性,53岁,农民,以反复尿频1年余,加重并小便不出12天而于2004年6月22日就诊。患者1年前开始间断出现尿频、尿急、尿痛,因不严重而未予治疗,12天前因做痔疮手术后大便秘结而尿频、尿急、尿痛加重,不久即出现小便点滴不出,经当地医生用清热利尿通淋之剂并西药抗炎治疗及反复导尿无好转而来就诊。现患者小便点滴不出,下腹胀痛,恶心欲呕,不能饮食,神识昏蒙,大便秘结,舌红苔黄腻,脉细弦。査体:下腹隆起,于脐下约4cm扪及极度充盈之膀胱,触之窘迫疼痛,双肾区轻叩痛;B超示膀胱过度充盈、双肾积水。此为癃闭之急症矣。
治疗以宣清导浊之法,用宣清导浊汤合八正散加减:晚蚕砂(包煎)30g,猪苓15g,茯苓15g、寒水石20g(先煎),皂荚子8g,桔梗10g,通草6g,车前仁30g(包煎),萹蓄15g,大黄8g(后下),滑石30g(先煎),海金沙30g(包煎)。1剂。
6月23日复诊:昨日患者服药2次后泻下许多燥屎,随即小便通利,下腹胀痛消除,精神好转,饮食始进。现患者稍有尿频、尿急、尿痛。尿分析:BLD(++),WBC(+++)。继以上方加减治疗周余而痊愈。
特别提醒:本文所涉及之处方用药,仅供临床医生参考,非中医专业人士请勿擅自试方。
[ok][ok]你看到了几张人脸?1—3张:正常人;3—6张:智力较高;7—10张:超与常人;11—15张:天才!
[可爱]我觉得日腐剧真的是……好极端。不是特别欢乐中二的,就是黑暗压抑的。这部#契约危险的拍档#应该算是暗黑系了。其实看完后,我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哎……我果然还是喜欢喜剧。因为不想见到黑暗,只想靠近光明。[爱你]比较期待黄毛男主另外一部《绝对会变成BL的世界VS绝不想变成BL》的第二季[嘻嘻]据说也会在2022年播出哎!
某原副省长涉腐被查后病亡,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被没收
2014年9月20日,某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同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此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依法没收任润厚受贿犯罪所得。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披露了这起“任润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案”。
图为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图片
图为检察员宣读《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2014年9月20日,某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同年9月30日因病死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检察院于2016年7月11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同年10月19日,江苏省检察院将案件交由扬州市检察院办理。
相关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任润厚,生前是某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曾任A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B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了解,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任润厚亲属3人:任某一、任某二、袁某。此外,检察机关查清了任润厚的涉嫌受贿犯罪事实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
首先是涉嫌受贿犯罪事实。2001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任润厚利用担任A集团董事长、总经理,B环能公司董事长,某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人在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向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索要人民币共计70万元用于贿选;要求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单位为其支付旅游、疗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0万元,被办案机关依法扣押、冻结。
其次是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任润厚及其亲属名下的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港币43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英镑100镑;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55件。
任润厚的合法收入以及其亲属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为人民币1835万余元,港币800元,美元1489元,欧元875元,英镑132镑;物品20件。其亲属对扣押、冻结在案的人民币1265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物品135件不能说明来源。
2016年12月2日,扬州市检察院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任某一、任某二、袁某申请参加诉讼。2017年6月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同年7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依法没收任润厚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30万元及孳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所得人民币1265万余元、港元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35件。
据悉,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人在立案前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涉案的巨额财产,可以由其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说明来源。没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或者说明来源,或者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所提供的证据达不到相应证明标准,或说明的来源经查证不属实的,依法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申请没收。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混同并产生孳息的,可以按照违法所得占比计算孳息予以申请没收。
在纪检监察机关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期间,任润厚因病死亡。检察机关认为,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旨在解决涉嫌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问题不同,违法所得没收作为特别程序主要解决涉嫌犯罪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追缴问题,不涉及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人在立案前死亡的,虽然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也应当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其违法所得。
办案中,检察机关对任润厚本人及其转移至亲属名下的财产情况、任润厚家庭支出及合法收入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查,通过对涉案270余个银行账户存款、现金、155件物品的查封、扣押、冻结,对160余名证人复核取证等工作,查明了任润厚家庭财产的支出和收入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将任润厚家庭的购房费用、购车费用、女儿留学费用、结婚赠与及债权共929万元纳入重大支出范围,计入财产总额。
鉴于任润厚已经死亡,检察机关依法向任润厚的亲属调查询问财产和支出来源,并根据其说明情况向相关单位、人员核实,调取相关证据。
对于相关证据证实及任润厚亲属能够说明合法来源1806万余元,以及手表、玉石、黄金制品等物品,依法在涉案财产总额中予以扣减,将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名下财产和家庭重大支出数额,减去家庭合法收入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能说明合法来源的收入,作为任润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违法所得,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任某二对于检察机关将任润厚夫妇赠与的50万元购车款作为重大支出计入财产总额,提出异议,并提供购车发票证明其购买汽车裸车价格为30万元,提出余款20万元不能作为重大支出,应从没收金额金额中扣减。
检察机关根据在案证据认为不应扣减,并在出庭时指出:该50万元系由任润厚夫妇赠与任某二,支出去向明确,且任润厚家庭财产与任某二家庭财产并无混同;购车费用除裸车价格外,还包括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任某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购车款结余部分返还给任润厚夫妇。因此,其主张在没收金额中扣减20万元的依据不足,不应支持。该意见被法院裁定采纳。
最后,经审查认定,依法应当申请没收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所得为人民币1265万余元、部分外币以及其他物品。冻结在案的任润厚及其亲属名下财产为人民币1800余万存款、部分外币以及其他物品。其中本金1800余万元存款产生了169万余元孳息,关于如何确定应当没收的孳息,检察机关认为,可以按该笔存款总额中违法所得所占比例(约1265/1800=70.2%),计算出违法所得相应的孳息,依法予以申请没收,剩余部分为合法财产及孳息,返还给其近亲属。该意见法院经审理予以采纳。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2014年9月20日,某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同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此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依法没收任润厚受贿犯罪所得。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披露了这起“任润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案”。
图为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图片
图为检察员宣读《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2014年9月20日,某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同年9月30日因病死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检察院于2016年7月11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同年10月19日,江苏省检察院将案件交由扬州市检察院办理。
相关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任润厚,生前是某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曾任A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B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了解,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任润厚亲属3人:任某一、任某二、袁某。此外,检察机关查清了任润厚的涉嫌受贿犯罪事实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
首先是涉嫌受贿犯罪事实。2001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任润厚利用担任A集团董事长、总经理,B环能公司董事长,某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人在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向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索要人民币共计70万元用于贿选;要求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单位为其支付旅游、疗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0万元,被办案机关依法扣押、冻结。
其次是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任润厚及其亲属名下的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港币43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英镑100镑;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55件。
任润厚的合法收入以及其亲属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为人民币1835万余元,港币800元,美元1489元,欧元875元,英镑132镑;物品20件。其亲属对扣押、冻结在案的人民币1265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物品135件不能说明来源。
2016年12月2日,扬州市检察院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任某一、任某二、袁某申请参加诉讼。2017年6月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同年7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依法没收任润厚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30万元及孳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所得人民币1265万余元、港元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35件。
据悉,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人在立案前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涉案的巨额财产,可以由其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说明来源。没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或者说明来源,或者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所提供的证据达不到相应证明标准,或说明的来源经查证不属实的,依法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申请没收。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混同并产生孳息的,可以按照违法所得占比计算孳息予以申请没收。
在纪检监察机关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期间,任润厚因病死亡。检察机关认为,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旨在解决涉嫌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问题不同,违法所得没收作为特别程序主要解决涉嫌犯罪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追缴问题,不涉及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人在立案前死亡的,虽然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也应当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其违法所得。
办案中,检察机关对任润厚本人及其转移至亲属名下的财产情况、任润厚家庭支出及合法收入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查,通过对涉案270余个银行账户存款、现金、155件物品的查封、扣押、冻结,对160余名证人复核取证等工作,查明了任润厚家庭财产的支出和收入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将任润厚家庭的购房费用、购车费用、女儿留学费用、结婚赠与及债权共929万元纳入重大支出范围,计入财产总额。
鉴于任润厚已经死亡,检察机关依法向任润厚的亲属调查询问财产和支出来源,并根据其说明情况向相关单位、人员核实,调取相关证据。
对于相关证据证实及任润厚亲属能够说明合法来源1806万余元,以及手表、玉石、黄金制品等物品,依法在涉案财产总额中予以扣减,将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名下财产和家庭重大支出数额,减去家庭合法收入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能说明合法来源的收入,作为任润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违法所得,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任某二对于检察机关将任润厚夫妇赠与的50万元购车款作为重大支出计入财产总额,提出异议,并提供购车发票证明其购买汽车裸车价格为30万元,提出余款20万元不能作为重大支出,应从没收金额金额中扣减。
检察机关根据在案证据认为不应扣减,并在出庭时指出:该50万元系由任润厚夫妇赠与任某二,支出去向明确,且任润厚家庭财产与任某二家庭财产并无混同;购车费用除裸车价格外,还包括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任某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购车款结余部分返还给任润厚夫妇。因此,其主张在没收金额中扣减20万元的依据不足,不应支持。该意见被法院裁定采纳。
最后,经审查认定,依法应当申请没收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所得为人民币1265万余元、部分外币以及其他物品。冻结在案的任润厚及其亲属名下财产为人民币1800余万存款、部分外币以及其他物品。其中本金1800余万元存款产生了169万余元孳息,关于如何确定应当没收的孳息,检察机关认为,可以按该笔存款总额中违法所得所占比例(约1265/1800=70.2%),计算出违法所得相应的孳息,依法予以申请没收,剩余部分为合法财产及孳息,返还给其近亲属。该意见法院经审理予以采纳。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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